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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烬 (青山七里)


  那个大块头傻逼从小就带着这群人欺负我,他们嘲笑我长得像个娘们,他们说的确实没错,我倒是希望我能长得凶神恶煞的。
  他们会在下雨的时候把我推进水坑,会把我的书包踩在脚底,会把我踹倒在地,然后对我拳脚相加。
  是他们让我知道,原来天真可爱是不可以用来形容所有小孩子的,他们是阴沟里爬出来的恶魔,抓着我的脚把我往沼泽里拽。
  他们在这个小巷子里建立起了属于他们的小小国度,如果有违抗他们命令的异类,就会被国王一声令下处以酷刑。
  我就是那个异类。
  我从五岁被他们欺负到十岁,为了对付他们,我在三年级的时候溜进一家黑网吧,笨拙地用着还不熟悉的键盘打出一行字。
  怎么样才能打死人?
  可能这个问题太危险了,我并没有搜到。
  真遗憾。
  直到有一天,我被傻逼堵在巷子里,他伸出手要揍我,我抢先扑上去给了他一拳,我俩扭打在一起,像两只为了争夺地盘互相撕咬的野兽。
  后来我俩都伤得不轻,我看出来他有点露怯了,因为我真的下了死手。
  我知道只差临门一脚了,这时候不能输了气势,于是我冲上去,又给了他一拳。
  他骂我是疯逼,但是他不敢上前了。
  他们向来欺软怕硬,如今我变成那个“硬”了,便也没有人敢来招惹我了,最多也只是偷偷使坏,我并不放在心上。
  我在他们的国度旁边建立了我自己王国,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王国。
  我成功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觉得能打架的人不怕疼,难道不是因为怕疼才去打架来保护自己的吗?
  只要能把每一个欺负我的人都打到服为止,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疼了。
  这叫一劳永逸。
  那种被人摁在地上,嘴贴着地面吃泥土的感觉,我这辈子都不想再体验了。


第16章 程安的回忆2
  含qj情节 慎入
  初中时代大概是我最肆意张扬的几年了,我的天性得到释放,我喜欢看那些人被我打趴在地上时候露出的绝望表情。
  当然,是他们先来找事的。
  什么?你问我打架的窍门吗?
  当然是别露怯往死打了,这还需要窍门吗?
  这不和如果你怕狗,狗就会来咬你是一个道理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看我不爽,大概我是招傻逼体质吧。
  我也认识了很多朋友,我交朋友很随便,不是傻逼就行。
  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一个小胖子,我们是同桌。
  他会劝我好好学习,让我认真听讲,有时候还会给我带早饭。
  他是学柔道的,他告诉我柔道讲究以柔克刚,然后教我过肩摔,被我摔出十米远之后,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冲我傻兮兮地笑。
  不知道怎么,我就想起来外婆晒的豆角了。
  他叫唐信,他学习好,性格也好,家庭条件也好,到初三的时候,他个子跟抽条似的一直往上窜,变成了又瘦又高的大帅哥。
  虽然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存在,但这并不能影响我们成为好朋友。
  我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对我笑的时候最亮,有的时候我都会怀疑他眼睛里镶了钻石。
  变瘦之后他总是受到很多情书,满满一书桌的那种。
  我总跟他开玩笑,问他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
  然后他就会满脸通红,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话,我权当他害羞了。
  有时候我也会怀念那段时光,因为我再也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岁月了。
  命运是一个很玄乎的东西,我之前都不相信,现在我相信了。
  我至今都记得隔壁家的阿姨在打扑克的时候和另一个阿姨说起我。
  先是说我爸从我出生就没露过面,又说我妈被我爸抛弃,最后他们得出一句结论:男生女相最不详。
  无聊。
  后来我看见唐信倒在血泊里,他胸口插着一把刀。
  他有心脏病。
  我的理智断弦,所有的动作都变成了我的本能反应。
  始作俑者就站在他对面,像是被吓傻了。
  后来我听说他是来找我麻烦的,但我根本不认识他,或许是另一个看我不爽的人,在惹了他之后报上了我的名。
  我不断顺着这条逻辑往前捋,我想知道这件事发生的最初原因是什么,捋到头后我发现。
  居然是因为我打败了那个傻逼。
  我反复用手去擦他胸口的血,血染红了我的手,好像我才是那个杀人凶手。
  他握住我的手。
  他说,程安,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帮我解围吗。
  我当然记得,班里有同学嘲笑他胖,还往他校服衣服上画猪头,后来我摁着那个男生的头,在他脸上也画了一个猪头。
  他说,程安,他们说你又坏脾气又不好,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特别特别好,特别特别好。
  他好像因为流了太多血的缘故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
  我说你别说话了,救护车马上就来了。
  他像没听见一样,又跟我说,程安,你以后一定要站在光里,你一定要好好活。
  他妈的。我骂他,唐信你是不是有病?你还没死呢怎么跟交代后事似的,我怎么样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你活着才能监督我,不然我以后就吃喝嫖赌抽。
  我看到他哭了,他摇头,他跟我说对不起。
  这话该我说吧。
  一滴水珠浇在了他的脸上,我以为是下雨了,摸摸脸,原来是我的心下雨了。
  程安,你凑近点。
  我依言凑到他面前,他用尽全身力气半支起身子,吻上我的额头。
  他说,我喜欢你,对不起。
  我愣住了。
  在我愣住的这一秒,唐信永远的闭上了眼睛,我甚至还没来得处理这份感情,就再也看不到他弯着眼睛对我笑的画面了。
  锥心的痛蔓延了我全身,我的胸口好像被人塞了一团棉花,又好像有人把手伸进我的喉咙里,扯出我的肠子,把它绕在我的脖子上。
  事后学校调取了监控,唐信的妈妈找到我,我一遍又一遍地跟她说对不起,她把我搂在怀里,说,好孩子,不怪你。
  我作为人证出现在那个男生的审判庭,冷静又理智地一遍遍重复我的口供。
  每说一遍,我的心就跟着凌迟一遍。
  那个男生是个小少爷,家里也很有钱,他妈妈花了很多钱找了个大律师,先是要把这件事往无意杀人上扯,又要用钱摆平。
  我和唐信妈妈的目的一致,不要钱,要他自己付出代价。
  案子开了三次庭,不幸中的万幸,杀人的男生刚过完十四岁生日。
  他被判了15年。
  他被带走之后,他妈妈怨毒的目光缠绕着我,像吐信的蛇,她骂我是疯子,骂我是恶心的同性恋,她说会让我付出代价。
  我开始搞不明白了,为什么我还要付出代价。
  明明我已经付出了全部代价。
  这事外婆一直不知道,她还在家里晒豆角。
  有天她问我那个叫唐信的孩子怎么不来玩了,我说,他被我杀了。
  开个玩笑。
  我说他转学了。
  在我只有四五岁的时候,有些亲戚回来我家看望我外婆,看到我会说,这女娃娃真好看。
  然后我会非常认真的告诉她,我是男生。
  他们会说可惜可惜。
  可惜什么?有什么好可惜的。
  外婆告诉我,一点都不可惜,男孩子才不会被欺负。
  我对外婆的话一直深信不疑。
  打脸总是来的很快的,我被八个男人摁在地上,用脚趾盖都能想出来是谁指使他们来的,他们扒光了我的衣服,在我家院子里,用他们那恶心又丑陋的东西在我身体里进进出出。
  其中有一个男人把那玩意捅进我嘴里,被我狠狠咬了一口,他痛呼一声,扬手给了我一巴掌,嘴里说着下流又恶心的话,我不想回忆了。
  他想要卸了我的下巴,我把脸埋在地上。
  我又尝到了泥土的味道。
  很脏,但是没有他的鸡巴脏。
  起初我还在思考我一个人打八个逃脱的几率到底有多少。
  直到他们七手八脚地摁住我然后拉开自己的裤链。
  我才明白外婆说的欺负是什么意思。
  外婆骗我,男生也是会被人欺负的。
  对了,外婆,她还在屋子里,不能让她听见。
  我死死地捂住嘴,强迫自己盯着他们每一个人瞧,努力记住他们的样子,我的胃狠狠地绞痛着,抽筋剥骨一样。
  我发现他们的脸逐渐变得一样,变成我们巷子里那个傻逼的脸。
  我的每一寸皮肤都在被恨意灼烧,然后我变成灼烧之后留下的余烬,在风中不甘地飘零着。
  他们走了之后,我哆嗦着腿找到我的衣服一件件穿好,我看着院子里橘红的砖瓦变成了鲜红色的。
  我讨厌血。
  不过没关系,我记住他们的脸了,我要去找唐信的妈妈帮帮我,在这之前我得告诉外婆一声。
  我走到外婆那间屋子里,发现她在睡觉,安静祥和的面容让我觉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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