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伸手抱住了景云臻的腿,尖巧的下巴隔在他两腿之间的位置,微微扬起头看他,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地不知在说些什么,露着半截鲜红的小舌头。
景云臻走不开,又不能放任他不管————男孩呼吸间喷出的热气正绵延不绝地喷洒在他的性器上。
那里已经开始慢慢起立。
景云臻伸手拖着男孩的大臂让他从沙发上跪起来,想面对面的让人看清楚他认错了人。
男孩子从善如流地抱住了他的脖颈,趴在他的肩膀上,一边吻他的侧颈一边眉目含泪地小声说:“求你了,求你了,抱抱我吧,抱抱我,你别不要我……”
他缠得紧,真像是没了景云臻就不能活一样。
景云臻无法跟漂亮的醉鬼讲道理,只好先顺着他,半搂半抱的把人弄到楼上客房去。
最后两人不知道怎么就滚到一处去了。
跟刚开始那莫名其妙的热情不同,男孩在床上的反应极为青涩,青涩却疯狂,仿佛献祭一般的迎合讨好。
景云臻被他勾的头皮发麻,什么绅士斯文都忘到了太平洋,只知道一个劲儿往他身后那一个艳红的小孔狠凿,掰着他的脸让他叫,让他流水,让他说一些没脸没皮的话。
那之后两个人有些来往,后来开始恋爱。丛暮那时其实是非常专一而纯情的人。两人开始的不清不楚,但他仍想像别人谈恋爱似的,先牵手,拥抱,接吻,再上床。
景云臻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把人抱到两腿中间坐着,拿手指从他小腿一直抚到腰际,间或弯下腰去亲亲他耳垂,不过三两分钟,丛暮已经败下阵来,主动抬头去献吻。
景云臻后来想,丛暮不是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只是不会抗拒自己。
偶有几次丛暮跟他出去应酬,在场有喜欢漂亮男孩的老板,当着他的面给丛暮开条件,手摸上男孩的大腿把人搂在怀里亲他脖颈。丛暮吓得像受惊的兔子,但是他懂事,知道不能给景云臻惹麻烦,只知道睁着一双哀哀的圆眼求他,那双眼睛里蓄满了泪,一滴一滴都是苦。
他也见过丛暮在学校里拒绝别人的示爱。男孩子那时在市一中读高三,成绩还不错的美术生,因为长得招人,性格也好,身边总不缺追求的男男女女。有一次景云臻去校门口接他,看见一个很强壮的男生把他堵在车棚里。丛暮仰着头把挂在脖颈里的戒指拿出来在追求者跟前晃,很认真地说:“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我不是骗你,我真的有男朋友了,我跟我男朋友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可是景云臻哪里送过什么戒指给丛暮。戒指这个玩意儿太暧昧了,他拎得很清楚,丛暮就是他为了达到目的顺手使的一件工具,虽然这件工具很合心意,对他又有一些无处盛放的爱意,可是谁会想不开对工具产生感情呢?
几个人回到包厢,严平有点担忧地看着景云臻:“坐下喝酒?”
景云臻问严平为什么认识丛暮。
“算不上认识,”严平说,“他三个月之前才来的酒吧,次数也不多。但是在圈里挺有名的,因为人长得实在漂亮,跟人处也干净利落,好像不跟人约第二次,而且据说是上下都能做的,所以好多人冲着他来的。”
宋麟急忙说:“Lawrence不是滥交的人,只是因为感情上受过伤,所以才瞧着像个花花公子一样,不跟人谈感情。其实他人很好,从来没有人跟他处了以后说他半个不字。”
旁边喝酒的朋友不知听了哪儿一句,笑着凑过来说:“那肯定是床上功夫好嘛。”
那人得了景云臻阴恻恻一个眼刀,急忙又缩回去了。
宋麟顶着青紫半张脸,还要攥着拳头为心上人打抱不平:“我说的是真的,他一定是受过情伤。上个月有一天下暴雨,店里人少,我来的时候看见他自己在卡座上喝醉了,他不知道把我当成谁了,摸着我的脸说爱我,问我为什么要骗他,哎,我不夸张,他一掉泪,我的心都要碎了。”
严平看见景云臻变了脸色。
他想两个人大约是有旧,要不然刚才丛暮跟那个Daniel一起离开的时候,景云臻也不会连额上的青筋都在跳。那是一种出离愤怒不甘却忍耐的表情。严平认识景云臻五年,从没在他脸上见到这种表情。
也是,景云臻如今身份地位,他想要的一切都上赶着送到他眼前来,他没有机会品尝这样的苦。
这天晚上景云臻喝了个烂醉,他站在落地窗前,从二十一楼往下看,这座城市一派灯火通明,有多少人深夜里仍在汲汲营营,就为了能站的高一点,走的远一点。可是他走到了现在,那些事业上的成就,别人的奉承,户头里不断疯长的数字,在深夜里都显得异常单薄。他这些年身边来来往往不是没有别的人,可是他总觉得不满足,觉得空虚,觉得没有一个人肯像丛暮一样爱他。
那样浓烈的,像是要燃烧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爱,收到过一次,还能对谁动心。
第03章
跟景云臻的第二次见面十分突然。
丛暮在英国读完书后开了一家策展传媒工作室,今年回国发展,把办公地点搬到了城郊的一个二楼厂房里。
他最近接了一个新锐画家的画展策划项目,今天要约画家本人见一次面。
画家叫郑言,年纪比他还要小三岁,然而八月份的拍卖会上一幅油画拍到了两千六百万,交易记录创造了一个小高峰,很快接受了一些媒体采访,于是开始声名鹊起。
据说他家是有些背景的,典型政商结合的家庭,养了一个蜜罐里泡大的男孩子,形式做派十分理想化的天真。
丛暮本来不相信,直到见了面才觉得,传闻大概也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郑言外套里面穿一身白色真丝衬衫,皮肤很白,娃娃脸,一双笑眼。显得人很小,有一些孩子气,有点像丛暮十七八岁的时候。
可见人和人的命真是不同,郑言二十二三还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丛暮十八岁时已经看遍了世间疮痍。
郑言很兴奋地说,丛先生你走廊上挂的壁画我看到了,每一幅我都很喜欢,我想我们对艺术的理解是一样的,把我的画展交给你策划我很放心。
丛暮给郑言倒茶,说郑先生年少有为,能为你做策划是我们的荣幸,你放心,我们一定竭尽全力。
他客套话没说几句,郑言手机铃声响了。
郑言接完电话,显然喜上眉梢,笑着跟丛暮说:“一会儿有个朋友要来,我只会画画,这些都不懂,所以还要拜托他跟你谈。”
丛暮说好,三分钟以后景云臻推门进来。
他大概是从公司里赶过来的,里面板正穿了一套黑色西装,外面搭了一件黑色毛呢大衣,眉目深邃,宽肩窄腰,行走间威风凛凛。
丛暮有些惊诧,这边郑言已经站起来,甜甜蜜蜜地笑着迎上去:“云臻哥,你来啦。”
丛暮跟景云臻握手,还没想好是不是要装作不认识,景云臻已经说:“丛暮,原来是你,好巧。”
郑言对景云臻非常亲密,像只树袋熊一样缠在他胳膊上,惊讶地说:“云臻哥,你跟丛先生认识呀?”
景云臻意味深长地看着丛暮不说话,丛暮只好笑着解释:“很多年前见过的,难为景先生还记得我。”
几个人坐下来谈事,郑言说:“其他方面的要求我助理已经跟你确定了。就是地点,我还是想定在云臻哥在紫衿园的别墅,云臻哥已经同意了,回头你们派人去看看,怎么规划合适。”
丛暮应下了。后来的事项一直是由景云臻和他交涉,郑言说他自己只会画画,倒也不是谦虚。
倒是景云臻的表现让丛暮刮目相看,他从事跟艺术八竿子打不着的行业,讲要求,谈条件,竟然不算是外行。可见一个人,尤其是景云臻这样的人,下了功夫,用了心,任何事都是能做好的。
当年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丛暮也学画画,什么画家,派别,颜料,手法,景云臻丝毫不关心,这么多年过去,换了一个身边人,他就忽然什么都懂了。
可见当初景云臻对他确实没什么感情。
丛暮想,景云臻当初愿意跟他在一起,除了因为他是个死心塌地的玩意儿之外,其次也是喜欢他这种不染尘埃的理想化的漂亮男孩,自己跟他的时候是这样,他当年的其他暧昧对象是这样,两人分开这么多年,他又找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也是这样。
这倒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专一。
景云臻问的细致,丛暮答也耐心,收了客户这么多钱,这点耐心是基本服务素养。
谈到宾客名单的时候丛暮又翻了一遍郑言的资料,突然想到:“郑先生是美院毕业的?如果有相熟的教授我们可以联系为画展做一下推荐,不知道你的导师是哪一位?”
郑言笑说:“是黄大怪。”
“黄有亮教授吗?”丛暮问。
“对,你认识?”
丛暮低头笑了一下:“久仰黄教授大名罢了。”黄有亮属于大器晚成的那一类画家,之前一直在美院任教,自己的画作名气并不十分大,直到这两年才开始受到业内追捧。他脾气古怪,因此得了这样一个外号,只是他本人并不介意,自己也时常拿来调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