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人多了,要收拾的地方自然也多了。不过程问音没有为此感到困扰,相反,他享受着忙碌,也依靠这样的忙碌,来填补日子的空。
让房间不显得那么空,大概是最简单的填补方法。
抱着猫回到家以后,沈柏渊连外套都来不及脱,先是翻箱倒柜,用毯子做了个猫窝,又从厨房找来快落灰的碗和盘子,洗干净后给猫倒水,弄吃的。
他蹲在地上看猫喝水,看猫一颗一颗地吃猫粮,见它不吃了,忙把碗往它面前推了推,“元宝,再吃点。”
猫蹭蹭他的手,像是接受了他这个主人。
沈柏渊乐了,对养好这小家伙信心倍增,终于站起来,揉了揉蹲麻的腿。
脱外套时,他习惯性地摸兜,摸到打火机,猛地意识到自己竟然一晚上没抽烟,也没想着要抽烟,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可是件稀奇事。
他心说怪了,原来养猫有利于身体健康。
他又叫了两声“元宝”,猫不仅回头看他了,还走到他脚边蹭了蹭,看来这个名字也选对了。
送走家里的客人们,alpha小哥哥也被妈妈接走了。宝宝玩累了,早早就睡着了,家里重新静了下来,房间再次变得很空。
程问音收拾好地毯上的玩具,拿起那只绒布小鸭子,忽然感到一阵怅然若失。
好在这时候,外公打来了电话。
外公讲话总是那么幽默风趣,和他聊了一会儿,程问音几乎一直在笑,放下电话时,他感觉嘴角都有些累了。
时间还不算晚,程问音从书架上随意找了本书,坐在沙发上读。
他和齐砚行各自有不少书,都是混着放在书架上的,没有刻意分类整理,他睡不着的时候会去翻齐砚行的专业书,虽然内容看不懂,但意外地有助眠效果。
今天他抽到的这本也是齐砚行的,不过不是专业书,而是一本他之前没见过的小说,讲的是饥荒年代里努力活下来的小人物们。
这样的题材,无论何时读起来都难免沉重,更不用说是战火连天,活下来同样很奢侈的现在。
才读了几十页,程问音就有些不忍心继续了,他将齐砚行送的银杏叶书签从书页里拿出来,抱着膝盖窝在沙发里,闭上眼睛。
电话在这时候再次响起。
程问音打了个激灵,跪在沙发上,伸手去够沙发靠背上的电话听筒。
还未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程问音就有了一种强烈的预感,他下意识想抓住什么东西,最后摸到了被宝宝塞在沙发缝里的木雕小鸭子。
太久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程问音紧张得发抖,听到他说第一句话,眼泪就啪嗒掉在了木雕小鸭子上。
“音音,生日快乐。”
“嗯,砚行……”程问音努力压抑着哭腔,“今天……我都不敢想,你会打电话回家,也不敢等。”
他还保持着跪在沙发上的姿势,将木雕紧紧贴在心口,“我好开心。”
“我爱你,音音,”低沉的嗓音夹杂着电流声,混入一种颗粒感的温柔,“我会尽量早点回家的。”
“好,你不用担心家里,我和宝宝一切都好,你也要好好的,工作再忙也要照顾好自己……”
明明通话的机会那么少,却每次都要唠叨这些千篇一律的话,程问音觉得不该这样,可是除了这些话,他好像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他吸了吸鼻子,“宝宝睡了,要不要叫他起来跟你说说话?”
“不了,让他好好睡吧,”齐砚行犹豫片刻,还是拒绝了,“我怕……听到声音之后,会忍不住太想了。”
“那听到我的声音呢,不会太想吗?”
“嗯,”齐砚行闷笑道,“今晚可能会睡不着了。”
程问音垂下眼睛,也偷偷笑了:“那可不行。”
“新基地可以寄信了吗?”他问,“我攒了好几封信想寄给你呢,还有……南边的饮食你可能吃不习惯,我多做些果酱和小菜寄过去吧。”
客厅没有纸笔,他心急之下拿过了刚才读的书,还有宝宝画画用的铅笔头,随手翻开一页,用肩膀夹着电话,将齐砚行说的地址记在了书上。
记好后,又和齐砚行确认了一遍,他瞥见这一页书上,有段文字被划线标记了。
「饥荒肆虐的这几年将被称为一个年代,并将被赋予抹不去的标签。
但是爱存在于任何年代,无论是喝着脏水,挨饿受冻的年代,还是子弹打穿脊骨,遍地流血的年代,爱可以是每个年代的标签。」
“音音,时间差不多了,我该挂电话了。”
分别的信号再次响起,程问音拿起铅笔,将这段话最后一个“爱”字圈了起来,很轻但很坚定地说:“砚行,我爱你。”
以前会觉得这句话太俗气,太直白,没有必要时时挂在嘴边,但真到了没有时间组织语言的时候,才发现只有这句话能最准确地表达出心意。
电话断掉了,程问音还紧握着听筒,贴在脸上。
明明是被自己的体温捂热的,他却在此刻很不客观地认为,那温度是来自爱人的生日礼物,他的生日因此而圆满。
他终于知道这一整天究竟不对劲在哪了,日子空下来的那一块,哪怕房间再拥挤都无济于事的那一种空,也终于被满满当当地填补了。
他承认自己其实远没有那么成熟,至少在生日这一天里,他也会孩子气地期盼祝福,喜欢热闹,等待爱人的关心,得到了便雀跃,得不到便失落一整天。
至于他的生日愿望,和新年愿望、节日愿望,每个有机会许的愿望,都是一样的。
希望爱人平安回家,宝宝健康长大。
他想,自己如果也信奉宗教的话,一定会每日虔诚地向神明祷告:“拜托了,请让我们幸福吧。”
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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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音音
第五十七章
这是陈念第一次出远门,也是他第一次坐飞机。
前十八年的人生里,除去因发高烧失去的那一段记忆是未知的,剩下的日子,他都在这座被命名为首都的城市里,从流浪,到拥有哥哥,再到拥有一个家。
他从来没想过要离开这里。
他不是一个喜欢变化的人,对世界之大并不感兴趣,和大多数刚解决温饱的人一样,目光所及只有如何维持眼前的生活。
这次出远门也只是因为,他要去找陈今了。
有陈今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如果家不能为他而来,那他就要拼命去够。
这是唯一的机会,虽然魏临告诉他,不保证他能见到陈今,但他也想试一试,至少能离陈今近一点。
魏临是一名战地记者,去年陈今因为莫城一战成为了全联盟簇拥的“英雄”,最初那篇新闻稿的撰写人便是她,陈今的勋章也是她从前线带回来,亲手交给陈念的。
陈念憎恶一切将他的哥哥当做商品的人,他被迫接受了无数个采访,在镜头前冷了无数次脸,唯独魏临,不在他憎恶的范围内。
她是第一个来找自己的人,没有带来任何目的性强烈的访谈问题,只是将一枚勋章交给了他,道别时还拥抱了他。
那天他甚至感受到了一种尚可以称为温暖的东西,只可惜之后发生的一切都太荒谬了,暴涨的关注度、就“英雄”二字的炒作,甚至是贩卖,将这份温暖掩盖得严严实实,此后他能体会到的就只有恨了。
再次见到魏临,是在他工作的理发店里。
老板是魏临的旧识,说什么也要亲自为她做造型,只在最后吹头发的时候叫来陈念帮忙。
陈念认出了她,她也认出了陈念。
魏临知道自己那篇报道后来引起了怎样的热度,铺天盖地的连锁反应让她很是头痛,他心知内核的东西早已变质,但也无力改变什么,能做的只是不再参与。
理发店里,是陈念先向她问起,有没有关于陈今部队的消息。
“他们最近在国内整歇,”魏临目视前方,从镜子里看向这个比印象中更加苍白瘦弱的男孩儿,“柯潭,你听说过吗?”
陈念摇头,“很远吗?我可不可以去看他?”
“恐怕不行,你接近不了部队。”
陈念本来也没抱希望,“嗯”了一声,开始专心给魏临吹头发。魏临是陈念认识的少数女性alpha之一,今天她将原本的齐肩发剪成了利落的短发,更显得英气。
吹风机的声音停下来了,陈念正扫着魏临后颈上的碎发,忽然听到她说:“陈念,我一周后动身前往柯潭。”
“我的新闻团队正好缺一个能干活的伙计,等到了柯潭,部队后勤也许正缺一个理发师。”
“你愿意来吗?”
陈念猛地瞪大了眼睛,仿佛被巨大的惊喜砸晕了,甚至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半天都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当……当然……”他吞了吞口水,后退两步,不住地向魏临鞠躬感谢。
他浑身是刺,脊梁挺得笔直,那是哥哥不在时,他用来保护自己的硬壳。但是此刻,只要能给他一个见到哥哥的机会,就算让他做任何低姿态的动作,他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