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着洪黎明半边身体,侧脸刚好蹭在洪黎明下巴上,刚才要打后肘时右臂提起,这时轻轻放下,好死不死地斜横在了洪黎明充满弹性的腹肌上,稍微一动,就是手侧和腹肌的亲密摩挲,倒像他故意在揩油。
张恒试着把手换个姿势,不想压住白纱布下的伤口,要忌惮的就多了,几次尝试后,变成了胳膊往上,又仿佛是在用手倒钩洪黎明的脖子。
这好像是夜总会小姐勾搭男人时的标准动作?
切!
洪黎明像看喵咪玩耍一样,好脾气地看着张恒摆弄来摆弄去,最后张恒终于把所有耐性都用完了,在洪黎明身边坐起来,手臂从洪黎明脖子后面穿过去,把洪黎明搂着。
轻佻地拍拍洪老大的脸颊。
看见没?
你这受伤的弱鸡,现在你是恒哥的妞。
「你今天心情很好。」洪黎明笑着说。
对于当恒哥的妞,他没有任何心理冲突。
如果不是他太强壮,手脚太修长,上身袒露了太多经过锻炼的漂亮的肌肉,简直可以把他形容为一只躺在恒哥怀里既温顺又听话的猫。
「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
「没啊。」
「上课还顺利吧?」
「能不顺利吗?那群小屁孩,还能斗得过老……」张恒及时刹车,保住了他弟的几根肋骨。
想了一会,和洪老大讨价还价。
「我说,有一些口头语能不能保留啊?又不是三字经,说说有什么?」
「哪些口头语?」
「至少可以说老子吧,不然太难受了。你试试说话说一半,忽然有个词卡住,难受死了。」
张恒自己没发现,他说话的语气,既像闲话家常,又像一起住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在商量家务。洪黎明发现了,所以望向张恒的那一眼很是温润。
「口不择言那么多年,一朝强迫要改,确实也难为你。可这些,总是需要改的。」洪黎明居然真的在考虑,「一个月怎么样?头一个月,你偶尔忍不住,可以说老子这个不好听的字眼。不过从第二个月开始,你不许再说了。算给你一个适应期。」
老子哪里不好听了?
张恒心里嘀咕一句,不过江湖上讲究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既然人家洪老大好歹算是开了一道小口子,自己就不能不还以面子。
「一个月就一个月。」
怎么也比没有好。
协定初步达成,洪黎明身子侧了侧,指尖隔着衣料抚在张恒的侧腰上,「当教授的感觉怎么样?」
怎么又绕回这个话题了?
侧腰被摸得痒痒的,张恒不自在地动了一下。
「你以为呢?能有什么感觉?再装神弄鬼也就三个月,幸亏这只是一群被关在监狱里的小家伙,所以能糊弄过去。要是换了别的地方,早被人拆穿了。哼,什么哥伦比亚大学,对了,我的学历是你伪造的吧?真是不靠谱。」
「伪造学历这种事说出去不好听,说到底还是要有真货。所以接下来,我会安排你去哥伦比亚大学念书。」
张恒转头看了看洪黎明的脸。
洪黎明的脸很平静,那是曾经有过深思熟虑而如今开始展望将来,言出必行的平静。
不是教书,是念书。
既然是冲着真货去,就只有货真价实的从头开始念。
「哥伦比亚大学环境不错,哈德逊河很美,ALMA MATER的雕像虽然不像报纸上说的那么有艺术感,但它沉淀的历史气味让人感到宁静。而且,那里的图书馆的前身,可是著名的英王学院图书馆。」
「等等!我说了要去念书吗?我多少岁了你知道吗?我连中学都没有拿毕业证,你知道吗?」
男人刚才说的几句话令人遐想。
也正是这瞬间的遐想,和现实中的荒谬摆在一起,更激起了张恒的愤怒。
星星那么高那么远,你他妈的非要我生出期待之心地去摘!
「你凭什么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安排人生啊?以为你是谁啊!」
张恒一生气就坐起来了,说话时习惯性地拳头乱挥,仿佛张牙舞爪的猫,告诫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进尺。
他都坐起来了,躺在他臂弯间的洪黎明自然也跟着起来。
姿势改变时,张恒拳头刚好过来,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纱布上。
白纱布下面包裹着的,自然是伤口。
伤口被打到,哪怕是隔着一层纱布,一定还是很疼。张恒拳头触着软软的纱布,心里咯噔一下,心虚地往洪黎明脸上一瞧。
洪黎明眉间掠过一丝痛楚,但一发现张恒瞧着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云淡风轻。
「我爱你。」洪黎明云淡风轻地说。
张恒一阵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了解洪黎明。
这是一只吃人的豹子,翻脸不认人的混帐王八蛋,算计人心的翻云覆雨手。
结果他触了他的伤,他却开口,给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个字。
「我们讨论的,是我去那该死的学校念书的问题。」半天,张恒恨恨地分析出一个道理,「这和爱不爱那种肉麻事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我爱你,我希望给你最好的,最舒适的,最安逸的,最能让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坚信,重拾书本,才能填补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亲口说出这句话,我也很不甘心,因为我总觉得,我就能填补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缓缓地说。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每次缓缓说话,都显得很有说服力。
「我爱你,所以我看着你想要另一个人生,却不敢踏出第一步,觉得很心疼。所以我要推你一把,像老鹰把小鹰狠心地推下山崖。所以,我要把你那些没有用的自卑和彷徨碾碎,哪怕碾碎的时候你会很疼,很生气。所以,你不许再破罐子破摔。」
他用的排列句,不够押韵,但有沉着的力量,听起来像诗。
诗向来令人感觉肉麻,但诗绝对具有力量,尤其是当你喜欢的,在乎的那个人,站在你面前,深深地看着你的眼睛,认真地吐出每一个字。
开始也许是可笑,但可笑之后就会感到发麻。
不是恐惧的发麻,而是日出东方,阳光从远处来,如春藤般温柔地缓缓笼罩全身的酥麻,力量在春藤中,在阳光中,就此渗透皮肤和血管。
四肢百脉,因而颤栗。
洪黎明说了那么多所以,所以,张恒也不得不颤栗,尽管想撑着架子逞强,但一开口,就是颤巍巍的结结巴巴,「喂,这不是摄影棚,用不用这么……文艺腔啊?」
「从小到大,没有谁爱过我,也许我没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洪黎明顿了顿,然后很有力量地说,「但我想试试。」
张恒眨巴眨巴眼睛,想着他妈的!他妈的!眼眶这么热,一定是被家伙气的。
好歹都是混江湖的,每次大战之后都加一场哭戏,也太LOW了吧。
再说,到现在,念书和我爱你这三个字在逻辑上的关系还是没说清楚啊!这位老大,你说的话都是他妈的悖论啊!
难怪都说掉进爱河的人都没有理智。
果然无理可说。
既然不能说理,那就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更现实的方面吧。
张恒翻身下床,往房门走。
「饿死我了!我去下碗面!」他停下脚步,转过头,冷冷地问,「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也亏洪黎明大脑频率与众不同,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居然连反应时间都不需要,眼也不眨地就跟上了张恒的跳台,「要一碗。煎两个荷包蛋,半熟的蛋黄能流浆的最好。」
跟得上跳台也就算了,居然还提要求。
一秒钟变脸再加天下无双的厚脸皮,恒哥也真是服了。
「刚才还说休息一下就做饭给老子吃,果然都是放屁。」张教授不屑。
「你刚才说不吃我做的东西。」洪老大振振有词。
张教授词穷。
然后摔门而去。
第十六章
太阳下山明早依早爬上来,张教授摔门而去,依然要回来。
不但回来,还真的端了两碗面。
虽然脸黑如锅底,把面放在桌上那气势活像已在面里下了十吨八吨泻药,可汤是热的,面是软的。
洪老大忍着伤口的疼,一脸淡然地走到桌旁。
低头看看碗里,没有荷包蛋。
抬头看看张恒,一脸「你敢说半个字就别吃啦!」的表情。
于是动作自然地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面。
张恒也坐下来,对着自己那一碗开始作战。
战斗有些艰难,不那么酣畅痛快,因为嘴早就吃刁了,不是洪黎明做的东西,味道就是少了那么一股勾人的香味。
当然,也因为张恒端来的是泡面,虽然为了让味道足一点,他已经把泡面附送的调料通通倒进了面汤里。
「味道怎么样?」吃得那么沉默,到头来,还是张恒忍不住先开腔。
「很好。」洪黎明低头捞面喝汤。
「好个屁!难吃死了。」
张恒直率地表达不满,而且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不是说爱我吗?不是说要给我最好的生活吗?连饭都不给老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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