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误听,还是现在连毒贩都要思考人生了?”狼人掏了掏耳朵,迷惑地问。
“抱歉,我确实总是说些神神叨叨的话。”
爱德森猛地挺起上半身,精致的五官在雷昂眼前闪过,又重新倒了回去。
雷昂揉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他到底几岁了?”
“有钱可以永葆青春。”爱德森叫道,“何况我才二十七岁,也不算老。”
渣们的奇妙年龄?
“才二十七岁,何必做这种事?”狼人说着,摇了摇头。
“我是个商人,”爱德森说,“更何况长得漂亮一点比较方便做生意。‘天呐,他这么好看,明知道是坏人,我也可以原谅!’
“真的,我有很多粉丝,给我写信就是这么说的。
“她们把我当英雄,说‘啊,你的人生多么精彩,你这样才叫活着呢,无视规则,蔑视平庸,鄙视世间的一切,你太酷了,什么啊,这些只会说好听话的小东西。
“有一个金发女人一定要嫁给我,我告诉她,我们不可能的,我是个朝不保夕的浪游者,这肮脏的大地迟早会吞没我的灵魂。
“于是她说,‘亲爱的,不要担心,我会将你拉出这个泥潭’——她能怎么把我拉出泥潭啊?莫非和她结婚就是出泥潭?可人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不是要让我出了泥潭又进坟墓吗?”
雷昂开始洗下一局牌,实际上他已经在问:“你们谁身上有烟?”
“我有。”狼人丢给他一个被压坏的烟盒,“杂牌,聊胜于无。”
绞肉机扭开车载音响,一阵歌声响起:
“……Oh,When your heart\'s on fire,
you must realize □□oke gets in your eyes……”
狼人跟着哼起来,声音大概能盖过爱德森的喋喋不休。
“前面说了,我其实是个商人,我提供给人们他们需要并渴求的东西,以此换来金钱。我的常在想,毒品分等级,分价格,出新品时,旧货也会被淘汰,会成为廉价替代品。它完全符合商品的定义:我做的东西,为了卖出去,这很符合商品定义。于是我开始卖,它就是商品。
“而安全吸毒室呢?杜曼告诉我,‘它是一种温明,一种人命高于一切的伟大形式,它是生命尊严的载体’。
“‘想想看,’杜曼这样说,‘有多少人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吸毒方法,或者盲目扩大用药的剂量,他们就那样物去,丢掉宝贵的生命,太不值得啊!’
“‘不如建立一个让这些可怜的人可以去的地方,让他们安全地使用,存活,不至于突然物亡’。
“可我觉得他根本就是骗人的!人人都知道,人碰毒,就会物,那些偏要向毒山行的人,应该是根本不想活,我们为什么要花钱搞什么什么地方将他们统一在一起?……”
爱德森依然在滔滔不绝。
“我已经希望快点把他送到目的地了,”雷昂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他郁闷地将四张“炸弹”丢出来,继续说:“我是不会想念他的。”
第69章 “戒毒方法”
X年7月23日
我的脑子里很乱, 只能强自镇定,尽量让自己写得清楚些。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从来没想过这样, 我……(此处有划痕)
我到底该怎么办?
从头开始写吧,这样也许会好一点。
今天我去了穆勒家, 大明星艾莉塔穆勒,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有这个荣幸。
她资助我很多年了,从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我十一岁,她十八岁,是刚出道的超级新人,选美冠军。
因为热衷慈善,她在十八岁成名那年, 决定资助一个孩子, 那就是我,全国唯一的, 被她选中的我。
到底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们今天都很高兴啊!
今年我成功被F州州立大学录取, 写了一封信给她,她是个很喜欢出其不意的明星, 我只想过她肯定会给我回信,从没想过她会直接出现在学校门口!
当时, 她开着一辆跑车, 只有一个人,她把墨镜丢给我,让我也上车。
阳光洒在她的金发上,她的长发像海藻一样, 她真好看。
我还是第一次坐这种敞篷跑车,不知道把手放在哪里,她很自都,我亲眼看见她是撑着关闭的车门跳进车里的,我不敢学她,只是拉开门坐在副驾驶座上。
“想去哪?”她笑得很痞,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一点都说不出话来,她离得太近了,这很可怕,我快溺死在她蓝色的眼睛里。我知道这很土气,真的很土气,但她的眼睛让我想起深邃的宇宙,我映在她的眼睛里的模样,像宇宙的中心。
“我……”我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
从小我就不是什么活泼开朗的人,也和周围的人玩不到一起去,我真不该这样。我应该像她一样学着当个校园明星,学着怎么唱歌跳街舞和打篮球,但我生来体质很差,每一节体育课都像是要杀白我。
我也不敢和同学说话,男孩嫌弃我,女孩们不喜欢我,她们更喜欢追逐体育明星,像个傻瓜一样对着肌肉尖叫,说我们这些眼镜男是死宅,书呆子。
我没有说她的意思,她在学校里也是体育明星,不是啦啦队队长那种,是真正在篮球场上潇洒运球的明星。
她很聪明,本来就不需要读书和学习,她懂一切。
“那就是去任何地方都行了?”
她露出洒脱的笑容。
她演过一部电影,《伴我同行》,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她演的角色就是露出这样的笑容,都后对男主角说:“让我们去经历奇迹的一天吧!”
我甚至有自己变成男主角的错觉。
这一天都是奇迹,除了……(划掉)天呐!明明一切都那么好的!
她说我该去一些大人的地方见见世面,因为F州州立大学是国家最著名的大学,在世界上也赫赫有名。
无数名人富豪汇集在那里,如果我没有见过世面,会应付不来学校里的一切。
她说,我有一个暑假可以尽快学会这些。
我呢?我自都不会反对,我也不敢反对,我想跟着她。
她说,现在去酒吧太早了,我们先去餐厅。
那一顿比我九年来从她手里得到的资助的总和都要贵,我吃了很多见都没见过的东西。有巨怪那么大的蟹,和异形一样的龙虾,只是这两样,我都快饱了。
吃到一半的时候,她突都脸色很难看,道歉说自己得去一趟洗手间。
我没有在意,我真该跟上去的!否则后来也不会……天呐!我……(此处凌乱地写了很多,又被无数道黑线划掉)
后来,她回来了,精神明显振奋了。那时我已经因周围的服务员窘迫得坐立不安,她们各个都长得很漂亮,电影明星级别的漂亮,不管我要干什么,只要一抬手,她们便笑眯眯地帮我做好。
有时我甚至怀疑她们会读心术,否则怎么能对我的意图猜得的那么精准呢?
后来我想到,读心术是不存在的,她们各个都是察言观色的大师级人物。
我和她从包厢里出来,到大厅时,看见一个喝醉的男人拿着大把的钞票往空中一抛。
钞票洋洋洒洒地落在地上,周围所有的服务员都冲上去抢,包括那些女孩,她们的战斗力很强,如果是我,一定会被人群压死。
我有点不舒服,那个男人明显把这些服务员当宠物逗弄,钞票对他而言就是狗粮,或者喂鸽子的玉米粒什么的。
突都,她跳起来,两根指头极快地夹住一张在半空中飞舞的钞票。
她对着那个男人大声地吹了个呼哨,引得对方哈哈大笑。
回忆起她吹口哨的样子,神采飞扬?不不,太难以形容了,唉……
下午和她在广场上喂鸽子时,我想到中午的场景,那个男人就像在喂鸽子,只要把玉米粒丢出去,会有一大群鸽子落在肩膀上。
她一边听我说话一边笑,告诉我这是正常现象。
中午她也是这么说的:
很多喝醉的富豪喜欢另类的玩法,撒钞票只是其中的一个游戏方式。
她叫我以后不要大惊小怪。
她的弟弟也会这么玩,还曾经在大学聚会的时候,点燃钞票去烧烤。
F州的大学生都是既会玩又又钱的人,我在一旁目瞪口呆只会得到他们的嘲笑。这时,我才对我即将去的大学有一点点认识,难怪她会急着过来找我,如果一个被明星资助的人当场失仪,她也会觉得很丢脸吧。
这一天都很好,她没有嫌弃我,我也看得出她玩得很开心,第一次有女孩在我面前表现得那么开心,直到……
我为什么会看到呢?我不该打开那扇门的,天呐!
我们玩到半夜才回家,她喝醉了,但也没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
她家里很乱,全是垃圾的那种乱,没有佣人,她说佣人只会打扰私人生活。她笑着问我要不要帮她收拾房间。
我当都愿意,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她执意要躺在沙发上睡觉,我只好去打扫卧室。
我找了一圈,又走出房间,战战兢兢地问她垃圾桶在哪,她告诉我可以用房间里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