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尝过一次,欲望卷土重来,比第一次勃起时还坚硬疼痛。
再说,早就下了决心,这个人,绝不再心疼了。
每次,每次,每次!狠狠地伤了自己。可只要说一句好话,摆一个姿态,自己就受不了,犯贱一样地凑上去,等着挨下一脚无情地狠踹。
像这样说一句不行,自己就鸣金退兵?
凭什么?
你最亲的人,都不爱你,都背叛你。
我凭什么要对你真心?
凭什么不能背叛? !
堕落到地狱的寒冷笼罩着洪黎明,只有挨着张恒肌肤的地方,能觉察到暖意。
嘴角缓缓浮出一丝凛冽如冰的笑意。
对呀,凭什么?凭什么发生了这些事后,最心疼这个人的,还是自己?凭什么白的都变成黑的了,自己还是放不开他?
从走进房间的那一刻开始,洪黎明就没说过一个字。
喉咙确实被灼伤了。
大口吞下滚烫的米浆,他甚至没什么感觉,那一刻,他被张恒刻薄无情的话伤得厉害,肉体上再大的痛,也不能和他心上的痛相提并论。
喉咙伤了也没什么,反正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交谈的必要。
咬咬牙,心一狠,弄死他就好了。如果没弄死,留下他,那也只是为了身体上的需求。
去他的童年往事。
没人爱,那就没人爱吧。他只需要在觉得冷的时候,抱住一个会暖床的。
是的,张恒这身体,就很适合。
洪黎明贴近一点,用胸膛挤了挤张恒,感受着从张恒身上传递来的热意,露出一个主宰者的冷酷微笑。
把张恒大腿左右拉开,强悍地插了进去。
张恒刚才还在说不行了,现在却没多少声音,后仰着脖子微微喘息。手本来还下意识抓着洪黎明的胳膊,几个进出的猛烈动作后,抓着洪黎明的手也缓缓滑落了,轻轻垂在和张恒公寓里花色一模一样的床单上。
他还未陷入完全的昏迷,洪黎明握着他的腰来回操弄时,半开半合的双唇不时有声音,低微沙哑地逸出。
深夜里的呻吟,听在耳里轻轻的,黏黏的,湿湿的,不知是痛苦还是快感。
不管是什么,都让人血脉贲张。
第二次畅快淋漓地射在张恒里面,洪黎明惬意地舒出一口气。
习惯性地低头,要吻张恒的唇,又忽然停下动作。从前那些温柔的吻,是因为自己很爱很爱他,爱意浓得,连接个吻都甜到心里。
现在,又算什么呢?
如果让张恒察觉到自己还有犹豫,那就是作茧自缚。
想心肠再冷硬一点,做完就头也不回地走掉,可把已经射精的性器从张恒身体里抽出来时,感觉鲜明透骨,从前两人激烈的做完后,那一幕幕,疯了般从脑海争先恐后跳出来。
他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大汗淋漓的张恒。
累极了的张恒,大模大样地把他的手臂当成专用枕头,靠在他怀里,毫无防备地入睡。
无数次,在张恒睡着后,蹑手蹑脚地起来给他准备吃的;一想到终有一天,能把瘦巴巴的虎斑猫喂到白白胖胖,心情就格外愉快。
我最亲的人,都不爱我。
可是,我真的曾经以为,你会爱我。
洪黎明凝望着黑暗中张恒模糊的脸,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叹,靠过去,在他额头轻轻一吻。
犹豫几秒。
缓缓往下移动,终于,还是印在了张恒的唇上。
不敢吻深,覆在唇瓣上,蜻蜓点水般一沾,然后,唯恐被羁绊似的迅速抽离。
洪黎明下床,捡起刚才丢在地上的睡袍穿上,离开房间。
房里一盏灯都没开,走廊里却灯火通明。洪黎明从房里出来,守在房外的两个手下精神抖擞,把原先就直挺挺的身躯板得更直,「老大。」
洪黎明随意地点头。
进房之前,洪黎明就把监控室待命的人给暂时打发到别处去了,没人能坐在监视屏幕/萤光屏前,窥视到自家老大和古策集团大名鼎鼎的恒哥在房里进行哪种交流。
不过此刻,穿着白色长睡袍的老大从房间里出来,眉梢间散发着某方面得到满足后慵懒的惬意,大家都是男人,还能不明白?
「老大,要不要叫人进去收拾一下?」手下看看关闭的房门,献了一句殷勤。
话一出口,就知道错了。
心情不错的老大,立即给了他一个淡淡的眼神,「什么意思?收拾谁?收拾里头那一个?」
冤枉啊老大!
瞎子都看得出,里面那位是你的人,我敢收拾吗?
只是想问要不要收拾一下你们两位那个的现场,大家都知道,激情之后,现场很乱的嘛。老大你又是最在乎整洁干净的……
不经意间流露出醋劲,洪黎明立即就察觉了,看着噤若寒蝉的手下,眼神也逐渐由犀利而转为温和。服过药的喉咙其实还能说话,就是声音有点沙哑发痛,缓缓说,「不用。我洗个澡就回来,等一下……」
他的声音忽然停了。
刚才吻上张恒的唇时,那种说不出的异样感,又倏忽飘过脑海。
到底哪里不对劲?
洪黎明想了片刻,忽然脸色大变,转身推开房门。
快步走到床前,朝躺在上面的张恒打量一眼,伸手捏开他的牙关。
紧闭的双唇打开,大口带着腥甜气味的黏稠液体从里面涌出,淌了洪黎明满手。
跟进来的手下打开电灯开关,房间里骤然大放光明,张恒吐出的鲜血,红得几乎刺瞎了洪黎明的眼睛。
「张恒!」受伤的嗓门里传出的嘶吼,沙哑扭曲。洪黎明抱着张恒毫无反应的身体,沾着他的血,浑身地颤栗。
小时候的张恒总是乖巧爱笑。
长大的张恒,总是张扬、跋扈,猫一样的龇牙咧嘴,不自量的寻事挑衅。
哪一种都好,至少都不是这样奄奄一息,脆弱得如一缕轻烟,似乎怎么抓也抓不住,吹一口气就消散。
「医生!叫医生!」
印象中永远冷静得像机器人一样的老大,发出野兽受伤般的难听的嘶叫,手下一愣之后,以最快速度跑出房间叫人。
洪黎明浑身发冷,紧紧抱着张恒。
不敢作出太大的动作,唯恐任何一个不慎,这个人就要走了。
只敢用指尖轻轻地抚摸。
抚摸他曾经泛出一层又一层冷汗的额头,熟悉的带着傲气的鼻梁,闭上后显得过于沉静的眼睑……洪黎明手上沾着的血,在来回的颤抖的抚摸中,染了张恒满脸。
刚才做的时候,觉得他特别暖和,抱起来特别舒服。
原来如此。
张恒在发烧,从今天醒来,他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自己两次伸手想摸他额头,都被他一脸不屑地打开。
第三次呢?
第三次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他按在了床上,可已经忘记了原本是想摸他的额头。他们的脸靠得那么近,彼此的眼眸能倒映出对方,自己用力扭着他的手肘关节,恶毒地故意弄疼他,眼睛却情不自禁盯在他咬住的蔷薇色的下唇,心里恨不得弄死他——小时候多可爱,长大后,怎能这样伤人?
别死,小恒。
我被洪家派来的刺客用子弹击穿了肺,重伤之下还受到黑白两道的追捕。
我带着溃烂的伤口,不顾一切地潜到最肮脏的下水道深处,饥饿,痛苦而昏沉,像蟑螂一样躺在最阴森寒冷的角落。
我在臭烘烘的拥挤的偷渡船上,度过了三个月地狱般的日子,当目的地终于遥遥在望,船长却因为担心被海关的巡逻艇盯上,命令手下把我们这些有可能充当证人的偷渡客,全部绑住手脚,丢到海里。
久伤不愈让我虚弱,但我还能杀人,像野兽一样的撕裂别人。
如丧家之犬,卑贱可怜,又残忍恶毒。我的手,每天都沾着自己和别人的血肉,有时为了求生,有时只是为了一份难吃的面包。
吃了那么多苦,我都活下来了。
在义大利黑市拳击场上,被打断了这么多根骨头,我都活下来了。
把心掏出来爱你,却被你在背后捅刀子,伤得很重很痛,我都咬牙活下来了。
你怎么可以死?
不许死。
不许未经我允许,就想着又离我而去。
你这么粗豪任性,没心没肺,难道会因为我说的那些话而伤心?
我们做过那么多次,你都好好的,难道现在不再温柔地怀着爱来做,你也会感到痛苦?
不可能。
你没理由伤心,没理由痛苦,因为你,本来就不在乎。
你又不爱我。
你亲口说的,你只是可怜我。
洪黎明搂着张恒,颤抖的手不管怎么爱抚,都无法把他抚醒。曾经鲜活飞扬得令人咬牙切齿的一个人,嚣张得所到之处都尘土飞扬,金星乱转的一个人,怎么会这么该死的安静,这么令人心碎的温顺沉默?
别死,小恒。
不爱就不爱吧,只要你别死。
我知道了,你不曾爱过我,只是可怜我。
就当可怜我。
活下来,别丢下我。
第七章
「人渣!」
「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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