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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窟 (日尧)


  谢寻鸥觉得不太行,他小时候跟庄闻初睡过上下铺,知道庄闻初从小就爱做梦,睡眠很浅,怕他们两个睡一间房会互相打扰。
  傅书祁及时拦住了他:“不用多开房间了,我打地铺就可以,或者房间里的沙发够大我也能睡。”
  “真的可以吗?”谢寻鸥看着两人,又移过视线看了一眼看戏似的两个女孩,没怎么纠结,“你们觉得成就成吧,我先去餐厅再回来,你们自己决定了啊。”
  刷卡进了房间,把行李摆一边,傅书祁拉着庄闻初到床边坐下,让他好好歇着。
  “奔波了半天,该充电了,”傅书祁把手伸到庄闻初后背,搂着他,脸往他肩窝上埋,“还好酒店剩下的房间全是最贵,也还好表哥赶着走,差点就不能跟你睡了。”
  庄闻初放松了身体,也往傅书祁身上靠:“到底是我表哥还是你表哥?”
  “没差,”傅书祁声音懒懒的,带了点笑意,“不过还是听你的。”
  这句话庄闻初不难听懂,什么时候在家人面前公开,什么时候不再介绍只是学弟,傅书祁都听庄闻初的,决定权在他手上。
  “反正我那边你不用担心,说一声就完了,庄大艺术家的魅力让他们在短时间内就接受你成为我们的一员。”
  庄闻初闭着眼笑了一下:“乱说什么,没有庄大艺术家,以后你男朋友可能是个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花农。”说完,他睁开眼睛,有点忐忑地等待傅书祁的回答。
  傅书祁的语气没有变化,仿佛他们的话题是今晚吃什么。“都可以,你是要养花种树,还是建一座高楼,或者开个花店茶馆,只要是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你。”
  庄闻初莫名想起谢寻鸥对傅书祁说的话,“我们闻初也是有艺术天赋的人,就是不怎么爱交朋友,你们能聊得来我做哥哥的也很高兴”。
  他捧起傅书祁的脸,真诚地说:“谢谢你给我的支持。”
  傅书祁亲了亲庄闻初的鼻尖:“不客气,男朋友。我唯一的请求是,当你需要我支持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支持。”
  然后他们相拥着热吻了一场,换下被汗微微弄湿的衣服,准备去吃饭。
  出门的时候,庄闻初想起了什么,问道:“你想养拉布拉多?”
  傅书祁拉上窗帘,关了灯,握着庄闻初的肩膀朝外面走:“给许姨和许叔养的,怕他们平时在家无聊。”
  “要是你自己家呢?”庄闻初强调了“自己”,“不想养小动物吗?我还挺喜欢拉布拉多那种大狗的,可惜不能养。”
  傅书祁轻声笑了笑,握住庄闻初肩膀的手往下滑,拉起他的手往自己脑袋上放:“想摸毛也可以摸摸我的,到时候你有了狗就对我失去了兴趣,我怎么办?”
  庄闻初被他逗笑了,想了想,在走廊转角处扯了一下傅书祁的手臂,踮起脚在他耳边说了句悄悄话。
  傅书祁愣了一下,低头看见庄闻初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一直红到耳朵尖。
  他看了四周没人,一把抱起庄闻初的腿弯,走到一个角落里,把人堵在墙壁之间。
  这个姿势让庄闻初变得和傅书祁一样高了,他后背贴着墙,双手搭在傅书祁肩上维持平衡,虽然心里羞耻感涨满,但是话都说出口了,此时只能抿着嘴唇逼自己直视对方。
  傅书祁的呼吸是烫的,心里被撩出了一簇火苗,但在外面至少要维持表面君子,于是他仰起下巴,把庄闻初的眼镜咬下来,挂在他耳朵边。
  “学长什么时候学会撩拨人的……这种话在外面说很危险,”傅书祁轻吻庄闻初的眼睛、嘴唇和下巴,压着嗓音道,“回房间再说。”
  庄闻初垂下头,额头抵在傅书祁的颈侧,胡乱地“唔”一声就当做回应了。


第五十三章 铃铛
  下午三点是大部分餐厅的休息时间,整条商业街只有一家葡国菜餐厅还招待着一桌特殊的客人。
  餐厅老板亲自把最后一道红酒烩牛尾端上来,用方巾擦了擦手:“齐了,不够吃再加!”
  看着桌子上的咖喱虾、咖喱葡国鸡、猪颈肉、芝士炒蟹和土豆丝炒马介休,还有新端上来的牛尾,庄闻初扶了下眼镜说:“真的够了,表嫂,我们吃不完会浪费的。”
  “这都三点钟了,上午就赶过来,飞机餐也不好吃,肯定饿坏了,”庄闻初的表嫂笑盈盈地说道,“快吃吧,我去看看谢寻鸥在干嘛。”
  庄闻初的表嫂有个和她英气外表不太相符的名字,叫作明诗,原本后面是两个叠字,但是明诗觉得不喜欢,一到十八岁就自己去把叠字砍成了一个字。
  明诗的本科硕士都是在国外读的计算机,几年的留学生活让她挖掘出以前从未想到过的天赋和兴趣——做饭。于是海归计算机硕士回国后的第一件事是开了这家餐厅,并且在几年内做到了这条高档商业区最著名的餐厅之一。
  几个人等了快十分钟,走出来的还是明诗,她见桌子上的菜都没动过,赶紧说:“再不吃就凉了,不用等谢寻鸥,他在找酒呢,自己没放好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舟车劳顿半天,确实都饿了,于是他们没再客气,开始动筷子。
  吃到一半,谢寻鸥终于拿着他那瓶宝贝的波尔多红酒出来,斟了六杯,一杯拿进去给了明诗。
  “两位姑娘也喝吧?高考完了,可以喝一点。”谢寻鸥给每人分了酒,“就是不知道酒量怎么样,能不能喝。”
  说着还对曾经偷喝伏特加醉倒的庄玟朔挤眉弄眼,见庄玟朔张口要说话,一旁的许语白赶紧插嘴道:“没事,月月能喝,喝不了我可以帮她喝。”
  庄闻初看着自己面前的酒杯,红色的酒液只在杯底铺了浅浅一层,他在桌底下捏了捏傅书祁的手,说:“我想喝,但是不太敢喝。”
  “不敢喝就给我吧,”傅书祁咽下一口虾,放下叉子,“要是实在想喝,我觉得可以尝一口,上次不也喝了吗?”
  这时明诗晃着酒杯从后厨里出来,坐在谢寻鸥旁边。“我也觉得可以喝,”明诗拨了拨短发,露出两只夸张的大耳环,说,“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只用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也好,不过不能勉强。谢医生,你说呢?”
  谢寻鸥把猪颈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无辜地说:“谢医生给动物看病,是个兽医,哪里敢乱给人诊断。不过闻初你的病一直控制得很好,用筷子沾那么一点,几乎不会有影响的。”
  顿了一下,他抓到跟明诗不一样的重点:“不过说起来,‘上次也喝’,是什么情况?”
  是表白那晚,不仅喝了一口酒,还抽了一口烟。庄闻初忽然慌了一下,有种偷偷谈恋爱被抓包的感觉,不过傅书祁很快在桌底下轻轻握住了他的手腕。
  “是之前庄学长去长泮岛旅游,我们聚会时候的事。那次是自己家里酿的红酒,度数很低。”傅书祁淡定很多,除了地点事件撒了谎,其他都是真的。
  “哦……”谢寻鸥点点头,“没事,闻初一直挺稳重,不让人多担心,我就好奇问问。”
  但这次又轮到明诗抓到重点:“闻初去长泮岛旅游,也是你们两个一起?”
  谢寻鸥抬起头,坐对面的两个女孩也看着他们,傅书祁依旧从容不迫地笑了笑:“我们是在那边偶然遇到的,既然是同学,我又是当地人,当然要尽地主之谊了。”
  其他人各怀心思:“哦哦……”
  最终庄闻初还是没尝那些酒,都倒进了傅书祁的酒杯里。
  他们边吃边聊,前前后后也花了两个小时,明诗没去过热带,还想和傅书祁多聊会儿,又想带两个女孩去做美甲,但是晚饭时间快要到了,时间不允许,只好和他们约在下一次,并叮嘱丈夫好好招待。
  虽说这次出行是谢寻鸥邀请的,但是他们自己都有做行程规划,景点或者交通都不太需要谢寻鸥花时间多说。
  何况两个女孩是来毕业旅行的,两个男人背地里的目的是来悄悄谈恋爱的,所以谢寻鸥总感觉自己的存在价值有点低,干脆让他们有事电话联络,自己跑回诊所干活去了。
  庄玟朔和许语白坐地铁去看夏季灯光展,原本是给庄闻初也预定了名额的,但是现在哥哥有人陪,她就默认分开行动了。
  被抛弃的庄闻初站在马路边上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和男朋友去沿江大道散步,那边也有一个小型的户外展览。
  日落时分,橙黄色的夕阳余晖铺洒在江面上,粼粼波纹中央倒映着半个城市。沿江大道两侧种满了悬铃木,一眼望过去,像在繁华拥挤的城市之间开拓了一片绿洲。
  傍晚来运动的人很多,庄闻初把傅书祁拉到一边,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窄窄的人行道上,没走两步,庄闻初把两只手背在后面,下一秒就被牵住了。
  身边有几个小孩子跑过,手里都拿着一只风筝,不是小贩卖的普通款式,而是做工非常精致漂亮的大风筝。
  原来沿江大道中段举办的小型展览就是风筝展,在向江心突出的亲水平台,那里聚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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