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觉和记忆——
这对原随云来说应该算是赏花的一种方式,从香味辨别花的花期,花苞的大小,绽放的程度,再同幼年仅有模糊的记忆重合,想象一番。他突然自言自语道,“想出来看看吗?”
丁自明决意不理他,不过原随云从来不是征求别人意见的人,更多的时候,他是在和自己说话,自己做决定。
他很快就把手绢从袖子里拿出来,洁白柔软的布料上面和下面卷成一个弧形,一块四四方方的手帕硬是成了一个弯月的形状;这动作十分拟人化,就像人受了委屈时蜷缩着身子一般。
“还在生气?”轻柔的声音如同流水倾泻下来,修长好看的手指顺着他的弧线的弓形滑下,丁自明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个时辰前,也就是在丁自明抽了原随云两巴掌之后:
原随遇除了两声低低的‘好’字,没有任何表态,反倒很淡定的起身,然后吩咐丫鬟他要沐浴。
庄里新增了百十来人比起原来要吵闹许多,他敏锐的听力常常让他休息不好。但也是有好处的,比方说原随云刚说完要沐浴不久,下人们便已经准备好东西。
丁自明表示:大清早的不吃饭,要洗澡的人纯属有病。
ps:有病的厉害!
说是沐浴,原随云却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单纯的泡在里面,阖上双目。
丁自明被搭在一旁的架子上,伸长了脑袋,心道这人都不呼吸的吗?
这样的人,家世显赫,可谓是一生荣宠而来,长得俊,武功好,还有大把妹纸喜欢,像是弥补他看不见的缺憾,上天在其他方面简直是把最好的东西十倍馈送给他。
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在原随云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死气。
没有活人应该有的期望,欣喜,悲伤,整个一片死气沉沉,波澜不惊。
丁自明又看了一眼他那张好看到令人发指的脸。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容貌上能和阮清玉媲美的人,丁自明有些不是滋味的想,明明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怎么人和人的区别就差那么多呢?
戚竹高大俊朗,阮清玉风姿妖娆,而眼前这个又是另一番味道——高贵优雅。
再想想自己,死之前的相貌:眼睛有点小,但胜在鼻子挺,唇形好看,只是配上他小巧的脸蛋,总被人冠上秀气二字。
尼玛!小爷那叫霸气侧漏,就是因为霸气漏出去了,才会显得体型娇小,骨骼纤柔,你们这些愚蠢的凡人懂个屁。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丁自明就快要睡着了,原随云突然站起身来,拿起架子上的布开始擦拭身体上的水珠。
丁自明的身体瞬间炸起来了!
不是有专门的擦水的布吗?不要用小爷,禽兽!卧槽卧槽卧槽!你在用小爷擦哪里!
丁自明疯狂扭动着身体,想要挣脱出去,可惜收效甚微,原随云很淡定的擦拭完下身的水渍。
丁自明:我还是去死好了。
有了这么一段回忆,原随云现在在丁自明眼中的形象简直就是恶魔,不!是恶魔中的恶魔。
原随云提溜起卷起的手帕,抖了两下,没抖直。
“会说话吗?”
丁自明不吭声。
“不会的话就把你丢到池子里喂鱼。”
丁自明愤怒的瞪了他一眼,当然对方是接收不到就对了。
“别……别扔……”细细的声音跟蚊子叫似的,惹人怜爱。
原随云一怔,尔后惊愕地捧着手里的手绢,他原本也只是开口吓吓这个不知死活的小东西而已,没想到真的能说话。
天知道丁自明是想扯着嗓子吼出来的,最好能喝住他,只是他现在是一个手帕的样子,不但走路费劲,连说话都会耗尽十足的力气,现在这样已经是极限了。
不知怎么原随云听着声音心情变得极好,甚至原谅了这个小家伙早上的无礼。
良久,他突然声音低低道,“好,不扔你。”
戚竹逛遍了整个花市也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正要败兴而归时,突然回头,目光紧盯着藏在盆栽后面的人影。
“出来。”
阮清玉噘着嘴不乐意的走出来。
戚竹扶额叹气,他发现自从自己遇见阮清玉之后,做这个动作的频率明显加起来要比以往所有时间都长。
戚竹还没说话,他自己就先道,“我才不是跟着你,只是出来转转。”
戚竹冷笑,“我有说你跟着我吗?”
阮清玉:……暴露了
无论怎样,戚竹也不可能把他赶回去,两个人结伴而归,路上阮清玉忍不住道,“我就是害怕你想不开要用串骨术救那个游魂。”
戚竹,“串骨术一生只可以用一次。”
阮清玉激动的看他,“真的?”
戚竹点头,没有任何作伪的样子,“要是用了第二次,施术者本身就会遭到吞噬,到时候就不单是性命的问题。所以……”他定定望着阮清玉,认真道,“收起你那些花花心思,不要乱作危险的事情,我可不想施展第二次串骨术。”
阮清玉一时呆住。
他话里的意思是,如果自己出了事,会不顾性命的救他吗?
在他发呆的时候,戚竹已经走到前面不远处,阮清玉追上去,“戚戚,你说的是真的吗?”
戚竹点头,“你的命是我救的,我自然会负责到底。”
虽然不是自己想要的答案,但阮清玉还是觉得很满足。
末了,他问,“既然你不是要用串骨术,怎么回来花式找土?”
戚竹,“丁自明的情况和你不同,救他还有另一种法子。”
阮清玉貌似很感兴趣,不停追问。
“他需要的只是一具躯体,活人的寻不来,自己做一个就行了。”
阮清玉静默良久,“你不会想要用土给他捏一个吧?”
戚竹反问,“有什么问题吗?行动自如,而且还可以任意修改形状。”
阮清玉笑着摇头,语气很轻柔,“当然没问题。”
原来天然呆黑起心来最恐怖,他该庆幸自己当初不是从泥土里被捏出来的吗?
回庄的路上正好要经过那日拜访过女子住所的巷口,戚竹不知怎么竟星兴起了过去瞧瞧的心思。在那间空荡荡的宅子里,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两人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正好听见门被拉开的声音,戚竹眼睁睁的望着女子提着一篮菜走了进去。
阮清玉,“她买的好多,一个人能吃完吗?”
戚竹如同醍醐灌顶,道,“如果不是一个人吃呢?”
未免打草惊蛇,两人还是原路返回了山庄,没有叫住女子。
此时原随云和丁自明还在亭子里,不同的是,一个是坐着的,一个是被放在手心上的。
原随云喃喃自语道,“原来真的有手绢变成的妖怪。”
丁自明继续蚊子叫,“你才是妖怪,你全家都是妖怪。”
原随云轻轻拍了拍他,“不许骂人。”
丁自明还以为自己铁定要被丢到池子里,没想到只是轻轻挨了两下,而且这动作轻柔的就像是抚摸小孩子一样。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原随云对待所谓的妖怪比人要温和许多,妖魔鬼怪这些东西古人不是唯恐避之不及,怎么到了这里反倒是特别对待。
一个变态的世界往往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比方说原随云,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叫人把上百个女人的眼睛缝住,心情不好时出手便是人命。对于原随云来说,众生皆蝼蚁,人命如草芥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是冷血残酷,无情无义,偏偏他却又很喜欢小动物,那些柔弱的生命,他会仔细呵护对待,哪怕是走路,都会小心的绕过路边的花花草草,石缝中的青苔,甚至会仔细辨认周围所有的声音,避免踩到一只蚂蚁。
戚竹过来的时候,入眼便看见原随云对着一块手帕发呆。
这手帕貌似还对他……爱搭不理的。
套用现代人的话来说——一副吊样。
见戚竹和阮清玉来了,原随云收起手帕,面上又恢复了优雅贵公子的形象,配上背后的荷花精致,活脱脱是一个举世无争的隐士。
戚竹皱眉,刚才他收起的手帕,不就是丁自明寄身的那条,怎么竟没给金灵芝?
☆、第46章 痴人说梦⑦
麻雀在院落外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很挠人心。
快落山的太阳光芒是橘黄色的,映照在女子半边毁容的脸上有些渗人。她在厨房里来来去去忙活个不停,淘米,切菜,煮饭,摆盘,全都出自她一人之手。
等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出来时,她的额间已经冒出了细细的汗珠。
端着食盒走进内堂,看着坐起来的男子欣喜道,“你已经可以动了?”
许是四肢不活动太久,血液长期不循环,他的四肢有些僵硬,单单是坐起来这个简单的动作已经消耗了他太多的力气。
试着动一下手指,虽说反应有些延迟,但好歹真的是在动作。
男子身形很高大,脸色却很苍白,久违地自由,他却没能像女子一样发自肺腑的开心。
“齐毓,收手吧。”犹豫再三,他终于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他能活动四肢,就说明齐毓的手上又沾上了人命。
“怎么能够停下呢?”被唤作齐毓的女子把饭端在手上,一口一口的喂给男子,一筷子菜,一筷子米饭。男子咀嚼的速度很慢,齐毓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态度,“你才恢复了一半,而且我的计划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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