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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浪漫 (之立)


  这个冬天发生了几件特别的事儿。
  一是容虞和301房的住客正式交往了。容虞和他报喜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由宋以乐刨根问底,容虞倒是先把底透了个净。明明离春天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可身边却好像随着沈云淮的到来后无谓夏雨冬雪,总是四季长春了。
  二是沈云淮尚未离职之前随手递交投稿的设计稿荣获了国外的银奖,邀请函和喜讯是随着新雪一同送到的。
  沈云淮的房间除却下雨打雷时都常年不拉窗帘,这样无论是天晴日出,起风月明,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入冬以后两人便爱上了在恋人怀里赖床的感觉,一般上,只要是沈云淮起得较宋以乐早,他总会先准备完早饭,然后在飘散着满屋子黄油香闹钟响前一刻,把宋以乐从暖烘的被子里挖出来,像抱着颗新鲜的小土豆。
  这天沈云淮感觉怀里空荡荡地,睁开惺忪的睡眼才发现半边床已经空了,但覆上掌心却仍有余温。
  沈云淮揉着眼睛推开半掩着的房门:“以乐?”
  宋以乐原本盘腿坐在地上,一手捻着雑沓的信看得入神,听见身后房门“吱呀”的动静,回了头。
  “早呀。”宋以乐放下信纸,伸手给窝在他腿边取暖打盹的安波薅毛。
  ——那只碧眼金毛金渐层。名字取自宋以乐,典故是那杯酌进秋日的琥珀之梦。
  沈云淮打了个哈欠,低下身伸手把安波抱在怀里,然后理直气壮地占据了原先安波窝躺的位置:“今天怎么起那么早?”
  “还不是它,”宋以乐把信纸整整齐齐地叠好,“一早就在挠门。”
  沈云淮闻言挑了挑眉,把猫举到自己面前颇为严肃地望着它圆滚滚的绿眼睛道:“虽然你是我的小宝贝,但明天要是再挠门把我的大宝贝吵醒…..”
  安波瞪着眼也不知道听明白没明白,不满地“喵”了一声,一爪子摁住了沈云淮的嘴,卡住了他刚说了一半的话,惹得宋以乐看着沈云淮郁卒地表情哈哈大笑。然后它挣扎了一下,拽着宋以乐的目光,蹦达着一头扎进猫窝里。
  宋以乐笑了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把抓在手里那封信递给沈云淮:“有你的信。”
  “谁寄的?”沈云淮侧头问了句,“平时会给我寄信的只有水电费和信用卡账单。”
  “你看看吧。”宋以乐弯了弯眼睛颇有深意地说。
  电视里的早间新闻播报完了,频道开始放映起了古早味八点档家庭伦理剧,趁着沈云淮看信的间隙,宋以乐赶紧溜去准备早餐。展开信,先入眼帘的是烫金花纹,然后便是沈云淮极其熟悉的学院大名,信内通篇是花体字写得潦草的英文,沈云淮抓取关键词看得很快,几乎是在闻到鸡蛋香的刹那读完的。落款毫不意外地看见了校长龙凤飞舞的签名。
  沈云淮把信折叠整好后收起,抬头看了眼宋以乐:“今天早餐吃什么?”
  “你看完了?”宋以乐擦擦手,把炉子熄火,剩下牛奶在搪瓷锅里咕咚咕咚闷响,“面包鸡蛋牛奶,我的厨艺只允许我做这些啦。”
  顿了顿,宋以乐又嘟囔:“果酱要蓝莓还是桃子的?”
  “桃子的。”
  信来自沈云淮无比熟悉的F国,是他进修时候的大学,邀请他参与一年一度的国际创新设计大奖。沈云淮想也没想到,自己毕业前交上去的那幅作品竟然被他的同门师兄给交上去参了赛,甚至还在沈云淮半退休离开设计老本行快两年后,得了个优秀设计师奖。
  挺造化弄人,虽说他现在空闲时还是会从老雇主那接些设计图纸画画以免哪天酒吧的赤字填补不过来,多点儿存款防身也是好的,只是而今这个大赛的名额,怕是要打破现在宁静致远的生活了。
  想到这儿沈云淮咬着面包深深地叹了口气。
  “干嘛叹气?”宋以乐笑了笑。
  “总感觉被坑了。”沈云淮咬了口面包,“我要不去吧迟早也会被掘地三尺找出来,我要去吧,明天酒吧就得改成工作室了。”
  “挺好的呀,沈哥你又不像我,是真讨厌设计。”
  沈云淮哑然,沉默了一会儿不晓得说什么的时候,宋以乐先开了口:“啊虽然我讨厌设计,但是我喜欢沈哥你的设计,更喜欢你。”


第18章 □□凡胎
  沈云淮最后还是决定出席颁奖礼的。等机票订好行李都收拾稳妥,沈云淮准备带上他的小尾巴宋以乐一块儿到F国去,为期十四天,过了圣诞再回来,幸运的话他们可以看见落雪的浪漫之都,可以在雪花纷飞的巴黎铁塔下接吻。这天沈云淮在酒吧里忙,宋以乐百无聊赖地在家把长长一串行李清单又谨慎地检查了一遍,沈云淮常喝酒胃不好,想到这点宋以乐临时出门了一趟到药局买了一盒溃舒平锭。
  回程的时候沈云淮恰好给他来了电话,宋以乐便顺道报告了自己今天都做了什么,电话那头笑了笑,说:“你有什么其他想去的地方吗?”
  “没有,就是特别想看塞纳河。”宋以乐顿了顿,“梁静茹有一首歌,叫《Cest la vie》的,有听过吗?里面有句歌词,塞纳河的水是心的眼泪,流过了你笑的每个样子。”
  沉默了半秒钟,沈云淮低声地笑:“好,我们去塞纳河。”
  又聊了些有的没得,电话那头还传来小陈震耳的打招呼声,而后沈云淮道了声要去忙,宋以乐也还没来得及嘱咐他回家吃饭,便挂了电话。H市的隆冬,不带水汽的风呼啦啦地往脸上刮,把宋以乐的脸吹得像抹上了曾薄薄的胭脂,像一层近乎甜蜜的薄红,他系着围巾紧了紧脖子,又把半张脸往里埋,快步往家里的方向走。前几天才下过入冬以来最盛大的一场雪,还没化尽,屋檐走道是一片残白。
  好不容易迎着风雪走到家门口,宋以乐才顿然发觉太阳穿过沉甸甸的云层探出了道光,他心情颇好地弯了弯嘴角,刚把钥匙从兜里拿出了,却闻“哐当”一声,本该挂在钥匙上摇头晃脑的兔子钥匙扣摔在地上,被小石子敲掉了个兔耳朵。
  那是沈云淮前段日子给他的钥匙挂上的,宋以乐的是粉红色的兔子,而沈云淮钥匙上的是灰色的,笑得一脸憨厚的狼,花了好几百块扭蛋才扭出来的限定情侣款,哪怕宋以乐笑骂他败家,沈云淮还是喜滋滋地一脸邀功地给宋以乐的钥匙添上新姿色。
  宋以乐顿了顿,暗自再内心遗憾了一会儿,正准备弯腰拾起来,握在掌心刚升了度温的手机响了。
  来电是既陌生又熟悉的备注,宋以乐沉默地看着上头「妈妈」二字闪烁了会儿,才把绿色接听键向右滑了过去。
  “喂,妈。”
  料峭的寒风中,本在枝头喋喋不休啁啾的鸟像是被铃声划破了宁静,扑棱着翅膀一头扎进阴郁不见光的天空。
  “乐乐,你来一趟B市吧,你爸出事了。”
  宋以乐听着电话那头声音在空旷的回响,夹杂着电流有一下没一下的滋滋声,顿时觉得一股寒意由外而内,掐住了他本生机勃勃的心脏。
  沈云淮带给他的那点儿春意,随着云涌,一并消散殆尽。
  等沈云淮接到电话回到家中,宋以乐垂着头紧抱着胳膊在门口等他。
  “以乐。”见了面不着半分钟,沈云淮刚想伸手去把人拥进怀里,宋以乐却像孤舟逢岸似的紧抓着沈云淮的胳膊,瘫坐一般滑到地上。
  沈云淮见状内心一惊,忙地把人连拖带拽进怀里,现在的宋以乐就像断了线的木偶,浑身失去了支撑着站立的力气。沈云淮从没见过这样的宋以乐。打从认识开始,宋以乐刻画在他记忆里的形象永远是开朗乐观的,像一个亘古长明的月,哪怕没有白日般灼目的光,却是黑夜里离不开的岸。
  可沈云淮却宁愿命运不会让他有机会看到脆弱难过的宋以乐。他的小朋友应该要永远无忧的,能在他身边使劲撒欢胡闹,要有酒后高歌也要赤忱纯粹,哪怕牵着手过平凡庸碌的一生,也能尽兴地活出最不蔓不枝的模样。
  等把宋以乐安在沙发上了,沈云淮才沉下心把人拥进怀里,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予怀里微颤的人无声胜有声的陪伴。
  “妈妈不要我的那段日子,是我爸含辛茹苦把我带大的。”宋以乐把脸埋在沈云淮的颈窝,闷闷地说。
  “我爸他有AD,也就是老人痴呆,等到我上高三的时候,他已经记不清我究竟是在念初中还是高中了。可偏偏就是这样的他,在我记事以来不辞辛苦的对我说过一遍又一遍,我叫宋以乐,是因为爸爸希望你以后不管如何,出人头地也好碌碌无为也罢,都要平安喜乐。”
  宋以乐说这话的时候一顿一顿的,喉间有些哽,尾音也颤了。
  “上了大学我妈说要接我过去,他没有反对,我以为是他也不要我了,闹了一顿之后才发现是他已经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再把我留在身边只会成为彼此的累赘。”宋以乐淡笑着摇了摇头。
  “我没有怪他,生来本□□凡胎,理当没有抵抗神明的能力。”
  “可是这回不一样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宋以乐说,“他是真的不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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