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灯发出嗞嗞的声音,在寂寥安静的夜里刮擦人的耳膜,刺痛人的神经。人一到夜里,就容易冲动,做出不计后果的事来。
叶隋琛咽了下口水道:“你不是良人吗?”
方嫌雪虽然有时做事反复无常,但是一直对他很温柔守礼,他不愿意的事情绝不强求,这让他觉得,两年前他们分开,也许只是一个小误会。
面前这个端正自持的男人,能做出多十恶不赦的事呢?
方嫌雪眸中神色不明,收回手:“或许不是。”
方嫌雪越推拒,他越想靠近。他什么也不想管了,就算前面是个火坑他也跳了。叶隋琛坐近,近乎无赖地抱住方嫌雪的腰:“那我不要良人了,我要你。”
方嫌雪的身子抖动了一下,扭头深沉地望着叶隋琛,喉头艰难地滚动一下,说不出话。
见方嫌雪没推开他,叶隋琛得寸进尺,勾着方嫌雪的脖子就亲上去。
方嫌雪的瞳孔突然放大,身体僵直紧绷,原本想让叶隋琛再考虑清楚,却抵抗不住这致命的诱|惑。他渐渐搂上叶隋琛的腰,反客为主,将原本试探性的吻变得狂热缠|绵。
阔别了两年的身体,陌生又熟悉,顷刻间就能找回过往的融洽和默契。
白色蚊帐鼓进了夜风,蓬成弧形又从边缘释放出来,帐内的空气比帐外要高上好几度。
叶隋琛的身体弯折成不可思议的角度,长腿被架起,他突然笑出声:“好滑稽。”
方嫌雪皱眉,惩罚性地啃了下他的耳朵:“半途打断,做事不专心。”
叶隋琛回过身子抱方嫌雪,弯眸扬唇:“我是太高兴了。”
方嫌雪抵着他的额头,轻吻一下:“嗯,我也很高兴。”
第二天,叶隋琛睡到大中午才醒,以为方嫌雪会和他一起赖床,一伸手却发现身旁的被子空空的。
他穿好衣服起床,发现外面只有搞后勤的人在。
“方嫌雪呢?”叶隋琛问。
“方队啊,一早就出去了,估摸着一个小时后会回来吧。”有人回答。
一个小时,那得多久啊。
叶隋琛觉得自己待在屋里会很无聊,打算去村子里转转。
他先是在村口老大爷那里看人下了会儿象棋,又在街上晃了晃,正准备原路返回,却看到一个小伙子飞快地从他身旁跑过去,后面一个老大爷追着喊:“抓小偷啊!抓小偷!”
叶隋琛心里一震,忙去追小偷。无奈小偷脚程比他好上太多,他赶了一截就被甩得远远的。
“用这个,用这个!”老大爷递了个长棍手柄,顶端瓜形的东西给叶隋琛,叶隋琛接过就甩了出去。
那东西正中小偷的后脑勺,顿时砸得他头晕眼花,瘫坐到地上。
老大爷走过去,捡起那长棍就打那少年:“叫你偷东西!我老伴儿的遗物你也敢偷!我一骨朵砸死你!”
偷东西送警察就行了,滥用私刑可不对。叶隋琛赶忙上去劝架:“老先生,手下留情,这玩意儿是硬木的,把人打坏了就不好了。”
老大爷打累了也坐在地上,那少年从身上掏出来枚小铜镜:“还你!”说完,又一溜烟地跑了。
老大爷气得不行,还想去追,叶隋琛忙把他拦住:“算了,东西已经还回来了,就饶了他吧。”
大爷气喘吁吁地望了眼叶隋琛:“谢谢你帮我追东西啊。”
“不客气,路见不平嘛。”叶隋琛摸摸后脑勺。
“要不去我那儿坐坐,喝杯茶,就当是答谢了。”
“行呗。”反正方嫌雪也还要一阵儿才回来。
方嫌雪从工地回来,叶隋琛却不在了,在村里问了好大一圈,才得知叶隋琛是去郑老先生家的毓宝斋喝茶去了。
郑老先生是当地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家里亿万资产,却偏要住在这么个穷乡僻壤,就因为这儿来来往往的考古人多,他有能说得上话的人。
他一般不邀请人去他家,就算有人携礼登门拜访,他也不见得让人进门——他家宝贝那么多,想看的人还少吗?
不过方嫌雪倒是有幸去过一次,看上了好几样东西,一问价格哪样都买不起。
方嫌雪走到门口,一说是来找叶隋琛的,人马上让他进了门。
叶隋琛正坐着树根椅上,摊着手让郑老先生给他看手相。
郑老先生一会儿摸耳朵,一会儿摸下巴,弄得叶隋琛心里直打鼓:“您这看得准么?”
郑老先生把他手心一拍,啪的一响:“我看手相有一套,不能更准。”
叶隋琛半信半疑地点头,余光督到门边的方嫌雪,忙笑着招另一只手:“嫌雪!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回去吃饭。”“他不回去了,中午就在我这儿吃。”郑老先生头也没抬,打算强留下叶隋琛。
不知怎么的,他就是特别喜欢这个年轻人,尽管叶隋琛对古董、文物一窍不通,但他身上有种不一般的灵气,比有些文人身上的腐朽气、政客身上的官僚气好太多。
“不行,我要和嫌雪回去。”叶隋琛打算抽回手。
郑老先生忙把他的手扯回来,让步道:“那让他也留下吃午饭,总行了。”
“那还差不多。”叶隋琛对方嫌雪道,“嫌雪,你别站着了,搬把椅子坐我边儿上。”
方嫌雪便拿了把椅子,坐到叶隋琛身边。
“是个大富大贵的命。”郑老先生摸着下巴道。
“是嘛。”叶隋琛喜滋滋的,“那您看我姻缘如何?”
“你啊,桃花旺,犯小人。”
叶隋琛和方嫌雪面色一时间都尴尬起来。
按理说算命的一向都是捡好听的说,方嫌雪这么个明摆着的恋人坐在叶隋琛身边,郑老先生不该看不出来。
可能越这样,越显得他算得准、没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吧。
叶隋琛别过头,对方嫌雪道:“别放心上,我在国外算,还说我当时的恋情是金玉良缘。傅铎算哪门子金玉良缘?”
方嫌雪勉强笑笑:“信则有,不信则无。”
“我是只捡想信的信。”
吃完饭,叶隋琛跟着方嫌雪出去,郑老先生端了个木盒子出来,递给叶隋琛:“你挑的东西。”
“谢谢您肯卖给我。”叶隋琛笑容爽朗。
“宝贝能碰上识货的,比都堆在我家好。更何况你今天帮我追回来我老伴儿的遗物,按理说送你都是应该的,你偏要给钱。”郑老先生轻哼道。
“您花大价钱买回来的,我不能让您亏了不是?”叶隋琛扬扬眉,“走了。”
“有空多来陪我这个老头子啊。”
“一定。”
叶隋琛抱着盒子走出去,方嫌雪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盒子道:“你买了什么?”
叶隋琛把盒子打开:“听郑老先生说这是你之前看上的,我掂量着把表当了钱应该够,就给你买下来了。”
“你......把表抵了?”
“害,这也没什么。你看中的另一件青铜器更贵,不知道卖套房能不能买得起。”叶隋琛的表情,完全是在认真考虑。
“琛哥。”方嫌雪停了脚步,叶隋琛疑惑地转身:“怎么了?”
“谢谢你。”
方嫌雪突然这么庄重,弄得叶隋琛怪不好意思的:“谢什么啊?”
“全部都,很谢谢你,真的。”方嫌雪望着他道。
“你喜欢的东西,但凡我有条件,都给你买。钱花完了就再赚,委屈谁都不能委屈了你。”叶隋琛把他手一牵,把盒子举到他面前,“这玩意儿太沉了,你自己抱着。”
“好。”方嫌雪接过,腾出一只手牵着他。
“我刚刚在郑家没好意思吃太多,还有点饿,快陪我回去再吃点儿吧。”
“好。”
作者有话要说:甜完了(敷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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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他重振旗鼓
在工地生活了几天, 叶隋琛都和考古队的同志们打成一片了。原本定的田野考察为期三个月,但是上面有个文件迟迟批不下来,只能先暂停, 做个收尾先回去。
叶隋琛本来打算和方嫌雪一起回去,却在镇子遇到了一个人。
那天他正好去小卖部买洗发水,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豪车开进了窄巷子。他好奇这里怎么会有这种程度的富贵人家, 猜想是哪家儿子媳妇儿外出打工回来了, 就驻足多看了会儿。
等车停下来, 从后座走下来一个黑风衣黑连衣裙的卷发女人, 看样子得有三十好几, 皮肤白皙、嘴唇涂得很红, 黑色墨镜遮住视线。
他正在路边上拿着洗发水看着,那女人摘下墨镜望向他,露出一张和他两三分相像的脸,走近点对他道:“小琛。”
叶隋琛疑惑地望着她,试探性地喊了声:“大姐?”
见他能够认出自己,叶隋珠激动不已,踩着高跟鞋就在砂石路上急行过来, 好几次差点崴脚。叶隋琛本想扶她一把,被她反着把手握住, 用力地攥着道:“小琛,你还记得姐?太好了,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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