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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灯新湾 (藤花琅)


  送走了钟语,宋珩问:“吃饱了吗?”
  “啊,”辛宛抬头,脑袋里杂乱,莫名说:“我饿了。”
  天气预报说明日暴雨,今夜里风有些大,天不是浓粹的黑色,泛着橙色。宋珩带他去买了附近一家肠粉,在等待中,辛宛把那封信折叠藏进了外套兜里,没有给他。
  白嫩半透明的肠粉裹了肉,浇上香滑的汁水,盖上塑料盖子也能闻到香味。辛宛提着那盒肠粉跟在宋珩身后上了车,没什么食欲。
  车门一关,外面的热闹就尽数隔离开,安静愈发突兀。
  宋珩并没有同他搭话的意思,辛宛忍不住开口:“你不问我为什么来找你吗?”
  车子驶出停车场,宋珩从善如流地开口:“啊,那你为什么来找我?”
  很敷衍的应答,散漫。辛宛揣在兜里的手捏紧了信封,低眼摇摇头:“没什么。”他侧过头看宋珩的眼,“我想来见你,就来了。”
  “想来,就来了……”宋珩重复了遍他说的话,忽的笑了声,“你好像总是这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在医院光着脚下楼看狗,翻墙跳下来……”
  辛宛回想起在医院的那天。
  他光着脚下来,的确是因为着急,但不是为了看狗。
  这句话很奇怪,只是突然冒出脑海的,但不太适宜说出口,辛宛玩着自己手指,低低“嗯”了声,过了半晌,才憋出:“她很漂亮,你为什么……”
  宋珩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她”是谁,他说:“你喜欢她?”
  “不是!”辛宛忙否认,觉得自己唇舌不听使唤,脑中所想和所出言语总是南辕北辙,他干脆闭了嘴,“算了,你当我哑巴好了。”
  就这么一路沉默到了漱月里,车熄了火,辛宛刚要开车门下车,却发现门是锁着的,宋珩的声音轻声响起:“那封信是给我的?”
  辛宛茫然:“什么?”
  “你来找我,是为了给我这封信,”宋珩侧目看他,“是吗?”
  辛宛觉得自己如同透明,无处可藏,局促的神情已然是默认了。忽然眼前笼罩了影儿,宋珩贴近了些,辛宛脑袋空白一片,身体僵硬,听着了窸窣动静,便眼睁睁看着宋珩手指夹着那封信抽出来了。
  信封折皱了,上面写的字一笔一划——给堂哥。
  宋珩垂眼,但只是把那封信褶皱捋平了,并没有当面打开,“听到我和她说的话了吧。”
  辛宛心跳陡然快起来,手不自觉地攥紧了,竟结巴了:“听、听到什么?”
  车里停了冷气,无端让人喘不上气,宋珩说:“听到……’如果我喜欢女孩子’。”他轻笑了声,“你挺聪明的,应该能理解意思。”
  辛宛嘴唇动了动,宋珩的话语切断了他的思绪:“我是同性恋。”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宋珩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同性恋”这个词一钻入脑海中,便带来难以克制的恐惧,几乎是本能反应,连带着辛宛对宋珩都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浑身都在轻微发抖,迫切地想要离开。
  “觉得恶心?”宋珩问。
  辛宛想要摇头。
  车门锁“啪嗒”一声打开了,宋珩声音无波澜,似在驱逐他:“下车。”
  辛宛有门锁的指纹密码,无需他去给开门。宋珩看见他单薄的身影站在夜色里,风把白色衣角吹得鼓胀起来,犹豫了会儿这才离开。
  等到辛宛走了,宋珩半晌没有动弹。
  他忽然想,自己原先不是同性恋的,是辛宛一腔热烈,让他离经叛道。
  那封信在月光底下,阴影拢在褶皱里,他拆开了那封信,纸张是白色的,是商店里常见的400字稿纸,红色格子。
  他的字很秀气,字如其人。
  上面写着——
  给堂哥:
  对不起,我做错了,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不应该随便朝你发脾气,以后一定会听话(ps:但我真的没有生病)。也谢谢你一直照顾我,给你鞠躬啦。
  下方是署名,郑重其事地写了“辛宛”。
  宋珩盯着那些字,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纸面微凹的痕迹。这样字迹的书信,他收过很多,最后的署名也都是“辛宛”。似乎是秋天,或者冬天?记不得了,宋珩罕见对他提出要求,有些委屈地说“辛宛,你没有给我写过情书”。
  于是那些情书片片地穿过几年的岁月,一叠叠摞着,每封都会标注日期。他写过“我爱你”,写过“我好想你”,写过“一辈子”。
  在每封情书的最后都会写“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见到你”。
  很可爱的笔调,但有青涩的烂漫。
  那些情书他至今也留着,只是再也没有打开过,兴许也泛黄了。
  而那句“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见到你”也永远停在三年前八月三号那天。
  ?
  八月中旬下了场暴雨,连绵两三日未曾断绝。从十六楼望下去,地上积的雨水光粼粼,路灯光照在上面,像兜了几十枚月。
  下雨的缘故,宋珩在家的时间较以前长了,但仍像以前那样不冷不热,倒也没有再让他吃药。辛宛很少去打扰他,他难以辨明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思,自从宋珩说自己是同性恋后,他便打心底抵触去接近宋珩,但宋珩出现在他眼前,他还是很想抱着球球见他。
  很矛盾的奇怪心思。
  在这种时候很难不感到孤单。辛宛开始频繁地思念奶奶——自从他爷爷去世后,他和他奶奶相依为命,甚少分离。不过他奶奶是顽童,常常去跳广场舞,目的为了寻觅“下一春”。
  宋珩只说他奶奶尚在治病,需要静养,辛宛也只得忍耐着不去打扰。
  家中唯一高高兴兴的就算球球了,它每天吃上等的狗粮,右后腿跛着也不影响他跑得比其他狗快,整整胖了四五斤,那天跳到辛宛身上,差点没把辛宛送离这个美丽世界。
  九月份时,六中正式开学了。
  那身校服是蓝白色的,提前洗过了,有好闻的洗衣粉味道。辛宛心里存了点心思,想让宋珩见一眼他穿校服的模样。
  但九月一号,宋珩也没来送他,只是让毛念送他去报道,在临下车时,毛念给了他一块手表,说是宋珩送给他的开学礼物,嘱咐他戴在左手。
  辛宛愣了下,接过那块手表——很青春风的一块手表,价值不菲。他过了半晌才戴好了那块手表,表带宽,遮住了那两道狰狞的疤痕。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没有下雨,天气艳晴,云彩都白亮得要命,一切都完美,但他心里有道不明的遗憾。
  作者有话说:
  give me some sea stars(?)!!pleaseeeeeeeeeeeeee(好吉尔烂的英语,啊!(哈哈哈知道海星不是sea star,但是这个比较直观嘛!)


第11章
  方意川在人群中第一眼看到的是辛宛。
  九月军训,天气燥热,六中的操场刚翻了新,颜色鲜明,空气中好似还残留着塑胶味。刚开学,大家彼此之间都尚不熟络,搭话也稀散,没话找话聊。
  辛宛站在倒数第二排,而方意川在最后一排,刚好能看到他的后颈。
  纤细白皙,线条很干净。
  最先吸引他的是辛宛戴着的手表,军训是不允许戴首饰的,手表自然也在“禁品”其中。但老师和教练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人去训斥辛宛。方意川盯着他那块表,一时很纳闷。
  教官是女生,嗓门很亮,休息时说:“有人想上来表演节目吗!很难得的表现自己的机会,别错过了!”
  有不少人上,氛围热闹,周围的人很快打成一团,形成一个个小圈子。
  方意川没鼓起勇气和辛宛搭话,于是只能眼睁睁他和附近的人聊天。
  辛宛很有活力,笑起来还有酒窝,但说话有些迟钝,似乎有时候难以理解他们的意思。方意川注意到他偶尔的沉默,这让他看起来分外安静。
  军训快结束的时候,老天开眼,下了场大雨。
  所有人都在往教室跑,吵吵嚷嚷的,方意川不知道哪儿来的莽撞,脱下了宽松的军训服外套,上前跑了几步,盖在他和辛宛头上。
  对上辛宛错愕的眼神,方意川只能用大声掩盖紧张:“快走,雨好大!”
  很笨拙,刻意而为的缘分,辛宛朝他感谢地笑了下,这使得他们成为了朋友。他们都在高一(七)班,方意川得寸进尺,换座位时坐到了辛宛的身侧。
  说实话,辛宛和班里其他人的共同话题很少,他像是与世隔绝后刚进入网络时代,说他3g网大抵都是夸赞。在聊过几次天后,辛宛就不再加入聊天中了,变得更加沉默。
  上课的时候总是趴在桌面上写着什么,老师也不管他。
  方意川偷斜眼看他写的,普通的400字稿纸,只看到开头,写着“给你”,后面跟着冒号,似乎是封信,但署名不明。
  开学第五天,辛宛罕见地和他主动搭话,是在数学课上,声音很轻,问:“你知道高二(八)班在哪里吗?”
  方意川有些意外:“你有认识的学长?”
  辛宛含糊其辞,模样为难:“你能带我去下高二(八)班吗?”
  数学课结束,放学铃声响起来,方意川带他去了高二那栋楼,找到了八班的班牌,但辛宛只是背着书包站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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