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丁瑾瑜结巴道:“你……还来?”
“我不来你吃什么?”
明皙说得理所当然,转身进厨房拿出干净碗筷,细心地用水洗过后,才走到客厅把保温桶里的饭菜和热汤分别盛出来。
“赶紧吃饭啊,一会真凉了。”回身看见丁瑾瑜还呆呆地愣在客厅没挪地方,他盯着丁瑾瑜受伤的右手,“要不——”
“我喂你?”
丁瑾瑜被这一句吓得回了神,赶紧走到小茶几边坐下,拿起明皙贴心为他准备的勺子。
他心不在焉地吃着饭,另一边明皙已经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打扫上了;好好的一个大男孩,现在怎么看怎么像个贤惠的小媳妇。
“你……”他有点尴尬地放下勺子,“不吃吗?”
“我不——”
明皙嘴边的“饿”字还没出口,肚子就不争气地咕咕噜噜响了一声。
昨天回家晚,他收拾完丁瑾瑜又要料理家里的一摊事,睡得晚了早上险些迟到,就没顾上吃早饭;中午一放学,他忙着回家热菜热饭,到了丁瑾瑜这又是洗衣服又是打扫收拾的,这一忙竟把吃饭都忘了。
他“嘿嘿”地傻笑两声,走到小茶几边坐下,酒窝适时地缓解了那一点点尴尬。
丁瑾瑜这些年都是一个人,再往前也是一家四口,爷爷奶奶加丁一楠,他很少这样和另一个人吃饭。
要硬说有谁单独跟他吃过饭,也就只有丁一楠了。
可跟当初他和丁一楠两个人在桌上抢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不同,他和明皙并排坐在沙发上,两个人多少都有些拘谨。
他的勺子和明皙的筷子同时碰到一片肉,两个人尴尬地对视一眼,然后又都不好意地移开眼神;丁瑾瑜别扭地收回勺子,明皙会笑着把那片肉夹进他碗里。
明父的手艺明明很好,可丁瑾瑜看着明皙的酒窝,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明皙下午放学后正好赶上明父去上班,他要回家照顾妹妹和奶奶,不能天天往丁瑾瑜这跑,他走前再三叮嘱,自己带来的饭菜都有多的,让丁瑾瑜自己用微波炉热了吃。
“吃凉的伤胃,外卖也不健康;你现在有伤,要照顾好自己。”
一直到他人都走到了门边,还不忘回身又唠叨了一遍。
“碗筷用完就放在池子里,等我明天来洗,你那个胳膊不要逞强,医生都说了,不能沾水,也不要太大动作。”他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丁瑾瑜终于忍不住,低头勾唇偷偷地笑了笑,“那你明天还有保温桶送吃的吗?”
“有啊。”明皙理所当然地答道:“以前我妈和我妹都在医院,家里准备了好几个保温桶的。”
他说得云淡风轻,可丁瑾瑜分明看见他眸底的神色暗了暗。
丁瑾瑜还记得,明皙说过母亲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
他轻声说出了一句迟到的抱歉,为当初第一天坐同桌时的莽撞,也为现在不小心提起了明皙伤心的过往。
“没事儿。”明皙装作无所谓地笑着摆摆手,“都快三年了,过去了。”
三年?
丁瑾瑜算算时间,正好是明皙要复读的那一年。
“嗯。”他点点头,难得地对明皙露了个微笑,“过去了。”
*
丁瑾瑜的右手小臂打着固定支架,看着挺吓人,其实只是普通的脱臼,尽管连医生都说年轻人身体好,几个礼拜就能痊愈,但明皙还是每天都来送饭收拾,顺便陪丁瑾瑜定期去医院复诊换药。
本来丁瑾瑜是为了躲着明皙才不去学校,结果一来二去,两人倒比在学校里还亲近不少。
明皙每天中午送来的饭菜都是换着花样的家常菜,只有一碗骨头汤雷打不动,喝得丁瑾瑜就算品不出味来,也从胃里暖到心上。
他一面在内心对明皙的靠近感到恐惧和抗拒,一面又控制不住每天到了放学的点就站在窗边,一直要看着明皙骑着共享单车出现在楼下,一口气才能松得下来。
天儿越来越热,期中考试也临近了。
就在这种矛盾又期待的情绪里,他的手终于拆下了固定支架,却还在心里跟自己较劲,不愿意回学校上课。
这天明皙照例送来了饭菜和骨头汤,两个人坐在小茶几边一起吃完饭;明皙起身收拾完碗筷出来,看见丁瑾瑜正拉着T恤的领口扇风。
入夏攀阳市的午后,越来越热了。
“丁瑾瑜,天儿越来越热了。”他说着钻进洗手间,出来时手背在背后藏着什么东西,“不能洗澡很难受吧?”
“嗯?”
丁瑾瑜不明所以地抬头,撞上明皙向来人畜无害的酒窝今天带着点狡黠。
“医生说了你的胳膊不能沾水,别告诉我你偷偷洗过澡了?”
还真洗过了。
但丁瑾瑜看着明皙那一脸坏笑,突然就有点不敢承认了。
“你……”他结巴道:“……干嘛?”
“这么热的天儿,不洗澡多难受啊!”明皙笑眯眯地走到丁瑾瑜身边,从背后拿出藏起来的毛巾,“要不——”
“你把衣服脱了,我给你擦擦?”
他说话时倾身向前,低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丁瑾瑜。
丁瑾瑜能清楚地看见他豁开的校服领口露出一对清瘦的锁骨,泛着点漂亮的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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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提到的联动文《私奔》,和这篇一样是互相救赎校园文,这里贴下文案,喜欢的小可爱点个预收!
温室里的小白花受X地下摇滚乐队吉他手主唱攻
文案:
林晗珏中产家庭,成绩优异,秀气有礼;在旁人眼中,他是温室里的花朵,别人家的孩子。
可背地里,他自卑胆小,被高知父母自私又粗暴地操控着人生。
路凡无父无母,唱作俱佳,耀眼张扬;在旁人眼中,他是攀阳市地下摇滚乐圈这两年来,最炙手可热的吉他乐手兼主唱。
可背地里,有人说他亲手杀了养父,是少管所出来的杀人犯,有人怕他,有人骂他。
*
十七岁那年,林晗珏高三,遇到了二十一岁的路凡,在一家小酒吧里。
家里的空气压抑得他喘不过气,他被发小带出来透口气,却看着台上的路凡,几乎忘了呼吸。
所有人几乎都默认,林晗珏就是来年攀阳市的高考状元,只有他心里知道,他想考的其实是美院。
从前他不敢反抗,但路凡给了他全部的力量。
就好像所有人都以为音乐就是路凡的一切,但为了林晗珏,他可以放弃一切。
*
十八岁那年,林晗珏终于怀揣着央美的录取通知书,和路凡牵手站在火车站的月台上。
“凡哥,我们这算私奔吗?”
列车前方有一束光,照亮了自由、爱情和理想。
从此每一个和你走过的地方,都必然明亮如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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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三合一万字章(二)
也不知道明皙是真心的还是故意吓唬人, 但无论如何,“成效”显著。
丁瑾瑜实在怕继续和明皙两个人呆在家里,迟早“擦枪走火”, 第二天一早, 就准时回到了教室上课。
他右手小臂虽然还缠着绷带, 但不管是写字还是做些寻常的动作,看着都已经完全没有什么大碍了。
明皙照旧每天下课一逮到机会就来问他一些很弱智的问题, 数学居多;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想问明皙一句,这种题都答不出, 家里那本习题册难道是妹妹写的吗。
但他问不出口, 因为明皙还是每天都要从家里带骨头汤给他。
天已经越来越热了, 明皙现在不担心汤会凉掉, 而是要紧张地在边上吹半天,试过温度合适才会递给丁瑾瑜——
实在太像个贤惠的小媳妇。
对着这样的明皙,丁瑾瑜有时候会有种错觉,觉得自己连说话大声点都显得很禽兽。
期中考试就在这样的环境里, 如期而至。
因为不是全市统考,就算因为手伤缺课了两三个礼拜, 丁瑾瑜的年级第一还是稳稳当当;明皙也很稳当, 因为王磊调班,他已经稳稳地荣登全班倒数第一。
丁瑾瑜看着明皙的成绩条,特别是数学,92, 连分数都跟上次一模一样。
“学霸——”
因为已经不是同桌了, 明皙现在改口跟程可可一样,叫丁瑾瑜一声“学霸”;而“学霸”本人正对着明皙的成绩条看得出了神,不知道人是什么时候过来, 手里的成绩条被一把抢了过去。
“你自己的成绩条那么好看你不看,看我的干嘛?”明皙把自己的成绩条搓成纸团塞进裤兜里,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盯着丁瑾瑜,“还嫌我不够丢人么?”
丁瑾瑜盯着明皙那个夸张的表情,忍不住歪头勾了勾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