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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骜 完结+番外 (抵风)


  “她妈呢?”史溟在史灿灿的小步车篓里拿了张婴儿湿巾,给史灿灿擦着口水,随口问了句。
  “夫人在公司还没回,”一个佣人答道,看了眼史溟蹙了下眉,就解释着:“夫人中午回来看过小姐一次,简单交代了些事情后才走的。”
  “那她就杵这里边儿,就这么跑了一天?”
  史溟把湿巾扔到垃圾桶里,看着蹬蹬踩着小步车,迈着小短腿儿再次欢快的朝他跑来的史灿灿,张嘴咿咿呀呀的又要去抓他的手,为防被咬,他直接把手揣裤兜,想着这小东西还真是一刻也不停啊。
  “小姐上午下午都有课,”佣人恭敬的回道:“有专门的人来回接送和照顾。”
  史溟低头看着史灿灿没说话。
  小东西脖子那一圈被口水浸湿后,围嘴磨磨蹭蹭的都出现红血丝了,要不是史灿灿貌似天生就不爱哭,身上怎么腻歪都依旧活蹦乱跳的玩的欢实的话,这要换其他的跟她差不多大的小孩儿早就受不了了。
  这就是有专门的人来照顾?
  他好久没回家了,不太知道这家人到底是个什么过法儿。他平常白天在学校,晚上要么就住宾馆,要么就在外边儿大马路上随便晃荡一夜。他又不缺钱,饿了随便找地儿吃,困了随便找地儿睡,烦了随便找地儿疯。反正也没人管他,也没人能管得了他。
  他那便宜爸的夫人他也就见过一两次,一个雍容华贵女人,他叔叔说她是前S市哪个集团首富的千金,早先看上史平出众的才华,她认定这个人是干大事的人,于是不顾家族的阻拦,仅认识史平不到三个月就嫁给了他。
  这是一个聪明果敢的女人,和他爸一样,甚至天性里带点唯利是图,听说她从嫁给他爸到现在,每一方面都做得完美至极,家庭内外安排的井井有条,公司里也是辅佐史平的左膀右臂,商会上是为自家集团拉合作伙伴的外交名媛,生意场上,男人们羡慕史平有这么一个优秀卓越的妻子,女人们嫉妒她雍容非凡的容貌,这位S市前首富千金貌似把人生推向了最顶峰,但同时,她也有一个在她自己看来挺致命的缺点——
  她生不出儿子。
  在史灿灿之前,这个疯狂的女人为了生个儿子,不知道打掉过几个孩子,直到今年四十岁冒头,这个再继续怀孩子就会有风险的年纪,这个女人才终于决定把她的女儿给生下来。
  不甘心的,又无可奈何的,把史灿灿生下来。
  但当今堂堂S市首富史平没有儿子怎么行?
  没有儿子,谁来继承这史平费了大半辈子打下的江山?史平骨子里始终是个传统且固执的男人,一想到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心血再等若干年后就要给女儿当陪嫁倒贴给别人,他心里就一百万个不舒坦。
  然后史平就找到了史溟,准确的来说,是他终于承认了史溟。
  他叔叔有时候喝多了,会说他爸是个混账。
  史溟没这么说过,但他一直都这样觉得。
  所以他真的挺期待,如果史平知道他费尽心思才弄回来为他延续香火的儿子,其实是个只喜欢男的的怪胎,史平会不会气的直接从他六十层高的集团大厦顶楼跳下去?
  啪!
  史溟背对着史灿灿,按着打火机点着了根烟,然后没心没肺的笑笑。
  边儿上有几个年轻的小女佣一边儿打扫,一边儿红着脸偷瞄着他。
  史溟五官不是那种特别英挺的俊朗,而是偏带柔和的俊逸,不过于柔美显得娘气,也不过于刚绝显得冷硬,他有点痞有点坏,但因为他看书看得多,肚子里墨水多,气度自华,要往那儿单纯一站不说话的话,他就是个面相和善的斯文君子,但要是手里再夹根儿烟,脸上带点表情骂人的话——
  他就是个缺德到家的败类祖宗。
  虽然这长相跟他性格一点也不相符,不过这依旧是一张惑乱迷蒙的帅脸。此时眉眼间因着这一笑,竟然还有些邪气丛生的味道。
  史溟仰头,任由吐出的烟气铺散在自己的脸上,烟气缭绕,再消散,他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史溟回头看了眼在小步车里开始自顾自玩玩具的小东西,然后回头,大步朝自己卧室走去。
  他卧室挺大的,S市首富的家么,每间屋都挺大的。他那便宜爸可能是为了讨好他叫他听话,在他来之前专门又叫人重新给他装修了一下他这间屋子,除了屋子的大小不能改变外,他卧室所有的陈设都是完全按照他在他叔叔家住的那间屋子布置的。
  卧室正中间是一黑红色的真皮沙发,前面有个红木的小茶几,前边儿隔了个木质小屏风再往里就是他的床,书桌挨着衣柜,也全都是红木质的。沙发往后走几步的背面靠墙,是一大片放了大他原来书架两倍的梨木雕花书架,不过里面放的书都是史平随便买来当装饰品塞进去的。
  史溟刚来第一天的时候就已经把书架都翻过一个遍,他挺意外的,史平究竟是不了解他到什么程度,才能导致在这五百多本新书里一本他喜欢看的都没有?
  不过也怪不着史平,史溟半靠在沙发上,笔直修长的腿懒懒的搭在前边的小茶几上,静静地抽着烟。
  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更不是什么好人,读新闻看报纸研究历史这种面儿上看起来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正常人谁瞧得出来?要是他再跟人说他其实是个没有眼镜的近视眼,近视还是因为看书看太多了,史溟估计自己应该会被人当成瞎说八道的疯子送精神病院里去了。
  这种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事儿,叫别人怎么信?
  还看书呢,一个连上课都不知道翻哪本课本的人,看个屁的书?
  炽红的烟头一抽烧到了尾,史溟缓缓吐了口气,侧了下身,将烟头摁灭在茶几上的陶制烟灰缸里,然后又从裤兜里摸了根烟点上,一边抽一边仰头靠在沙发上发愣。
  有点无聊。
  他抽出手机。
  挺久没打游戏了。
  他隐约记得,自己有个游戏号还和另一个人配的情侣,因为两个人打游戏都是一把好手,每次合作都能把敌人灭的连毛都不剩,在这个废物丛生、猪队友遍地的游戏世界里,英雄都是惺惺相惜的。
  他俩就互加了QQ。
  仔细想想的话,那都是上初中时候闲的没事儿瞎搞的了,因为那时候他刚发现自己喜欢男生这个事儿,内心惶恐不安,整晚整晚的都睡不着觉,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和生活,那时候,他几近崩溃的除了在网上这个虚拟世界里寻找精神寄托外,完全没有办法接受现实里的这样一个自己的存在。
  现实生活中本来就没多少愿意跟他在一起玩的人,知道这件事儿之后,他更是刻意和别人保持着距离,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别人瞧出他的不一样来。
  当然,他本来就是不一样的。不管在哪儿,大家都知道他是和所有人不一样的。在叔叔那边的时候,他是个没爸没妈没人要的孤儿,现在在这边,他又是个久遭遗弃的、连血脉都不知道正不正的、捡了天大的便宜重回豪门的、首富的儿子。
  应该是这样说的吧?
  史溟回想了一下他那天在厕所里听到那几个男生充满讥讽又嫉妒的谈话声,那几个轻嘲的声音,还有杂揉着暧昧又阴阳怪气的猜测,虽然有些部分他没听到,但他知道那群孙子是在问候他妈。
  算了,史溟抽了口烟。
  管他们说什么呢。
  鼻血都给人揍出来了,鼻梁骨也断了,他大人有大量,也不能跟人太过计较才是。
  他登上了QQ,这个QQ是个小号,打游戏的人大部分都有小号,他消息列表仅仅几个好友,两三个现实生活里的哥们儿,现在也都见不着面了,还有一个就是跟他游戏配对的那个网友,也是……也是他的从初三就开始谈的……一个男的……网恋对象。
  初中的时候,他俩的网名都有点中二还带着傻逼,他网恋对象原来叫“英雄无殇”,而他那时候为了跟这人网名登对儿,就取了个“轩辕永诀”。
  现在回想一下,史溟觉得自己当年一定是吃屎了才会取这么俗套烂大街还没水平的网名,他觉得自己当年还是太年轻,不仅年轻还挺肤浅,再后来他被自己网名恶心的不行,就改成了“去水”。
  溟字去水才是他名字真正的含义。
  谁知道他网恋对象一见他改了,也不声不响的跟着改了自己的网名。
  叫“败火”。
  史溟第一回瞧见的时候差点没一口吐沫星子把自己呛死。
  败火?
  败哪门子的火?
  不过心里还是挺慰藉的,他从小到大,要不自己主动折腾点什么事儿的话,没几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现他的异样,但就这个人,这个隔着一个虚拟世界的人和他在一起快三年的人,有时候他们几个月都不带说上一次话的,但这个人就能这么及时准确的发现他的不对劲,还问他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就比如现在,他时隔三个月刚登了号没过一分钟,“败火”就发消息过来了。
  --跑哪儿去了?又三个月过去了?你又把手机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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