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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说 完结+番外 (奉旨填词柳三辩)


  发呆永远比身边大惊小怪的聒噪来得有趣。
  社交,无聊透顶。
  我常常在学校留到很晚,天黑透了才坐着公交回家。
  公交要转一趟,运气好的时候只要五十分钟,运气不好的时候一个半小时也有过。
  说错了。
  运气不好的时候只要五十分钟,运气好的时候一个半小时也有过。
  我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拿书包占另一个。
  窗户会开到三分之一的位置,无论春夏秋冬。
  到家的时候,不出意外,饭菜已经凉了。
  那个即使在家都穿金戴银的女人,像往常一样优雅地坐在沙发上,也像往常一样优雅地询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我说在学校看书,她了然地点头。
  但我知道,就算我不说,她也并不会在意什么。
  毕竟饭桌上,永远只有我一个人。
  晚上,悲鸣照常响起了,就跟隔壁的贵宾犬十点必然会狂吠一样。
  但究竟是它先叫,还是她先叫的?
  又或者是他?
  我也搞不清楚。
  但有一样是确定的,没人会来阻止这场闹剧。
  剧中人也一样。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财如命,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事业如子。
  那我算什么?
  一个为了讨好即将去世的老头而计划产出的物品吗?
  最大的价值只是被一个不爱我的女人拿去炫耀。
  可她从不知道,我努力的唯一原因,只在她打电话时口中“我家儿子”四个字。
  也是够卑微的。
  算了,无所谓,过着吧。
  千金难买高兴,人间并不值得。
  这点,我早就知道了。
  我看着这世界的形色,形色却并不因我改变。
  高二那年,那个女人疯了。
  她想杀了我。
  我本来没想躲,想着死了或许也挺好。
  但我没想到会那么疼。
  疼得世界都亮堂了。
  于是我把她按在地上,割向了她的动脉。
  我说不清那时的感受,只觉得血液奔流。
  我以为我找到了活下去的方法。
  我开始逃学,学着吸烟喝酒,染发纹身。
  也开始在街头巷尾打架,和网吧油腻的软座相倚而眠,彻夜不归。
  我还开始学着交友。
  虽然用拉帮结派才更合适。
  但无论如何,那是我的第一帮“朋友”,一群无论我多冷漠相待都能热脸相迎的“朋友”。
  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欢;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感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套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皮桶上吸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
  他们捅死了人。
  市警局副局长的小儿子。
  捅人的那个是兄弟里的大哥,家境殷实,仗义疏财。平日里宣称要依附他,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弟,很多。
  但真进局子录到口供,没有一个人跳出来担责,反而全将矛头直指了大哥。
  义气。
  确实够义气。
  我突然庆幸自己没有表态,不然我也成了傻子。
  又一次的一厢情愿。
  根本没人会当真啊,不是吗?
  所有事情都一样。
  所有。
  后来,大哥被保释了。
  资本的力量与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让别人代他做了替死鬼。
  那些出卖他的人,下场都很惨。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钱权的重要性。
  它从来不在于你如何使用,而只在于你究竟有,或是没有。
  错过了高考,我开始复读。
  所幸,成绩不错,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
  我已经知道世上没有真心这样东西,违心和虚伪能让所有人都变得轻松。
  还能让人变得受欢迎。
  我开始对着镜子练习自己的微笑,看着综艺学习说话的技巧,刷着微博观察人们喜欢的模样。
  只是口袋里仍然常备着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没人知道。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好像演得不错。
  又一群“朋友”围拢了过来,跟我谈天说地,互诉衷肠。
  好像跟以前有一些不一样。
  但是真的不一样吗?
  我无法相信。
  也不想再去相信了。
  演了一学期,我越来越熟练了,似乎跟谁都能攀谈两句,周围的人也越聚越多。
  有眼熟的女生向我表白了,不少,她们都说喜欢我。
  但是……喜欢?
  喜欢又是种怎样的情感?
  能让人快乐吗,就像我以前听到的“我家儿子”一样?
  我开始好奇她们口中所谓的“喜欢”,便答应了。
  期待吗?
  其实有点。
  我实在,实在,实在,太想知道被爱的感觉了。
  “喜欢”是个很简单的双音节词语,如果说了就是喜欢,那我可以说一万遍。
  但很奇怪。
  真正的“喜欢”,对于我来说,对于她们来说,究竟又意味着什么呢?
  是一刻不停地给我发微信吗?
  是常常让我陪她们逛街约会吗?
  是冲我撒撒娇叫声亲爱的就能叫做喜欢了吗?
  可我一看到她们对奢侈品那种向往的眼神,就无法抑制地恶心。
  有人拉着我开房,我去了。
  她很主动,揉着我,主动贴上雪白的胸,喘出娇媚的音。
  我确实起了反应,生理极其亢奋,催着我找个地方赶快捅进去。
  但我做不到。
  我想到了齐红霞。
  我觉得恶心。
  “陆寅柯是个渣男。”
  “阳痿。”
  “他不会爱。”
  诸如此类的话语都向我砸来,逐渐淹过了我的头顶。
  我沉入了海底,却只想安静地睡一觉。
  我有些累。
  其实,我觉得她们说得没错。
  无论我怎样伪装,厌恶就是厌恶,勉强就是勉强。
  渣男也就是渣男。
  可她们对我的喜欢也只不过是多巴胺分泌的产物,一时蒙蔽了双眼,或许对谁都差不多。
  而我只想找到那独一份,甚至不用从喜欢我开始。
  但我真的能找到吗?
  像我这样恶劣又虚伪,情感淡薄还不懂爱的人?
  算了吧,怎么可能。
  真是别再做梦了。
  大概,我这一辈子,都无法理解“喜欢”和“爱”了吧。
  对我来说,那实在太奢侈了。
  或许我生来就不配被爱吧。
  我的出生,就是个错误。


第79章 番外二:独白(中)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梦与诗》
  第一次听到“杜彧”这两个字,是在一场例会后的聚餐里。
  两个学妹欢欣地讨论着几天后的讲座,说有位清秀学长会作为代表发言。
  我并没在意,只是用着惯常的嬉皮笑脸问她们,有我帅吗?
  她们说有,给我看了照片。
  也就还行。
  挺一般。
  我不以为然。
  几天后的讲座,我去了。
  但我并不是为了看他,只是正好差一场而已。
  哪场都一样。
  去得晚了,我只能坐在第二排。斜前方就是他,我差点没认出来。
  原来一般的不是他,是拍照人的技术。
  而且不是一般,是很差。
  这个我忘了名字的人,其实还挺好看的。
  还不错。
  那场讲座好像是青协的志愿经历分享会,长且无聊,还充满了令人作呕的正能量。
  志愿,说到底就是一群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傻子,妄想着通过几小时的形式主义去帮助另一群比他们还傻的傻子,同时还不能忘记面带微笑。
  可他们帮得了一时,帮得了一世吗?
  什么都不会改变。
  改变的只有他们自我膨胀的内心罢了。
  我越听越无趣,连带着手机都索然乏味,只好撑头看他。
  我看了很久。
  他似乎知道,又似乎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一眼都没看过我。
  这样的人一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极端自负,一类毫不在乎。我觉得他属于后者。
  好歹也看一眼啊?
  真是无情。
  不过也无所谓,我早就习惯被忽视了。
  只是不论来几次,这样的滋味都并不很好受。
  真讨厌啊,被忽视。
  真的很讨厌。
  他终于上台了,但是严肃得很,像个不会笑的漂亮冰雕,好看却硌人。
  这时我才知道他是青协某一部门的部长,我正带的一个学弟就是他手下的干事。
  怪不得他天天在群里哭天喊地,碰上这样一个部长,可不就是遭罪吗。
  但我只是奇怪,这样的人,怎么会选择青年志愿者协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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