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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笼之中 (烂俗桥段)


  然后他就皱眉,问季绍庭这一带的治安不算差,怎么今晚会有这么一遭?
  季绍庭完全没有头绪,只说可能是今晚自己看起来很有钱。
  伯格将茶放上桌子,退后一步,上下打量着季绍庭,再开口时话头已从今晚这事上转移了:“你先生为什么会放心你自己一个人在外啊?”
  空气静了下去,一是季绍庭还不算彻底从意外里缓过神来,二是他即便缓过神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条问题。
  “乔纳斯,”伯格的神情里多了几分严肃,“你换了个戒指,真的只是因为原来那一只太昂贵吗?”
  季绍庭下意识就摸了摸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一圈银色素戒,什么花纹都没有,他从杂货铺里以两英镑低价买下的便宜货,用以维持婚姻的表象。
  “婚戒的意义很特殊,”伯格叹了口气,“不是可以说换一个就换一个的。”
  季绍庭只是缄默,两人无声地对了一会儿。这种相对除却消磨时间没有其他意义,伯格最终还是离开。
  临走前他站在门外,走廊里的阴影拢下来,他对季绍庭说:“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不说别的,我只是希望你幸福。”
  季绍庭避着伯格的眼睛,只盯着他的领口看,点着头轻声道:“别担心,我很幸福。”
  黎琛整个人僵在驾驶座里。
  在看见伯格将手搭上季绍庭肩膀的那一刹那,他是想要冲出去的。事实上他以为自己已经冲出去了,揪住伯格的领子狠狠给了他一拳,而后将他踹倒在地。
  攥住季绍庭的手腕,连拖带拽地把他带回车里,关上车门,以吻封死他的嘴唇,让他无法呼吸,脑里除了自己的吻就空白一片。除了他黎琛,季绍庭就什么都没有。
  但在这幻象结束以后,他还是坐在车中,怔怔地目视着季绍庭已经消失的方向。
  不是因为他克制住了,而是因为别的什么,抽走了他周身的气力,叫他四肢都瘫痪了。黎琛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感觉到这是恐惧,来得太过汹涌,他反而认它不出。
  他三十四年的人生里最极致最纯正的一种情绪,半分杂质都不掺,百分之一百的恐惧,整个的笼罩下来,从头发丝到指甲盖,都困进这昏天暗地里。
  此前季临章也说过季绍庭会跟其他人结婚,当时只是一句口头的话,就叫黎琛发起狂来,现如今这句话得到了具象化,成为一幅可以亲眼见证的画面:季绍庭身边有新的人了。
  他思之如狂的季绍庭的体温,就这样随意给人汲取。他会爱上其他人,会给其他人买儿童餐、给其他人暖被窝、送夜宵。
  从此在季绍庭的人生里,他黎琛就是一块被揭下的疤,随着年月的流逝只留下一道苍白起皱的伤口,不去细查就不会发现。
  黎琛回到酒店里,几乎认不出镜子里那张脱了血色的脸,眼瞳空得像两个窟窿,嘴唇都煞白。
  他最不愿意去想的事情还是出现了:知道错了又如何,治好了自己又如何,季绍庭不会再施与他第二次爱情了。
  支持着他一直行进的动力、他积极配合治疗的唯一理由,就这样被一把火烧成白烟,消散得一干二净。他这三个月来所做的努力全是白费,对未来的所有希望都是空谈。只要一个晚上,他就回到了三个月以前、季绍庭刚刚离开的那种状态之中——甚至还要更差。
  他揣着一颗激动到颤抖的心来寻找季绍庭,但在见到那一幅画面以后,他整个人就不复存在。
  他瘫在床上,对着昏黄的水晶吊灯,心想不如叫它砸下来,砸烂这具形躯、这副已为季绍庭彻底溃败的神思,那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
  ——不,不可以。
  难道要就此放弃。
  黎琛猛地睁开眼睛,奋力从深渊里挣扎上来。“不可以,”他又下咒似的开始低喃,“庭庭、庭庭、庭庭……”
  季绍庭是他的灵魂,这一具易朽肉躯可以随便舍弃,但他不能舍弃灵魂。
  至少他知道了,季绍庭与旧同事还有联系——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季绍庭还能去哪里,他这样胆小,逃跑已经是他的极限,其他事他还是会选择一成不变,在离开自己以后,他的确会回到旧有的生活模式之中。
  至少他现在知道了,季绍庭应该还在以前的儿童组织工作。


第44章 别爱上他
  冷水当头浇灌下来时黎琛整个人都清醒了,由里到外,分崩离析的理智又渐渐聚拢。
  当然在情感里他还是受着巨大的煎熬,整个人还是被一种要上断头台的恐惧折磨着,直至洗完澡这种恐惧还阴魂不散。
  只要季绍庭不回来,就永远不会消散,他就永远不得安宁。
  黎琛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发,从书柜里取出酒店所提供的香烟,走到阳台,迎着夏季夜间的微风,想象这风是从季绍庭的方向吹来,带着他梦寐以求的季绍庭的体温,他生命唯一的热度。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不是吗?除了回到从前的生活,季绍庭还能去哪里。
  季绍庭还能去哪里,他是一个不能离开工作的人。工作对黎琛而言只是用以巩固社会地位的手段,他从未在工作里寻找过类似意义的东西,但季绍庭跟他不一样。
  季绍庭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李医生同他分析过季绍庭的人格构成,生长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缺爱与被爱,家人之间又格外能够互相理解与尊重。他底层的需求层次全部得到了满足,得靠最高阶的自我实现来获取快乐。
  换言之季绍庭是一个离不开“意义”的人,除却健康的成长背景也因为天性,基因决定了他就是一个天生的奉献者。
  所以黎琛才更加无法离开他。
  黎琛擦亮了打火机,一簇微弱火苗扑上香烟的尾巴,空气里有熟悉的烟草气味弥散开。
  黎琛对着在时断时续的夏风里明灭的火光,忽然想起了那个晚上,季绍庭按着他的手背,低声唤他“阿琛”,用满溢着温爱的口吻,叮嘱他:“以后不抽烟了。”
  不抽烟了。
  李医生凭着黎琛的几句描述就勾勒出了季绍庭的大致形象,难道与他日夜相对将近一年的黎琛会不清楚。
  只是他清楚也当不清楚,一意孤行地用自己的方法来爱他——不,不是爱,爱只是用以藏污纳垢的漂亮话。
  黎琛现在终于承认了,他给季绍庭的只有面目狰狞扭曲到无法被定义的感情,以占有、支配与控制来体现。季绍庭听话还好,一旦季绍庭不听话,这种感情的表现形式就会立刻升级为暴力。
  黎琛甚少意识到自己对季绍庭所行使的暴力,直至他亲眼目睹那一地破烂衣衫,简直就是灾难的现场。
  非得这样来一遭,自己都吓呆了自己,才能醒过来。
  暴力是不对的,爱一个人就更不该伤害他。这些浅显的道理,三岁小孩都晓得,就他黎琛不晓得。
  因为自卑,坐拥多少成就都好,潜意识里还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在他眼里季绍庭是隶属于天堂的存在,而他只是个半身还陷在泥里的凡人,巴巴地朝天仰望,然后隶属于天堂的季绍庭带着热与光来救他了,他当然要紧抓他不放。
  这些想法黎琛一直都有,事实上,它们到如今也未曾离去。
  总有道声音在黎琛内心深处叫嚷,质问他何必顾忌那么多,季绍庭是他明媒正娶回来的妻子,他要带他回家那是天经地义,即便是用些强硬的甚至是不人道的手段。
  但不同的是现在的黎琛能够辨识出这些想法的荒谬。不是这样的,爱一个人不是这样的。
  他比过去三十四年的每一秒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要季绍庭的爱。他错过一次了,他不能再错过第二次。
  虽然他对如何才能追回季绍庭毫无头绪,何况季绍庭身边已经有了新的人。
  但有一件事他很清楚,如同洞晓世间真理一样肯定:季绍庭不喜欢以前的自己。
  他不知道该做什么才能挽回季绍庭,但他知道什么不该做,那就是回到以前的状态之中。
  火光已从烟尾烧上来一段距离,枯白的烟灰从黎琛指间轻轻抖落。
  黎琛对着它看了一会儿,最终拉过了烟灰缸,将烟头碾熄。
  要找到季绍庭的工作单位并不难,黎琛记得有关他的一切细节。
  这一次他跟踪得很小心,没有开车。
  他是后来才晓得自己的愚蠢的,终于在梦以外的地方再次见到季绍庭,那铺天盖地而来的喜悦叫他的理智全部溺亡了,忘记那样一条夜深人静的街,处处都似潜伏着危险,自己就算想偷偷摸摸地跟着季绍庭,开着一辆车,什么事就都变得明目张胆。
  分明他坐在车里,只是不想季绍庭看见自己的脸,不想自己突然出现会吓到他,结果他还是吓到了他。
  他们似乎总是这样,不停错过,好心办坏事,爱都变成恨。
  季绍庭下班通常都是同伯格一起,黎琛坐在他们机构对面咖啡厅的长台后,压低一顶鸭舌帽,从手机摄像头里看他们两个并肩而行,那感觉岂止是痛,简直是痛不欲生。
  恐惧当然没有一刻离开过,那种走投无路的崩溃随时都会复发,但黎琛误判了一件事,那就是他这三个月来并非毫无长进:他起码能够遏住冲上前拆散两人的冲动,克制着不去伤害季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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