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发拎着林瀚文之前最喜欢吃的蘑菇蛋糕来看他的时候,连续刮了好几天的秋风刚刚停了下来。
他穿了一件手工打的红色毛衣,整个人显得温暖又喜气。
“你小子这是摊上什么好事了?”
林瀚文把手上的书本放好,才捏了一块带着浓浓的鸡蛋香的蘑菇蛋糕填进了嘴里。
王连发笑了一下露出两颗白牙,“刚刚拿到了律师证,要开始去事务所工作了。”
长睫毛下的眼睛亮了一下,转而弯成一轮月牙,“那很好啊,虽然未来长路漫漫,但好歹是找到了未来的方向了。”
王连发捧着一杯热茶眼圈仿佛沾染了一点毛衣的红,他抿了抿嘴唇,心里清楚明白,这些年要不是林瀚文照料着,自己现在兴许在哪个饭馆里刷盘子碗呢,又或者根本活不到今天。
林瀚文没有给过他钱,只是很不经意的偶尔给他几件他淘汰下来的“过时货”。
不喜欢了的手表、电子产品,转手就能到二手市场卖上五六位数之类的东西。
林瀚文要是给他钱,他是不会要的,王连发虽然过的可怜,可也没有那么厚脸皮。
他哪里会不明白这些托词借口,林瀚文每次给他的都是些方便变现的物件,其实半点没有把他当成收破烂的折辱他的意思。
现在,他总算是混出点人样了,也不算糟践辜负了林哥这些年的心意。
他头一次壮着胆子握了握林瀚文的手,很感激的近乎虔诚亲吻了他的手背。
并不带什么风月的意味,救人性命如同再生父母。
林瀚文就比他大一两岁,但在某种意义上,他该叫他一声爹。
顾云城进门的时候,正瞧见这一幕,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王连发一颗傻儿子的孝心,只觉着自己头上的绿仿佛像从菜市场里才买回来的新鲜葱叶子。
“父慈子孝”的温情时刻被打破,王连发还没来得及感谢老父亲多年的养育之恩,只得卸下自己酝酿了半天的情绪,磕磕巴巴的说:“我刚拿到了律师证,也搬了新家,打算邀请林哥周六下午去吃顿乔迁饭,顾总也一起去吧。”
“不了,这个周末要加班。”顾云城随便找了个托词。
加班这样的词汇,用来敷衍家庭永远是最好的借口。
顾云城顶着头上的葱叶子的颜色挪回了书房,心里不禁开始思考这件严峻的事情。
他很喜欢林瀚文,准确的说是一不小心踏进了日久生情的旋涡里,这要是换了之前那个混蛋富二代,顾云城一定是不屑一顾的。
他总是把林少和林瀚文分的很开,私心里坚定的认为林瀚文不会背着他跟外头的人乱搞,可他又并不相信之前的林少爷。
顾云城不是不知道林瀚文的本事,但凡沅城里有头有脸相貌不俗走旱路的,没有几个没跟林瀚文搞过的,他以为他并不介意,那都是之前的事情了,男子汉大丈夫成家立业之后他实在不该惦记着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
可王连发显然是特别的,丑是不丑,但跟好看也不搭边,往高级脸上够更是够不着,没什么气场,能力也一般,最大的特点是真心实意的对文文好,可这一点偏偏比什么都要命的。
顾云城坐在书桌前做了一个设想,假设他是林瀚文,一个无微不至有求必应的死党,一个每次见面都睡自己并且态度显然很不好的“混蛋”再怎么样,他也不会选他的。
其实要是没这两个孩子,文文怕是真不会多看他一眼。
顾云城心里有些乱,他觉着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真真切切的跟林瀚文谈一谈,自己心里的这些疑影,坦诚布公的说开了。
但他又明白,一旦把自己的这些想法抖落出来,即便是他最后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案,皆大欢喜。
事后两个人真的能毫无芥蒂吗?
谁也不是二傻子,今天的事明天就忘,说开了势必要在文文和他的关系当中留下一道阴影,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顾云城想起了那些照片,那张看上去很像亲吻的图片,还有那座别墅,那个永远带着口罩或者鸭舌帽拍不到正脸的男人。
这些乱七八糟的嵌在他脑海里的疑影,像是恶魔的时候,顾云城明确的觉着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却依然挥之不去。
或许他该自己用另一种方法得到答案,不过那需要做的隐蔽些。
一瞧顾云城的做事方法就知道,这位总裁大人实在没有过青春洋溢捧着小说的青春,天底下哪有什么滴水不漏的绝对隐蔽的事呢?
顾云城让张平找了一家最专业的机构,付了一笔资金,这家机构的办事效率很高,顶多四个周,就能出结果。
他像是给自己吃了一颗定心丸,签署完协议之后,突然觉着自己一定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回过头他和文文还有两个宝宝还是阖家欢乐。
这两天林瀚文偷偷摸摸的忙活了起来,他之前不是个多会主动制造惊喜的人,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干什么要亲自动手,林总攻的是三个大字和脸就已经够惊喜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准确的说是自打结婚之后,一切都变得不太一样了。
拿着日历表盘算着日子,还有三天就到了,还得抓紧些,细节上得完善一下,最好是有能记一辈子的效果。
红玫瑰是有点俗,但顾云城这样的人,成日一张生人勿的脸,怕是连别人的红玫瑰都没收到过吧?还是用红玫瑰吧。
蛋糕的话,唔,还是自己手工做的最有心意,自己这么心灵手巧,应该不会做不好。那也没准,得多花时间练一练!
林瀚文费劲吧啦的从橱柜里找出了自己那身高贵典雅的西装,别的地方尺寸都没有问题,就是这肚子实在是有些勉强了,他总觉着自打肚子里的小宝贝胎动了之后,这尺寸长的就特别快了些。
算了,去商场上买一身吧,他这个肚子为了不引起围观,还是让王连发去买的好。
第91章 英雄救美
商业聚会这种事情,说好听点是富商名流们相互交流的好机会,可内里藏了多少污糟是谁也说不清的。
暮沉执意回国的后果便是家里的产业毕业也得从国外向国内过渡。
跟一般的富二代不同,暮沉他爸早在十年前就驾鹤归西了,这些跟商场的老油子们周旋的工作,不得不落在了暮沉肩膀上。
推杯换盏之间,他已经喝下了今天晚上的第四杯酒。
年轻且没有靠山的后生,素来是一个强大的团体欺负的对象,又何况暮沉的容貌委实出挑,昂贵的服饰下藏着的那颗不能示人的心,有多少是打他的主意的。
暮沉喜欢林瀚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因为瀚文哥哥永远是任何环境下游刃有余处变不惊的那一个,只要有他在,一定能把他护好了,不用自己费劲吧啦的给这些心里并不喜欢的人强行陪着笑脸。
暮沉其实很有能力,中学时候连着跳了两级,大学的时候比提早完成了学业比别人早毕业了一年,应付起来这样的场子来也不会十分费劲。
只是这人毕竟年纪还小,在强大的勇者也想找个人背后一躲,过点有依靠的日子。
顾云城自然也在这场宴会当中,他的情况可跟暮沉不一样,这几年的雷厉风行算是亮出了爪子和獠牙,让人知道不能轻慢懈怠。
暮沉则是还没真正在沅城扎根,即便是条虎,在没站稳脚跟之前,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只漂亮的奶猫。
......
今天的风有些凉,昨天定好的餐厅打来电话说,因为供电问题,餐厅要停业一天,他们也是刚刚接到的通知,因此不得不给客人打电话过来取消订座。
他不得不重新选位置,仓促的重新布置。
今天是顾云城二十六岁生日,寿星本人无知无觉过的浑浑噩噩,林瀚文观察了他好几天,也没瞧出来顾云城有记得自己生日的意思。
他不记得没关系,林瀚文不好不记得,上次他过生日的时候,顾云城送了个戒指,这次人家过生日林瀚文也不好没有表示。
新选的酒店离家里稍微远一些,原本浪漫的吃完饭,能一起散着步回家想年头不得不打消了。
好在那家店的环境还不错,他之前光顾过几次,应该能满足他的需求。
已经深秋了,身上这件骚包的正装有些凉,林瀚文拢了拢外头这件长款风衣外套。
往年这时候,他还没穿秋裤呢,今天为了肚子里的这两个崽儿,早早的做好了保暖措施,都不用人叮嘱。
鲜花、牛排、小提琴独奏、包场,这样的氛围,他之前跟谁搞对象的时候都没有花过这样的心思,想想还有点害臊。
当然,以前的那些,跟他正经八百的孩子他爸爸怎么能相提并论。
老一辈的人都说,结婚过日子,踏实顾家的男人最好,甭管外表有多光鲜亮丽,都不如踏实两个字金贵。
林瀚文深表同意,想想自己那风骚的爹,又想想顾云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他原本没觉着顾云城有多突出来着,但跟自己亲爹一对比瞬间觉着,嗯!档次上去了!
反正顾云城这么有原则的人,是不可能随便在外头搞小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