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边清静以后,薛炀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去看程静蕤的消息。
他刚刚约了“程静蕤”周六下午见面,他已经做好了所有的见面准备,只等“程静蕤”答应。
虽然直接去找人更符合他的行事方式,而且还能给个惊喜,但是鉴于第一面两人都不是太愉快,还是知会一声比较好。
毕竟程静蕤那么懂!礼!貌!
“程静蕤”答应了,不仅答应了时间,还特意说明了那天他会穿什么打扮,说是会背着书包,手里拉着Rimowa拉杆箱,玫瑰金的那个,别认错了。
薛炀心想程静蕤长得那么显眼,怎么可能认错,他又不是个瞎子。
有了期盼的心思,那时间过得真是嗖嗖快,薛炀都觉得自己没写几张卷子就周六了。
基本上H城高中的作息时间都差不多,周六上午自习,下午给学生放假,尤其住校生得回家拿换洗衣服和整理宿舍,周日下午继续,错开的一天一夜既能让学生有充分的放松,又能和家人团聚,实在是一项别出心裁的休假措施……
哦,对问题学生不是。
什么网吧啦、酒吧啦、迪厅啦,反正年轻么,有资本。
高三的老师们除了要教学,还要和这帮兔崽子们斗智斗勇,尤其是这里头还包含着些叛逆又金贵的好学生。
老彭从周五晚上就开始挨个班级巡视,半小时一趟,跟游魂一样,一班是重点对象。
可以说,薛炀真是给他的脑袋上的光亮贡献了不少光。
但是薛炀这个星期没有!
他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一边写卷子,一边对照着手机,看样子应该是对照答案。
唉,不闹腾的时候,这兔崽子确实是个赏心悦目的存在。
老彭多看了两眼才走,还拿手机拍了张照片才走,他还需要给徐庆霞宽宽心,让她多看看薛炀好的时候,为了化解这两人的矛盾,老彭真是操碎了心。
薛炀确实安分,安分到了周六中午,下课铃一响,他就挂着收拾的整整齐齐的书包飞快往宿舍跑,他得换件衣服。
这校服外套他穿了好几天了,绝对不能出去见人。
回到宿舍,薛炀飞快地冲了澡,把校服和换洗的衣服全部泡在大盆里放到阳台上,等着晚上回来洗。
然后挑挑选选找衣服。
他最喜欢的那条阔腿裤被老彭变成了破布条,穿是不能穿了,不过他没扔,而是洗好收藏了起来。
虽然有心想要就穿这个,不过思索一阵以后,他还是换了。
他要是穿这个,那程静蕤不得穿那件破烂的上衣了?
薛炀想到那个画面就觉得鼻子发痒,所以坚决不能穿。
最后他换了一件军绿色的紧身T恤,还有一条破洞低腰牛仔裤,蹬上一双阿迪限量运动鞋,腰胯的紧韧细削一览无余。
头发也被打理了一通,层次的碎发还带着水雾的气息,好像蒙上一层柔和的光板,即衬的人神采奕奕,又把薛炀自身那种凌厉的气势中和,整个人就好像一个邻家的大男孩。
之后他去地下车库踩着自己的土拨鼠,飞一般地过去附中了。
约定的时间是两点,薛炀中途先快后慢,中途去把怀表配了根链子花了点时间,一点五十的时候他到了附中校门口。
端庄沉重的大理石纂刻着附中的全名,白墙平顶的教学楼外铺着黑色的钢化玻璃,在烈阳下闪耀着耀眼的光泽。
薛炀一手扶着单车的把手,胯部斜倚着坐垫上,整个人沐浴在阳光里,好像被光芒同化。
这个点人很少,附中也不例外,学生当中要回家的急匆匆回家,不回家的,回去洗漱睡午觉。
高三这个点,爱折腾的人真不多。
薛炀满心期待着两点的到来。
他甚至在心里排练了一遍要怎么跟程静蕤打招呼,“程静蕤”这个人,虽然回消息冷言冷语,打电话时也不说话就细细听,但是每次发习题集互动时候,他都会很热情。
薛炀发物理,他就发化学,薛炀发文综,他就发理综,薛炀对着两边的资料,居然还真发现了自己疏漏的地方。
这种精神上的极度合拍让他早忘了一开始拉不下脸的矜傲。
他觉得自己肯定和“程静蕤”有共同话题,虽然“程静蕤”是个学文的,不过文理搭配,干活不累嘛。
到了两点,从附中里头出来了个女生。
长头发,贴身校服,身材也挺高挑的,背着书包,拉着行李箱。
薛炀瞥了她一眼,心道长得还行,校服都没让她变成桶,然后继续目不斜视地看着附中大门,那深沉的眼神好像一匹等待着猎物的狼。
程静蕤看到倚着单车的男生,愣了一下。
她不太确定这个是不是就是那个浦中的学渣,说实话,她完全是出于好奇心理才答应和他见面的。
能让林恒产生兴趣的人,真不多见。
她后来反思了,她就不应该因为什么怀表就把手机给林恒,那就是麻烦的开端啊!这个星期,只要是晚自习,她的手机几乎都在林恒那里。
那可怕的物理题,那让人想要揪掉头皮的化学公式,还有大段大段的文史政治,她居然还看到了生物人体解剖图。
太辣眼了,脏话她就不说了,毕竟她是个“淑女”。
“hi,同学?”程静蕤思索后,主动走到薛炀面前打招呼。
薛炀看了她一眼,勉强保持着男生的绅士风度回了句:“你好。”
“你是……浦中的?”
“嗯,你附中的。”
“呃……等人?”
薛炀想翻白眼,这个附中的女生怎么脑袋瓜子不太聪明的样子,不等人他在这里晒太阳玩儿啊?还有,挡他视线了。
薛炀摁住自己暴躁的心思,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程静蕤一时半会不知道要怎么接这个话,不是她想多了,而是她觉得她现在就好像在跟一个话题终结者聊天,她一直觉得加她微信的浦中学渣应该是个好学的,刻苦的,努力向上的,虽然成绩不好,但就是有这么一股心气,不然也不能让林恒那么“喜欢”不是。
可这个男生……整一个校霸啊!
她斟酌了一下,鼓起勇气问道:“嗯……呵呵,就你一个人?你同学呢?”
薛炀不耐烦了,帅气地骑上单车,从附中大门的东头骑到了西头,寻了个阴凉地,继续等。
这女生摆明是来搭讪的,真可怜,连搭讪都这么没创意,所以说附中都是一帮书呆子。
人生首次被毫不客气丢下的程静蕤风中凌乱。
作者有话要说:
薛炀:我不瞎、不瞎、不瞎
第7章
眼瞅着已经两点十分了,薛炀等得焦心,怎么还不来呢,不是放他鸽子吧?
薛炀情不自禁想到这个可能,但又不甘心承认,因此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过去。
搭讪的那个女生还没走,他想了想,把手机抓手里,决定直接去问。
或许命运就是这么有意思吧,林恒单肩背着书包,拉着行李箱出来了。他今天也回家,家里人刚刚到校门口,他掐的时间正好。
高挺的男生穿着衬衫,外套是黑色的,板正挺拔的身材比衣橱展示的模特儿身材还要好,碎发随着风微微摆动,一手抓着单肩上的书包,一手拉着行李箱,金色的行李箱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整个人显得贵气又优雅。
薛炀眼睛蓦然一亮,仿佛极速扑捕猎物的猫,半道上扭动身体倏然转弯,直接扑到林恒面前:“程静蕤!”
他脸不红气不喘地一手勾过林恒肩膀,自来熟地蹭到:“我还以为你放了我鸽子,原来是要收拾行李,你可以告诉我呀,我帮你收。”
林恒僵了一下,用手慢慢拉开薛炀的手然后甩掉,冷脸道:“我们很熟吗?”
他已经查过薛炀的资料了,基本上知道这人在浦中是个“名人”,他仔细研究过薛炀的行事性格后,本着被狗咬一口……哦,表述不对,应该人不和畜生计较的心情,其实已经把那晚的羞恼勉强淡忘了。
但见到薛炀举动这么轻薄,他还是有点不舒服,尤其,他叫的什么来着?
“嗤,你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咱俩还不熟?真是的,和你名字一样儿。”薛炀不以为意,“程静蕤”的这个反应还算在他意料之中,不过他打定主意要和程静蕤耍朋友,自然是要主动点,于是热情地要把林恒手里的行李箱接过来,“我帮你。”
林恒猛吸了口气,他不习惯和人这么亲密接触,而且薛炀身上的气息就和他这个人一样嚣张,紧身的T恤把身材勾勒的过于明显,他几乎刚被薛炀的手碰到就觉得自己被烫到了。
程静蕤在旁边已经呆了。
薛炀的热情遭遇了一盆冷水,林恒握着行李箱和他角力,他试着拉了几下都没拉动。他低下头,看着林恒那只白皙有力的手,见面以来的喜悦终于慢慢冷却。
程静蕤不喜欢他,对他很抗拒。
这个认识让他有点懵。
“静蕤,都是男生,你这么害羞做什么?不至于还记仇呢?”薛炀嘻嘻笑道,手下用力,不信邪地想要再次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