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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笼之中 (烂俗桥段)


  幸而这次季绍庭的应答来了:“你回来了啊。”
  黎琛松了一口气,循着声穿过客厅,问季绍庭在哪。
  空气里静了一段,季绍庭的回复才来,在衣帽间。
  直到进门的前一刻黎琛对将要发生的事还没有预感,甚至是在进门以后,看见季绍庭坐在一堆衣服正中,黎琛也不晓得前因后果,只是问:“为什么要坐在地上?”
  他边问边半跪下身去,说地板冷,想要拉起季绍庭,动作才到一半就僵住。
  因为他看见这些衣服,一件件都是由他亲手撕剪再缝合的。
  “阿琛,”季绍庭满脸的泪,“这些衣服是怎么回事?”


第61章 “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季绍庭打开衣柜门的那一瞬间,触目就是一条狰狞的伤疤。他盯着这件冬衣看了好一会儿,起先是真的以为这是什么新款时尚,要在袖口开这么大一条口子,连棉絮都溢出。
  是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一条裂口很粗暴,毫无美感而言,更像是胡乱用剪刀到处冲锋陷阵的产物,缝补的针脚也毫无章法,一条线走得歪歪斜斜。
  季绍庭将衣服整件取出以后,一副骨架子都抖三抖。
  这一件羽绒外套处处都被撕拉剪扯过,虽然有缝补的迹象,但并不能掩盖其下张牙舞爪的伤口。
  这些伤口,凶恶又充满杀气,显而易见就是冲着毁灭来的。而制造这些伤口的人,毫无疑问只会是黎琛。
  季绍庭手里的气力忽然就被抽空,手指一松,衣服掉到了地上。
  他颤着手将衣柜里的其他衣物一件件取出,衬衫、T恤、卫衣……无一件不是如此,周身布满伤痕,没有一件完好。
  季绍庭双腿的力气也被抽空了,整个人往下塌,跌坐进这座由破烂衣料堆起的小山之中。
  季绍庭太明白黎琛对衣服的执着。
  故此他比谁都清楚,这些撕拉剪扯的真正归属,一道一道全是他季绍庭。这些伤害其实是间接施在他季绍庭身上的,在他的肉、他的骨头、每一寸脉管、每一件脏器。
  黎琛到底是有多恨他,才会这样走火入魔。
  可同一时间,季绍庭又无法无视这些裂口里拙劣的针线。
  面对黎琛他的感觉从来都是割裂的,像是在此时此刻,他明明为了黎琛的疯狂之举而怕得直哆嗦,却又为这些笨拙的修补而满怀热望。
  他几乎能想见黎琛做这些事时的模样,一道追悔莫及,一道小心翼翼。那尖细的银针一定扎破过他的手,他这个人从来不擅长做家务。
  扎破以后又会想,庭庭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时候。
  非得铸过大错才能幡然醒悟,就好像非得碰过火,才知道原来这亮腾腾的东西碰不得。这是全人类的共性,黎琛也不例外,非得亲眼见证过自己的疯狂,才能够知道自己的疯狂。
  而后弥补,而后挽救,一条白线左右曲折,总是有不到位的地方,但这针一进一出全是爱的注脚:是疗愈。
  所以季绍庭究竟是为什么而哭的,是因为害怕还是感动,他自己根本毫无头绪。眼泪就这样不同他商量地出来了,一滴一滴地蛮不讲理地,止不住地往下淌。
  或许真正的答案是两者都有,既怕,又感动。
  当他不再执着于单一的定论,而能接受黎琛乃至所有人,作为一个极其复杂的个体,永远无法让另一个人百分之百地理解,他也就能够接受他对黎琛那永远矛盾的感觉。
  季绍庭不记得自己在这堆衣服里呆坐了多久,只记得等他听见黎琛的呼喊、看见黎琛的脸,不知为何,即便已经有了猜想,还是问:“这些衣服是怎么回事?”
  应当是想要证实,季绍庭想,要证实自己现在是否能够了解黎琛更多,单凭他留下的痕迹,就能复原他的行为。
  黎琛的脸在季绍庭的泪光里摇曳,季绍庭用力眨了眨眼,等泪珠掉下来,才看清黎琛形同凝固的面部肌肉,很僵,额角绷着一根筋,嘴唇在微微颤抖着。
  是恐惧的生理反应。
  他们贴得极近,这区区几寸的距离近乎不存在。
  贴得太近了,又在这样一段情节里,季绍庭自遇见黎琛起,终于第一次察见他眼里的恐惧。
  埋藏得很深,又深不见底,是只蛰伏在暗处的凶杀怪物,随时都会扑杀而出。
  与此同时季绍庭感觉到手腕上多了一股劲,他微微低下眼,果然是黎琛的五指正紧紧地锁扣住他。
  他又听见耳边响起那由叠字所构成的、来回往复不已的低喃:“庭庭……”
  原来是这样吗?
  季绍庭忽然醒过来了,原来是这样吗?黎琛的所有表现,所谓的没有底气、没有安全感,都源自深深植根于他体内的恐惧。
  事实上黎琛已经亲口告诉过他了:他害怕,比死还要害怕,有一天季绍庭突然就不要他了。可季绍庭还是得这样经受过一回,亲眼见证过黎琛的身体反应,才知道他那一句话的分量有多重。
  于是在无数次意图逃离有发病迹象的黎琛以后,他第一次回他:“我在。”
  他拉过黎琛的手,顺带着拉过了他的上半身,手臂自他腋下穿过,抱住了他的背,一遍遍地在他耳边说:“我在,阿琛,我就在这里,哪里也不去。”
  他轻轻地拍着黎琛的后脑勺,同时感觉到身体的重量在增加——黎琛正缓缓将他的分量捱上来,把他体内沉重的一切,都附着到季绍庭的身体里去,而季绍庭乐于接受。
  “阿琛,”他柔声问,“你是不是很怕回想起这种感觉,被……被妈妈丢下?”
  黎琛将脸埋在季绍庭的颈窝处,过了好一会儿,季绍庭才听到他弱不可闻的声音:“嗯……”
  一次次被困在围栏里,双手握着栏杆,从间距里看她离开的背影,喊哑了嗓子都留她不下,她只会一遍遍地回头说:“回去吧。”后来就干脆狠下心,只留一道越来越小的背影。
  每次离别,都是留下的那个人最痛苦。
  所以表达是没有用的,他已经将他的愿望、将他的情绪与想法,以撕心裂肺的哭喊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她听了吗?他的处境改变了吗?她为什么不带自己走呢?
  到最后就麻木,发觉这个女人也不过如此。
  长大后能明白她的无可奈何,的确,将他留在黎家他的前途会更明朗,即便他的地位只比仆人高,但出来到底也还是黎家的少爷,更何况她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去承担一个孩童的健康成长。
  他接受了她的歉意,与她达成了虚假的和解,看似有求必应,她要什么都会去做,但这也只是一层世俗的联系。
  因为她是母亲,而他是儿子,两人连着一脉的血,他不想落个不孝的风言风语,他这人最重面子。
  童年里亲密人物的缺失,叫他心中始终空了一块,用金钱用地位用性,怎么填都还是填不满。
  直到遇见季绍庭。
  他搂紧季绍庭,低声道:“庭庭,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第62章 季绍庭在亲他
  要让黎琛列举季绍庭的好,很多,温柔、善良、体贴,他可以拿一大堆形容词往季绍庭身上堆砌,富裕得全成为藻饰。
  但问黎琛到底爱季绍庭什么,可否选一种季绍庭对他而言,最具致命吸引力的特质,有否最心动瞬间……诸如此类的问题,全都是无解。
  因为季绍庭存在的本身,对黎琛而言就是一种恩赐。
  他跟季绍庭是被拆做两半的整体,所以第一眼他见他,命中注定的爱情就降临。
  黎琛曾经为了跟季绍庭相遇的随机性而感到害怕:初夏夜晚,开车驶过路灯旁。他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万一,他当时换一条路,就不可能遇见季绍庭。
  而无情的岁月并不理会这场错过,兀自往而不返,直至抵达生命尽头。等他弥留榻上,回顾一生,就会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分明拥有一切,却又一无所有。
  黎琛曾经为这假设性的后果而惊慌不已,才想紧紧地抓住季绍庭,像抓着一只鸟,生怕一撒手他就会飞走。
  太怕了,怕出了病,甚至想即便是死,季绍庭都得死在他的掌心里。
  所以他这样粗暴地撕拉剪扯季绍庭的衣物,每一道伤口都是同归于尽的绝望。
  可现在他紧紧地抱着季绍庭,脑海里竟然浮现了三个字:没关系。
  即便那时他遇不到季绍庭也没关系,因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无论散落在哪个角落,都能循着命定的红线找到对方。
  不是在那一个初夏夜晚,也会是在某个秋日午后、或是仲春清晨,无论如何,他们总会重逢。黎琛充满了信心。
  季绍庭的这一颗眉尾痣。
  黎琛将指腹轻轻贴上这粒赭红色的眉尾痣,很惹人注目,他第一眼见它就留意。
  因为这是独属于他黎琛的温馨提示,叫他认出原来这粒痣的主人是他的命中注定、是他的另一半灵魂。
  “你不要哭,”黎琛的指腹顺着那眉尾痣下抚,到季绍庭湿润的眼角,柔声哄道,“不要哭。”
  季绍庭只哭得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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