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啊,有事吗?我跟你爸外地旅游呢,这会儿人可多了,一股汗臭味!”
方卿眼角抽了抽:
“没事,就是问个好……”
没等他说完,父亲粗狂的嗓音透过手机传来:
“好着呢好着呢!端午节,儿子自己吃点粽子哈!哎呦,真是挤死了,哎不说了,我们挺好的,你自个儿休息去吧,挂了啊!”
方卿听着电话挂断的声音,看了眼不到两分钟的通话记录,终于忍不住苦笑了一声,点开微信给两个老人转了五千块钱过去。
吃了一肚子糯米,又在杨阿姨的盛情邀请下灌了大半碗鸡汤,方卿觉得胃里的食物都快堵到嗓子眼儿了。他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顺了顺气之后才转身进屋。
林遇之的照片被摆在靠墙的柜子上,方卿走过去的时候,无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照片里的男孩大概十四五岁的模样,眉清目秀,朝着镜头露出略微腼腆的笑容,瘦削的脸颊看上去有些苍白。
方卿沉默着与他对视,耳边似乎听得一阵风吹动树枝时,挂在枝头许多木牌相互撞击的脆响。
林遇之是初三转到方卿他们班的,个子不太高,大概还没有经历变声期,所以声音听起来有些细,说话很轻,笑起来略微腼腆,是那种很容易被忽略在人群里的类型。
那个时候,方卿算得上是个中二少年。在父亲的影响下,他很早开始接触编程,痴迷用完全理性的算法来解读世界,对周遭一群青春期少男少女的各种小心思不屑一顾。说白了,就是有一种众人皆蠢我独醒的孤独感。
跟一群小傻子是没有共同语言的,尤其还是一群自以为聪明的小傻子。方卿不喜欢和大家混在一块儿,连交谈都觉得费劲儿,更别说一起玩一些蠢得要命的游戏。大家也都识趣地不去招惹他,只在心里对他那一堆看不懂的资料和闪瞎眼的奖杯保持敬畏。
能经常跟方卿说上话的就只有郑唐,一则这货不大会看人脸色,别人藏起来的敬畏,被他明晃晃地挂在脸上,还要时不时跑去方卿跟前啰啰嗦嗦地艳羡一番。二则方卿对他的好感也甚于其他人,因为他跟那些蠢而不自知的人不一样,他虽然蠢,但蠢得明白。况且,如果方卿真的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就已经不是被崇拜,而是被孤立了。
不管从哪方面来讲,林遇之都不在方卿搭理范围之列。其实不光方卿,都已经到了初三,其他人也都有了自己相对稳固的小圈子,对新同学的好奇也只在开头一小段时间,大家打心底里,其实都没怎么多关注这个有点像小姑娘的男孩。
但很快,大家就不得不注意到林遇之了。他跟一开始大家的印象不太相同,他并不是那种沉默腼腆的男生,相反,他太努力地想要融入大家了,努力得近乎讨好,就像生怕被赶走的小野猫似的。
一开始大家还有些不好意思,后来渐渐有些别扭,到最后,丑恶的本性露出了獠牙,他们开始一边心安理得地享用林遇之的讨好,一边在暗地里像是见了什么脏东西一样地嫌弃。
很快,林遇之成了班上所有人的小弟。整个班级被分成了两拨人,林遇之,和使唤林遇之的人。不管是值日时的脏活累活,活动后收拾现场,运动会时跑腿搬东西,甚至是发新书时还剩一本皱巴巴的次品……只要班里同学叫一声林兔子,甚至都不用叫,只是眼神若有似无地一瞥,林遇之就笑呵呵地照单全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哦,林兔子是班里人给林遇之起的外号,因为有一次他被打发去打扫一间很久没有用过的储藏室,大概是被灰尘眯了眼睛,第二天感染发炎,整整一个多周都顶着一双通红的眼睛。他却好似浑不在意,依旧长蹿下跳给大家跑腿干活。很快,林兔子成了班里叫得最响亮的绰号。
当然,方卿不在这两拨人任意一列,他更像是个旁观者,觉得这群人恬不知耻得可笑。同时,他又对小丑一样的林遇之感到疑惑,那男孩好像天生辨不清善恶,也学不会委屈,他妈孕育他的时候,只给了他笑眯眯这一个表情。但更多地是不屑,方卿知道自己不应该随便评判别人的生活方式,不管活成什么鬼样子,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可他的确不能认同林遇之这种生活方式。
有时候被周围的人吵得心烦意乱了,方卿会控制不住地生出一股哀其不争的怒意来。
有一回,班里上体育课,天气热得似乎风里都有蛋白质烤焦的味道。一帮男生打了球,坐在树荫下撩起衣摆扇风,其中一个咋咋呼呼让一旁的林遇之去给他们买水。几个人七嘴八舌说了一大串饮料名字,随手丢给林遇之一张皱巴巴的钱。林遇之拿了钱,笑着说了句什么,似乎是想确认一遍大家都要什么,一个剃着寸头的男生不耐烦地吼:
“滚,啰嗦什么,记不住随便买得了!赶紧的,老子喉咙都冒烟了!”
林遇之被吼得一愣,但没说什么,脸上的微笑几乎没有变化,捏着钱小跑着朝小卖部赶去。
方卿正在不远处一棵梧桐树下发呆,他现在烦躁得不行,他们班体育老师比较奇葩,体育课的规矩只有一条,就是不能呆在教室。这大热的天,方卿觉得自己都被热迟钝了,所以怎么也理不清上午看的一道算法。
本来他没把这事儿放心上,但很快,他的思绪再一次被吵闹声打断。
一个将短袖拧成背心儿穿的男生正大声冲林遇之嚷嚷:
“谁让你买橙子汽水了啊!老子要可乐!谁跟你似的娘们兮兮,还喝这玩意儿!给老子重买去!”
林遇之小声争辩:
“可乐卖光了,我想着,只有这个是汽水了,不是说可以随便拿……”
还没等他说完,先前那个寸头打断道:
“那是说你脑子笨到记不住才随便买啊,你记得住干嘛随便买!”
剩下几个一边喝着从林遇之手里接过的冰镇饮料,一边也跟着起哄,林遇之提着只剩一瓶饮料的塑料袋,有些不知所措地垂着头。
方卿让他们吵得脑仁疼,心里的憋闷感愈发严重,郑唐甩着刘海上的水来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正起身朝那几人走去。
“哎!”
方卿朝那个露出两根干巴巴的胳膊的男生道:
“你不爱喝橘子汽水?那干脆卖给我吧,我正好渴了。”
几个人被突然冒出来的方卿弄得有点愣神,但他们挺愿意给方卿这种大佬面子的,况且,郑唐跟在方卿后面,郑唐是学校篮球队队长。
寸头首先反应过来,悄悄扯了把旁边那人皱巴巴的衣服,笑着道:
“方哥想要直接拿去喝,李文翔跟我喝一瓶就行。”
李文翔反应过来,笑得有些谄媚:
“是是是,林兔子,快给方哥饮料。”
林遇之将汽水从袋子里拿出来,递给方卿,方卿没接,而是先从兜里翻出十块零钱递给李文翔。李文翔笑得有些尴尬:
“方哥,你看几块钱就别见外了吧,再说,我也没零钱找,你拿去喝就行。”
方卿勾了勾嘴角,硬把钱塞他兜里:
“别啊,不是见外,应该给的。不用找了,多出几块当跑腿费了,大热天的,我自己去一趟小卖部多麻烦啊。”
李文翔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郑唐替方卿接了饮料,一手搭在方卿背上,嬉皮笑脸地和稀泥:
“行了行了,你们几个就是客气,咱们方卿不喜欢欠人情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去吧,器材室老师快走了,你们先还篮球去吧!”
几个人得了台阶,赶紧一溜烟顺着下了。
方卿嫌弃地扒拉开背上的爪子,一把揪住了郑唐正打算拧开盖子喝饮料的手,从他手里取走了汽水瓶,塞给空气一样默不作声站在太阳底下的林遇之。
林遇之错愕地抬头看他,不知是不是因为光线的原因,他的瞳色似乎比一般人浅淡一些。
方卿瞥了一眼林遇之已经完全被汗水濡湿的衣领,皱了皱眉,几乎就要开口问出心里的疑问,但他最后还是控制住了自己,一句话也没说地转身走了。
背后一直没有任何声音,他不知道林遇之是不是一直站在烈日下看着他和郑唐离开,也不知道那双淡色的眸子里究竟藏着什么。
他没兴趣。
第96章 番外2
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两人再没有任何交集。方卿正忙着准备一场青少年编程大赛,整天忙得昏头昏脑,无暇顾及林遇之是否依然固执地扮演着讨好人的角色。等他总算将奖杯拿到了手,距离中考已经只剩下一个月了。
大家本该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完这最后一个月,拍拍照片,偷偷在上课时从桌子底下传递同学录,临到最后再聚一场,撒几颗少年情怀的眼泪,然后该升学的升学,该打工的打工,各自拍拍屁股走人。
然而,一件事将所有的节奏都打乱了。
那天快要午休的时候,方卿从食堂回教室,想要快点补个瞌睡。刚一进门,就听见一阵阵的议论声。最近大家都忙着复习,中午教室里总是一片死气沉沉,像今天这么吵还是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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