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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三]苍云 (伦河玫瑰)


  邬琅盘好头发,一件一件褪下衣物,低头,一眼看到自己左肩上的青色掌印,没有浮肿,轻轻按上去却是一股钻心的疼。
  走进浴桶内,慢慢下沉,待热水浸到肩头时,受伤处传来针扎似绵密的痛感。邬琅取了帕子按在伤口处,忍痛用力按揉。万幸,骨头应该是没事的。
  邬琅身上越痛,心里对于黑衣人的身份便越发疑惑。
  为什么戒备森严的王府会突然出现刺客,为什么刺客会冲着他来。更重要的是,刺客消息怎么如此灵通,他今天才搬到环疏院而已。
  莫非,是王府里的人?
  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而越是扑朔迷离,就越能勾起人的好奇心。
  很快,从小浸淫金老古爷武侠小说的邬琅就忍不住脑洞大开了。
  其实燕琅本是一个神秘组织派入王府的秘密杀手,以男宠身份奉命潜入王府内偷取绝世至宝。不料燕琅陷入临淄王情网,临阵倒戈。组织大怒,派下杀手潜入王府处理掉叛徒燕琅,并将其尸体投入井中,佯装其为情自杀。没想到他邬琅却穿越而来,被误认为大难不死的燕琅。被派来杀燕琅的杀手听闻此消息,必定要过来再探虚实,没想到一看一个正着,燕琅的确还活着,遂痛下杀手!
  这剧情简直完美!并且这个神秘组织必须是非常强大,杀燕琅的杀手也该是牛逼哄哄,不然怎么能视王府铁卫于无物,来去如自家呢。
  不过,YY归YY,料想燕琅也不会有这么高大上,吊炸天的过去。
  倒是那个黑衣人。邬琅冷笑一声。可祈祷别落到他手上,不然绝对要让这家伙尝尝什么叫做满清十大酷刑。
  为了掩饰自己受伤的情况,邬琅越发深居简出,少有会客。有见风使舵,想要和他套套近乎的人前来拜见他,也被拦在门外。虽有埋怨,也敢怒不敢言。
  只是,随着邬琅在环疏院住下,日子一天天过去,临淄王却一步没踏入过环疏院。这流言呐,又开始肆无忌惮纷飞起来。
  外人皆道,燕琅只是从一个冷宫搬到了另一个冷宫罢了。
  有当初不乐意见燕琅鸡犬升天的人,此时更是冷嘲热讽,暗骂燕琅也不过是个冷公子的命。
  邬琅在环疏院内悄然养伤,临淄王不来,正合他心意。
  在环疏院里好吃好喝地待了两礼拜,肩伤慢慢恢复,手臂终于能使用自如。
  其他公子疏远他,邬琅并没有多大感触。有人来,他就意思意思见一下,没人来,他更欢喜,不用多费口舌,说些违心之话。
  倒是衡莲君,似乎并没有对他失望。抽空过来和他喝了杯茶,顺便送了他四个侍童。没有名字,说是跟了新主子,便号新主子赐的名。
  邬琅其实并不愿接这四名侍从,往轻了说,他和明月两个人住惯了,忽然有人插进来,他不习惯。往重了说,这就是衡莲君往他身边安插的眼线,接了,便是受制于人。
  可他不得不接。
  无奈,只好收下,给这四个小侍童取了四个极为通俗的名,茯苓、川贝、麦冬、木笔。
  明月倒是欢喜有新人过来,他一个人每天打扫环疏院实在是忙不过来,现在终于有人分担子,简直太好不过。
  邬琅见这四个侍童都手脚麻利,干活勤快,不多嘴,心里那点疙瘩也渐渐消去。
  想他也没打算在这王府里掀什么风浪,衡莲君想监视就监视吧。
  邬琅此时并没有想到,监视他的除了衡莲君,还有他怎么也猜不到的临淄王。
  临淄王近日来都在书房听暗卫汇报监视手记。
  他躺在摇椅上,怀里抱着一只精致异常的手炉,静静地合着眼,似是睡着了。而身侧的暗卫则用一板一眼,毫无情感的语气念:
  十一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
  十二日,燕琅公子巳时会见了兰晓公子,一刻钟后兰晓公子离开。燕琅公子吃过饭后便在后院种竹子。
  十三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
  十四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之余学会了如何制作竹笛,并且当场制作了一只简陋竹笛。
  十五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的同时吩咐侍童去府外买了两串冰糖葫芦回来。
  十六日,燕琅公子在种竹子。
  ………………
  ………………
  临淄王猛然睁开双眼,“挑个他没种竹子的日子说。”
  暗卫沉默一下,回答:“禀王爷,监视期间燕琅公子每日都坚持种竹子。”
  这下轮到临淄王沉默了,半晌,他又忽的笑出声,“好个燕琅,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能把这竹子种到天荒地老。”
  “下去吧,有情况再报。”
  “是。”暗卫应下,嗖一声,消失在书房中。
  临淄王手指细细摩挲怀中暖炉,不其然想到赏花大会时,燕琅震惊四座的求炭之语。现在搬了院子,总不缺火炭了吧。
  沈衡那些小动作,他不是瞧不见,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只是这燕琅,忽然间便有点看不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一曲霓裳

  十一月末,大雪接连下了一个礼拜。明月每日起来为院门前扫雪都免不了要抱怨一番。
  大雪压枝头,邬琅终于可以不用再种竹子。
  气温越发低了,邬琅更加不愿意出门。往往窝在房间里看些志怪奇谭就能消磨一整天。他以前也常看些升级流长文,反正只要求爽,文笔自然是跟长江三峡开闸泄洪似的,谈不上精致,更遑论有深度。现在手里这些书虽然也是这个时代上不了台面,被称作荒废心智的读物,但写作手法还是差了好几个时空。邬琅看惯了白话文,一开始还真喜欢不上这些用古文写的艰涩小说。不过大浪淘沙,最后倒让他碰到了个很对胃口的小说作者。那宫廷武侠写得让人恨不得现在便披甲上阵,杀得敌人屁股尿流。
  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宝马美人,永远都是男人恒古不变的憧憬。
  更好的是,这个作者还高产似母猪,出的系列文一本又一本,好一段时间,邬琅都不用发愁没有小说来打发时间。
  千好万好,唯一一个缺点就是,这个作者似乎很喜欢让男主角丧妻。要么一出来就是鳏夫,妻子死了好几年。要么半路老婆病死/离奇失踪/落入陷阱而死/为救人而死/等等。就像他现在手里看的这本,《天涯行》,男主洞房花烛夜当天,仇家杀来捣乱,未婚妻居然是误中暗器死的,别提多悲催了。这个从小和男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了娃娃亲的名门小姐连盖头都没来得及揭,书里连样貌都没描写,就直接嗝屁。实乃这一个系列里最没有存在感,死得也最委屈的男主老婆了。
  邬琅猜测作者可能现实里家庭就不幸福,或者钦慕某女神,求而不得,心生怨念。
  但是,《天涯行》里反派写得极为出彩,虽是人人得而诛之,手中沾满鲜血的魔教魔头。却也有血有肉,让人难以生厌。尤其他以武痴著世,三番几次找上主角比武。岂料两个武学天才不打不相知,一见如故。终成罗密欧与朱丽叶,啊呸,是终成莫逆。
  因为他,邬琅基本上都没去注意主角到底被搅黄了几次亲事。
  这时,邬琅正巧看到主角和反派,约战华山之巅。约战当日,两个人都特别君子的只身前来。
  这一战打得可谓是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主角和反派打了三天三夜,交手一千零八招,皆是势均力敌,不分胜负。
  只要再翻几页估计就能看到这场世纪大战的结局了,可就是这个时候,川贝敲门进来,恭敬地跟他说。
  “主子,王爷请了舞班子进府表演,邀您过去看戏呢。”
  有两种高潮被打断是无法容忍的,一种是小说、影视剧;另一种是ML。
  许是他脸上怒意太盛,川贝吓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敢说话。
  平日里,邬琅并不爱说话,和仆人们也少有交流,使得新晋的四个侍童都以为他沉默寡言,不好相处。他也懒得改善自己形象了,只要他们四个安分守己,他自然也不会对他们怎么样。
  川贝在四人当中,属于比较一惊一乍的。现在邬琅一发脾气,就顶不住了。
  邬琅看了眼跪在地上头低得下巴都要帖胸口的川贝,皱了下眉。
  “愣着干嘛,还不给我准备衣物去。”
  “哦,是是。奴才马上去。”
  川贝很快抱着衣服过来给他梳洗。
  瞧了眼川贝手上衣服的颜色,邬琅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来穿上。
  四人刚来时,邬琅给他四人分工,川贝便专门伺候邬琅穿衣打扮。早前川贝还不晓得邬琅喜好,便是照着寻常公子那般为邬琅准备花色出挑,颜色艳丽的衣服。挽的发髻也很是动人妩媚。邬琅发了几次脾气,川贝私下被明月耳提面命过后便学乖了。琢磨了一段时间,终于明白过来,主子并不喜欢像府里的其他公子那般时时刻刻打扮得花枝招展,唯恐不能在群花之中被王爷发现。主子喜欢穿干净利落的衣服,能不宽袖就不宽袖,能收腰就收腰。不用好看,舒服才是第一位。对于发饰也是如此。而且,主子似乎很不喜化妆。平日里别说涂朱颜膏了,就是擦点唇脂都很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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