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松凯在沙发上坐着,看了他的样子,忍不住,走到卧室里去了。
丛暮跪了一整晚,跪到四肢完全没有知觉。他絮絮叨叨颠三倒四的说,好像是想把从现在开始到丛安新一百岁的话都说完。他说叔叔,我记得小时候,你老说自己怕黑,要跟我一起睡觉……其实是因为你听见过我在被窝里哭对不对?他说叔叔你做的饭真是难吃,但是我,我还没吃够呢……我现在长大了,我也可以学做饭,我学了做饭能做给谁吃呢?我想做给你吃,叔叔。可是你不要我了,我的爸爸妈妈也早就不要我了,你们终于团聚了,留我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上,我还小呢,你们怎么舍得呢?你说让我给你养老送终,你说永远不会丢下我的,你都忘了,叔叔。
他说叔叔,你让我好好活着,我就好好活着。但是我害死了你,我一辈子都怨恨自己。
第二天丛暮去接了骨灰盒,从火葬场出来的那条小路,很像记忆里他小学门口的那条路。那时候丛安新早上骑着车子送他,在他进校门的时候给他整理红领巾和小黄帽,交代他认真上课好好吃饭,他高大的身躯像是一棵树,每次小丛暮走进校园里回头看的时候,就会看见他站在原地笑眯眯地冲着自己挥手。他有时晚上在校门口接他,每当这时丛暮就好像全天下最幸福快乐的小朋友,他昂首挺胸的牵着丛安新的大手,絮絮叨叨今天老师夸奖了他,中午吃了米饭和牛肉,他和哪个小朋友拌了两句嘴……他的叔叔永远牵着他的小手,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他,给他很多鼓励和爱。他有全天下最英俊可亲的叔叔,他是他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相依为命的亲人。
可是他已经失去了他。
这个世界上,从此刻开始,他已经是孑然一身。
孑然一身啊……他的苦无处诉,乐无处享,从此一生背负着枷锁,片刻不得解脱。
这是他的罪。
丛暮想,如果鞭笞和忏悔能让我的罪孽得到宽恕,那我愿意皮开肉绽堕入地狱,享永生永世无边痛苦。可是我已经被禁锢在这荒唐的人世间,日复一日重述自己的罪过,痛苦地存活。
丛安新的骨灰寄存在火葬场,按照他的级别本来可以拥有一块烈士陵园的墓地,但是因为他死的时候身上巨大的争议,一切待遇都不复存在。本来丛暮想把骨灰盒带回家里去,但是被霍松凯拦住了,他说暮暮,这样并不合适。后来由他做主,将丛安新的骨灰寄存在火葬场,只等找好墓地后将丛安新下葬。
丛暮那时并没有想到,这一等就是七年。
丛暮从火葬场回来后接到失踪许久的王彦可的短信,她请丛暮到市郊的一间仓库里谈谈,她说她知道丛安新真正的死因。
丛暮坐在玄关的地上,他不知道王彦可要见他到底安的什么心,但他想问问王彦可,问你为什么要骗我叔叔。
他觉得自己也许会死在路上,因为身体上的任何一个配件好像都已经无法正常的运转,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他都已经超过了极限。
最后他站在马路中央拦到了一辆车,在郊区仓库,他见到了等在那里的王一诺。
丛暮不知道为什么,他已经永远失去了与王一诺一较高下的可能,然而王小少爷看着并不高兴,神情还有几分阴霾。
后来他明白了,王一诺知道了景云臻跟王彦可的事,他无法接受他爱的男人跟他的亲姐姐有一腿,所以要找个人发发火,而丛暮这条丧家之犬就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丛暮很累,头痛难忍,并没有多余的力气应付他,他只想知道丛安新真正的死因。
王一诺皮笑肉不笑:“别骗自己了,你心里也清楚不是吗?挺健康的人,哪儿能说没就没了,何况还是突发心脏病,跟他父亲一样的病。”王一诺笑得很残忍,他有一种作践别人的快感,“这是报仇呢,听说当年他父亲死时被折磨的面目全非,你想想,他会让你叔叔遭什么罪?我听说看守所刑讯逼供的手段很有趣的,比如说二十四小时用强光照犯人的眼睛,比如说把犯人绑起来放在冰上,不用提那些拳打脚踢,比起这些,其实死了才是解脱吧……”
丛暮像是迎面挨了一个闷棍,整个人都呆了。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痛吟,好像被叼住命门的猎物,连脸上的表情都变得有些狰狞。
然而王一诺还在说:“……还有我姐,你当她真的对你叔叔有感情?还不是因为景云臻,这个男人惯会迷惑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利用完了她再甩到一边,我姐还不相信自己被骗了,哭着喊着要跟他在一起。”
丛暮已经麻木了,每当他觉得自己已经身在地狱的时候,就会有人告诉他这还不够,你还没有见过真正的地狱,他一次又一次的被景云臻推下去,一颗心被架在火上烤,放在油里炸,被冰刀穿过,铁石砸过,已经千疮百孔,无处呼痛。
丛暮心里的无处宣泄的怒意和悔恨像是喷发的火焰,全部化作尖利的言辞射向王一诺:“你不是也一样?被迷惑,被利用,被甩掉,你在景云臻眼里也没有什么不同。”
果然王一诺暴怒起来:“你胡说!他现在跟我在一起!他对我很好!”
丛暮嗤笑一声:“那你要小心了,他今天这么对我,明天就会这么对你。”
“你不要想着挑拨我跟云臻之间的关系,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不像你,”王一诺气急败坏,“你和你叔叔咎由自取,等着下地狱吧!”
然而他话音未落,丛暮已经朝他扑过来,他袖子里藏了一把水果刀,直直冲着王一诺的心脏捅上去。
他离开家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带上了刀子,他恨自己,恨景云臻,也恨所有王家人。他们一家人个个心怀鬼胎,王德远得到丛安新父亲的提拔才走上仕途,在丛暮小时候还每年谄媚的来上门送礼,这么多年一直装作与丛安新哥俩好的样子,私下里却对他下了死手。王彦可是丛安新这么多年来唯一交往的女友,实际上却为了她父亲和她真正爱的男人一直在欺骗丛安新。王一诺向法院提供伪证,以完全不符合司法流程的原因使得丛安新成为党派纷争的牺牲者。
他们一家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丛暮故意激怒王一诺,就是在等他急火攻心的这一刻。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在心力交瘁下的力气,他举着刀朝着王一诺冲过去的时候被下意识抬手挡了一下,这把刀就刺到了王一诺的肩膀上。
丛暮听他痛叫了一声,刀子刺破的地方顿时血流如注。
“来人!来人!”王一诺大喊。
从仓库门外跑进来几个五大三粗的保镖,王一诺大概也没想到丛暮会对自己下手,所以没让保镖跟着进来,现在只好捂着肩膀大喊:“弄死他!给我弄死他!”
丛暮挨了一顿拳打脚踢,他感到头上有血流下来,因为眼前已经看不清了,腹部一下一下抽搐着,连手都没法再动一下。
保镖看他蜷缩在地上不动了,又去请示王一诺。王一诺觉得还是不够,咬牙切齿的说:“太便宜他了。”保镖垂着手在一边等着,王一诺想了想,说:“他不是画画的吗,那把他的手弄坏吧。”
丛暮在地上痉挛了一下。
王一诺补充道;“右手,别弄错。”
保镖抄起一根钢管,朝丛暮的右手砸下来。
一阵钻心的疼痛过后,他失去了意识。
第39章
祁卓是在伦敦的马路上捡到丛暮的。他刚结束一场收购谈判,正坐在车后座闭目养神,突然司机一个急刹,战战兢兢的说,先生,我好像撞倒人了。
司机下车去查看,等了半晌还不见回来,祁卓不耐烦的从车里出去,于是看见了躺在车轮下的丛暮。
祁卓皱着眉打量他————亚洲男孩,年级很小,也许还没成年,漂亮却颓丧,像被碾碎在地里的红玫瑰。
小玫瑰呆愣愣的睁着眼睛看天,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
后来祁卓跟丛暮说,他之所以一反常态插手丛暮的事,是因为他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自己每天都能在镜子里看到的眼神,想死,却必须要活着,充斥着空洞,无望和自我厌弃的眼神。
他跟丛暮说,我们是一类人。
祁卓确实救了他,他把丛暮丢给自己名下的私人医院,治疗他额头上裂开的伤口,长时间神经性的痉挛,和他坏掉的手。
丛暮对他说:“我没有钱可以还你。”
祁卓从病房里的沙发上站起身,整理高定西装的下摆,拿起立在一边的手杖走到病床前,居高临下的说:“没关系,只要你努力死在我后面,就不用你还钱。”
丛暮是感激他的,如果没有祁卓,不要说治病和上学,也许他早已经孤独的死在英伦。他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答应了丛安新好好活着,所以他还不能死。
他出院后住进了祁卓的城堡,城堡大且冷清,即使是同一屋檐下两个人也不能总是碰面。祁卓虽然富有,但极度厌恶与人接触,所以城堡里并没有长住的仆人。他是富贵少爷,但竟然日日自己下厨打扫,有时做多了的饭菜留在厨房,丛暮看到就会知道这是留给他的。他不想白吃白喝,于是时常拖着右手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祁卓注意到了,更加不允许外人进入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