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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浪漫 (之立)


  “也是自然,那孩子本来就不喜欢我。”宋芸淡然地看了眼沈云淮,又低下头自嘲地笑了笑。
  沈云淮扯了个笑:“教授言重了,天底下哪有不爱父母的孩子,又哪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那不如和你说点往事吧。”
  那是一个不长不短的故事,直至很久很久以后,那时候沈云淮已经和宋以乐在一起好长一段时间了,他仍然回在午夜梦回时分想起那个午后宋以乐妈妈对他说的那段过往。他甚至能记得那天会客室的香薰加湿器慢慢地散逸出大吉岭茶和睡莲的香味,淡然得得像是刚刚从天边摘下来的一片云般飘渺,窗台边的那盆仙人掌是用手绘盆子装着的,上头是个出自宋以乐之手的丑丑的小猪佩奇。
  宋芸用他大学时十分熟悉的说书腔调说着,说宋以乐的依赖型人格障碍,说她是为何受不了,说她是如何残忍地抛下孩子离开再回来已经是十几年后。那时候的宋以乐已经长大了,在缺乏母爱的日子里安稳平安地,长成了所有人喜欢的模样——不哭不闹说一不二,甚至连心理医生也说,他的病已经没有大碍了。
  “后来他说想去别的城市发展,没有再继续建筑设计这一行,我是知道的他从来都不喜欢这个专业,不喜欢上课,甚至不喜欢我。”宋芸说着哽咽地抬手掩面,“只因为为了让我们喜欢,所以他装作喜欢的样子。”
  “云淮你是个好孩子,但我不知道让他依赖你甚至喜欢你,究竟是好还是坏。”
  沈云淮没有答话,他只是侧过头,顺着窗口望出去,暖橙色的灯光把半山腰的屋顶都打上了一种辉煌巍峨的金色,侧耳静听,甚至能听见酒吧刚请来的驻唱歌手懒散地哼唱着曲调绵长的民谣。而往西北方向,太阳落下的那一边,是刚刚迎来新的住客的老宅。
  “您说笑了。”沉默半晌后沈云淮轻笑了声道,“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嘛。”
  “照您所说是好是坏总归是我说了算。不过恕我直言,您是我值得尊敬的教授,但对宋以乐而言,您并不是个合格的母亲。虽然这话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插手别人家务事的确不太妥当,但我想我必须老实承认,”
  “我喜欢以乐。”
  爱情总是无色无味的神秘物质,飘渺的不着行迹的,却又好像颗种子,埋在土地里等待天时地利人和好时节长到参天,时间长短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在真正遮挡清白日光前无从察觉。等自己真正意识到这件事情以来,宋以乐这个名字早已变成微信聊天框的置顶,变成午夜沉眠的枕边梦,变成沈云淮萨尔茨堡的树枝,和阿喀琉斯之踵。
  宋芸至始至终都对此不予置评,没有说反对也没有祝福,更没有告诉宋以乐,反倒嘱咐沈云淮不要告知自己曾经到过这里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我想你有权知道,你是乐乐念书时候的信仰。他讨厌我讨厌建筑讨厌与我有关的一切,却唯独会提起大四建筑二班的方淮。”
  这是宋芸离开前最后给沈云淮说的。
  万圣节以后迎来了又一年的立冬,南方城市的秋天总是瞬息消逝,老墙上攀爬的爬墙虎从绿变枯黄仿佛也就一夜间的事。
  宋以乐搬到家沈云淮家也半个月过去了却一直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办乔迁宴,恰逢节气刚至,小陈倒是兴致勃勃地组织了好些人到沈云淮家一块儿吃顿饭。这天沈云淮早早把酒吧关了门,在大门贴上小陈洋洋洒洒写的大字:“立冬吃一鸡,滋补一冬春”。
  下面又贴了个便利贴,写道——闭店一天,回家做鸡。
  沈云淮家和一个月前虽从外观上并无二致,推开大门院子确是另有风景。石墙旁的花架子摆放着开得正艳丽的嘉德利亚兰和鸢萝,石椅上的青苔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只剩下上头一株簇拥而生的叶肥花红冬美人。
  李谬是来过沈云淮家的,之前他老觉得这房子死气沉沉,没有一点儿人气,阴森森的。现在倒不一样了,客厅原本掩着白布的家具都被揭开见光了,再往里头里面挨着的两间房,门口各放着一张极其稀罕可爱的毛茸地毯,一张是狼犬的一张是白猫的,都紧张地趴在地上,眼神遥望着彼此。
  “我们认识那么久了我怎么不知道你那么童趣了。”
  沈云淮在厨房忙着淘洗鸡内脏,他不着痕迹的瞥了眼抱着胳膊倚在冰箱,笑得一脸八卦的李谬,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让他想怎么装饰就怎么装饰。”
  “挺好的。”李谬伸手碰了碰冰箱上贴着的计时器,俩人性格在外人眼里都是安分且极其低调的,住家多出了颜色鲜亮有趣的小东西小摆件,突兀却不失可爱,“阿姨知道吗?你把她和伯父准备留给儿媳的新房让给了其他人占为己有。”
  “还不知道,不是其他人。”沈云淮把鸡剁成几段后擦了擦手。
  “是他们的未来儿媳。”


第11章 月光男孩
  晚风穿堂而过的夜晚,霞光熹微里徜徉着暗暗茶香,窗外的天色黯下去以后,一伙人天南地北的聊着人间理想黄粱一梦,就着三两啤酒,很快酒量不好的变喝了个脸红头昏。清醒着的李谬和沈云淮打了声招呼,一边胳膊架一个地把容虞和小陈送回去,留下宋以乐和沈云淮看着车尾灯相顾无言地含笑。
  “喝茶吗?醒醒酒。”宋以乐问。
  沈云淮“嗯”了一声,把残羹冷菜收拾干净,又把用过的杯盘碗放进洗碗机里。
  宋以乐用做菜剩的碧螺春泡了壶热茶,给两个空杯子酌上,一杯递给沈云淮一杯自己捧在掌心,坐在沈云淮家仅足够容纳三个人的小沙发上肩挨着肩,看着电视里放映的电影消酒消食。聊着无关痛痒的家常闲话,从社会议题聊到奇葩客人,仿佛与生俱来的本能,两人有聊不完的话题,在一个水平以上的笑点且相辅相成的价值观。
  仿佛有些人生来就像是自己身上残缺的那一块拼图,无论是切角圆头,都与缺少的那一部分刚刚好。
  宋以乐抿了口热茶:“沈哥我觉得你是对的。”
  “什么?”
  “不管是这间房子也好这个城市也好,都足够让我一见钟情再日久生情。”
  “这叫归属感。”沈云淮放下冒着袅袅热气的茶杯侧目看了眼宋以乐,“每个人生来都在找寻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我以前做设计的时候本着就是这种给予的理念。后来我想,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找到,因为那不仅仅是一个地方一个空间,更像是另一个人给你的感觉,更像是,只有那个人能给你的感觉。”
  “无论天涯海角,有他的地方就是家。”
  “大概就是这样的。”
  宋以乐怔了怔,许久才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那沈哥你找到那个人了吗?”
  “唔,不告诉你。”沈云淮含含糊糊地笑道。
  电视里的电影早已放映至片尾阶段,宋以乐这才发现是一部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电影,叫《月光男孩的》,画面定格在两个黑人男孩的相互依偎下升起了黑底字幕,没有生老病死的大结局,只有来日方长。
  “你觉得爱情离得开依赖吗?”宋以乐放下茶杯,目光却落在茶几上。
  “为什么要把爱情和依赖区分得明明白白呢。”沈云淮顿了顿,“无论是因为喜爱所以依赖,又或者因为依赖进而喜欢,你只要知道,你的余生,会有一个人,来了就不会离开。”
  “他会一直一直在那里。”
  “给予你撒娇任性的权利,给予你依赖与自由,给予你,世间万般宠爱。”
  宋以乐有些不合时宜地想,沈云淮字正腔圆的说话是真好听,缝隙里还顽强地夹杂着一些些与生俱来的口音,但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不完美又如何呢?维纳斯没有手臂也依然是众人敬仰的爱神,只要有人爱你,你的优点是美好的,缺点是可爱的。
  成年人之间总是又一种不具名的默契,在彼此敞开心扉坦然聊过以后,有些话似乎也不需要说得太过于明白,宋以乐望向沈云淮眼底,很深很清,甚至能倒影出自己绯红的双颊。其实他大可以囫囵些与此无关的答案,可沈云淮总是这样,清朗磊落的。
  宋以乐觉得自己大概是爱上了沈云淮,因为他希望自己能成为沈云淮口中的那个飘渺梦幻的往后余生。
  “嗯。你说的对。”
  宋以乐应了一句,声音却慢慢地低了下去,大抵是酒精到后半夜才正式挥发,沈云淮还在冷却自己大脑刚刚疑似此不及防的露骨表白,听见身旁没了声音,低头一看。宋以乐已经歪着脖子吐露着殷红的舌尖酣睡起来了。
  小孩儿睫毛很长,含着搪瓷一样小巧的下巴,像一朵在清晨预备着浇灌露水的梨花。沈云淮想做那名折花人,让它不必久侯枝头朝露水,也不必做那坠入流水的落花。
  聂鲁达谈情爱说的,蓝光与岩石,牧羊人和无花果树,瀑布和狮子,万般风景,都不如与爱人的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凡人陷入情爱,骨子里篆刻的仿佛便是诗人的灵魂,望把对爱人的所有喜爱毫无保留的写成诗,供世人流传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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