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现在他已经彻底没了将自己幻想成穿越小说主角,能顶着南孚聚能环大杀四方,八方来朝的天真想法了。
现阶段唯一的目标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小命,等待时机离开王府。
为此他要低调再低调,不能惹事也不能惹人。
他有意避免和外界有过多的接触,一改燕琅什么破事都要往前冲,就为了在王爷面前露脸的性子,完全龟缩在了自己那个小院子里。别人都道他是走了次鬼门关后终于死心,也有人将他疯了,脑袋不正常,侍从根本不敢让他出来。明月听着这些诋毁气得跳脚,邬琅只是坐在一旁的摇椅上,淡然地笑笑。
于是,邬琅就这么过上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他那个聪明伶俐的侍从,明月了。
这侍从长得跟他差不多高,名叫明月,却完全没有一点皎洁无暇的模样,相反,他很黑,五官深邃硬朗。照理说这根本就不是标准的侍从模样。外形就不说了,这侍从还没侍从的自觉,端茶倒水不干不说,有时候还吆五喝六的,整一个程序出错的NPC。好在他在外人面前还是会给足面子,装作是一个听话的忠犬侍从。邬琅懒得计较这家伙的表里不一,只要他安安分分不给他招惹外面的麻烦,关上门在自己面前骄纵一点便任他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雪地中的墙角
从十月中旬起,南林开始有雪天,到了十一月初,更是银装素裹,少有气温回暖的日子。
看这一地雪霜,再来一杯温酒,一位美人,便是眼睛都不舍得移开的美景。只是这清冷的竹心小院,除了一个空寂的小房子,几丛叶片都凋零光的松竹,就剩两个孤家寡人。怎么看,都凄凉得很。再加上院冷衣薄,哪里还有看风景的心情。
这天,明月怒火冲冲地跑金雾院讨火炭去了。大概半个时辰,又脸红脖子粗,骂骂咧咧地空手回来。
空手,那是必然的,只是这脸红脖子粗,估计又是和金雾院那些管事侍从干起了嘴仗。
明月长得人高马大,虽然穿一身粗布短打衣服,远远看着他踩雪而来,居然也觉得风度不凡。
邬琅眨了眨眼睛,再看过去,明月已经走得近了,听到他嘴里那些尖酸刻薄的话,顿时消了那点欣赏之情。
“那群龟蛋儿子,什么火炭不够了,当我明月是瞎子吗,碧莲苑的人刚抱走的那堆黑乎乎的东西不是炭是什么!”
“狗娘养的还不是因为没钱孝敬他们吗。”
“竹心小院的怎么了,再不受宠也是主子,一个个奴才还想翻了天!”
明月进了院门,咣当一声把门给踹了回去,发出一声巨响。正在院子空地里舞棍的邬琅停下来看他。
明月没弄回炭,想起方才自己在邬琅面前的信誓旦旦,便有些难堪,低下头来。
邬琅说:“他们不愿意给便算了。”
明月说:“我就是气不过!当初您受宠的时候,哪个不是上赶着来巴结您。不管是做衣裳的布料,日常的吃食,还是冬日的火炭,都是给您备最好的。现在却是这么副嘴脸,简直欺人太甚!”
邬琅:“行了,没火炭就给我烧壶热茶去。”
明月:“……是,主子。”
邬琅回转过身,颠了颠手中的竹子
南林处于大商北部,纬度偏高,再加上没有经历过全球变暖,到了冬天,没有火炭没有热炕,喝杯水,嘴唇都能被粘杯沿上,一个字,冷。
王府各个主子的院子都有每月火炭配给,只是燕琅非但自己不受宠,还得罪了不少正得势的公子美人,傻子都知道该怎么转风向,更何况是这王府里混成人精的仆人。邬琅也没法,他自己又变不出来火炭,只好砍了根竹子,没事就运动运动身体取暖,总比干坐着挨冻好。
事实上,明月若是不在,他就会偷偷练苍云刀法。
在游戏里,苍云有两种攻击姿态,一种是擎盾,只能使用盾牌类攻击,主防御控制和储能,另外一种是擎刀,盾牌离手,切换陌刀,高爆发伤害,低防御,而且需要消耗擎盾状态下储蓄的怒气值。
也就是说,离了盾,苍云就没办法用刀攻击,而两种战斗姿态不可同时存在。
但是在这里,他只要手里握有兵器就可以使用技能,无论刀盾,只不过是伤害的大小不同而已。而如果他手持的是跟着他一起穿过来的正版苍云盾刀,速度够快,力气跟得上,完全可以同时释放两种姿态的技能。简直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非常没有道理的。
发现之初,他觉得欣喜,过了那劲又觉无奈,困在这个王府深院里,再厉害有个屁用。
想到这里,邬琅就有些泄气,将竹棍扔到一边,双手拢进袖子里,喊了声明月,便进屋喝热茶去。
翌日,明月兴匆匆地跑过来跟他说,大意是肾亏王爷的情人头头衡莲君开赏花大会,给他送了邀请函过来。
彼时,邬琅缩在两层厚棉被里,困意正浓。翻了个身,直截了当地说不去,被子往头上一拉,继续睡。
明月“主子,这可是好机会啊!”
邬琅:“…………”
邬琅郁闷,谁吃饱了没事儿干,大冷天的跑去赏花啊,有毛病吧。
明月:“这赏花大会不是所有人都去得了的,只有入了衡莲君眼的人才能得邀请函。而且不仅仅是王府内眷,连王爷和其他官绅名仕都会到场。主子您要是想重得王爷青睐,这次赏花大会得好好表现一番才是!”
明月:“虽然您最讨厌的柳惊鸿也在,忍忍也就过去了。”
明月:“就算您没见着王爷,结交衡莲君也是好的!”
明月:“您要是不去,那就是落了衡莲君面子啊,主子,咱们现在的处境已经够坏,可不能雪上加霜了。”
他就是想睡个懒觉而已,明月一直孜孜不倦地说去这赏花大会的好处,不去赏花大会的坏处,三寸不烂之舌都要烂了。
半个时辰后,邬琅愤然掀起被子,“行了,我答应,我答应成了吧。”
明月喜笑颜开:“好的,主子,那我现在便去回复。”
邬琅扇扇手,猛地倒回床上,却又怎么都睡不着了。
他这个主子当得可真没尊严!
三日后,赏花大会的日子。
早早的,邬琅就被明月从床上拖起来梳妆打扮。
邬琅从小到大都是素面朝天的懒人,发型万年平头。初次穿越,脑袋上那一大把头发可真要了他老命。所幸明月虽然看着糙汉子,梳头的技巧却很好。
明月轻轻巧巧用木梳给他梳头,一边说着:“主子,若论样貌,您就算不是内府公子里的头一号,也能称得上前三了。”
邬琅打着哈欠看了眼面前的铜镜,心想,废话,被无数人花痴过的脸型,能不帅吗。
明月将邬琅的头发齐齐束成一个高马尾,绑带处套上宽约三指的金色雕花柱环,鬓角贴上金色一剪梅,尾部缠缠绵绵蜿蜒进发间。
富贵,呼应赏花大会的同时,又带着点小小的妩媚。
邬琅本人是不太喜欢贴花鬓这种东西的,可惜明月执意,说是大商潮流。
呵,潮流?男宠界的潮流吗。
到了穿衣,邬琅终于忍无可忍,拒绝穿那些花里胡哨,比孔雀开屏颜色还多的衣服。明月好说歹说,邬琅半步不退,最后直接重磅出击,穿衣和赴会二选一,明月才妥协的。
明月神色里透露出无语来,认命似的给邬琅套上厚重的棉衣,也没再说要他在宴会里好好表现,艳压群芳什么的。
邬琅乐于耳根清净。
出了竹心小院,跟着明月穿过重重院落,脸都冻红了才到达衡莲君居住的清雅院。
一进去,邬琅便傻眼了。原来这赏花大会不是露天开办……
清雅院院落极大,单是用来种植梅花树的面积就已经和竹心小院差不多大小,而在这片梅花林中央,则起了一座观景台,这个台子才是今日赏花大会的地点。
即然是室内,那必然是炉火旺盛,气温宜人的。
前来赴会的人经验丰富,外面罩着厚重大衣从居处来,进了这清雅院的观景台,立马脱了大衣交给侍从,里面是更能衬托身材,身份和容貌的华妆丽服。
明月小声地问邬琅:“主子,我们该怎么办?”
邬琅沉默片刻,说:“你现在立马回去拿替换的衣服,我在这里等你。”
明月讶然。
邬琅:“全靠你了,明月。”你要是不愿意,那更好,我们直接回去!
明月:“主子,我一定不负所托。”说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溜烟跑走了。邬琅望着他的背影咬牙切齿,积极个屁啊。
正如同邬琅所见,清雅院非常大,想要找一个避开所有人的角落很容易。
但是随机找个角落都能撞见野合,邬琅只能暗叹自己倒霉。
面朝邬琅的人,是美的。肤比雪白,唇若丹朱,眼神水光洌滟,呵出来的气都似乎要把大雪给融化了,朱色的锈金大衣挂在雪白的肩膀和大腿上,可不是像落满雪的红梅一般。
而背对着邬琅的那个黑衣男人呢,邬琅看不见他的面貌,只是瞧那穿戴和身形便觉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