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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 (佛爬墙爱爬墙)


  寒风贴面吹过,思绪已止。
  我扒拉开那些即使在寒冬腊月也依旧长势正好的乱草,拉开了铁门上的门环,装腔作势地扣了一下门,听到里面并没有应答的声响之后便抬起快要冻僵的腿走了进去。
  月光下,入眼的便是那一眼断臂的维纳斯喷泉。
  时光荏苒,几许光阴过去了,它依旧在汩汩喷水,就像是奔流不息的滔滔黄河。
  它的周围,本该被打理得很好,现在却布满了绿绿的滑滑的湿哒哒的青苔。
  连拱那儿挂着的鸟笼的门已经被打开,碗里的饲料全部被吃掉了,笼口还有几坨干了的鸟屎。
  那里本该饲养着一只会说话的虎皮鹦鹉的。毛皮油滑光亮,十分乖巧。
  我曾经教会了它几句专门用来骂程璟的话,天有不测风云,后来被我妈知道了之后十分严厉地训斥了几句,还罚我抄了一整本的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
  彼时在闷热的不被允许开空调的书房里摇头晃脑地背诵三字经的日子还历历在目。
  极目可见的鹅卵石路面上到处散落着各种树木的落叶。架着秋千的槐树上的、已经光秃秃的银杏树上的......风一吹来,夹着些许泥沙,地上的枯叶被卷得往半空飞舞,复又落下。
  实在是。
  满目苍凉。
  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的家。
  一楼是会客厅,曾经金碧辉煌如今满目疮痍。抬眼,二楼是专门备给来访客人的房间;再往上,三楼是我和程璟的房间;四楼是母亲的房间;五楼是佣人的房间。
  我记得我的窗前有一个好看的青色风铃,蓝色的羽毛懒懒垂下,风一来就会叮当作响,声音清脆好听,如鸣佩环,也宛如山间的百灵鸟啼鸣。现在看去,不仅风铃不见了,窗户也坏了,窗框险险就要掉落的样子。
  我就站在这栋建筑面前,感觉天地间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脑子里凌乱地划过了许多场景,但零零散散,我什么都没能抓住。
  我突然听到了嘎吱的推门声。
  在我背后,刚关起的大门又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气喘吁吁地往我这边赶,左手一串叮当作响的风铃,右手提着一个豪华的大鸟笼,里面的鹦鹉反反复复地在说着一句话:
  “程璟是宇宙无敌大笨蛋!”
  “程璟是宇宙无敌大笨蛋!”
  第三遍还没有说完,那人没有出声阻止,我就先不高兴了,嘟嘟囔囔地回骂着:“闭嘴!”
  令我惊异的是,它居然真的听我的话,果然乖乖地卷起了舌头,闭上了嘴,但是一脸的傲娇模样还是泄露了它的不高兴心绪。
  白大褂给我披了件厚厚的羽绒服,还细心地为我拉上了拉链,毛茸茸的帽子顿时就为我隔绝了外面的盖世冷气。他半跪着在我面前蹲下来,弯着腰弓着背,把从袋子里拿出来的男士棉拖鞋细心地给我穿上。
  我注意到,他的目光在我左腿的义肢上停留了几十秒的时间。
  车祸已经过去好久了,我已经感觉不到痛了,义肢也适应得很好,好到有时候我甚至忘了左腿安的是假肢,毕竟我跑跳的时候是多么的轻盈并且毫不费力。
  “走吧,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不逼你吃胡萝卜了好不好?”他站起来,牵着我的手跟我说。
  我的脊背一下子僵住了。
  我登时愣在了原地。


第1章
  我的心脏,就是这场华丽葬礼中最好的祭品。
  清晨六点三十分,当挂在客厅的大摆钟的沉稳钟声在整座房子里回荡的时候,我便带着折磨我多年的头疼从日复一日的噩梦中惊醒过来,被空调一吹,脑门一阵凉意,一摸,手背上全是冷汗。
  借着窗外熹微的透过窗帘钻进来的阳光,我看到了自己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手,这让我突然想到了梦中最后的场景是什么。
  是一双手。
  这两只手均缠着渗血的纱布。
  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像雨季时奔腾不息自山顶冲下的喧腾瀑布一样从血管中汩汩冒出,多得让我感到恐慌。随后我仿佛看到那股瀑布变成了一只神话故事中的邪灵,九头身,四只眼。它看到不知所措的我之后就立刻飞奔过来紧紧掐住了我的脖子,好像想要将全身的力气用完一样。
  溺水的感觉。
  两脚像骑自行车一般在空中乱蹬。
  于是在巨大的惊慌中我醒了,醒来后我和往常一样坐在柔软的大床上像一头虚弱的垂死老牛一般大喘着粗气。
  即使不照镜子我也知道我现在的发型到底是有多凌乱,我甚至感觉我的睡衣领子给拉扯到了锁骨处。
  这是最近常有的事了,要是哪一天没有,我想,我反倒会觉得有些不自在。
  我早就知道自己不正常了。
  许久,我缓了一下气息之后就赤着脚走到窗边一把拉开了死气沉沉的窗帘,盛夏时节活泼愉快的阳光在得到指令后便迫不及待地涌入我这将死之人的房间,仿佛想要在最后的时刻给予我一些温暖。
  不管现世里人们如何对待自然界,大自然都不会吝啬自己能够给予的柔和。
  我把床上的黑白方框空调被给十分精细地叠好,这是我这个人从小就养成的优良习惯,即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从容不迫,镇定有序。
  十分钟后我带着要穿的西装进了浴室。我站在全身镜的前面,镜子里映出了我背后的那个外观美丽的浴缸。
  像只古代的祭祀专用的插着香火的方形鼎。
  这浴缸体积极大,就像是一个四四方方的清澈水池——尽管现在里面并不那么洁净,但至少,从外表看起来的确整洁。在这有着花格方纹的光滑池底仍然可以看见一些粘稠的红色液体,但如今已经由于摆放的时间过久的原因而逐渐变成了凝固的黑色。
  粗略算了一算,我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没有用过这个浴缸了吧。
  垃圾桶旁边也有一滩黑色的液体。那红色小桶的旁边曾经放过一个黑色的垃圾袋,歪歪斜斜地躺着。那个大型的垃圾袋在一周前的那个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夜中被我丢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到底有多远呢?我实在想不起来。
  我依旧记得那天晚上回来,就算穿了加厚版的雨衣都无济于事——雨势实在是太大,雨水哗啦啦地顺着衣领流进我的脊背,接着流过全身,结果最后全身都不可避免地湿透了。
  那时我全身发冷,雨水顺着头发丝下滑,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到咖啡馆的霓虹灯上到底闪过了什么字样,心底深处只觉得那束橙红色的光芒很温暖。
  但是当它的光束变成了红色的时候我就不愿意看了。
  那不是简单的红光,而是来自地狱的火红烈焰。
  我可耻地垂下了头,盯着自己肮脏的双手。
  我洗漱和换衣服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我就从浴室里出来了。身上穿着套西装,显得格外庄重。搭配西装的皮鞋在楼下门口的鞋柜里,所以我得下去才能换鞋。
  就这样,我穿着换好的一丝不苟的黑色西装走下楼梯,在经过的地方我最后一次注视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那是一幅巨大的圣像画,右下角署上了画家博斯的名字,这位不朽的画家的作品往往以复杂并且独具风格而出名。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那个圣像的眼神在看向我时很冰冷。
  我当然知道那是我的心理作用。
  在吃早饭的时候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我必须得打开电视,准时收看半个小时的早间新闻。这在我忙碌的律师生涯来说,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消遣。要是有一天早上我起晚了,看不了了,我会觉得那一整天都将会是个不完美的一天。
  如此的习惯使得我家的电视尽管已经买了有五年的光阴,它的主人依旧每天只会打开它半个小时,一天里剩下的二十三个半小时它都可以尽情地休息。它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电器了,因为蠢笨且无脑。
  电视不用调台,声音的大小也早就已经调好,保证不会打扰到邻里,又能使我的耳朵听到主持人播报的新闻,所以我打开电视之后也不用拿遥控,直接拿着一盘煎得外脆里软的荷包蛋还有一个热好的三明治以及一杯温热的高钙奶在餐桌前坐下。
  尽管我全无食欲,但还是习惯性地将三明治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夹起来放进嘴里嚼着,时不时地抿一小口牛奶,然后吃一块鸡蛋——谁知道呢?这么多年了,我依旧很讨厌吃鸡蛋。嗯......鸭蛋也不喜欢。
  是的,我的习惯真的很多,这都是良好的家教使然。虽然我的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管教过我一天,但是从小到大,他们为我请的都是最好的辅导老师。那么说起来其实也不算是家教的功劳,这完全得归功于教育的成功。
  我的左手边放着一张椅子,椅子上是一个人头塑像。
  他咧开嘴在笑。
  我用白净修长的手指轻缓地抚摸着塑像的头顶,仿佛这是一个精通人类情感,富有生命灵气的活塑。
  我的脸上洋溢着酣畅的、安静的、甜美的幸福,嘴上还满不在乎地哼着具有异域风情的摇篮曲,神情宠溺地看着他,仿佛是在安抚一个到点儿了还不舍得入睡的调皮小宝宝。如果说我有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我多么适合做一个慈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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