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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追 (Grenada)


  粘液质的人,他们的特点是——安静,严肃,冷静。
  类似兴奋激动的情绪,在他身上是很少有的。
  他成长至今,遇到过的能让他兴致高昂的事物,极少。
  一旦出现,他会很想要抓住,就像他人生里音乐的出现一样,像每一个愿意听歌的听众一样。
  因此遇见陆追,即便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即便他和陆追看上去很像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也很想要抓住对方试试。
  伴着这份期许和不确定,他默默而不动声色地——
  将目光转向了身侧的男人。
  陆追整个人似乎都陷进了皮座椅里,神情倦怠,虽然刚刚才跟他开过玩笑,但看上去确实是有些累了。
  也是,经营“云顶”这样一间大规模的酒吧,无论如何应该都不轻松。
  秦殊想。
  至于作息……会不会常常是等到酒吧歇业了才睡?每天天亮才睡觉,这样也太辛苦了。
  秦殊眨了眨眼睛,情不自禁地望着陆追的脸。
  他长着一副很难让人不注意的脸。
  眉骨到鼻梁的弧度,自然流畅不说,又十分挺拔。这副相貌看上去是很傲的,一副总是睥睨着人的天之骄子的模样。
  他的眼尾上敛,又因为总爱垂着眼眸看人,显出一些说不上是敷衍,还是漫不经心的情绪来。黑发随意搭在额前,像是他随手抓出来的,却比别人精心打理的造型要更加好看。
  啧,不做模特或是演员,可真是有些浪费。
  但秦殊一想到这人混不吝的举止神态,顿时觉得作罢,有了这样的偶像,他的粉丝一定很容易“塌房”,陆追还是做一个酒吧老板比较符合他的气质。
  开着车的陆老板,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所以秦殊也判断不出来他此刻在想什么,心情又如何。
  不过,秦殊觉得,陆追可能自小是被旁人注视着长大的。
  因为接受过太多不同的目光,所以对别人的视线完全免疫,可以说是无甚在意、习以为常。
  就像他已经悄悄看了陆追好多眼,但后者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一样。
  这种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都任你看的坦坦荡荡,是秦殊心里由衷羡慕的,这是真正自信的人身上才有的特质。
  秦殊就做不到这点。
  平时但凡有人多看他几眼,他会立马察觉到,随后会感到浑身不自在,胳膊不是胳膊、手不是手的。
  当然,这种拘束和紧张,在他唱歌、弹吉他的时候,会得到些许的缓解。
  在秦殊的生活里,他很在意所处的环境是否舒适。至少在他能掌控的“生活圈”里,他需要绝对的轻松自在。
  偶尔,他也会很羡慕那些看上去就很舒适自洽的人,比如毓文,比如正坐在他身旁的陆追。即便迎着密布拥挤的人群,他们做任何事情也都自然舒展,有条不紊,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对,用一个词儿来形容陆追的话,就是这个词儿,赏心悦目。
  陆追究竟有多“赏心悦目”,从秦殊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长就足以看出了。
  这会儿,陆追的左手正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端,因为距离够近,秦殊看清了他小臂上的纹身图案。
  他之前好奇极了,但从没看清过这个图案。
  纹身图案面积不算大,也许是因为有陆追白皙的肤色相称,纹身便显得愈加色泽分明。
  秦殊以前总觉得,拥有纹身的人,是社会哥,是古惑仔,是很不好惹的人。
  他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刻板印象。
  因为陆追小臂上的这个纹身,实在是漂亮极了。
  纹身以干净细腻的皮肤为底色,在其上勾勒出了最绚烂的色彩,和最精美的纹样。
  看样子像是日式纹身,有轻舟小船,有海浪,让他莫名想起那幅著名的《神奈川冲浪里》,还有层层叠叠的红色枫叶,但更多的,是他叫不出名字,却开得十分灿烈的花朵。
  花和叶纹得都相当细腻,每一绺茎叶的脉络都极为生动鲜活。
  最让秦殊惊讶的一点,是纹制这幅图案的笔触很不寻常。
  即便笔下是看似最为娇柔的花朵,一勾一回,却也大刀阔斧,花蕊还做了夸张的艺术处理,乍一看,这图案属实是“烈”了一些。
  作者有话说:
  小殊是个情感很细腻的人,他如今的性格,和他的经历很有关系。我发之前又改了一遍,希望能把他的心路历程讲得更好。
  另外有些读者肯定已经猜出来,陆哥的纹身就出自于青山戴平。他是前两章提过的陆追好友,一个从精神层面上很能理解陆追的人。
  作为同性恋者,在大环境下实现自我认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是因为陆哥和小殊各自不同的成长历程,他们才能拥有更成熟的感情和更坚定的信念。
  之后的剧情基本都是进行时了,回忆的内容不会再多,还请大家继续关注陆哥和小殊的甜美恋爱!多多与我互动!
  (睡觉去了,我和本章的陆哥一样困……


第21章 不如温柔同眠
  正当秦殊鼓起勇气,准备开口问问这个纹身的时候,陆追先说话了:
  “你家地址。”
  “……哦哦,对。”
  秦殊这才发现,陆追已经将车开出了酒吧街了,他连忙报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刚刚的疑惑也暂时被抛之脑后,他内心哂然一笑:
  人家送自己回家,自己上了车后却连地址都忘记说,还需要人家主动问……他怎么就这么愣啊。
  陆老板会不会觉得他很不识抬举?
  陆追倒没那样想,只是听了地址后明显有些意外。
  秦殊家,跟他爸妈家是在同一个小区。但他以前怎么从没见过他?
  小区附近就是本市有名的H大,也是陆追父母所任教的学校。
  陆追问道:“你之前在H大上学吗?”
  “是的,我是H大毕业的。”秦殊乖巧回答,想了想,又补充说,“这是我大学时租下的房子,后来毕业以后决定要留在H市,就一直住在那儿了。”
  陆追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表示了解。
  H市是一个非常年轻态的城市。很多年轻人毕业以后,都愿意留下来在这里奋斗,秦殊也不例外。
  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强烈的事业心,对于做音乐这件事他还挺佛系的,因为写歌靠的主要是天赋和灵感,而这些东西都是急不来的。
  他选择留在H市,主要是因为当初的乐队。
  他大四时,和乐队队友一起报名参加了全国校园乐队比赛,这个比赛最大的特点是直播赛制,因此在互联网上聚集了不少热度,引起了许多喜爱音乐的人的关注。Insomnia从诸多优秀乐队中脱颖而出,夺得了那年的冠军,自此声名大噪,而他毕业时,乐队发展正值蒸蒸日上,留下来是一件非常顺其自然的事。
  回想当时和队友们一起奋斗过的日日夜夜,他还挺感慨的。
  秦殊以为陆追问过了他的学校,接下来会问他是哪里人,不过陆追并没有。
  秦殊实在不擅长做揣测。在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中,他的直觉算是比较差的,三番几次觉得自己猜不透陆追后,他就果断放弃了,对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看得出来,陆老板说话做事都是有自己的一套逻辑的。他觉得,和比自己聪明的人打交道,就不要想着自己要表现得多聪明,反倒弄巧成拙。
  真诚才是第一位的。即便这种真诚,看上去像是“举白旗”,但在陆追面前,他还挺乐意把自己摊开给人家看。
  陆追问他:“你大学学的是音乐专业吗?”
  “不是的。”秦殊摇了摇头。
  陆追闻言后,看了他一眼,心里带着些许讶异。
  秦殊笑着回答说:“其实我是英语专业的,是不是和音乐很不搭边?”
  搭不搭边,陆追没细想,他当下只是觉得挺巧的:他在英国留学过几年,而秦殊正好是学英语专业的,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
  “确实。”陆追说道,也说不上是在回答哪个问题。
  因为父母任教就在H大,所以陆追还挺了解H大的英语专业的,于是他说:“H大英专在国内很不错,你高考分数挺高的吧。”
  “还行……”面对陆追的夸奖,秦殊总还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毓文也是H大英专的。”也许因为面对着初识不久的人,总会想要聊点共同话题,秦殊不知道他和陆追有什么共同话题,只能提一提两个人都认识的毓文:
  “我俩在一个乐队里。”
  他说完话,很快意识到有些问题,又多余地补充了一句:“以前。”
  这话听起来颇有些故事,陆追情不自禁又看了秦殊一眼。
  秦殊一阵懊悔。
  他没事儿提乐队做什么,退都退了,白白扫人兴致。
  估计因为他今晚一直处于一个紧绷绷的状态……可能他自己没注意到,但他逢紧张时就会有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嘴比脑子快。
  这种事儿,在以往也不常发生,他是个很少有欲望想去和别人说什么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的,居然会跟陆追说这些。
  小孩儿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低落了,陆追注意到了,他猜测是因为刚刚提到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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