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队长终于反应过来了,他冲上去抱住了童年挚友。
不,不要吃醋,这是队长和巴基之间纯洁的童年友谊。衔尾蛇在心中默默重复,然后把时间让给了久别重逢的好友们,他迎着托尼走过去。
托尼看着冬兵和队长,巧克力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异样的情绪,接着他很好地收敛了这种情绪,张开双臂抱住小蛇,在他背后使劲拍打了一下。
“你还知道回来,嗯?”托尼的拳头不轻不重地砸在衔尾蛇的胸口,“你就这么笃定我会给你留着房间?就凭你这说走就走的毛病,我就不该让你进门的。”
“那真是太可惜了,寇森说如果你这边不接收我,就让我去新神盾局做厨师。他们都爱上了我的牛奶布丁,你要赶我走的话,咳咳。”衔尾蛇开玩笑道。
托尼的眼神亮了起来,立刻好兄弟一般地勾搭上去。旁边的鹰眼和猎鹰在聊天,他闻言对托尼翻了个白眼。顺带一说,猎鹰是被美国队长挖来的新成员。
“那还说什么,厨房里什么都有,快做给我尝尝。要真有寇森说的那么好,我高薪聘请你,要是没有嘛——那今天晚上就准备被灌酒灌到死吧!”
“托尼,很快就吃午餐了,你不要吃那么多甜食。”和冬兵说话的美国队长好像突然被激活了某个内置程序一样,皱着眉看向钢铁侠说道。
“该死的老古董。”托尼嘟哝道。
衔尾蛇不由觉得好笑,不过他看托尼这段时间养得很好。眼睛下的黑眼圈少了,眼白上的红丝少了,小肚子也圆了起来,让人看了很想掐上一把。
嗯,虽然还不到白白胖胖的程度,但托尼你真的要减肥了。否则你哪一天就会连盔甲都穿不上,还要回工作室修改。
当天晚上的派对上,大家都闹腾得很欢。
托尼更是在连喝了几瓶烈酒之后,脸颊微红地趴着巴基,在他耳朵旁边打了个酒嗝,带着酒气的呼吸弥漫在附近的空气中。
他拍了拍巴基的肩膀,无视对方冷得掉渣的表情,“我说,另一根老冰棍。哈,我们现在有两根冰棍了,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美国队长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想把浑身没骨头的托尼从沙发上拉下来。后者正像蛇似的,几乎要黏在巴基身上了。但托尼很不高兴地把队长的手给拍掉。
“复仇者联盟都住在我这里,我负责出钱,你要什么,嗝,就和贾维斯说。贾维斯你知道吗?噢,贾维斯你出来给巴基看一下。”托尼醉醺醺地说道。
结果电子管家连理都没理他,托尼嘟哝了两声,没有在意地继续说道:“复联的装备也是我修的,你要什么就和我说。嗯,我可以帮你改造金属臂。像……像铁臂阿童木一样。好啦,兄弟,你是斯蒂夫的好朋友,那就是我的好朋友。”
他重重地拍打着巴基的肩膀上,美国队长几乎要跳起来了,但衔尾蛇笑着摇了摇头。冬兵不会连托尼这几下都吃不住,毕竟后者脱了盔甲就是个战五渣。
“总之,你在这里就放心地住,不用担心什么九头蛇。你看小蛇之前不就住得挺好吗?我这就给你安排一层楼……那个,你喜欢什么?我是说娜塔莎建了个酒吧,小蛇要了个图书馆,你想要建点什么吗?”
“……不用。”巴基看着对方温暖色泽的眼睛,他又忍不住去想斯塔克夫妇。
之所以他对托尼斯塔克的容忍度这么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欠了他的。
“对,装修工作,我要去布置一下——”托尼猛地起身,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起来下一秒就要召唤盔甲似的。然而托尼只是跌跌撞撞地往工作室走去,嘴里还念念有词道:“我去给你安排,不然你今晚住哪里呢?”
美国队长长叹了一口气,他抹了把脸,起身走过去,动作熟练地一把抱住醉得连路都看不清的托尼,很顺手地把人抗在肩膀上。
“你,放开,混蛋老冰棍,嗝,困死了。”托尼在令人安心的气味中逐渐放弃反抗。没一会儿时间,他就垂着头似乎睡着了。
“我先把托尼送回房间,巴基的话,今天晚上就和——”
“和我一起睡,我的房间很大。”衔尾蛇立刻补充道,对美国队长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脸。
冬兵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刚想说什么就被黑寡妇一把拉过去喝酒。
“让他们两个自己搞定。”美艳的红发女特工眨了眨右眼,笑得意味深长。
☆、第100章 三少盗梦番外(上)
本来说好了等找到新的梦境师再动手,但雇主催的实在太紧。道姆柯布别无选择,只能叫上自己信得过的老队友,又临时凑了个本领稍次的梦境师还有药剂师。
好在这次的目标也不是很难——提姆潘尼沃斯,潘尼集团的掌舵人,亿万身价的钻石王老五。道姆熟悉这一类的“上流人士”,他有办法对付对方从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而一旦进入梦境,这些只精通商战却不理解梦境之战的商人当然不会是专业盗梦团队的对手。
阿瑟确定提姆潘尼沃斯没有受过反盗梦培训,但他也坦言,关于提姆潘尼沃斯的信息收集得并不全。在对方十七岁之前就像一张被人刻意盖住的白纸,而在对方十七岁之后,则是透明又无趣到了极点。
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一心一意都放在学业和公司事务上。提姆潘尼沃斯的正常向爱好很广泛,知识渊博,一派绅士作风。他甚至都没有一个绯闻对象,阿瑟黑进这位总裁的电脑时,里面不是专业性的文献就是公司业务,连个小黄片都没有!
“我们只需要那份竞标书。”道姆说道,他给团队每个人都安排了具体的任务。
在计划中的那个宴会上,伊姆斯穿着笔挺的西装,在一位贵妇的引见下认识了提姆潘尼沃斯,他们端着香槟酒杯短暂地聊了几句。伊姆斯装作半醉的样子,笑着拍了拍提姆的肩膀,然后仿佛站立不稳似的晃了晃,他在对方礼貌地伸手扶他的时候,往酒杯里扔了药。
道姆和团队其他人躲在宴会暗处看着提姆扬起手,将掺了安眠药的酒一饮而尽。
十分钟后,道姆扶住了“喝醉了”的潘尼沃斯先生,将他带入最近的休息室里。团队里的人早就准备好了所有仪器,道姆将昏迷的目标放在沙发上,动作熟练地为他戴上仪器。
“他的保镖大概会在二十分钟后发现不对,我们最多能拖延到半个小时。在梦境里也就是六个小时,一旦到了时间我们必须离开,除非你们想被抓起来。”伊姆斯说完就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方躺平,戴上仪器,然后慢慢闭眼进入梦境。
在道姆的计划里,他会让提姆潘尼沃斯先经历被人追杀绑架,而他们会装作来救他的警察。把潘尼沃斯救出去后,他们会带对方去梦境里的警局。
人在经历凶险后到了安全地带都会更加放松,而警局的特殊性也能顺利套出目标的话。谁还会在差点被绑架后,再对来录口供的警察说谎呢?
然而,一进入梦境,道姆就知道事情出了差池!
“梦境师和药剂师呢?还有这是什么地方?这不是我们事先安排好的潘尼大厦。”
是的,这不是他们预先设计过的梦境世界。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笼罩在夜幕中的陌生城市,四处都是阴暗潮湿的小巷,破旧的贫民房屋檐低矮,仿佛只要稍稍挺直腰背就会撞到头。
空气里有腐烂的垃圾臭味,还有淡淡的血腥味,天上淅淅沥沥地在下小雨,让一些没有铺水泥的小路更加泞泥不堪。有野猫躲在暗处低声叫唤,在黑暗中放出绿莹莹的眸光。
这特么简直就像是恐怖片的标准开场背景!道姆整个人都不好了!
“没想到这个潘尼沃斯的内心这么阴暗?他是从哪里看到这些的?哪一部恐怖片?”伊姆斯踢走了脚边的垃圾,那个垃圾罐头在地上弹动翻滚,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声音在万籁俱静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阿瑟转头瞪了他一眼,伊姆斯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我们的目标呢?你们谁有看见?”道姆保持冷静地问道。
“不知道,但我们或许该弄懂这个世界的模式……”“哇喔,我猜我知道这是哪里了。”阿瑟和伊姆斯同时开口说道,又互相瞪了一眼。
伊姆斯指了指远处的一栋高楼,刚才被一块破旧的广告牌挡住。此时指出来后,才发现这栋高楼十分惹眼,任谁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它。
“韦恩集团,听起来有些耳熟,不是吗?”伊姆斯说着又扯下了一张某脱衣俱乐部小广告,递给同伴们说道:“看看时间和地址,我们在三十年前的哥谭。”
“这么说,我想起来韦恩集团……三十年前的哥谭确实有一个韦恩,布鲁斯韦恩,就是近代历史中一定会被提及的那位义军领袖,蝙蝠侠。”阿瑟说道。
“如果这不是一部恐怖片场景的话,我猜我们知道了这位潘尼沃斯先生的来历?他是哥谭人,按照年纪来算,他现在应该还只有十二三岁?”伊姆斯依旧用那种满不在意的口气说道,他似乎对三十年前的哥谭很好奇。
“童年的印象在潜意识梦境中会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道姆冷静地分析道:“我们得找到潘尼沃斯,而我们只有六个小时。现在梦境师不在,这个梦境并不由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