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老师,晚安。”
“晚安。”
姜桥看着外头的大太阳,又在唐暮帆对面坐了下来。
‘姜老师’这个称呼是某次综艺意外火出来的,一半是调侃、一半是尊重,后来粉丝和圈内好友都那么喊他,但从他们嘴里听到的却完全不一样。
敷衍。
他手落在桌上,毫无节奏地敲着。
又等了半天,才等到唐暮帆下一句话。
“姜老师。”
“怎么?”
“刚才是专业的角度,如果是从商业的角度——”
姜桥手一抬,打断他:“你真要听?”
唐暮帆点头,一副很笃定的样子。
姜桥看着他总是留着板寸的脑壳,头皮每天这么风吹日晒,头一定很铁,一定很坚强。
“如果从商业的角度,那我只能说乐队都什么没搞头。放眼国内乐坛,真正大火的乐队屈指可数,去年‘黑蛤蜊’散了,主唱回老家开面馆,还有一支主唱在单飞的边缘试探。当然了,你也不用太在意这些,毕竟跟综艺圈、影视圈比起来,乐坛都算冷门了。一台晚会,真正留给歌手的时间并不多,一大半都被影视剧演员占了去。”
“你看那些歌手,搞综艺的搞综艺,当导师的当导师,再惨一点还得参加竞赛面临淘汰的尴尬局面,都是在向市场妥协。惨的并不是你们,各有各的惨法,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唐暮帆一直都很认真地看着姜桥,认真地听完了他的每一个字,然后细细的品味。
沉默了好久,他冷漠的脸上渐渐浮起了一丝笑容。
“这应该是你第一次认真地安慰人。”
姜桥心说,瞎讲,我每次安慰人都很认真,不同的是其他人头不够铁,没有被他安慰道。
不过看唐暮帆此时心情好像好起来了,他就不讲这些没眼力见的话了。
“尽管如此,我也一直认为努力的少年距离奇迹是最近的。”
他手落在唐暮帆肩上。
“不是答应我了?要让我试一试。”
第10章
下午。
姜桥踩着相同的时间点出现在了演出的公园广场上,他身上有木吉他,而唐暮帆同样背着一把吉他站在他后面。
事后唐暮帆去搜索了一下姜桥这个名字,虽然他那些歌他一首都听不下去,但不否认,他的确很出名。
如果没有见到真正的姜桥,唐暮帆肯定会认为他就是粉丝捧出来的,跟那些流量网红也没什么差别,因为姜桥的代表作品大多是OST,有投机取巧的成份。
可就在此时,姜桥仅用一句歌词就征服了他。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跟往常他们抱着吉他嗨半天,才会有路人跃跃欲试跟着音乐节奏摇摆不一样,姜桥仅用这一句歌词就吸引了所有能听到他声音的人。
故事感,穿透力,饱满的情绪,是技巧和情感完美融合才能达到的完美,如风又似水,悄然地滑过听者心尖。
唐暮帆看着他面前的男人,有那么一秒好似看到了他背后展开的翅膀。
这是人类能发出来的声音吗。
他竟然弹错了一段。
“为什么流浪。”
姜桥的第二句歌词将他的魂拉回来,他好像发现了他的错误,回头给了个眼神。
唐暮帆第一次在‘舞台’上低下了头,专心致志地盯着他的琴、他的谱。
观众越聚越多,其中不乏来自中国的游客,姜桥很快就被认了出来。
“是……是是是姜老师吗!”
“是在录什么节目吗!!!”
粉丝们兴奋地四处寻找镜头,没有找到,那就拿出手机自己来拍。
姜桥又唱了一段英文版。
围观者越来越多,最后跟随音乐演变成了百人大合唱。
刚开始大部分围过来的都是听出姜桥歌声的粉丝,随后才是游客。
“呜呜呜有点想家了。”
在欢呼声和合唱中,唐暮帆听见了这么一句。
他低头扫弦,但眼神还是会情不自禁地落在姜桥身上。
姜桥用歌声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他从接触音乐开始,他学到的和想要做到的都是表达自己,用一首歌去讲述自己的故事,然后让千万听到、看到,然而事实却是,那些流传的经典之所以永久流传,并不是因为它仅仅表达了作者的情感,更多的是听者从其中听到了自己的心声。
表达自己让千万人看到,难度远远不如写一首歌,让千万人同时在寥寥数句的歌词中看到自己。
姜桥第二首歌是他的原唱曲,写得很早,词还很青涩,却正好附和它的主题,十七岁青涩的初恋。
“斑驳树影重重,是校服裙摆随风逝去的痕迹。”
“薄荷柠檬汽水,我走过街转角再也等不到你。”
正好是唐暮帆最烦的那种酸不拉几的情歌,他听得太阳穴直抽抽,幸好今天主音吉他是姜桥自己,不然他也要拉胯。
“你曾伸手把未来递给我,是我太年轻握不住沉重的承诺。”
“……”鼓呢。
唐暮帆扫了一眼他的谱,眼神冷漠地瞥向小酒,无声地用口型质问他:你在搞什么!
小酒‘啊’地叫了一声,然后哭了。
“靠。”
唐暮帆对演出要求极为苛刻,除了私底下排练,其他时候哪怕就一个观众,他也不允许他的队员在演出中犯错。
“起开。”
唐暮帆拿开吉他,把人掀起来,坐在了架子鼓后面。
小酒情绪涌上来,根本控制不了自己。
“她最爱喝柠檬薄荷了,上次过生日我特地送了她一盆薄荷。”
牛奶气得手指在键盘上打滑:“你说什么?上次不是给钱让你给她买台笔记本电脑吗?结果你就送了盆草?”
小酒很委屈地说:“什么叫一盆草,那是我亲手重的,每一粒土都是我对她的爱!”
唐暮帆骂道:“爱个屁,滚。”
于是小酒立在他身边不敢再出声,委屈地咬着下巴,一副想哭又不敢哭的表情。
姜桥在这样艰难地条件下完成了一首歌的表演,本来以为画面会很尴尬,但因为本来就不是什么严肃的唱歌,粉丝偶然看到这样的画面还觉得挺惊喜的。
“有点可爱。”
姜桥最后一首歌是《童年》。
他抱着吉他回头给观众老爷们介绍他的‘乐队成员’。
“键盘牛奶,贝斯狒狒,正在哭……嗷,已经哭完了的这位是我们的鼓手小酒,正在打鼓的是我成功谋权篡位挤下去的主唱——大唐。”
他介绍完唐暮帆之后一直没有转过去,始终盯着坐在架子鼓后面的唐暮帆。
在这之前他只听过没见过唐暮帆玩架子鼓,现在见到了才确定架子鼓才是最适合他的乐器,只有架子鼓才能够充分体现他的狂野和嚣张。
他眼眸垂着,飞扬的断眉凌厉冷酷,鼓棒和鼓面接触的时间和位置都控制得非常完美,使敲击出来的音乐听着明亮、有力,手腕的动作流畅潇洒,不想在打鼓,倒更像是个剑客。
姜桥觉得童年不足以他发挥。
“Encore!”
姜桥立在麦克风前,他咂了下嘴,一副好为难的表情:“怎么办,我跟我的乐队排练过的节目已经表演完毕,他们累了,我也累了。”
“不听不听!要安可!”
姜桥眉心缓慢地舒展开来。
“那就最后一首,《不再犹豫》。”
他说完,回头冲着唐暮帆挑了下眉,意思是:行吗。
唐暮帆用垂眸,用他既有个人特色的断眉冲着他,迅速进入状态,敲下一段抓耳的节奏。
这首歌他们都听过,也私底下唱过,对于节拍和歌词都熟记于心,主唱和主音吉他更换也影响不了任何,在唐暮帆听见姜桥的歌声,他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姜桥很坏。
他不再像之前那样乖乖地站着,抱着吉他四处乱串,积极地邀请其他人跟他一起唱。
牛奶和狒狒都出了声,最后他走到唐暮帆身边。
唐暮帆没接。
但幸好有音乐有围观者的大合唱,现场依旧热闹非凡。
这首歌唐暮帆很喜欢,原唱是他心里永恒的经典,可是从姜桥的嘴里出来又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姜桥的声线清润明亮,很适合情歌或者民谣,可唱起粤语歌时又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多了一丝醇酒的韵味,慵懒的性感,像露着一半利爪的猫肉垫从心尖踩过。
声音撩人,歌词戳人。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
唐暮帆都记不清他最后是如何完成了这最后一首歌的演出,他只觉得姜桥那身白衬衫刺眼得很,还有他身上那股薄荷味混合着某种木香的男士香水味撩得人发疯。
最后一句歌词结束,最后一个鼓点落下。
姜桥拉着唐暮帆站起来,另一只手搂过杵着的小酒,和其他众人弯腰鞠躬。
“感谢捧场。”
“感谢我的朋友们,这是一次我非常满意的‘演出’。”
姜桥笑着看向他身边的唐暮帆,本来还有准备好的词想说,却见到了人群中一个穿着西装鼓掌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