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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太早 完结+番外 (鹿款)


  他赶到医院的时候景云臻正合着眼在椅子上打针。
  丛暮在门口站住脚步,一眼看见景云臻。男人脸色煞白,输液的手搭着铁皮椅子冰冷的扶手,正靠着墙休息,身上盖着自己的西装外套。丛暮一见他这个样子,鼻子一酸,眼泪都要落下来了。
  输液室暖气不旺,又挨着门近,寒风一缕一缕的,丛暮抓着秘书问:“怎么在这里坐着呢?这么冷的天,把人冻坏了呀。”
  秘书说医院里床位紧张,一时腾不出床位,就先打上针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好好的就成这样了?”
  秘书说景总本来胃就不好,这几天应酬多,酒喝得急,今天又掺了酒,这不刚把客人送走就受不住了。我们几个也吓坏了,没见过景总这个疼的直不起腰的样子,赶紧就把人送医院了。
  丛暮着急问:“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没大碍,但是得好好养养,吃吃药,搞搞食疗。景总年轻,身体底子好,你不用太担心。”
  丛暮却没法放下心来,医院离着家远,不方便回去拿东西,医院外面的大超市也都关了门。他跑到护士站去问人要棉被,护士摇头说,这可没有呀,但是禁不住他两次三番耷拉着眼睛哀求,终于去住院部借了一床棉被。丛暮也没做过这么死皮赖脸的事儿,谢了又谢,给景云臻下楼买保温杯的时候又顺便从医院小卖部买了两斤香蕉提上去。
  他把棉被给景云臻盖上,饶是这样人都没醒,可见是累坏了。
  等他把热水接回来,又充了热水袋放在景云臻小腹上,用棉被裹起来,这才想起来跟秘书说,今天晚上辛苦你了,我在这陪着就行,你也赶紧回去休息吧。
  秘书有点不好意思,说你忙活大半夜了,你先歇一会儿吧。
  可是丛暮坚持,她就只好先离开,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往后一回头,正看见丛暮蹲在景云臻跟前,抬着眼睛看他熟睡中的脸,用从衣服里贴热了的手替他暖着打点滴的那只手,脸上是那种非常非常爱恋的表情。
  景云臻在清晨醒过来一次,正好赶在小护士换班之前来通知丛暮,说病房空出来一个床位。丛暮守着景云臻一晚上打了四瓶吊水,眼都没合过一回,忍着倦意笑着谢了护士,一回头,景云臻正睁着黑漆漆的眼睛看着他。
  “你醒了?”丛暮赶紧凑过去,“胃还疼吗?病房里腾出一个空位,我们办个住院手续,你赶紧上去歇一会儿,这一晚上蜷着睡得不舒服吧?”
  丛暮这时候还穿着校服裤子,上衣是早上出门那一件白色卫衣,眼下两道青灰,一看就是一夜没睡。景云臻直起身子,一摸脑后,脖子下面团成球的校服上衣掉了下来。
  他把上衣拿在手里,“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天你打到第二瓶的时候,”丛暮说,“可真是吓坏我了,以后咱不能这样了,多注意注意身体不行吗?你要是再来一回……我可真受不住了。”他说着眼圈就有点红,心疼坏了的样子。
  景云臻身上还盖着从住院部薅来的棉被,暖水袋换了第四次热水,还暖暖和和的放在胃上,他抬手摸了摸丛暮的脸:“辛苦宝贝儿了。”
  丛暮低着头让他摸:“你没事就好,你现在能站起来吗?我扶着你去住院部?”
  这时候却见景云臻皱起眉头来,丛暮的脸凉的像冰坨子,一摸都扎手。
  丛暮见他皱眉,以为他又不舒服,吓了一跳,连忙要去请值班医生。
  景云臻把他拉住了,坚持说现在没什么大碍了,公司里事多,没事就不住院了。
  丛暮挺着急,反反复复说:“怎么能,怎么能不住院了呢,你那么难受,万一加重了可怎么办……”
  他是真心疼男朋友,平日里健健康康高高壮壮的一个人,一生病就变得难得脆弱,可不是让人心疼吗。
  正好这时候医生上班了,景云臻让他扶着去门诊上给医生看了看,倒是和他自己说的差不多,医生建议再来打两天针,吃点药,自己调理调理,住院也不强制。
  丛暮从旁边站着,他手机一晚上耗没了电,跟外头小护士要了白纸签字笔,医生说一句他记一句,这个药一天几次,喝几个疗程,什么什么东西是忌口,怎么食疗养胃。
  得亏大早上的没有人排队,医生看着他都笑了,说你这当弟弟的怎么跟小保姆似的,不过小保姆可没你这么上心,你们这兄弟感情好啊。
  两个人打车回了家,丛暮真跟小保姆似的伺候了他两天,也多亏是周末,不然他去上学也不放心。
  景云臻自己倒是觉得没事了,架不住丛暮心疼他,饭都恨不得喂到嘴里去,一天三顿药倒好了温水等着他,每天下午收拾着小毯子暖水袋跟着他到医院打针。
  隔天正好是那个借被子的小护士值班,她过来拔针,跟景云臻说,你这个弟弟呦,那天你打针,非逼着我们从住院部给你借床棉被来,我们说没这个先例,一看他,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哎呀,护士站几个人说看不得小帅哥哭,废了多少劲才给你弄床被子来呀。
  丛暮从一边红着脸站着。
  景云臻对着她笑着说谢谢,左手握住了丛暮的手。


第22章
  当天晚上回家,丛暮终于有机会把揣了好几天的戒指送给景云臻。
  景云臻刚吃完药,穿着家居服坐在沙发上,怀里还搂着个抱枕,挺舒服的样儿,一见丛暮扭扭捏捏从怀里掏出个丝绸小盒来,他脑子里冒出来一个念头,自己先愣了一下,接着竟然难得有点不知所措。
  好在丛暮本人也紧张的很,结结巴巴地没注意他的脸色,“嗯,嗯就是……上次,你过生日,不是说好给你补个礼物的嘛,你,你看看,我自己做的……”
  他把丝绸盒子打开,里面一对对戒闪闪发亮。
  景云臻把戒指拿出来看了看:“挺漂亮的。”
  丛暮见他语气平和,脸上表情也很平静,以为他不喜欢,当时沮丧得眼圈都红了,嘟嘟囔囔地小声念叨:“做好了我就说是不是有点幼稚,就我喜欢这样的,你不一定喜欢,哎早知道旁敲侧击地问一下你了……”
  景云臻看人是真的要哭了,立马拽着一截细手腕把人拖到怀里来。
  丛暮被他一拽,分开腿坐在他大腿上,胳膊已经自觉搂住他脖子了,只是鼻头还还有点红,垂着眼睛不看他。
  景云臻凑过去亲他:“怎么了?我没说不喜欢啊,我挺喜欢的,刚才就是惊讶,我们小暮还会做戒指呢?你可真厉害宝宝!”
  他说着话,已经悄么声的捡着丛暮的那一枚戒指给他戴上了,举到眼前细细看一看,又放到唇边吻了吻:“谢谢宝贝儿,真好看。”
  他表现的开心,自己戴上了也欣赏个没完,但是丛暮却觉得他并不是真的喜欢。
  发现这个结论的过程有点复杂。丛暮有个同学的妈妈是医生,聊天的时候问了两句,人家说某某餐馆做食疗做的好,那个养胃汤他们医院的医生都来订。丛暮打探到了这个消息,那个餐馆又不做外卖,他就周末特意去给加班的景云臻订了汤送到办公室。
  一推门进去,刚开始还挺高兴的,看着景云臻喝完了汤,他收拾了包装袋要走,这才发现景云臻手上没带着戒指,他转头一看,景云臻又开始打电话了,当下就没问。
  等到晚上景云臻回了家,他特意去看,戒指又老老实实戴在手指上呢。
  这么两回,他算是明白了,景云臻就算不喜欢也不好意思驳了他的脸面,俩人在一起的时候就戴着戒指,不在一起的时候就不戴。
  丛暮苦笑一声,也真是难为他了。
  期末考完的那一天放学很早,丛暮推了同学的ktv聚会,背着自己的画册坐车到美院找黄有亮教授。
  他画室的老板是美院毕业的学生,丛暮问他能不能引荐一位教授,说有几个问题想请教。老板说你想见哪一位教授,我不一定有门路。
  丛暮说黄有亮教授吧,我喜欢他的画。
  黄有亮那时候只是个在美院按部就班上下课的中年教授,还不是什么书画家协会会长,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拍卖作品。第一次见面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绒衫,里面衬衣的领子一半在羊绒衫外面一半在里面,顶着一副厚厚的无框架眼镜,手上端着一直缺了一个角的茶杯。
  丛暮敲开门,对黄有亮鞠躬说:“黄教授好,我是丛暮。”
  黄有亮打量他一下,捏着眼镜点了点头。
  俩人坐下来吃丛暮买的烤红薯,一边吃一边被烫得斯哈斯哈吸气————丛暮刚才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用推车卖烤红薯的老奶奶,所以就提溜了两只硕大红薯来上门拜访。
  都说黄有亮脾气怪,依丛暮看也不见得,毕竟他看见丛暮被红薯噎着还很有眼色的给他倒了杯水。
  吃完红薯,黄有亮说:“你想考美院?画册带了吗?”
  丛暮把他的画册给黄有亮看,黄有亮把手上的水擦干净,推了推眼镜,翻开第一页。
  过了半晌,他略微挺了挺腰,抬起头看丛暮,这下是非常认真的神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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