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即将要踏入婚姻的坟墓了,但他依旧光芒万丈,拥有一般人无法拥有的圣洁光辉。
最后,阮希十分礼貌地拿过话筒,向来宾简短地表示了感谢。
今天他是主角,所以并没有穿西服,而是挑了件黑丝绒斗篷。
斗篷上用金色丝线刺绣出了繁复的花纹和他看不懂的文字,落在他肩头像浩瀚无垠的星空。
负责操持随行物品的管家说,这些是最传统最古老的祝福,表示希望他能幸福和遇见真爱。
听管家这么讲的时候,阮希全程垂着头没说话,总感觉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是在讽刺。
风声鼓动号角,阮希的出场是今夜的小**。
这一波小**平息后,许多从阮希身旁经过的人中,偶尔有一些凑成团过来搭话,阮希也没有表现出不适,只是一个劲儿和他们礼貌碰杯。
酒会进入邀请跳舞阶段。
阮希随便找了个借口,从阁楼拐角的地方想要开溜。
他还没悄悄走到窗边,就听见点心台那头有两个面生的同龄人正在小声议论“哎,阮希结婚这事可是提前一点风声都没有啊!你说卫家那人要是不帅怎么办,连照片都没有公开过,会不会很丑?”
嗯,说不定真的很丑。
这么多年了,群众的八卦能力这么发达,连张照片都没流传出来过……
这届狗仔不给力啊。
阮希一边听,一边点头,甚至夹了块甜心曲奇直接一大口塞进嘴里。
反正现在没人能看见,他不用在灯光下艰难地一口一口小抿。
“天啊,难道阮希要插在牛……”另一人爆笑出声,“不,我的教养不允许我说剩下那个字。”
这类笑声,阮希见怪不怪了。
果然又是一个来看自己笑话的人。
他想起小时候,每逢下雨,家里的清洁工都会去水循环系统疏通管道,他就会偷偷摸摸地跟上去瞧。那时候,阮家城堡似的建筑外有水沟,一到夏天,总有几只灰老鼠在里面等着人来投喂主人没有吃完的奶酪。
“阮希这么傲,最终也要听从命运的安排……还不如我们这些平凡人呢。”
“是的,我看他今晚兴致也不高。”
“听说卫家在陆地最北端的zenith城,那里虽然繁华、强大,但是非常冷,还常年下雪,天气特别不好。”
“对,应该脾气也不好。”
“哎哟,我记得去年有个新闻报道的连环杀人犯就是从那边逃来的!”
“那可太吓人了!”
……
阮希靠墙壁听了会儿,黑金丝绒礼服沾上了墙灰也不介意。
结婚?
真结婚是不可能的,我宁愿和前男友私奔。
等等。
这个荒诞至极的想法一冒出头,阮希感觉到自己有点醉了,醉到头嗡嗡直响。
大概是红酒可怕的后劲上了头,搅和着白酒一起来收服他今晚的海量。
但他不能现在倒下,他得回房间好好休息一会儿,想办法在后半夜逃走。
等会儿阮家的人应该会在酒会上寻找他,但是只要他喝醉了,就有充分的理由回去休息。
阮希拎着衣摆走出宴会厅的小门。
夜里冷风吹得他一激灵,整个人清醒不少。酒会他暂时不参加了,现在得去看看藏在后花园的随身行李还在不在。
最近天下不太平,阮家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巡逻,说不定哪个不长眼的家丁就把自己的行李给顺走了。
·
很合时宜,今晚的abze城的夜空没有繁星。
后花园里黑暗昏沉,很明显前楼的热闹与它无关。
月亮神态阴沉,白得惨烈,晚风吹动过树叶,四周一片寂静。
就在后花园的空地处,阮希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离自己十米不到的地方。
在梦里出现过千万次的身影。
那人没有穿宾客都穿的西装,反而穿了一件短袖、一条迷彩裤,完全不像才参加完单身酒会的模样,指尖还夹了一卷没抽完的雪茄。
顶楼灯塔将灯光扫过这一片区域,又很快地将这片区域还给了黑暗。
但仅仅是一瞬间的明亮也让阮希看清楚了这个人的外貌。
寸头,宽肩。
个头高了不少,也壮实不少。
尽管夜色深深,阮希也能看清这人很窄的眼皮,稍稍低头压一下眉骨,双眼皮就隐在眉峰下,侧脸鼻梁的弧度也非常好看,好看到阮希自十六岁那年后再也没见过能相提并论得上的。
明明就几年没有见面,却好像隔了一生。
阮希眼前的画面模糊起来,不知道是否是月光来做了梦境。
就这么一眼,阮希像瞬间回到那年的雨夜。
那时候放了学,阮家跟在后面的随从太多,阮希就故意绕路把那些人甩开,要跟着这人绕远路。
两个人在夜里偷偷见面,这人也是这么站在暗处安静地等他,不管多冷也只穿一件短袖,不管下多大的雨,相接触时,肌肤都是热的。
看见阮希拎着过于厚重的斗篷礼服来了,那人将雪茄扔进了不远处的灭烟桶。
男人挪了挪步子。
他动了!
阮希以为他要跑,迅速加快脚步,对着不远处快要融入黑夜的影子大喊一声“站住!”
跑什么跑?
难道这么多年找不到人原来是在故意躲藏?
被叫到的人又一震,像没反应过来。
不敢引来其他人的注意,阮希强忍住想喊那人大名的冲动。观察过旁边并没有其他人,他一改平日高冷形象,往前连冲几步,“你站住!”
男人停下来了。
陆征河。
他果然就是陆征河。
阮希的心跳声爆炸成鼓点,响过了宴会厅内管弦乐队疯狂演奏的《沉睡珊瑚礁》。
见陆征河站直了身影,阮希也放慢步伐,屏住了呼吸,向前迈步。
表面上他仍然是那个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的阮希,实际上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这时候,四周一点动静也没有,时间像一条缓慢流淌的长河。
他们宛如被包裹在静止的水里,流不出任何声响。
如果可以,阮希真想让管弦乐队现场即兴来一首绝望又激昂的曲子,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
——《在婚礼前夕偶遇失踪多年的初恋》。
Ablaze·4 “陆征河,我杀了你。”
第四章
阔别四年,阮希万万没想到再见面会是在这种情境之下。
阮家后花园里许久没有园丁来打理过了。
他自己种的玫瑰早已枯萎衰败,疯长的杂草蹿齐了人腰,静谧的小树林中时不时传来阴郁的鸟叫,四周有股难言的潮湿之气。
此刻,他拎着衣摆,完全无暇顾及皮靴踩了多少雨后泥泞,踉跄地又往前走了几步。
他们离得又近了一点。
阮希发现陆征河这人明显在失踪的这四年内过得不错,以前稍长些的头发剪得只剩坚硬发茬,曾经阴郁的气质不见了,看起来精神开朗许多。
他的少年人彻底长成了男人,轮廓青涩感已褪,个头冒高了一截,皮肤也晒黑不止一个度。
阮希还记得他们在海边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会儿陆征河少言寡语的,经常对着a城一望无际的海岸线发愣,在海滩边的石头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刚分化成alha的那年,脖颈处常常有股很浓烈的玫瑰香味,阮希特别依赖那个味道,常趁着教室没人就拉开陆征河的校服拉链凑过去闻,闻完又很小声地警告不许除了他以外的人闻到这个味。
要不是重逢的喜悦已经战胜了一切,他真想贴上去闻闻对方的脖子,来确定一下这个人是不是陆征河。
“我不叫站住,”眼前的人说,“我叫陆征河。”
咔嚓一声。
脑子里的弦断了。
阮希忘记了曾经在内心默默排练过无数遍的质问。
不行,以免认错人,还是要再确认一下。
他站在距人不过几步路的草丛里,鼓起勇气开口道“你真的叫陆征河?”
陆征河十分爽快地点了点头。
阮希又追问“你……是来带我走的?”
陆征河又点头了,但好像没那么笃定。
“那你等等,”
阮希紧张得一把将衣摆全抓在手里,回头看了看灯火长明的阮家主楼,急忙道“我回去收一下必须带的行李,马上就下来。”
陆征河说“好的。”
缓过呼吸,阮希仿佛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又确认了遍“你真的要带我走?”
他害怕再下来时这人就不见了。
万万没想到,这时,陆征河突然开口“不过……我需要确认一下,你就是阮希?”
这话有如晴天霹雳,在阮希脑内嗡嗡作响。
我是谁?
你说我是谁?
不对,阮希下意识认为这根本不是陆征河。
他能接受陆征河一言不发消失四年,但是绝对不能接受陆征河再回来却不认识自己。
如果能问出这个不可理喻的问题,那么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失忆,要么是人是假的——不过是哪个工厂产的,怎么能这么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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