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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 (小修罗)


  这位大佬脾气向来阴晴不定,林斯此刻就能在他头顶看见密布的阴云,这象征着很不好惹,但总得知道原因吧?
  “喂,你!等一下......”
  被硬生生拖走的林斯想要停下来问清楚,可惜力量对比过于悬殊,纪仲年像一只表面温雅、脚下暴走的大型猫科动物,拽着他走过这段长长的鹅卵石路,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林斯脾气被搞得上来了,忽然单手抱住旁边的一棵梧桐树,纪仲年怎么拉他都不肯走了。
  他甩开纪仲年的手,气恼道:“你发什么火?!”
  林斯说话有点恼,打着圈儿活动自己被扯痛的手腕。纪仲年盯着这只被自己握出红痕的细瘦手腕,咬了咬牙。
  这只手,是帮他系过领带的手。
  可是刚才被另一个男人握着。
  颇不爽地,纪仲年松了松勒得紧的领带,这是早上出门前林斯非要凑过来帮他系的,正如之前每个早晨那样。
  奇怪的是,对于被这变态近距离系领带的事,他也没觉得排斥,反而日渐习惯,还将之变成一件每天清晨都会投放少许期待的事......
  每当林斯垂着眼眸站在他面前,细白的手指在他的领带上绕来绕去时,他都很想低下头去,吻一吻。
  “阿温也没做错什么,他哪里得罪你了,”林斯的话打破了纪仲年的走神:“人家在教我修剪盆景,无端端地,去剪什么草坪啊,莫名其妙......”
  “你跟他关系很好?”纪仲年皮笑肉不笑地问。
  酸醋是什么颜色,这位二少爷脸上就是什么颜色。
  “也不是,就几天前才认识的,但挺聊得来......”林斯一顿,忽然意识到了些什么,对他狡黠一笑:“嘿嘿,大老爷,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林痴汉一言如棒槌,重重地敲在纪仲年的头顶上。
  吃醋?
  纪二少呆愣当场。
  微怔片刻,他匆匆扔下一句声音如公鸡般高亢的“变态你有病”,而后失去了所有本该保持的仪态和风度,用一种几乎能以“慌不择路”来形容的步伐,快快离开了。
  “纪老爷,您怎么跑了呢?留下来咱俩聊聊天呗!”
  身后林斯狡诈又兴奋的声音传来,吵得纪仲年歘歘上火,他头也不回,直接抄近路向大宅走去。
  昂贵的皮鞋踩过刚刚才浇过水的草坪,锃亮的鞋面上沾满了黏腻的泥土,当纪仲年一走进家里,经过客厅和长长的楼梯,在大理石砖上踩下一串零零碎碎的泥脚印。
  ......苦了刚刚才搞好清洁的下人们。
  回到了自己房间里,纪仲年衣服不脱鞋也不换,直接仰躺在沙发上,眼神似丢了魂儿那般漂浮在空中。
  在这种思考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他被迫认真思考自己到底弯没弯——
  日复一日的矛盾和推拉中,自己正慢慢对林斯上心,并无意识地付出越来越多,真实地体会到这种对同性分泌多巴胺的感觉。
  对他来说,林斯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是失眠夜里的辗转反侧,是偶尔想起时心里微微一痒,还是故意躲避却避而不及,亦或是不经意间慢慢加重的在乎?
  这些纷涌凌乱的杂念缠绕着纪仲年,令他逐渐接受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事实,即便那是一个与自己同性别的人,是一个身份低微脑子有病的变态。
  他曾尝试回避这个荒诞的事实,却不得不被自己的内心打败,不得不面对自己被掰弯的现实,因为这份感情的存在感太过强烈。
  他知道自己早该直视这份感情。
  纪仲年解开白衬衫的扣子,将手掌放在自己的心口上,只觉一小寸皮肤像被熨斗烫过那样,随着搏动的心脏突突跳跃。
  ——他对林斯动心了,而且是深陷其中,像个萝卜一样无法自拔。
  作者有话说:
  纪老爷脾气真的不好,也就林痴汉能忍:)


第22章 一个特殊的人
  这天,林斯见到了一个很特殊的人——纪霄的妻子。
  唯恐大家忘了“纪霄”这个人是谁,在此暂提一嘴温知识:纪霄就是纪仲年的亲大哥,那位被赶出纪氏集团的太子爷。
  嗯嗯,他还是上辈子一刀送林斯去见阎罗王的那位......杀人凶手。
  这事儿得绕回到早上说。
  彼时林斯起了个大早,神清气爽的,正在纪家的花园里修剪草木。
  这座宏丽的花园足有半公顷那么大,将整座纪家大宅环绕式地包裹起来,雕花铁门一打开,就能看见宅前的大型花坛、宽敞的林荫绿道以及高级的欧式喷泉。
  林斯拿着一把小小的工具,按照阿温教他的方法修剪一棵长在大门旁的藤萝,忽然一阵猛风刮过来,吹得他大打喷嚏,把面前的绿叶子都给滋飞了。
  “哇,这风有点大,”林斯揉了揉通红的鼻尖,不觉将身上略显单薄的衣服裹紧,“难怪天气预报说今天降温......”
  半个小时后,纪仲年坐车出门去公司,黑色的迈巴赫驶过纪家的雕花铁门。
  在经过林斯旁边的时候,车子忽然停了下来,后座的车窗缓缓降下,露出纪仲年那半张无表情的侧脸。
  林斯定睛看向这位俊朗的大老爷,表情冒着些傻气,露出了清晨的第一个痴笑,“早、早啊......”
  他沉醉在对方过分俊美的相貌中,还没反应过来,下一秒,一条宽厚纯色的羊绒围巾从车窗里飞了出来,劈头盖脸地把他整个脑袋给盖住了。
  “............”
  当林斯把罩在脸上的围巾扯下来时,视线中的迈巴赫已远远地驶出了纪家大门,后座的车窗也已经完全关上。
  羊绒围巾上仍有一点男人的余温,林斯抱着它,傻乎乎地朝着车子挥了挥手,犹如一个目送丈夫去上班的妻子。
  直到看不见那辆车了,他又低头深吸一口这条带有纪仲年气味的围巾,将它在自己身上缠了足足两圈。
  行径非常变态!
  殊不知,车内的纪仲年在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先是轻皱眉头以表嫌弃,过了几秒后,嘴角抑制不住地扬起一抹微乎及微的笑意,很快又被他压了下去。
  林斯自然不知道某人对他变态的举动感到很满意,他裹着温暖柔软的围巾,得到了爱情的滋润(并没有),心窝里甜滋滋的,拿起手中的大剪刀继续咔嚓咔嚓叶子,连剪个盆栽都像在发.情。
  男人喜呵呵地把花坛里的花都拾掇了个遍,甚至亲自动手拔杂草,一根一根地收拾,干劲十足地做了俩小时的活儿后,终于累得跟条狗似的。
  他捶着酸涩的后腰,直起身来,连小甜曲儿都哼不动了:“哎哟,俺滴老腰呐......”
  目光无意间一扫,林斯发现大门处站着个女人。
  他眯眼去看,这女人看上去有点眼熟,正面色忧愁地在门外踱来踱去,不时将手抓在雕花大闸门上,探头往里张望。
  某些不那么熟悉的记忆片段渐渐回溯,在林斯的大脑之中成型,他当即惊了一下——
  这女人是陶蝶?!
  陶蝶,也就是纪仲年的大嫂,是纪霄的老婆。
  林斯一眼就认出了她,但他对于这个女人并不熟悉,少许的印象还要追溯到上辈子。
  归根到底,还是纪仲年和纪霄的恩怨太深,自然会波及到他们身边的人。作为纪霄的妻子,陶蝶那时总会私下求见纪仲年,想为自己的丈夫求个情,求纪仲年放过他们一家。
  只可惜,纪仲年是个心狠的人,根本连见都不肯见陶蝶,之后甚至派人将陶蝶母子送去国外。
  没想到,那对可怜的母子竟因意外惨死异乡,这成了逼疯纪霄的最后一根导火索,他又因为这件事而去绑架杀害林斯,只为报复纪仲年......
  ——以上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天气冷得人哆嗦,林斯见陶蝶独自站在门外,单薄瘦弱的身子冻得直发抖。
  人心肉做,林斯看在眼里,觉得于心不忍,便放下了手里的活,怀着复杂的心情走向了她。
  “你好,女士,请问你是要找纪仲年吗?”
  林斯站定在陶蝶跟前,隔着一扇冰冷的铁门,礼貌地问她。
  陶蝶转过身来,见林斯穿着纪家佣人的衣服,焦急地抓住他的手臂,“是,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吗?我有些话必须找纪仲年谈谈。”
  毕竟是纪仲年仇敌的妻子,林斯对着她也怪尴尬的,他面色有些许为难,迟疑片刻,还是将她的手拨开了。
  他打开雕花铁门,从里走了出来,直白地对陶蝶说:“抱歉,纪仲年不在家。不过即使他回来了,想必也不会见你的。”
  上辈子曾作为纪仲年枕边人的林斯,自然知道纪仲年和纪霄的恩怨有多深,陶蝶既然是纪霄的妻子,纪仲年又怎会给她好脸色看?
  林斯知道,陶蝶现在只不过是在做无用功罢了。
  看门的保安见状走过来,小声告诉林斯,“纪先生说,不要理这女人。她来过不止一次了。”
  “没事,我只是和她说两句话。”林斯拍拍他的肩,“您放心,有什么事我担着。你们纪二少再怎么样,也不会舍得把我赶出家门。”
  天色因为降温而变得暗沉,风刮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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