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拳打在闻野脸上,攥着人的衣领质问:“你知道吗,我已经快要脱离那个地方了!再有半年就要结婚了,就能组建属于我的家庭了!可这一切都被你毁了!你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疯!”
闻野并没有反抗,他甚至已经失去了做出反应的能力,他只是望着身底下这个完全陌生的人,想起三年前林南过生日的那天,刁蛮的小孩儿撒泼打滚地朝自己许愿,说:“哥,你带我走吧,我们找一个人少的海边,下辈子就过普普通通的生活,行不?”
以他们现在的位置,“带我走”三个字何其困难,没有人知道闻野为这句话拼杀了多久,即便在林南刚出院后的一个月,他都不得不离开爱人去外地谈判,这才给了王幽可乘之机。
“这枚戒指是花多少钱买的,在哪买的,哪天到的,你还记得吗?”闻野擦了嘴角的血,问他。
林南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问,只兀自撇过脸闭上眼,连一句回答都不想给他了。
闻野只笑,拿下那枚戒指,左右看了看:“你一定不记得了,因为这压根就不是你买给王幽的,而是我买过你的。”
林南猛然睁开眼,心跳呼吸骤停。
闻野指着戒指上的字母给他看,一个字一个字说:“它叫冰原之心,出自一位意大利的设计师,制作耗时一年两个月,花掉了我大半年的积蓄,三个月前刚刚送到你手里,林南,我拿它来和你求婚的。”
他是粗人一个,没什么高雅的审美,为了这款戒指特地买了好多珠宝设计类的书去啃,和设计师前前后后商量调整三十多次,才有了这款冰原之心。
然而王幽却在他在外地出差时趁虚而入,拿走戒指,调小尺寸,戴在自己的手指上,拍照发给闻野看,说他要和林南结婚了。
他没直接杀了王幽都是怕吓到林南。
“这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你却以为是王幽,你失忆忘记了很多事,包括我,却偏偏记得他。”
闻野抚摸着他震惊的脸颊,流着泪的眼尾和悔恨的眼睛,突然生出一股莫大的无力和落寞来。
“你说想要平静的生活,我就拼了命把你往外摘,离开这里,结婚,去人少的海岛买一个属于我们的房子,这些是你二十二岁过生日时和我要的,我都准备好了,我已经准备好了,但是现在你不要我了……”
他的眼泪滴进林南的眼睛里,躺在地上的alpha终于在他一句句话里捋清了记忆,不住摇头说对不起,说自己想起来了,说哥我错了,想要抬手去抓住他。
但闻野避开了他的手。
“你和我要爱人,你说想要一个家,但是南南,我的爱人呢?我的家呢?我又该和谁要这些东西呢?我连求婚戒指都没有了……”
忘记了,所以就放下吧。
这真是好简单的一个词,也是好简单的一件事。
只是对林南来说而已。
作者有话说:
he哈,还有一章完结,明天发。
林姓女子正在艰难地进行一个债的还。
年代太久远了,还在追这篇的饱儿可以吱吱一声吗???
第99章 《小狼狗A和疯批大佬A》③一更
两个alpha的爱情,本来就显得怪异,更何况像他们这样的身份,不去包那些漂亮娇嫩的omega,反而天天和跟自己信息素对冲的alpha磨枪,传出去都得被人说成脑子有病。
林南的脑子也确实不怎么正常。
要说他那天到底是怎么在一众漂亮小o里瞧上闻野这么个硬货的,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19岁大字生日,没爸没妈的林南被他堂哥不知道从哪个盘口窝子里揪回来,说要给他办个热闹的生日宴,顺便认识认识常来往的这些人。
这事在林南看来纯属多此一举,他被他哥带出来一年多了,该认识的早认识了,一个真放进眼里的都没有,都是他妈撒尿和泥玩的软蛋。
林南妈妈很早就没了,他是被他爸和他哥两个alpha带大的,家庭氛围极其刚硬,从小到大没品尝过一丝温情和柔软,所以林南理所当然地对那些软趴趴香喷喷往自己身上玩命蹭的omega没兴趣。
又有一个陪酒的小蜜蜂把红酒含在口中,微撅着唇含情脉脉地就要喂进他嘴里。
林南实在忍无可忍,一把拽过旁边摸他大腿的omega,给他俩脑袋摁一块了,咬牙切齿地:“愿意亲你俩亲去吧!使劲儿亲!亲个够!把对方亲成蜜蜂小狗儿!亲秃噜皮!”
他堂哥在内的一帮老油子见状都笑话他,说他是白斩鸡,小屁孩,一点世面没见过。
“小南都十九了吧,还这么纯呢啊!”
“哈哈哈可不是,人家和你亲个嘴就把你吓跑了,那等以后开荤的时候不直接吓软了!”
“哎!软不了,十九嘛,不正是那玩意儿比钻石硬的时候,找把锉刀磨尖了都能去嘎玻璃!”
一帮酒鬼哄堂大笑,林南被闹了个大红脸。
十九岁的小男孩儿嫩得像根能掐出水的玉米芯儿,把毕生所学的脏话都使上了也没给自己扳回一成,气得扭头就跑,却“砰”一下,撞在一堵硬邦邦的人墙上。
闻野就是那堵“墙”。
这间酒吧他是老板,林南他们包厢点了调酒的花活,正赶上调酒师请假,闻野就拎着酒瓶自己上了。
他像是刚刚睡醒,浑身上下一股慵懒的劲调儿,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的女士香烟,后脑的碎发随意绑了个小揪儿,屈指敲了下门就进来了。
被撞的林南刚想没好气地骂两句,转头看到他时话音却活活噎在了喉咙里。状似不在意的后退了半步,其实眼神一眨不眨地盯在人身上,心脏不太自然地猛跳了一下。
闻野上半身穿了件黑色的紧身背心,跨栏的,胳膊上的肌肉全都露在外面,小麦色的结实手臂上能清晰地看到两条跳动的青筋。
林南的视线顺着那条青筋一路滑到他凸出的腕骨,再下面是被酒水沾的湿淋淋的手指,林南目光定住时正好有一滴橙黄的酒珠从他的指根流下来。
“啪”一下砸在桌上。
林南的耳朵里几乎同时听到了“铛”的一声响,像是脑袋被人用铁桶扣着猛敲了一下,直接晕乎了。
卧槽!这哥们儿谁啊,这么带劲儿……
十九岁的小A不喜欢omega,可对着闻野时却满脑子都是那些又土又俗的念头。
或许慕强是人类的天性,林南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一屋子的人都没有闻野厉害,不,应该说他从小到大见过的alpha,都没有闻野厉害。
眼神像被胶水黏在人身上了似的,林南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看他站在人群中央,看他把玩酒罐,看他被光怪陆离的灯光层层挡住,却比灯光更耀眼。
闻野不会多花的调酒手法,也不问客人要什么酒,只是站在桌前垂着头,手里拎起一瓶红方威士忌,看都不看就往身后一抛。
卧槽!扔哪去了!
林南的心附在了那瓶酒上,一同被男人被抛起,浮浮沉沉不能落地。
可下一秒就见闻野的手随意往背后一递,酒瓶又稳稳当当落回他手里,屈起拇指撬开瓶盖后,褐色酒液垂直往下落。
闻野在下面“咔咔”按了两下打火机,一团汹涌的烈焰直接从他手中烧了起来,顺着酒柱往上攀升。
周遭掌声雷动,尖啸不停。
林南的耳边却仿佛静止一般,整个人动也不动,只有看着闻野的眼中燃起了两把小火苗。
心脏是落地了,魂又被勾走了。
这杯酒叫烈焰灼心,不知道谁起的名儿,闻野也懒怠去报,只抬眼随口问他们:“谁是寿星?”
声音低低沉沉的,平白有几分勾人的味道。
林南像个回答问题的小学生,猴急又端正地举起手:“我!我我我!我是寿星!”
旁边堂哥笑他小二百五,让他自己去接酒。
一帮老油子说他好气派,有闻哥亲自给调酒。
跟闻野一起进来的酒保则在说:调酒这活儿我们老板一般不干,亏得你们屋有寿星才会过来。
但林南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就是听到了他也做不出什么反应,刚才闻野烧酒时他一激动把水洒裤裆上了,现在站起来别人都得以为他尿了。
好在闻野没什么架子,看他傻不愣登地举手还挺可乐,端着酒杯过去给他放桌上。
林南看着他的眼神活像中邪了,看他浓烈的眉眼,看他消停的鼻梁,又看凉薄的唇中咬着的那根烟。
看着看着胡就把心里话说出口了:“怎么有股草莓味?这是……什么烟啊?”
闻野把那根别人塞给他的烟拿下来,捏了捏烟蒂嘴,说:“有草莓爆珠。”
林南土得就是个屯子里出来的小屯炮,眨着圆溜溜的狗狗眼望他手里看:“烟里还有爆珠啊?真能抽到草莓味吗?”
他问这话时往前伸着点脖子,小圆脸小圆头小圆寸,再配一双无辜又干净的圆眼睛,活像一只追着人要啃骨头的小土狗儿。
闻野看了他几秒,像是笑了一下,笑容在灯光下看不真切,随手就把嘴里那根烟拿下来递到了他唇边,“抽之前先把爆珠咬破,草莓味才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