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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 (靡宝)


  林知夏被逗得直笑。
  “小夏,狼哥。”王悦灵跑了过来,“明天学校的毕业联欢晚会,你们俩会来吗?”
  “当然。”林知夏说。
  林知夏和盛朗在高三这一年很少在学校出现,和朋友们也有些疏远了。毕业联合晚会是学生会组织的,就是个简单的舞会,也是高中三年同学们最后一次集体聚会,他们俩都不想错过。
  “那就好。要穿得帅气一点哟。”王悦灵挤眼,“你们俩又不用回校填志愿,妹子们以后难见到你们两个大男神了,明晚肯定会扎堆和你们合影。”
  从老师那里领了答案本后,盛朗和林知夏回了永安。
  林安文还在按摩店里没回来。林知夏做了他拿手的卤肉面,两个少年呼噜噜吃了,坐在小桌边对着答案。
  春夏交替之际,雨水丰沛。下午还是晴天,入夜后,天上却下起了雨。
  雨不大,没有刮风,却偶有闷雷在遥远的天边响起。
  盛朗望了望头顶的吊灯,又望了望坐对面的林知夏,不禁微笑。
  “怎么啦?”林知夏挑眉。
  俊朗的眉眼柔和地舒展着,盛朗说:“六年前,我被你捡回家,就和今天差不多。”
  林知夏一想,还真是呢。
  人生果真是一条螺旋上升的曲线。那似曾相识的一幕幕,都因为正在和过去的历史重合。
  盛朗忍不住问:“小夏,你当时怎么想到回去找我的?”
  “还能怎么?”林知夏说,“我这人心肠软得很。而且也怕你受了什么重伤,没人搭理,也许就挂在垃圾堆里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暖黄的灯下,林知夏清俊的面容带着玉一般的质感,看和就让人很想伸手轻轻抚摸一下。
  盛朗贪婪地注视着林知夏,笑道:“说出来不怕你笑。我当时一个人躺在地上,其实心里也怪害怕的,也挺希望有个人能过来帮我一把。所以你回头来找我的时候,我其实有点开心……”
  “我就知道你就是个外强中干的纸老虎。”林知夏挑眉,“装得那么凶,动不动就张牙舞爪的,其实内心里一直想要有人抱抱摸摸,对吧?”
  “只想要你摸摸抱抱。”盛朗握住了林知夏的手,拉过来亲了一口,“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你当时没有把我捡回来,你和林叔没有和我说那些话,我的人生会有什么不同。”
  没有人去教导他,约束他,没有一个正面的良性的同伴。这个少年遵守自己的野性去生长,很难不会走上歧途,一步步滑向深渊。
  “反正那个坑你已经避开了,就不要想啦。”林知夏说,“我始终有一种感觉,小狼,你是一个命运注定会特别精彩的人。所以就算我没有出现,也会有别人出现,来帮助你的。”
  “我不要别人,只想要你。”盛朗朝林知夏倾过身去,盯着他带着羞涩的眼睛,“不然我就错过你这么好的老公了。是吧,老公?”
  林知夏唾笑着,把盛朗的脑袋推开。
  盛朗起身凑了上去,隔着桌子将林知夏吻住。
  这个姿势并不大舒服,但是这个吻依旧很绵长。
  唇轻柔地摩挲,感受着对方的气息和温度。交汇的目光里,满满都是稠如蜜的爱意。
  半晌唇分,两人的脸颊都浮着薄红。
  林知夏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将发烫的脸贴着桌面降温。
  “瞧你这小样儿!”盛朗笑着伸指头戳着林知夏的脸蛋,“哥哥对你好吧?嗯?”
  笑闹之中,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隔着简易防盗门的纱帘,可以看见林安文的身影。
  “爸!”林知夏猛地推开了盛朗的手。
  盛朗倏然一惊,把爪子老实地缩了回去。
  “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林知夏打开了门,“外面下那么大的雨,我还说到点了去接你呢。”
  “今天没什么生意,刘姐关门早,小王顺路送我回来了。”林安文用他的瞎眼朝盛朗的方向望去,“小朗也在呀。今天考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盛朗讪笑着,“那,叔,小夏,我先回去了。外婆还等着我汇报呢。”
  朝林知夏无声地丢了一个飞吻,盛朗麻利地从林家撤退了。
  “爸,你吃了吗?”林知夏拧了一块毛巾递给父亲,“我炒了卤肉哨子,给你下碗面?”
  “来个三两吧,放点辣。”林知夏坐在沙发上擦着汗,“盛朗是真的不在国内升学了?”
  林知夏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就他那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好学校,还不如跟着杨家人去英国闯荡,镀个金什么的。杨家亏欠了他,会好好打造他的。”
  “那他什么时候出国?”
  “七八月吧。”林知夏说,“九月有很多国际时装周,对方说要带盛朗先去见识一下,感受一下那种气氛。”
  “那可是个花花世界呀。”林安文感慨,“希望这孩子出去了不要学坏。”
  过了片刻,林知夏才说:“盛朗挺自律的,脑子一向拎得清。而且他做这个决定,也是拿自己在国内的前途换的,不至于轻易糟蹋了。”
  林安文便不再说什么了。
  -
  九中的毕业联欢晚会是在学校大礼堂里举行的。
  说是联欢晚会,其实更像一个简朴的毕业舞会。
  横幅的周围像模像样地扎了气球和彩带,音箱里放着跳舞的音乐。灯光幽暗,彩灯闪烁,将一间学府礼堂变成了一个临时的迪厅。
  这个迪厅很简陋,但依旧阻止不了缺乏娱乐活动的高中生们往这里挤。
  可以容纳数百人的礼堂里人头攒动。现场除了应届毕业生,还有许多来偷溜进来的高一高二的学生。
  对于高三毕业的女生们来说,这还是她们第一次光明正大地化妆打扮后走在校园里。
  许多女孩子们都穿上了新买的裙子,头发烫染了最流行的颜色,以一种全新的、青春明媚的形象出现在同学们面前。
  这个年纪的男生大部分都还有点青黄不接,长期的伏案苦读造就了他们或瘦弱或臃肿的身材,眼镜,痘印是他们脸上最明显的标志。
  在这样的群众的衬托下,盛朗毫无疑问地再次成为了全场的聚焦点。
  盛朗今天的行头是杨景行赞助的,其实非常低调。
  深蓝色的衬衫和西裤,锃亮的皮鞋。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子,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结实匀称的小臂。
  和同学们相比,盛朗已经完成了少年期最后的蜕变,成为了一个稳健、优雅的青年。
  从走入礼堂到抵达饮料桌边,盛朗几乎每走三五步,都会被同学拦下来合影。
  不仅如此,还不断有女生把绑着粉红丝带的狗尾草束塞进盛朗的手中。
  “盛朗,虽然你出柜了,但是我想对喜欢过你这事有一个交代。祝你前途光明!”
  “啊……谢谢。”盛朗呆呆地看了看手里的狗尾草,一脑袋问号。
  还是孙明珠给出了答案:“这是最近从别的学校流传过来的玩意儿。狗尾草的花语是‘暗恋’,于是毕业的时候拿来送暗恋过的男生。你今天收到的狗尾草,估计得用箩筐来装了,哈哈!”
  盛朗看到孙明珠手里也有几根狗尾草,扎着蓝色带子。
  “哟,某人的收获也小嘛。”
  “哪里,哪里。”孙明珠的娇羞中带着得意,“没法同你和小夏比啦。但是就咱们凡人来说,这个成绩也算对高中三年有个交代了。”
  “什么凡人不凡人的?”盛朗嘀咕。
  “和你们俩比,咱们就是凡人呀。”孙明珠说,“说真的,盛朗,虽然你遭遇的挫折特别多,看着好像特别倒霉,但是也正说明你不同凡响。你和小夏都给我一种,被命运大神选中的感觉。你们其实是被神眷顾的人。”
  盛朗听得满脸困惑。
  孙明珠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你和小夏打小就吃了很多苦,就是老天爷在刻意考验你们。所以你现在虽然看着被杨素素害得特别倒霉,但是你将来肯定会有特别好的机遇,会大有作为的。”
  “谢谢啦。”盛朗说,“你这祝福我记下了。你也会有所作为的,明珠。”
  “不好说。”孙明珠说,“我们这样的凡人,一切都平平顺顺的,除非自己主动去找苦吃,不然可能一辈子就这样走到头了。”
  “这种平淡幸福,就是大部分人毕生追求的好不好?”
  “是啊。”孙明珠耸肩,“你们是剑走偏锋,我是走常规路线的。无限风光在险峰,但是山谷里也能旱涝保收。”
  确实,三个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中,孙明珠确实是最常规的那一个。
  没有独特的天资,没有命运的金手指,只有通过自己踏实刻苦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朝上攀登。
  而孙明珠身上也没有盛朗和林知夏那种从苦难中脱颖而出的戏剧色彩。
  除了父母离异,亲情上有些匮乏外,孙明珠从没为钱发愁过,生活平静单调,没有遇到过比考砸更大的波折。
  她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中学生,在她身上,可以看到全国千千万万少年学子的身影。
  单纯、乐观,积极向上,对身边的人和世界充满着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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