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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毛特工驯养记 (一只小兽)


  肖枭没有敲门,直接拧开门走进来,反手锁上门站在门口。
  “行李呢?”李恪看着他走过去。
  “扔了。”肖枭随口胡诌道。
  “咖啡做好了......”李恪说着,肖枭猛地凑近,一只手环住他的腰身,另一只手兜住他的后脑勺,不遗余力地吻住他。
  李恪闭上眼睛,用力地压下去,两人靠着门,一直坐到地上。
  还是那样熟悉的野蛮的力道,熟悉的唇齿纠缠,熟悉的风清白兰香味。
  “你不是恨不得杀了我么?”李恪留恋地离开,抵着他的鼻尖温存地说。
  “我现在就杀你。”肖枭狡黠一笑,凑近咬破了他的嘴唇,李恪的嘴角渗出丝丝血迹。他吃痛地皱眉,揽住肖枭蛮横地揽进怀里。
  肖枭翻身把李恪压倒在身下冰凉的地面上,用力地扯下了他的大衣。
  扯完了也没有接下来的动作,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李恪的脖颈,含糊地说了一句什么话,他也没听清。
  “什么意思?”李恪茫然地问。
  “......我在撒娇。”肖枭说着,顺手解开了李恪衬衫的纽扣。
  “看不出来,”李恪就笑,“为什么,是不是有要事相求?”
  “啧,这么说可就生分了,”肖枭的指尖钻进李恪的衬衫里,“看不出来我想要你的原谅吗?”
  “恕我愚钝,也没有看出来,”李恪说,“你错在哪儿了?”
  “错在......”肖枭忖度着一个合适的答案,手上的动作没耽误,剩下的半截话化作低吟被咬碎。窗帘外透出莹洁的光亮,灼热的空气中混杂着水色的沁凉。
  “想不出来?”李恪笑了,指尖滑进衣裳。
  “是啊,”肖枭坦然,后背抵着门框,身前不留一丝空隙,“那只能是我没错了。”
  “耍赖。”李恪附耳低声说道,衣物被褪下,覆盖在地板上。
  楼下传来颇有年代的小提琴曲,淹没了两人错落急促的喘息,屋子里的一件件衣物被胡乱扔在地上。
  厚重的窗帘使屋里的光线昏暗不明,晕染出阴天的暧昧。客厅的茶几上只有一杯已经冷掉的、甜得发腻的咖啡。
作者有话要说:  
小兽:emmmmm……你俩见一次激烈一次?
肖枭:(跳脚)还不是拜你所赐!!
李恪:(冷笑)你错了。
小兽&肖枭:?
李恪:见一次,不止一……
肖枭:(冲上去捂嘴)咳咳咳咳!!

  ☆、发烧

  在爸妈家里待了一段时间之后,白深带着少得可怜的行李到了尼泊尔。
  他还在青春期的时候就很想来这里看一看,可惜被学业和工作耽误着,一直没有时间和机会来这里。
  其实少有人知道,他很会写诗,可能读多了自然也就能蹦出几个酸溜溜的文人字眼。
  他写过尼泊尔的朝圣之都蓝毗尼,写过光明之城加德满都,他还想象过自己会在这里结婚,办一张悄无声息的、简陋得只有两个人的婚礼。
  “领养一个小女孩。”
  白深突然想到说过的这句话,想到那个安静的夜晚和清甜的吻,想到埋在自己肩头的脑袋。
  这里的旅店供电时间很短,一天统共就那么几小时。停电的时候,白深拿出背包里的一本相册。
  这本相册是那天送小秦去机场回来的途中买的,他随便进了一个礼品店,随手挑了一本相册,好死不死,相册的封面是西班牙流浪者大街的风景照片,那个有过承诺却未曾达成的地方。
  白深觉得自己还应该谢谢美人痣,他和路浔在一起的大半年时间里,连一张合照都没有。可美人痣扔出来的那叠照片,愣是把两人从初相识到相互喜欢的历程展示得清清楚楚。
  就差一张最后戛然而止的分手了,白深想。
  他把照片一张张取出来,凭着记忆按时间顺序排列好,重新塞进相册里。一边整理,一边回忆。
  第一次在会诊室见面,第一次一起去超市,第一次一起在国外闲逛,第一次在街边路灯下拥抱,第一次看见他哭,第一次在游乐场看晚会表演,第一次被他打了进医院,第一次去大马士革西郊吃饭……好多好多第一次。
  他的指尖停留在其中一张上面。白深留恋地拿起来,仔细端详了许久。
  在莫斯科,他们站在窗前相拥亲吻。
  白深无奈哂笑,原来拥抱并不是最亲密的一张。
  幸好美人痣扔出照片的时候他收得快,否则要是这张被看见了,且先不说那群没良心的人相不相信路浔跟他没有关系,他自己都要先羞死了。
  他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珍藏的一张照片,一个年轻小伙子一手抱着金毛犬,一手抱着巨大的驯鹿布娃娃,蹲在打枪的小摊儿前面,冲着镜头开心地大笑。
  白深的指尖轻轻抚摸过照片上他的脸。真是个可爱的大男孩儿啊。
  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驯鹿玩偶,是路浔在抓娃娃机捞上来的那个。白深还记得当时自己说“驯鹿”的时候,他还偷摸地笑了。
  白深看了许久,才把相册和玩偶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里,接着走出旅店。
  压抑了好几天的情绪在看到那些照片的时候就已经有点儿崩溃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出去找点儿事做,迅速忘掉那些阴郁的事情。
  于是他随便乱逛,走进了一家酒吧街,漫不经心地进了一家音乐酒吧。
  酒吧里有乐队在弹唱,明明非常喧闹,可白深满脑子都是路浔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清晰得像是加了混响和3D环绕UMAX音效。
  他只想忘掉那些,就当两个人没有遇见过。
  不知道出于何种心理,他点了苦艾酒,喝下去的感觉不像酒,像满满当当的回忆,仿佛一个人醉酒后缠绵悱恻的亲吻。
  一直喝到脑袋昏昏沉沉无力想些其他的东西,他才跌跌撞撞地走出门,在一盏路灯旁随意地坐下。
  路浔说他从来不会喝醉,因为不会让那种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发生。狗屁,喝醉耍疯是一件多痛快的事情,比清醒的时候隐忍着快乐好多倍。路浔是得多可怜,连这种感觉都没有体会过。
  一旁的一个年轻华人小伙儿终于看不下去,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还好吧?”
  “好个屁,”白深迷迷糊糊地抬头,努力睁大眼睛望过去,等到看清楚了,只冷冷扔下一个字,“滚。”
  美人痣叹了口气,挨着他坐下,“真是为了江湖儿女情长事啊?事业为重,事业为重。”
  “事业?”白深转身一把掐住他的脖子,一双眼红得吓人,“事业就可以用最喜欢的人做把柄?我他妈告诉过你不要碰路浔!”
  “路浔?”美人痣重复了一声,一边握着白深的手,免得他掐得太过用力,他很快反应过来,“对你们而言,换个团队工作都差不多的,不用太在意。”
  “你懂什么?”白深漠然地反问他。
  美人痣有些诧异,他还没想到一向温和的白深竟然也有发狠的时候。一想到这些都是由自己的团队造成的,不由得生出满满的负罪感。
  美人痣轻叹了口气,“就允许你伤心一会儿,伤心完了赶紧跟我回九天。”
  “做梦,我就是去扫大街都不会加入九天的。”白深说。
  “好好好,不加入不加入。”美人痣不想跟他犟嘴,只好顺着他说。
  他拉了一把白深,“你喝太多了,我送你回去。”
  “滚,”白深抽出手,“我不想看见你。”
  “好好好,把你送到旅店我就消失。”美人痣只好妥协道。
  他已经不想回忆送白深回旅店这件事了,过程之艰辛堪比取唐僧肉。
  白深就坐在街边靠着路灯杆,像睡着了一样一动不动。
  美人痣只有像哄小孩儿似的说:“回去了啊,走。”
  白深依旧不理他,直到天都不耐烦地下起了雨,淅淅沥沥地淋在他们身上。
  美人痣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从外套内兜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白深,“拿着吧,那天你走之后驯鹿给我的,让我转交给你,反正我也看不懂。”
  白深打开信封,拿出一张纸展开。他从来没有想过,一直连汉字都不认识几个的路浔,竟然能够写那么多,而且还写得很工整,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查,一遍遍地写出来的。
  那两句不完整的歌词,终于在他们分离的时刻才完整地送到他手上——
  *
  如果月亮明天不再发光
  只要看到你笑,一切仍会如旧
  这就是能使我快乐的,我的灵魂
  那比一个特别的眼神
  或者任何一个最冷酷的表情刺伤
  都更真实
  我无法想象我的悲伤
  如果哪天你远离
  我想,这样的话
  当你看向前方
  不要记起所有那些我未曾给你的
  只是留下了太多的事情想要告诉你
  还有太多你要对我说的
  还有太多的时光及激情要去经历
  在你身边,我亲爱的,在你身边…
  请原谅我
  假如某天我想到你不再是你
  而如果他们问起你
  我只会说在一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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