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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友弟恭 完结+番外 (抵风)


  幼年异国求学,饱受思乡之苦,少年就被当做了成年,送进营队,重塑信仰,打磨不死筋骨,而后又顶着舆论重压,成为继承未有子嗣老叔父事业的候选人,身上黏遍了眼睛,时刻被人监视打探,他辗转流离在至明和至暗之间,在灯红酒绿中漂泊着,痛苦着,逐渐失去自我。
  只看一眼又岂会是深爱,与其说当初不死不休纠缠的是那个人,倒不说他还在痴心妄想,试图通过紧紧抓着那抹军绿色,盼望着能重回过去最快乐的日子。
  他先爱上了那身衣服,后才喜欢的那个人。
  他当年也才18岁,遇见了特别欢喜的人,就泼猴似的不要脸,只管一个劲儿的猛追,那人逃得越快,他就追得越起劲儿。
  血性被唤醒的滋味很爽,他喜欢任何形式的竞夺,而结果也必须是他赢。
  前几个男朋友都很疼爱他,不过都挺没劲儿的,老父亲似的,可能也真的是受他老子指使,只知道嘘寒问暖,说他太小,谁都不敢随便碰他,曾盛豪就跟那些人不一样,他要是把他逼急了,他就会突然扑上来咬他,啃他的嘴唇,撕他的衣服,像饿狼吞食一样□□在他的喉管。
  深进的时候,那人还会掐着他的肩,问他满不满意。
  满意。


第一回 差点没把他送上天,能不满意么?
  他天生长得就好看,曾盛豪一开始都不敢直视他的眼,那人上课也坐得离他很远,生怕挨近他一点就会沦陷进去。
  他觉得他很可爱,逮住机会就去挨他坐着,然后把手搭在他大腿上,指尖不时滑下,讲些好听的话逗他。
  身边人红着耳根子没动,他把那视作允许进入的暗示,然后就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他能听见曾盛豪心动的声音,那个人总是不愿承认,他不服,就在课下把人拽到暗处尽情宣泄,帮他,也帮自己。
  他劲儿很大,没有任何克制,但曾盛豪很能忍,无处可退时,那人甚至会忘掉一切,主动搂上他脖子和他接吻。
  他们在同居之前就做过了,但他还在不停追他,他只是要一个名分,来证明赢的人是他。
  六年过去,聚少离多,感情也好像随着地域的拉远在慢慢变浅,除了极少的电话视频,或是偶尔出差的一夜亲热相聚,他们几乎是断了联系。他也已不在乎输赢。
  他再也做不到像18岁那年的冲动,为着一个人,不知天高地厚地抛下一切,动用所有的人脉资源,去极力挽救他快失去的爱情,也不会再像那年彻黑的冬夜,坐在小电车后面抱着那人的腰,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冻到发紫了,还不停地对人表着忠心。
  他跟他说,我喜欢你,可能不是爱,但我特别喜欢你!
  他跟他说,我身上长了太多眼睛,穿得花过得浪才能活得安全,我是从部队里出来的兵,我心很专一的,你要信我!
  他跟他说,我能用一生去给你看我的忠诚,只要你别再甩下我。
  他跟他说,我从不跟别人说孤独,我只跟你说了,所以你能不能陪陪我?
  他最后还傻了吧唧地威胁那人,他要是敢不负责任,他就一枪崩了他!
  前头骑车的人,噗嗤就笑出了声。
  不过曾盛豪没回他,他不知道那人究竟是什么意思,现在也不知道。
  他所有的赤诚和热烈都停驻在了青春的回忆里,而现在,太多比情爱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完成,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执拗些什么,他给他买的房他不肯要,他送他的戒指他也不肯戴,他讲了很多遍我喜欢你,而那人永远只是笑笑。
  他一笑,他心里有个地方就很别扭。
  从前有点尴尬,现在只觉得心痛。
  *
  江箫和沈轻他们订的包厢,淮扬菜,算上俩新郎官,只有五个人。
  没有大红喜字贴,没有高朋满座,没有铺张浪费惹人眼,甚至没有沈静,所有人穿的都是便装,出席的客人,都是真心诚意祝愿他们的结合。
  沈轻还是那副打扮,衬衫夹克,长裤短靴,只是在襟前别了一枝红艳欲滴的玫瑰,才显得正式起来。
  他们一帮人进去时,那人正靠在门口抽烟。
  夹烟的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花纹精致夺眼,玫瑰也在一片缭绕青雾里显得风情万种起来。
  见他们来,沈轻即可掐灭了烟,冲他们点头。
  江箫穿的休闲西装,走路带风,玫瑰上兜里,过来迎接。
  平素的装束,兄弟俩的婚宴。
  霍晔掏了四人份的红包,和曾盛豪随一样的礼,江箫跟他聊了几句老二,问人下月回来了是不是就不走了?霍晔笑了声,说他跟你选的方向不一样,他在国外发展。
  江箫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霍晔笑笑,说了句随他意,然后入座倒酒,一杯接着一杯满,一杯又接着一杯喝。
  幺鸡刘可欣的红包也是各掏各的,笨鸡硕博连读,毕业速度快的惊人,M大破格录取他当挂副教授职称的讲师,一工作就被学校勒令把头发染回了黑色,刘可欣和人一块儿在北京租房住,正在考博,这两年光搁家里学习,运动少,被养得也有些圆润,还愈加贪吃。
  江箫说都是老幺给惯得。
  姜副教授天天下班后给女朋友往家带好吃的,在校是最年轻的老师,在家里是家庭煮夫,一个电话,除了他限制吃的垃圾食品,别的,要什么就给投喂什么。
  上次沈静给他们送了一锅炒腊肠,刘可欣吃完了还馋,幺鸡就给沈静要了灌腊肠的地址,趁着某个周日,亲自去平泷镇扛了两箱腊肠回来。然后翻菜谱,切片儿下炝锅面,切段炖猪骨肉汤,和着蔬菜爆炒,变着法儿地做给他家可欣吃。
  席间,大伙儿问起幺鸡,准备什么时候跟他这个好吃懒做的女朋友结婚,刘可欣瞪眼珠子瞪了他们一圈,然后继续趴在桌上吃。
  沈轻瞧着菜好像点少了,挥手又叫了十个菜。
  幺鸡说他家可欣要当漂亮新娘,等考完博没了压力就去减肥,能穿上漂亮婚纱了就结。
  一众人点点头,赶紧拍马屁说就算是胖新娘也很美,可欣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不要有身材焦虑。
  刘可欣对这心口不一的四个男人十万个不想搭理,哼声埋怨了句你们不懂女人。
  四个男人附和着点头,是是是,您是女人,女人最懂女人,您说什么都对。
  快散时,所有人都喝的不少。
  幺鸡最近有健身,背起他家胖可欣也依旧健步如飞,把人放上出租上后,又赶忙脱外套给她盖上,跟他们挥手道别。
  江箫找了代驾,也背着他家一喝醉就开始往他身上乱摸乱亲的祖宗回家,临走前回头瞧他一眼,皱了下眉,说,跟老二商量商量,能走就走,不行也别勉强,七个时区不是七千里,别各自硬撑着互相为难,你们俩都跟着苦。
  霍晔又笑,说了声好。


第一百零二章 番外三(下)
  忍住一个月没给那人打电话,曾盛豪回国那天,他派龙溪去接的。
  等人的点儿,屁股在办公椅上待了二十多分钟,霍晔又打电话把人叫了回来,自己逃了上层董事会议,亲自去接。
  道儿上,他叔父给他打了七八个电话,一个没接。
  接了电话,就接不了人了,他逃不出那个圈子,但还是可以暂时逃出那栋楼的。
  再见面,那人穿得依旧是那身军绿色的厚棉绒迷彩,压着帽子,带着皮手套,推着拉箱,大步矫健地朝他迈过来。
  嘴角习惯性勾出一抹弧,霍晔笑脸迎了上去,“欢迎回来。”
  “你瘦了,”曾盛豪一走进就松了行李,张臂抱他一下,手掌在人腰上捏了捏,轻皱了下眉,“这么细,病了?”
  “小病,已经好了,”久违的怀抱,霍晔搂着他,低头嗅了嗅他的肩,“曾盛豪,我想你了。”
  “我也想你,”曾盛豪轻拍了拍他的背,没管周围人的异样目光,偏脸在人侧额上吻了吻,“怎么了,这么不对劲,最近过的不顺?”
  “没事,”霍晔清清嗓,接过他行李,牵上他手,“走吧,我车离得不远,饿了吗?想吃点什么吗?”
  “累了,”曾盛豪脱了手套才牵他,和人并肩一起往外走,打了个哈欠,“想先歇歇,明天再说吧。”
  “好。”
  没回曾盛豪老家,前年出国前也没回,他父母自从老爷子病逝后,又开始不讲理,打着老人遗言要看曾孙的名号,在家给他张罗相亲的事。
  曾盛豪放话过去,如果还逼他,以后他就只能在电话里尽孝道了。夫妻俩摇摆了一年,还想哄骗他先回家,曾盛豪拒绝,说他在等到最终结果之前,没回去的打算。
  夫妻俩只好作罢,并开始找下一个理由。
  霍晔家是一栋复式公寓,十八层,一楼是三居室,功能性的房间,健身房在一楼,乐器房书房都设在楼上,同时还设有两间客房。一楼卧室设的也有小型书房,正对门一整面墙都是落地窗,最常被人摁趴在上面挨的,是这家的主人。
  这家主人,今晚洗澡完后换了身纯白的真丝睡衣。
  因为之前的二十几件红蓝紫灰,全被撕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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