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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追 (Grenada)


  有些神奇。
  他迟钝地点了点头:“好的。”
  酒吧里还有些事儿要安排,陆追回去叮嘱了阿齐几句,于是秦殊就在后门安静地等着他。
  此时民宿门前的那只花猫,又慢腾腾地滚了一圈身子,模样看上去倦怠极了。
  它侧过那个明显发了腮的圆脑袋,和对面的秦殊对视了一会儿,随后又很高傲地转开了视线。
  这只猫的表情和神态,让秦殊想起了似曾相识的一幕。
  他忍不住上前几步,蹲在了它的面前,看它没有什么抵触的反应,就伸出手来,轻轻地挠了挠它的肚皮。
  它很舒服似的“喵”了一声,睁开眼瞄了眼秦殊,好似犹豫了一下,然后才往秦殊手心里蜷了蜷。
  陆追从酒吧后门出来时,手上拎着一件薄外套,他侧身锁上了门。
  听见声音的秦殊,回过头说道:“这只猫一点儿也不怕人。”
  “嗯。”陆追看了他一眼,然后说,“这是那家民宿的老板养的,周围邻居经常给它喂食,所以不太怕生。”
  秦殊笑了,眼睛也不由自主地弯了起来,他柔声说道:
  “原来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啊。”
  猫无动于衷。秦殊从它柔软的肚皮上移开了手,轻轻蹭了下它的胡子,很亲昵地贴近了它:“是不是呀?”
  陆追倚靠着后门,静静地看着秦殊逗了一会儿猫。
  这副画面,实在是美好到不忍打搅。
  不过没等一会儿,秦殊就匆忙地站了起来,他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两眼猫,然后快步走到陆追身边:
  “得赶紧走啦,不然牛肉面馆要关门了。”
  秦殊揉了揉鼻子,有点不好意思。
  陆追看他走近,把手里的薄外套递给了他:“穿上。”
  秦殊确实觉得有点冷了,他接过以后客气地道了声谢,脸颊上微微泛起了一些红。
  “你很喜欢猫吗?”陆追随口问道。
  “嗯。”谈起猫这个话题,秦殊情不自禁地打开了话匣子,“我小时候在奶奶家住过好几年,当时奶奶养了一只叫花豆的猫,虽然是山野里的小野猫,但它脾气非常好。花豆一直陪着我从小学到了高中,后来年纪太大去世了,我和奶奶就把它埋在了后院的一棵枣树下。”
  陆追看向秦殊的时候,看到他正看着自己,两人目光相碰后,后者有些腼腆地垂下了目光。
  “是不是挺疑惑的,为什么要埋在枣树下面?”
  陆追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看似好像不在意的样子,实则在很认真地听他说。
  “奶奶说,‘枣树’有‘早’的寓意,我这么爱花豆,花豆肯定也知道的。我们把它埋在枣树下,是希望它能再次成为一只小猫,尽早地回到我的身边。”
  秦殊说完后,笑着侧头问道:“我奶奶是不是像在哄小孩儿?那个时候我都十七岁了,怎么可能还信这些,不过是不想辜负老人家的心意罢了。”
  闻之,陆追沉默了半晌,然后问道:“后来你有再养猫吗?”
  秦殊摇了摇头:“没有了。”
  他们走向不远处的一片空地,那儿被划出来作为了停车位,此刻只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越野车。
  陆追给车开了锁,两人上了车后,秦殊才继续说道:
  “后来快要高考了,没有时间精力再养一只小猫了,再到后来上了大学,因为在宿舍住,养猫也不方便。现在倒是方便了,回头要养的话,等……等我的工作稳定了吧。”末了,秦殊笑了出来。
  秦殊的最后一句,莫名戳中了陆追的笑点。
  陆追忍了忍笑意,才说道:“原来有才华的歌手,也会想要有个稳定的工作。”
  有才华的……歌手?
  秦殊被陆追一句“有才华”冲昏了头脑。
  霎时间,心中的一切思绪想法都被打乱了,脸颊上方才下去的薄红又升了上来。
  他几次想张开口,继续说点什么话题来着,却始终没能进行下去。
  最后他干脆自暴自弃,用手指遮住了脸,低下头抿嘴笑开了。
  原来在陆追的眼里,他是一名有才华的歌手!
  这真是,太难为情了!
  秦殊那张秀气的小脸红了又红,嘴角翘着根本落不下来,模样生动明朗极了。
  陆追看着看着,忽然觉得有趣起来,于是伸出手,用手指轻蹭了一下小孩儿绯红的脸颊,原本正在俯身笑的小孩儿忽然僵住了身子。
  陆追忽然觉得心情极好,他勾了勾唇角:
  “走吧。”


第20章 吃错药
  秦殊想,今晚如果不是他吃错了药,那就一定是陆追吃错药了。
  他的脸侧,也就是陆追手刚触碰过的地方,也许因为一些心理作用在作祟,他总觉得那片皮肤在灼灼发烫。
  烫得他脸烧红。
  陆追这个行为,有点儿过于亲昵了。
  放在任何人的身上,这个动作都有一点儿突然、有一点儿冒昧。尤其对于认识没多久的人来说,确实还有一点儿的不合适。
  但旁边的这个男人,把蹭脸这个动作做得自然极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好像那时那刻,他就应该那样做似的。
  秦殊逐渐地发现,陆老板的脸皮之厚,可能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捂着一张羞红了的脸,在心中无力地呐喊:
  陆追你怎么这样!你是流氓吗!
  虽然心里在默默吐槽陆追的厚脸皮,但秦殊其实并不讨厌这个触碰。
  甚至于此时此刻,在他的胸腔之中,有一些新鲜的、惴惴不安的兴奋感,随时准备要“破土而出”。
  兴奋对于他这个性格平和的人来说,是件少有的事情。
  这种兴奋感,形容起来,有点儿像乐队演出之前,他站在后台望着观众席时,内心的那股心潮澎湃;又或者像是在录音室,忽然来了写歌灵感时的那份思如泉涌;还或者是,他高二那年,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抱在一起时的魂惊魄惕。
  嗯……最后这个,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不是一般的震惊。
  他记得那是在一个学完习后的凌晨,宿舍楼二楼的卫生间里。
  他莽莽撞撞地闯进去洗漱,出门时,却在厕所的一个隔间里,瞥见了令他脸红心跳的一幕。
  他那时,才刚确认自己的性取向不久,本来性格就比较独的他,没将此事告诉给任何人,仅仅会在深夜里自己琢磨一会儿,琢磨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
  他思前想后,从开始上学起,他也没和女孩子起过冲突、有过矛盾,按道理讲,他是不讨厌女孩子的,可怎么就会对男人之间的感情,有了不该有的那份好奇和向往呢?
  高二那时,他刚提交了文理科的分科申请表,没跟任何家里人商量。
  事实上,也没有家人能够和他商量这件事。
  奶奶常年住在乡下,每周末他回家的时候,她总问他吃得好不好、和同学相处得如何。文理分科的事情,即便他问了奶奶,她也是不懂的。
  而且奶奶一向关爱他,如果知道了在这件事上她帮不上什么忙,奶奶一定会觉得愧疚的,所以他没有跟奶奶提这事。
  他的爸妈,说实话也指望不上……
  在他们俩离婚后,老爸依旧在外地做生意,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而他老妈,虽然和他在一个城市,住的地方也离附中不远,但秦殊很少去找她,原因是——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新家庭。
  老妈的新家庭很好,他没必要去影响他们一家人的心情,没必要让老妈觉得难做。
  他那时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奶奶将他看得重要,他对于其他任何人都是可有可无的。
  周内时他住宿舍,除他以外,其他室友都是本地人,他和他们的关系既算不上热络,也然也算不上冷漠,就是普普通通的客客气气。
  每到周五,其他几个本地的室友会相约一起出去玩,他们很少叫秦殊,秦殊也并不想去。
  他会戴着耳机坐两个小时的大巴车,回乡下的奶奶家住两天,周天晚自习前再回到学校。
  学校里,既没有他在意的人,也没有什么在意他的人,平平淡淡,独自一人,秦殊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但那天撞见两个男同学在厕所亲热的一幕,对他来讲,无亚于寂静湖面上乍起的惊雷。
  他回到宿舍后很久才回过神,躺在熄灯后的宿舍床上,他脑海中翻来覆去的一个念头是:
  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孤独的。
  他并不认识那两个男同学,在之后的日子里,也从没有特意去寻找和留意他们,然而那两个陌生又勇敢的男生,给了那时的秦殊莫大的勇气,让他看到了一个,能容纳自己的世界。
  就像秦殊小时候,他很喜欢看一些关于宇宙的纪录片,或者书籍。
  他觉得宇宙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在乡下的凉席小床上躺着看星星的时候,他总觉得平静。
  广阔的星空容纳他,让他觉得自己是被保护的。
  他又想起了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学校曾开设过一学期的心理辅导课。


第一节 课讲的是四种气质类型,周围同学都对各自的测试结果非常好奇,秦殊也不例外,他记得清楚,他测出的结果是“粘液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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