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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 (小修罗)


  沉默许久,纪仲年终于回应了他:“对不起……”
  林斯轻轻地摘掉纪仲年的眼镜,用温暖的指腹替他按摩着两侧酸胀的太阳穴,一下一下打圈,纪仲年的疲倦被慢慢地缓解着。
  “我不是想让你说对不起,你知道的,这时候不需要考虑我,”林斯道,“我只是觉得,你可以依靠一下我。”
  纪仲年闭着眼睛,向前靠在林斯的腰上,他慢慢放松下来,叹了口气,这个姿势令他感到有人在给他慰藉。
  “林斯,我从来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但是这一次……”纪仲年的嗓子像被磨过一样,“我错了,我害死了两个人。”
  是他间接害死了一个女人和她的儿子,当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只感到完完全全的错愕与亏欠,他从来没有想让那两母子殒命。
  “你听我说,那件事是意外,”林斯抚摸着纪仲年的鬓角,“没有人想让意外发生,包括你。这是你控制不了的。”
  “不,当初你明明提醒过我,”纪仲年痛楚地摇着头,后悔着自己曾经的偏执,“是我没有听你的话。他们的死有我的责任。”
  自从跟林斯在一起之后,温和的时光渐渐冲淡了纪仲年心里的仇恨,这些年,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再那么执着于当初的报复。
  然而,报应一环扣一环,还是找上门来了。
  他愧疚,与之而来的还有不安,好像是冥冥中察觉到了命运的惩罚,似乎会有更可怕的报应在等着他。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也为之感到惴惴不安。
  林斯同样不安,但他只能将自己的恐惧和崩溃藏起来,而去安慰纪仲年:“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会陪着你,什么都可以跟我说。”
  纪仲年把脸靠在爱人的腹部,感受着温热与柔软,“谢谢...你在我身边。”
  因为连续一周没睡好,这晚,在林斯的安抚之下,纪仲年吃了片安眠药,终于在日出之前沉沉睡去。
  这样脆弱的纪仲年,只有林斯才能看见,他睡不着,只是假装闭上眼睛,不安地躺在纪仲年身边。
  黑暗中,他抚过纪仲年的脸,似付诸了全部的温柔和爱意:“现在的我......仍然是不知道,重来一遍是不是就意味着重蹈覆辙。究竟我们能不能扭转宿命,也可能只是......嗯,只是再次分开。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哪怕我死了,时间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重新遇见你。即使每一次我们的故事尽头都是终结,我也不害怕。仲年,我会一次比一次更强大,一次比一次勇敢。哪怕再死八百遍,我也不会放弃爱你。”
  *
  又过了些日子,落日余晖盖满了整片庭院,白色禾雀花的藤蔓趴在木架上。
  林斯站在禾雀花架下,遥望天边浅金色的浮云,脚下的影子轮廓没有具象,犹如残破散开的烟雾。
  纪仲年从远处走来找他,在他身后看着,只见林斯披着件米白色的长衫,黑色柔软的头发洒了些日光,背影有些单薄,就像电影里的画面。
  林斯抬手按了按耳朵,应该是在用纪仲年送他的耳机听歌,听得他浸在里面,连缓步靠近的纪仲年也没发现。
  直至纪仲年伸出双手,从后将他轻轻地环抱住,他才摘下耳机反应过来。
  “在听什么?”纪仲年问他。
  林斯摘下左边耳机,塞进纪仲年的耳朵里,“你听听看。”
  他们共享起了同一曲舒缓的旋律,在音乐轻轻进入耳朵的时候,时光仿佛就在这一刻慢了下来,周遭一切也随之淡化,颇有种岁月静好闲人勿扰的感觉。
  纪仲年圈着林斯的腰,将下巴搭在他的右肩上,说道:“明明我跟你在一起只有三年,怎么感觉……好像已经过了三辈子了。”
  林斯覆上他的手背,小声地感慨了一句,“就是三辈子啊。”
  “嗯?”纪仲年没听清他的话。
  “没什么。”林斯摇摇头,笑着转过来,用胳膊搂住纪仲年的脖子,“歌好听吗?”
  “嗯。”纪仲年点头。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
  他向纪仲年强调了这一点。
  其实,林斯早就发现自己很矛盾,既想在自己走后纪仲年能忘掉自己,实际上,又总是有意无意之间希望纪仲年能好好记住跟自己有关的一切。
  这大抵是因为舍不得。他明白自己最后还是会走,不知道会带走些什么,也不知道能留下些什么,于是一直在做着随时会离开的准备。
  禾雀花架下,林斯和他的爱人一起听着这首歌。
  歌的旋律很柔和,有种淡淡的哀伤,就像,笼罩在黄昏海面的一层薄雾,海风一吹,就轻易地散作零星。
  后来那几年里,这首歌纪仲年总是听。
  虽然只有他一人,耳机也不再分出去一边。
  若将镜头摇至那时,便可知在那段没有林斯的日子里,纪仲年常常一个人站在盛开的禾雀花藤下,耳机里的歌声伴着细碎电流,在他的耳朵里不断循环,缓缓钻进他心脏的最里面。
  但每次听完,他总是要花好大好大的力气......才能记起这首歌的词——
  “人间百年,只陪半途。所爱至此不复返,往后光阴寂寥,好景不常在。”
  作者有话说:
  歌词自己随便凑的。没这首歌。


第69章 “离别才是常态”
  除夕夜,佣人们很多都回家过年了,就连董叔也回了趟乡下,最后家里只剩下一两个,纪仲年也让他们自己回去休息了。
  年夜饭是林斯亲自下的厨,味道一如既往,中等水平,不过恰恰是纪仲年习惯了的味道。
  餐桌上的吊灯映出一方暖影,纪仲年与林斯分坐桌旁两侧,他一边给林斯夹菜,一边说:“多吃点,你最近瘦了。”
  林斯“咦”了一声,“没有吧?”
  “昨晚我捏你大腿,没剩几两肉了。”纪仲年又往林斯碗里添了些,“趁热。”
  吃着吃着,林斯摸着被纪仲年一筷子一筷子塞得满满胀胀的肚子,已是饱的不行。
  他放下筷子,往后靠在椅子上,懒懒地对纪仲年说了一件事:“纪老爷,不如今年的情人节我们去国外过吧。”
  “你想出国?”
  “嗯。”林斯点点头。
  三年已到,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三年,但始终又是一个时间循环的节点,无论如何,林斯还是想尽力逃脱被杀的命运。
  所以在这段时期内,他想离纪霄越远越好,干脆躲到国外去。
  “好久没去旅行了,我想出去走走,散散心。”林斯想了想,有点任性地问:“这次我想待久一点,嗯......三个月可以吗?”
  “三个月?”纪仲年惊到了,“这么久,可能不行。”
  对于日理万机的纪氏总裁来说,他的工作行程表排得满满当当,各种会议各种文件堆积如山,找一两周去度个假尚且还能排得出时间,但要离开集团三个月确实不太可能。
  “可是……”林斯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不过情况特殊,他还是想要争取一下,“就今年,就一次!我也知道有点难,可是我真的很想去。”
  他耷拢着两条眉毛,桌子下的腿撒娇般蹭着蹭着纪仲年的膝盖,整一副很失望很失落的样子,就差说出“不然我一个人去也可以”。
  纪仲年对林斯总是无可奈何。
  虽放不下国内的工作,不过既然林斯想去,纪仲年肯定也是会陪着的,终于答应道:“那好,三个月就三个月。舍命陪君子。”
  *
  吃完了年夜饭,外面下起了纷飞的大雪,灰蒙蒙的天空像是一席鹅绒被子,厚重地盖着夜幕。
  林斯推门出去看雪,他往手上哈着白白的暖气,放空抬头去看,便见满天的雪花洒落在花园的枝头,还有几片被风一拂,悄悄地栖在了他的肩头。
  “披上,不然着凉,”纪仲年从他身后走来,把一件厚外套搭在林斯身上。
  远方传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灿烂的烟火冲上云霄又绽开,照得整个夜空明亮如白昼。
  这是他们一起过的第三个年。
  “你看那烟花,哇塞,好漂亮!”林斯伸手指指天空,干净的瞳仁中映出五彩缤纷的光亮,“以前我在贫民窟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只能搞些擦炮玩玩,图个响亮,越响就代表来年有好兆头。”
  “什么是擦炮?”金贵的东城二少不太懂贫穷的西城人民的世界。
  “就是——就是一样很好玩的东西吧。是我以前过年时候的乐子,很有意思。”林斯说一半摆摆手,“算了,你不懂也没关系。”
  纪仲年听了他的话,忽然回忆起往日那些事,不由起了些感慨:“以前过年,我只会觉得没意思。年夜饭是一个人吃,除夕夜是一个人过,不守岁,不看烟火,过得和平常没什么区别。”
  林斯不看烟火了,偏过头来看他。
  “我以为我不会再有家人,然后,我就有了你。”纪仲年道,“林斯,你就是我的家人,从今往后,我们每一个年都可以一起过。”
  曾经的纪仲年,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那些人都说他是克星,说他克死了他妈,克死了他妹妹,后来又把他爸的猝死归咎于他的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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