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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 (靡宝)


  没有必要再复习的课本可以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海量的英语题库。
  “虽然说杨景行会罩着你,可咱们也不能出门吃个饭还把杨景行带在身边当翻译吧?”林知夏说,“学好英语,你到时候生活起来更方便,有机会还能进修个什么专业。”
  “谁会把杨景行贴身带着呀?”盛朗叫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看我那眼神,总让人毛毛的。放心,小夏,我绝对会为了你守身如玉的!”
  “谁和你扯这个呀?”林知夏气笑,“反正你别的课也不上了,给我好好学英语吧。等你基础打好了,再去上个雅思班。不求你考多少分,至少到了英国,不能两眼捉瞎,万一被杨景行提着脚卖了都不知道。”
  英语是盛朗诸多学科中垫底的一门,每次补课都要被林知夏气得用拖鞋暴抽。
  可既然下了决定去国外发展,语言是必须要过的第一关。
  所以盛朗也老老实实将抵触的情绪和浮躁收了起来,一头扎进了题海之中。
  盛朗和杨景行商量好了。盛朗将暂时留在国内,把高三最后一年读完,拿到毕业证后再出国。
  会考已经全部结束,盛朗不参加高考,便也不用再去学校了。他在家中养伤,按照林知夏给他制定的计划,每天背单词,做习题,练听力。
  林知夏把原先两个工作辞了,在永安社区附近找了一份兼职,白天去打工,晚上回来陪着盛朗写作业。年纪轻轻地就过上了陪读家长的生活。
  盛朗之前买的拖鞋被二狼拿来练牙,被啃得面目全非。于是他又去买了一双新的拖鞋,孝敬给林知夏,还拿丙烯颜料在鞋底写了歪歪扭扭几个字:“抽脑袋专用”。
  新拖鞋轻重合适,富有韧性,抽起人来虎虎生风,脆响悦耳,林知夏用得十分趁手。
  到了十月,盛朗的伤恢复情况还不错,开始进行复健。
  每天一早,两个少年迎着晨曦在永安的小巷子里跑圈,一边大声背着单词,用英语一问一答。
  这是丰市一年之中最舒适的季节。
  清冽干爽的空气中浮动着浓郁的桂花香,天空剔透如一块海蓝的宝石。暖融融的阳光没有阻挡地降落人间,照着少年们朝气蓬勃的面孔。
  这段时间,林知夏几乎住在了盛朗的小阁楼里。两个少年相依相伴,度过每一个朝夕。
  在别的情侣度过了热恋期,开始进入磨合期的时候。生活的挫折却让这两个少年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亲密无间。
  他们一同长大,生活习惯早已同步,完全不需要磨合。就像两个为对方量身打造的齿轮,咔嚓一声,严丝合缝地扣在了一起,流畅地转动了起来。
  林知夏有时候注视着盛朗,心里依旧十分惊讶和感慨。
  在过去,林知夏也畅想过自己将来的伴侣会是什么样的人。他曾在脑海里构建过一个模糊的女性形象,也不知道何时能遇到符合构想的这个人。
  谁能想到,那个命中注定的爱人原来早就来到了自己身边。
  林知夏从没想过自己会和一个男孩相恋,更没想过这个男孩会是盛朗。而和盛朗相恋的滋味如此美妙。
  他们已在一起三个月了,可每一道交汇的眼神,每一个亲昵的动作,都还是能带来一阵阵肌肤麻痹的颤栗——就像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
  所以,对着这么一个珍贵的爱人,林知夏决定一定要将他训练好,把他武装起来。这样自己才放心将爱人送去遥远的异国去闯荡。
  林知夏给盛朗制定了非常详尽且科学的计划,学习和锻炼完美结合,不浪费一分一秒。
  盛朗一边做仰卧起坐,还得一边和林知夏练习英语对话。一句话接不上来,就得多做五个。
  盛朗浑身大汗,工字背心都湿透了。撩起背心擦汗的时候,腰肢劲瘦,被汗水打湿的腹肌清晰漂亮。
  “那要是全接上来了呢?”盛朗忽然问,“不能光有惩罚,还得有奖励吧?”
  “就你事儿多。”林知夏不耐烦。
  “有奖励人家学起来才有动力嘛。”
  盛朗摊开手脚躺在地板上。林知夏给他压着腿,他只好扭了扭屁股撒娇。
  “你扭个屁!”林知夏盛朗的腿上拍一巴掌,“学二狼呢?人家小奶狗打滚起来是萌,你滚起来就是一条虫。”
  盛朗赖在地上,亮晶晶的绿眼睛瞅着林知夏,俊脸带着顽皮的笑。
  “林老师,给人家一个奖励计划嘛。”
  林知夏的心霎时又软又热的,只好投降:“那你要什么奖励?”
  “亲一个!”盛朗摇尾巴,“背出一组单词,接完一组对话,或者做对了一道题,就得给我亲一口。”
  “做对一道题就要亲?这标准太低了!”林知夏道,“至少卷子得及格……”
  “成交!”
  盛朗挺身坐起,朝林知夏倾身而去,飞速在那温润的唇上啄了一口。
  秋日的阳光下,林知夏白玉似的脸颊浮着浅浅的红晕。
  “先预支点甜头。”盛朗笑嘻嘻。
  对着这样明朗欢快的笑脸,林知夏一句挖苦抱怨的话都说不出来。
  只是一个吻,就能换来这个少年这么快乐,能让他干劲十足地朝着新的未来冲刺,实在是天下最划算的买卖了。
  -
  十一月的时候,盛朗报了新东方的一个雅思班,每天都去上课。
  林知夏轻松了许多,又接了一份兼职——也是麦当劳里的咖啡小哥。
  盛朗每天从雅思班放学,背着书包去接林知夏回家。
  林知夏下班的时间是晚上十点。盛朗便会找个安静的位置坐着,一边做题一边等林知夏。
  店员们都很喜欢这个俊美高大、眼睛碧绿如宝石的混血帅哥,不仅林知夏总会给盛朗做一杯阿萨姆奶茶,小姐姐们还纷纷向盛朗喂投一些薯条、香芋派和冰淇淋。
  时光好像又倒回去了两个月。盛朗接着下班后的林知夏,踩着单车,在月色下朝家的方向而去。
  单车还是那辆老破车。
  盛朗拿了杨家的赔偿款后,非但没有大手大脚,反而比过去还抠门了。
  盛朗留了一小部分给外婆做家用,又给外婆买了一份重疾保险,然后和林知夏两人研究了好几家银行的理财项目,选了两家银行,将剩余的钱投了进去。
  “这些钱,一些是给外婆养老的,还有一部分是我的老婆本。”盛朗说,“将来怎么也要整个大钻戒给你戴上。”
  林知夏搂着盛朗的腰,脸贴在他后背,无限依恋。
  夜风浸凉,盛朗的身躯却暖烘烘的,浸透到他的骨缝里。
  “对不起。”盛朗又说,“要不是我出了事,你肯定能去大理了。我们俩这个时候没准儿正在三亚捡贝壳呢。”
  “你出事又不是你自己作出来的,干吗道歉?”林知夏把盛朗搂紧了些,“现在去不了,以后去就行了。大理和三亚又不会长腿跑掉。你不是说你去了英国要拼命赚钱攒机票,让我去看你的吗?到时候你带我游伦敦,那才更有逼格呢。”
  “说的也是。”盛朗笑,“就像那歌里唱的一样。”
  “什么歌。”
  “齐秦的。”盛朗唱了一句,“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啊,听过!”林知夏记得这旋律,却不记得词,便跟着盛朗轻轻哼。
  “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
  盛朗很少唱歌,但是他嗓音低沉却清澈,音调也很准,其实唱得非常好。
  单车在永安曲折狭窄的街道里熟练地穿行,月光一路照着少年们回家的路。
  五年前,盛朗踩着送奶的三轮车,载着林知夏,也是这样在楼宇之中穿梭。
  少年都长大了,可永安的房子还是那么拥挤,道路还是那么曲折。盛朗已学会灵巧地绕开地面上的坑,不把他的小夏给颠着。
  “忘掉痛苦忘掉那地方,我们一起启程去流浪……”
  日出,日落,月圆,月缺。
  满地的黄叶被寒风扫来卷去。两个少年沿着街道晨跑,口中呼出一团团白雾。
  早餐摊子前,盛朗细心地剥好一个卤蛋,放在林知夏的碗里,才拿起自己的卤蛋剥起来。
  降温后的夜晚,寒风吹得窗户嗡嗡直响。小屋的窗户里透出温暖的光芒。
  林知夏和盛朗裹着被子缩在开了电热毯的床上,隔着一张小床上桌对坐,桌子上摆满了书本。
  二狼蜷在窝里,呼呼睡得极香。这狗东西长得很快,身子已抽了条,没了圆肚子后,已是像模像样的一条帅狗了。
  突然一阵争吵声将二狼从美梦中惊醒。小狗睁着迷蒙的眼睛朝主人望去。
  “说了及格才给亲的!”林知夏叫,“做对了一道题而已,亲你个大头鬼!”
  “不一样。”盛朗耍赖,“及格亲和做对题亲不一样。”
  “亲就亲,有什么不一样的?”
  “时间长度不一样。”盛朗煞有介事地说,“及格亲要很长很长,做对题就是啵啵一下。”
  “没这么个说法。你少占老子便宜!”林知夏恼羞地又红了脸。在这方面,他的脸皮实在比盛朗薄太多,气势上不免特别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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