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 (果果小豆丁)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果果小豆丁
- 入库:04.10
庄志胜是怕了他这把大呼小叫的嗓门,没有多余的动作,起身走往卫生间。
“洗干净点,知道没有?不要忘记用肥皂和洗头水,你要是敢少用一点,我就要你重洗!”蒙晖仁盯着他的背影,“再不行,我就帮你洗!”
我的天,他天天这么说话,不累的吗?快要崩溃的庄志胜,打开客厅卫生间的门,速度转进去,并关上可以隔去一点点声音的门板。
他的身影消失了,蒙晖仁重重的呼了一口气,“真是臭男人,”转身找到他小黑屋里的窗帘,拉开窗帘布,“嗯……”灰尘满天,再看房间里的四周,除了床铺和衣柜的某处是干净的以外,其他地方都布满了灰尘,穿过的衣服跟小山一样堆在地上,胡乱缠绕着,拿起一件看,只有霉味,“还好,还好,还没有长蘑菇,”无奈的摇头,“这人明明这么有钱,却活得像个捡破烂的,是因为精神问题?还是感情问题?”说到这,不仅脑补好几个画面,“哦!不是吧?”一番深度思考后,得出一个结论,“绝对是感情问题,”一旦这么套入剧情,“唉……这么一位大好青年,因为过不去感情这个坎,就这么活得自生自灭,自毁前程,值得吗?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呃……好像有哪里没对?”抿抿嘴唇,“管他呢,反正没了这个,就找下一个嘛,他要是没遇见我,会不会……”想到一个可怕的结果,“用完钱,就自杀?”吓得抱着着衣服,就往卫生间跑,丢衣服在洗衣机旁边,拍打卫生间的门,“志胜,你在里面吗?在的话,回答我,拜托,庄志胜!”
庄志胜现在全身都是泡沫,他敲门又敲得急,怕他一激动,又像刚才那样破门而入,正所谓,悲剧这种事情,总是会因为一个人的冲动,而重复上演,所以,在他没有达到情绪高涨的时候,先一步打开洗手间的门,在自己看来,是最为正确的决定。
可一直在拍门板的蒙晖仁,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一掌掌打在木门上的手,因为没了门板的间隔,直接拍在了对方胸肌上,“啊!”
☆、第 3 章
3
如此清脆,而附带刺痛感的巴掌,庄志胜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定定的看着他,不知道他下一步想干嘛,反正自己是什么都不想干。
这场面,这动作,这状态,蒙晖仁要有多尴尬,就有多不好意思,“呃……”收回一掌粘有白泡泡的手,“你还在洗澡呀。”
庄志胜不说话。
“我以为,我以为……”蒙晖仁眼睛多的上下扫了好几下,“呵呵……身材真好……”我艹!我是疯了吗?“我,我,我去收拾你的房间,你,你继续,你继续……”僵着的转身,抿着唇,皱着眉,狂奔进他的卧室。
他人走了,庄志胜的世界也随之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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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晖仁收拾完庄志胜的家,就开始叮嘱庄志胜注意自我卫生问题,好比每天必要的洗澡,更换衣服,穿衣打扮,都不能太异于常人,简单来说,不要春夏秋冬这四个季节的衣服,不能想穿哪一件,就穿哪一件。
“我的天啊!你没有一点常识的吗?”蒙晖仁不是在责怪他,是无奈他这么不会照顾自己,“你身上的是毛衣,现在是夏天,你穿着不热的吗?”
庄志胜直愣愣的站在他面前,听他唠叨。
“你是不是疯了?还一直穿着,不打算脱下来,换掉它吗?”蒙晖仁实在看不下去,上前就是要掀开他的衣服,“真是操碎了心,你当我是你朋友,还是你妈啊?管吃,管卫生,还要管你的穿衣问题,”因为他太高,所以试了两下,还是没能把他身上的毛衣弄下来,“志胜,脱毛衣呀!你是不是热傻了?”
他这么折腾,庄志胜迟早要进疯人院,如他意的脱去身上的毛衣,丢在地上。
“你看看你,满身都是汗,”蒙晖仁此刻除了看见他身上的汗水,还有他结实白皙的皮肤,“我艹!你一个整天呆在家里的男人,为什么身材会这么好?”忍不住用手去求证,“真的是……肌肉呀!我还以为……”抬头,看他正在看着自己,虽然他面无表情,但这近距离的对视效果,实在令人害羞,“呃……”我艹!我,我……控制不了自己潮红的脸,和这砰砰狂跳的心……“呃,呃……哈……”赶紧后退几步,“你,你去里面找件短袖穿,洗好的衣服,我都分类放着,很好找的,”从他身边绕着走的时候捡起地上,他刚脱掉的毛衣,快步离开。
庄志胜不懂他又要干嘛去,只知道自己不照着他说的去做,他就会大喊大叫,所以现在去找短袖穿上,才是明智之举。
蒙晖仁抱着毛衣,来到洗手间,心跳还是没有平静下来,“搞什么嘛,我,我……我这是什么情况?”惊慌的大口呼吸,“这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男人,除了母亲,还会有谁喜欢呀?”紧紧捏着的毛衣,有他的味道,“啊!”吓得丢进铝做的水桶里,“我,我……我才不要做他的妈妈,我是蒙晖仁,一个粗老爷们,做女人?还是做他的女人?我……”越说越不对劲,越想越不敢继续,“我没喝多呀?干嘛要把自己当女人呀?他满脸胡渣子的大叔,我哪怕再穷,也不能跟他一起过日子呀?”说到这,不禁点头,“对,这一次是一场意外,跟做不做他的女人无关,呵呵……呵……”
蒙晖仁刚做完思想斗争,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看到口中说的那位大叔,穿着短衬衫加西装裤走出来,完美的倒三角体型,将这100米以内必能撞衫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装裤,撑出了高雅与悠闲的奇特美感,哪怕庄志胜满脸胡渣子,也不影响自带气场的个人魅力。
蒙晖仁倒抽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用语言洗脱自己对庄志胜怦然心动的感觉,庄志胜人到是先一步转身,以正面的姿势,移步到蒙晖仁面前,并居高临下的挡住了窗口照射进来的光,让自己的身影盖在蒙晖仁身上,不带一丝柔情,却无意的让蒙晖仁的心小鹿乱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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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蒙晖仁发现自己对庄志胜有那么一点点超过友谊的感情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蒙晖仁以前在庄志胜家里做家务时常会感到疲惫,做饭的时候,也只想着菜色尽可能的不要重复,庄志胜穿衣服的时候没注意天气,只能忍受蒙晖仁暴跳如雷的大吼大叫,而现在,家务做得特别开心,做饭会想着提升口感,至于发现庄志胜穿衣不按季节,蒙晖仁再不满意,也只会温柔的提醒庄志胜去换衣服,然后美滋滋的抱着庄志胜脱去的衣服,拿去洗手间,先闻闻,再放进桶里清洗干净。
蒙晖仁知道和庄志胜在一起,不一定会有开花结果的那一天,但是喜欢这种感情,一旦开始了,就会与日俱增,想停都停不下来。所以在没有堆积成灾之前,蒙晖仁外出在附近找了份书店的工作,想着,这家书店距离家近,好回家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庄志胜,也好赚一点钱补贴自己的生活开支。
“你好,”蒙晖仁规规矩矩的走到柜台,“我看到门口贴有招聘,”微笑着,“你看我,可以吗?”
“你?”书店员工看他人长得清秀,体型干瘦,“要应聘?”
“嗯,”蒙晖仁点头,“我可以吗?”
书店员工皱起眉头,“你能搬东西吗?书多了,堆在一起,可是很重的。”
“能!”蒙晖仁仔细的告诉他,“我以前在码头干过苦力,搬沙子,扛米袋什么的。”
“行吧,”书店员工暂且相信他,“自我介绍一下。”
蒙晖仁清清嗓子,“我叫蒙晖仁,今年27,小学文化,之前在别的地方工作,出社会有十几年了,都是些杂工。”
“哦,”书店员工点头,“你可以上夜班吗?”
“夜班?”蒙晖仁不懂他们是怎么排班的,“是从白天一直上班到晚上吗?”这样,我不是不能回家给庄志胜做晚饭了吗?
“是这样的,”书店员工在这里就需要详细的和他解释一下了,“我们这有白班和夜班,一个月白班,早上9点到5点,中间有一个小时休息,一个月晚班是七点到11点,间隔的来,你要是有需要,可以指定一种上班模式,工资细谈。”
“我都可以,”蒙晖仁认为中午有1个小时休息时间已经够了。
“这样呀,”书店员工起身,“那你等等。”
“好的,”蒙晖仁乖乖的站在原地等待。
书店员工走向里面,找到个老式拨号电话,给书店老板打去电话,没聊一会,挂断电话走回来,“你被入取了。”
“谢谢,”蒙晖仁高兴到点头哈腰。
“先一个月晚班,”书店员工拿出一张手写合同,“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今晚,”蒙晖仁靠近柜台。
“那太好了,”书店员工在合同上填写时间,“我们谈一下工钱。”
蒙晖仁点着头,“好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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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蒙晖仁找到工作以后,就很少来庄志胜家里找事做,庄志胜也不用为了躲蒙晖仁,时时刻刻呆在自己的卧室里不出来,蒙晖仁上班的时间很长,早上只会在7点到8点过来庄志胜家做早饭,中午12点到1点过来庄志胜家做午饭,晚上5点到6点会过来庄志胜家做晚饭,固定的时间段,不固定的心情,开始有了变化的庄志胜是算准了,才出卧室晃悠,虽然吃饭的时候还是要和蒙晖仁见面,听蒙晖仁唠叨,但这比长时间相处好太多了,渐渐地庄志胜也习惯了和蒙晖仁这种相处模式,不再排挤蒙晖仁的话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