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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吻 (不甜茶)


  他们一起熬过黑夜。
  一起等待日出。
  一起看黎明刺穿黑暗,天边泛起鱼肚白。
  然后林远之说送他回去。
  他知道,梦要醒了。
  .
  重回吵闹的市区。
  林远之开车驶入一条狭窄的马路,温何夕租的房子这一片都是破旧筒子楼,像是被城市遗弃之地,处处透着破败,道路坑坑洼洼,窄到只能勉强并排容下两辆车,一到早市夜市开放,根本无法通行。
  行至一半,路完全堵住了,各种乱停乱放的车辆像一个个小方块一样挤在一起。道路两边还有卖小吃卖水果蔬菜的小贩。
  这个点正好早市开放。
  “车停这儿吧,我们走过去。”温何夕说。
  林远之对这种拥挤嘈杂的环境异常反感,但却答应了温何夕,把车停在路边,陪着温何夕穿过拥挤混乱的早市。
  他一身昂贵奢华又一本正经的西装革履,在人群中格格不入,就像他那辆超跑挤在一堆杂牌车里一样。
  再加上他浑身上下充满了抗拒,走在人群里,仿佛是白天鹅走进了黑鸭子窝,一脸让人看了就不爽的傲慢。
  突然,感觉到有人拽他的衣服。
  回头一看,温何夕蹲在路边摊前,眼巴巴瞅着他:“林远之,我想吃草莓,你给我买。”
  “好。”
  温何夕挑了一盒草莓拿走,林远之付钱,直接给了小贩一张百元大票,很大方地跟小贩说:“不用找了。”
  卖草莓的小贩没有一丝一毫捡到便宜的欣喜若狂,反而紧张地拽住林远之不让他走,拿着钱对光看了又看,又用手指搓了搓,确认钱是真的,才肯放开林远之,他知道自己警惕心太重冤枉了人,于是一脸歉意地找零钱,执意要塞给林远之,一边又低声下气地道歉。
  林远之推脱不掉小贩塞过来的零钱,随手把钱装进钱包里,眉间烦躁地蹙起。
  温何夕看见林远之额角的青筋都在跳,知道他快忍不住想揍人了,别人多说两句他就觉得烦。
  他连忙帮林远之说了句:“没关系的。”
  卖草莓的小贩像是松了口气,满含歉意地笑了笑,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林远之周身可怕的戾气,不敢再多跟林远之废话,而是转移了目标,扭头对温何夕说:“你叔叔对你真好。”
  温何夕惊愕得睁大了眼睛。
  他刚想跟小贩解释,可没等他解释,林远之就把他拽走了。
  望着林远之怒火沸腾的背影,温何夕忍不住笑出了声,林远之回头瞪了他一眼:“笑什么?”
  “叔叔。”温何夕笑道。
  其实以林远之比温何夕大了整整十岁的年纪,温何夕叫声叔叔不过分,而且林远之觉得温何夕叫叔叔挺好听的,于是他生了一半的气全消了。
  林远之傲娇地扭回头去,就算他能接受,但他绝不承认自己能接受。
  “叔叔?”
  “叔叔。”
  “叔叔。”
  温何夕跟在林远之身后喊他,一声接着一声。
  林远之最开始还能傲娇,后来就扛不住了,渐渐享受温何夕喊他叔叔,可是他享受了没几声,后面的人不喊了。


第21章
  林远之一回头,看见温何夕已经吃上了。
  “没洗。”林远之有些错愕,他这种患有洁癖的人无法理解温何夕吃水果不洗的行为。
  “嗯,知道。”温何夕还在吃。
  他才不管什么脏不脏的,反正这是梦,到家梦就结束了,现在他不吃更待何时啊,没洗就没洗,就算这草莓上沾了泥巴,他也能吃得下去,现实中他都啃过沾了泥巴的馒头,梦里还啃不了没洗的草莓了!
  “那么好吃吗?”林远之有点无语。
  温何夕点了下头:“好吃,我从来不知道草莓居然这么好吃。”
  林远之疑惑:“你没吃过草莓?”
  “没有。”温何夕思维一顿,这么说好像不准确,他可能小时候吃过,但他忘了,也不记得是什么滋味了。
  嘴里清甜的味道这么逼真,或许是根据大脑潜在的记忆而来的,这样的话,他小时候应该吃过。
  他拿了一个草莓递到林远之嘴边:“你要吃吗?”
  林远之这种有洁癖的怎么会吃,他果断拒绝:“不吃,你都没洗过,不干净。”
  温何夕只好收回手。
  过了一会儿。
  温何夕再次把草莓递到林远之嘴边:“这回洗过了。”
  听了温何夕的话,林远之下意识地咬了一半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后反应过来,他们连水都没有,温何夕拿什么洗的?
  他问:“你拿什么洗的?”
  “唾液。”温何夕眨了眨眼睛,把林远之咬剩下的半颗草莓递了过去“还有一半,你还吃吗?”
  林远之张嘴,差点咬到温何夕的手,他狠狠地咀嚼着,心想:这也就是温何夕,换了其他人,他弄死他。
  温何夕吃了一路,除了草莓,还有锅贴、烤苞米。
  在梦里,林远之格外惯着他,他要什么,林远之都给他买,还愿意陪他一起吃,听他喊他叔叔也不生气。
  他们手牵手走在人群中。
  穿过喧嚣。
  温何夕租的房子离早市很近,穿过早市,过一个十字路口,再行一段就到小区门口了,十字路口的交通灯似乎坏了,一直闪着绿灯。
  车流在狭窄的十字路口纵横穿插,林远之左右张望,小心翼翼地护着温何夕过道,他感觉温何夕就像喝醉了一样,又可爱又迷糊,过马路都不知道看车。
  他就像个看小孩的家长,操碎了心。
  “哎。”他叹了声气,默默感叹他这个叔叔越来越像真的了。
  林远之微微用力,握了握温何夕的手,温何夕的手不老实,摇来摇去的。不过显然他的暗示没什么用,温何夕还在继续摇。
  “别摇了,你是不是真把自己当小孩了?”林远之这么说着却没有松开温何夕的手,无论温何夕怎么摇,他都不松。
  “我十八岁。”温何夕发出很孩子气的声音。
  “十八岁已经成年了,该长大了。”林远之说。
  “可是我已经长大好多年了,我就偷偷地当个小孩儿好不好?就一小会儿。”温何夕摇着林远之的胳膊,跟他撒娇。
  林远之扛不住温何夕像小猫似的黏他,“好,那你是谁家的小孩儿啊?”
  “我是林叔叔家的小孩儿。”温何夕说。
  林远之笑了,心头念头闪过,他突然想把温何夕的备注改成——我家小孩儿,之前他给温何夕的备注一直是我家疯狗。
  进小区。
  左拐右拐穿过一栋栋筒子楼。
  林远之把温何夕送到楼门口,转身要走,温何夕却拉住了他,不让他走。
  “我该走了。”林远之说。
  温何夕没说话,眼睛红红的,他抱住林远之,附在他耳边,又说一次:“林远之,我喜欢你。”
  但与上次不同,没有热烈到令人心颤,他像在跟林远之说再见,尾音缱绻。
  林远之听完心里涩涩的。
  温何夕最后又说了一遍:“我喜欢你。”
  但他不能继续喜欢林远之了,他要往前走了,他有自己的路要走,不能再为林远之停留了。林远之给予他的痛吻,终有一天会杀死他。
  他是爱林远之,但就到此为止了。
  他默默等了这个人三年。
  他不会再等了。
  “再见,林远之。”温何夕在林远之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迅速跑进楼道里。
  林远之望着温何夕的背影,心里莫名空落落的,像是心脏丢失了一部分,力不从心地跳动着。
  那种感觉只是一瞬,随即便消失了。
  好似从来没有过一样。
  温何夕回到家,爬回被窝里,在梦中睡醒会在现实中醒来,这场梦该结束了,他该醒了。
  睡着。
  再一醒来,他真当是自己做了个好梦。
  沐浴在阳光下,懒洋洋伸了个懒腰,拖沓着步子走到厨台前做午饭,他醒来时已经快到中午了,完美错过了早餐,奇怪的是他居然不怎么饿。
  难不成是昨天晚上吃多了?他暗自纳闷。
  下午。
  旷了一上午课的温何夕乖乖去上学。
  他手撑着下巴,姿势懒散,听语文老师讲各种野史,本来语文课应该在上午,但语文老师家里孩子生病了,上午请假,就和历史课换了,换到了下午。
  他们班语文老师是个胖胖的大叔,特别喜欢讲野史,一讲起来就眉飞色舞,忘乎所以,完全忘记了正事,所以他们班的语文进度总比其他班慢上一大截。
  所有学科里,温何夕最喜欢上的就是语文课,上语文课像在听说书。
  下课铃响。
  语文老师一拍桌子,像个说书人拿醒木一拍,范儿顿时有了:“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教室里响起同学们的起哄声。
  哄堂一闹,像是散了场。
  温何夕伸手去摸地上的水杯,他最近戒烟,戒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一个替代品,一想抽烟了就用替代品解解瘾。
  他太穷,舍不得在这种事上花钱,于是烟瘾一犯他就喝水,水最便宜,尤其学校的水不用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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