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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渣们的钱竞选总统 (加凡)


  “我怎么相信你?”雷昂眯起眼睛。
  “难道不是因为你把音频发给我父亲吗?”特拉佛怨毒地说,“你真是……游戏不是你这样玩的!我设想过无数种可能,也没想过你会直接招惹父亲,你怎么想的?!”
  “也许因为他又不是我爸,我才懒得考虑你们的亲情受创问题。”雷昂干巴巴地说。
  他思考特拉佛打来电话的原因,就算露莎被绑架,这只是父子间的问题,何况杜曼也不知道露莎的真实身份。
  他很快想到,对方想要的是什么——一支和杜曼只有深仇大恨的队伍的帮助。
  “你真的想……”雷昂突然领会到了,“我没猜错,你真的想要借用都市传说的力量。”
  “雷昂,”特拉佛打断他,“父亲的确不知道露莎的真实身份,可是爱德森知道。”
  他挂断电话。
  “就是这样。”雷昂说,担忧地看着他们。
  “我们去救她。”血刃说,不知为什么雷昂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期待。
  “我们——啥?”
  酒吧里的四个人掏出武器,眼巴巴地看着他。
  不知怎么地,雷昂想起部队里养的狼犬,又强又乖,得有命令才能行动。
  说不定他还真的挺喜欢这个。雷昂想。
  “你们要怎么做?”他不确定地问,“你们该不你是打算冲进杜曼家,干掉杜曼,救出露莎吧?”
  “没错,我们是打算冲进杜曼家,干掉杜曼,把小队长救出来。”狼人振奋地回答,“太压抑了,我迫不及待大闹一场。”
  这群疯子。
  “我们早就在等着露莎和特拉佛翻脸。”屠夫大笑着说,“和杜曼翻脸也一样。”
  “可是你们这么做会触犯法律。”雷昂将制止的话脱口而出。
  其他人看着他,露出诧异的眼神,随后被了然的目光取代。
  “你果然总把我们看做‘普通人’,和露莎一样,”血刃无奈地说,“可是别忘了,我们本来就是一支雇佣队伍,我们只听命队长,对付犯罪者和毒贩,我们每个人的身上至少背着十几条毒贩的命。你竟觉得法律对我们来说还有意义?”
  这样……
  雷昂呆呆地看着他。
  他们本来就是一群通缉犯。
  “你要我们怎么样?报警吗?”血刃耸肩,“一旦他们搞清楚我们的身份,马上会抡出加特林给我们所有人进行物理超度。”
  贩毒者成为一方富豪,贵族,饱受服侍和尊重。
  缉毒者在底层,是通缉犯,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雷昂还没反应过来,血刃已经用手臂勒住他的脖子,将他强行向外拖。
  “要跟我们一起来吗?”摧毁雷昂的世界观后,他过分开心地说。
  “那孩子?”
  “他可以留在酒吧里,没人会把他怎么样的。”
  被塞进车里时,雷昂感觉他自己也是被绑架的。
  房车开到下一个路口,停住了。
  “你可以下车了。”血刃说。
  雷昂一愣:“我还以为你们想让我和你一起去。”
  “开玩笑吗?”血刃诧异地看着他,“你不竞选了?”
  “你把我带上车……”雷昂解释。
  血刃回答:“不把你带上车,你要走回去吗?”
  是的,为了竞选。
  没人会选一个有前科的人当代表。
  雷昂没动。
  “拜托,你该不你是要和我们一起去吧?”血刃大叫起来。
  “我要和你们一起去。”雷昂说。
  “那竞选怎么办?”血刃皱眉。
  “否则露莎怎么办?”雷昂反问他。
  “……”血刃沉默片刻,抱起双臂,严肃地说,“老实交代,雷昂,你是不是看上我们家小队长了?”
  雷昂喷了。
  听到这句话,其他人都转过头,连开车中的绞肉机都不例外。
  “我不是,我没有。”雷昂连忙摆手摇头。
  “看来是真的。”血刃满意地点头,“解释就是掩饰。”
  雷昂虚弱地说:“我觉得你对这句话有误解……”
  为了转移所有人的注意力,他看了看手机:“等等,我有个未接电话。”
  “他在转移话题,这事是真的!”屠夫指着他大声喊,并兴高采烈地和血刃击掌欢呼。
  雷昂做着苦脸看手机:
  一个三秒挂断的未接电话。在特拉佛说露莎被绑架之前打进来的。
  雷昂想了想,把这个号码发给詹姆斯,短信道:帮我查查。
  一支枪横在他和手机屏幕之间。
  雷昂吓了一跳,抬起头,血刃看似一派天真地问:“要趁现在打两枪适应一下吗?”
  雷昂抽动嘴角:“我……”
  “你迟早会用到它。”血刃不由分说,将抢塞进他的手里。
  “上次,我们在杜曼那里失去老队长,”见雷昂接过枪,他的表情瞬间变得阴狠,“是时候一雪前耻了!”
  此时,露莎本人正被绑在“绑匪”的大本营里,双手反剪,坐在一间很有档次的客厅的地板上。
  这房子带着不错的装修,看得出是爱德森住惯的地方,他甚至没想过换个地方做遮掩。
  “又见面了。”爱德森坐在沙发上看着她,脸上还是那抹疯狂的笑容,“没想到我们一共见过两次,每一次你的身份都不一样,到底是队长?还是特拉佛的地下情人?”
  稍远处的保镖们大气都不喘一下,所有木讷的目光都定定地盯在露莎的身上。
  露莎绷起嘴角,因不知自己的命运会如何,双目圆睁,惊恐地看着他。
  她要死了吗?
  “没什么想问我的吗?”爱德森再一次体现他的话唠本质,“我还以为我让你们很吃惊呢。”
  露莎清了清嗓子,发出声音:“我只想知道杜曼什么时候出现,他的目的应该不仅仅是‘把我带来’吧?”
  爱德森看着她,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啊,我懂了,你以为是杜曼。”
  他笑着摇摇头:“虽然这的确是我的目的。”
  “我不明白。”露莎说。
  “我之前对那些人说过家庭对着的一生的影响,嗯,他们不喜欢听,我暗示了线索,他们却听而不闻。”爱德森自己动手,将桌子上装满水的小水壶提放在电子炉上。
  “我听说莫顿后来在A州帮工人争取薪水,”他交错手掌,低头看着她,“干得不错。A州比B州强多了,A州至少还是个工业城市,你看看B州,除了毒品之外什么都没有。”
  “B州的毒品是杜曼带来的。”露莎强忍着身体的颤抖,反驳道,“你们害死那么多人。”
  “害死?也对,上次我和他们正聊到兴头上,被一针镇定剂打断了,那个混蛋!”爱德森搓搓手,将咖啡粉抖进杯子里,“今天,我们可以继续聊聊。”
  他对着水杯,像是陷入回忆,语气依旧保持惯常的疯疯癫癫:“小时候,我住在楼下,楼上住着一个女人,和男人们笑一笑,把它们带回家就能赚到钱,我站在那里看着她,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露莎咽了口唾沫,思考对方提到这件事,是不是要借此说明他有“厌女症”,那对她的处境来说可就更糟了。
  “你觉得堕落?”她战战兢兢地反问。
  “我觉得羡慕。”爱德森回答。
  “B州是个在地域位置上很吃亏的城市,它靠近A州和C州,这两个城市发展得很好——或者对当权者来说,发展得够好了——所以B州渐渐被遗忘,工业不行,农业一般化,直到杜曼出现了,他带来毒品和高昂的利润,B州人摆脱扣在头上的经济匮乏的帽子。
  “我还记得那一年,一个农作物推销员每家每户地分发罂粟种子,分发自己的名片,花言巧语地说动大家,承诺付出高额的佣金,一些人相信了,把它们洒在田地里,这个人就是杜曼。”爱德森说着说着,笑起来,“你没想到杜曼也是白手起家的吧?
  “那时杜曼也还年轻,他的双亲去世后,财产被亲戚全部瓜分,一点也没留给他,于是他远走他乡,打算在别的地方混口饭吃,几年后,他带着罪恶的种子,化身推销员。
  “一开始,没什么人相信他,于是他自己也种,人们看见他的时候,他要么在田里辛苦地干‘农活’,因为就算是罂粟也不可能不费心就长大,要么就是推销种子。第二年,他把这种子加工卖了个高价,又用这笔钱在电视上大做广告,黑道上的人盯上他的生意,想来分一杯羹,他不允许,赤手空拳拿着刀和对方搏斗,他们把他绑在仓库里,倒油放火,他逃出来,没死成。
  “从那之后,他的行为更加谨慎,第三年,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他赚的钱也越来越多,可其他毒贩也在赚,他很恼怒,希望能找个人一起合作,垄断市场。
  “第四年,他在监狱里发现我,那时我还算清白,我进监狱完全是B州底层有不成文的规矩:小孩子满十二岁,家长考虑的不是怎样把他送进学校,而是怎样把他送进监狱。你知道为什么吗?
  露莎摇头。
  “因为到了监狱,更容易学习谋生技能。”爱德森挠挠脸颊,水壶发出鸣叫声,他关掉电源,把水壶拎起来,将水倒进杯子里,抱怨道,“我喝的第一杯‘咖啡’是颜色类似的刷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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