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组照片,是闻征背靠喷水池低下头,易承昀半跪在地上,向他伸出手,两人对视的目光虔诚而神圣。
若说美中不足,或许是哪怕拍照时,易承昀仍旧是那副面瘫样。
闻征看不过去,微踮起脚尖,恶作剧般伸手捏住他的脸颊:
“易先生,放开一点。”
摄影师抓紧机会摁下快门:“咔擦”
镜头里,易承昀低头看向闻征,深邃的眼中全是爱人的模样;而闻征双手捧起他的脸,眉眼弯弯,爱意似要溢出画面。
这次一共准备几十套礼服,是两人向易夫人提出要求从简后筛选的,一套拍个几十张,内外景足够他们从下午拍到晚上。
“你看什么?”
在房里换礼服时,易承昀好整以暇解下领带,大方迎上对面暗中观察的目光,半开玩笑问:
“羡慕?”
易承昀身材确实是好,平常西装革履,便能看出他肩宽腰窄,身材匀称;现时解开衬衣纽扣,结实的八块腹肌轮廓清晰,大概这就是所谓“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忍不住多看两眼,闻征脸一红,不服输道:
“你有的我也有,有什么好羡慕?看两眼会少块肉么?”
说起来,打从酒店那回,这算他俩第二次在对方面前毫无遮掩。
“是么?”
利索脱下衬衣,易承昀只穿一条长裤,雄性荷尔蒙爆发到顶峰,赤脚走近同在换衣服的闻征,漫不经心道:
“那给我看回来。”
试图从他起伏的肌肉线条上移开视线,闻征踉跄了几步,不自觉后退:
“为、为什么?你不能看你自己的吗?”
马术骑手有严格的体重要求,闻征当然同样有锻炼出肌肉,只是比起易承昀始终要偏瘦一些。
“你有的我也有,”
故意重复他的话,易承昀像只逗弄猎物的黑豹,将炸毛的闻征步步逼到角落,一手撑在墙上:
“那为什么不能看你?”
易承昀有个奇怪的癖好,不爱品牌,只用私人定制。
譬如他今天用的香水,是为他度身定做:以甜美的香草中和朗姆酒的辛辣,延绵的麝香后调给人坚毅挺拔之感,阳刚中不失绅士风度。
被饱满馥郁的微醺酒香气包裹着,闻征脑子晕晕沉沉,退到墙边,避无可避;他后背紧贴在墙上,抬手去推易承昀,却在碰上那人健硕的腹肌时,似被烫到一样迅速收回手,咬牙道:
“禽兽,别过来。”
轻笑一声,易承昀垂眼打量他气鼓鼓的脸颊,像裹在蛋糕外的鲜奶油,又白又香。
禽兽还没下口呢,易承昀这么想。
闻征只比他矮一点点,从他的角度,刚好能从那人解开两颗纽扣的衬衣,瞥见里面一片莹白,以及若隐若现的……
易承昀眼神一暗,虽然只有一晚,印象中那处手感极好,光滑柔嫩;咬上一口,留几点红印更是赏心悦目。
悄悄扬起的手被猛地反摁到头顶,闻征半张开嘴,难以置信地瞪着面无表情的易承昀:
“姓易的,放开!”
听见这个称呼,易承昀眉头蹙了蹙,不知不觉沉下脸:
“你该改改这种一言不合就动手的习惯,还有,我不喜欢这个称呼。”
意犹未尽往闻征衣领下扫了一眼,易承昀伏在他耳边,鼻间全是他身上淡淡的草香,克制住自己不去咬他的耳垂,低声问:
“我们是正式夫夫,你不觉得该换个喊法?”
第10章
易承昀双眸直勾勾盯着他,漆黑的瞳孔像寒潭般幽深,隐隐透出些闻征看不懂的东西。
说到底分明是易承昀自己不穿衣服靠过来在先,闻征咬紧嘴唇:
扬手那是本能反应,这人真爱借题发挥!
不料,易承昀下一刻即一手钳制住他的手腕,一手捏住他的下巴,两人鼻尖几乎要碰上:
“该喊什么?”
他的声音极具侵略性,闻征浑身发软,快被那人身上浓烈的酒香逼疯,摇摇欲坠的防线土崩瓦解,两眼一合,脱口而出:
“老公!”
闻征自己不知道,这时他被摁在墙上的样子:皱起鼻子,双眼紧闭,粉红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委屈又可怜,像只即将被献祭的小鹿,反让人想更加严厉地“惩罚”他……
“乖。”
忍下脑中不可告人的念头,易承昀舔了舔嘴唇,缓缓放开他的手腕,指腹有意无意沿着他手臂的线条往下滑,反手扶住他的胳膊,放柔语气:
“要我帮你换么?”
闻征头皮发麻:“不!不要!”
开什么玩笑!两人虽然“哗~”过,根本不是那种关系!
易承昀掩去眼里的失望,不情不愿退后一步,生硬扯开话题:
“你那边的伴郎什么时候到?”
伴郎之一的裴思宇,是闻征在马术上的同门师弟兼好友,正在从大洋彼岸飞来的路上。
“明早、明早的飞机。”
心跳快得像刚跑完一千米,闻征嘴唇微微发颤,如果易承昀再不退后,他怕是要一头栽在那人身上,小声嘀咕:
“警告你,不准在其他人面前占我便宜!”
每次不都你自找的么?易承昀“哼”了一声,没答应也没反对。
发生这个“小插曲”后,闻征拍照时再不逗易承昀玩,憋着一口气忿忿不平:
凭什么?不就是多看了两眼?!
看着像木头人一样摆姿势的闻征,易承昀在心底轻叹一声,主动将人搂进怀里,抬手揉了揉他的黑碎发,贴着他的耳朵轻声说:
“这样,你答应我不会再甩我巴掌,以后在别人面前,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闻征稍一沉思,迟疑问:“你能把这条加到合约里么?”
易承昀看进他的双眼,心尖一软:……好吧
闻征从刚刚一直往下撇的嘴角这才轻翘起,甚至配合地虚抱回易承昀,暗地却借机报复般在他胳膊上用力掐了一把,昂起头用气音道:
“谢谢老公。”
“咔擦。”摄影师没放过这“撒娇”的一幕,尽职尽责将两人“充满爱意”的活动记录下来。
半天下来拍下近万张照片,两人到结束时脸都是僵的,累得挨在沙发上不想动弹。
“吃完晚饭再过去吧。”
虽然大部分婚礼流程交给易夫人监督,两人在正式婚礼还得过一遍,易承昀偏头对闻征说:
“明天让楚河去接裴思宇,让他俩先熟悉一下。”
另一位伴郎楚河,是易承昀的同校后辈兼得力助手,年轻但为人可靠。
“嗯。”
随意应了一声,闻征一手捏了捏自己快没知觉的脸,强撑着吃过晚饭,在坐上车时,终于抵不过倦意,头一歪,枕在靠垫上睡了过去。
车窗没有关紧,微凉的夜风从前窗吹进来,扬起他额前细碎的黑发。
默默拉下车里的隔断帘,易承昀悄无声息脱下外套,轻轻披在闻征身上,屏住气息,小心将他的头挨在自己肩上。
他的睫毛很长,服帖地躺在下眼睑,天生上扬的嘴角自然勾起,像只粘人的小猫;明明常年在户外训练,皮肤却始终保持健康的白皙,柔滑得像花瓣一样。
易承昀低下头,视线掠过他浅浅的酒窝,停在那人粉嫩的嘴唇上,一时心猿意马:
不知道触感和多年前有什么不同?
十年前在澳洲,迷路的闻征早不记得,这其实并不是两人第一次见面,而易承昀一眼就认出牵着马的少年。
因此那个晚上,十六岁易承昀紧紧抱着他,在黑暗中小心翼翼问:
“长大后嫁给我好不好?”
小骗子总算有一句话兑现了,易承昀嘴角擦过他的发丝,一闭上眼:
脑海中少年的模样,便和此刻睡在肩上那人的样子重叠在一起。
轻睁开眼,易承昀的目光落在两人手上的订婚戒指上,后天就要换成正式的婚戒,然则时至今日,他仍感到和闻征结婚这件事过于不真实。
这样也足够了,哪怕对方不记得以前——易承昀在心里这么想,一手微握住闻征的手背。
*
当闻征再次睁开眼,满屋洒满清晨的阳光,他睡在暖和的被窝中,身上不知什么时候被换上舒服的真丝睡衣。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枕头旁有一张小字条:我在隔壁,易。
所以帮他换睡衣的是?
“啊!”
不经意看到墙上的电子钟,他发出一声惊呼,“噌”地坐起身,起床时那点小纠结被抛在脑后:裴思宇的飞机五点到,现在已经快七点,不知道楚洋接到人了没。
他打开手机,果然有一个未接来电。
“你现在在哪?”
回拨很快被接通,闻征边换衣服,边打开免提:
“见到接你的楚洋了吗?”
裴思宇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沙哑:“我已经到了,在楚先生车上,你不用担心。”
闻征如释重负:“好,等你。”
裴思宇比闻征小三岁,上辈子,他是除易承昀以外,在闻家出事后唯二没第一时间跟闻征划清界线的人。可惜在他打电话安慰完闻征的第二天,便遭遇意外,离奇在家中被烧死。而那时闻征官司缠身,被限制出境,连好友的葬礼也没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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