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言把他上下一打量,真不知道谁是谁的对照组,可能因为没什么可比性吧。
高乐还不忘夹带一点私货:“讲真的,越哥,你要是再化点妆,重现你B高潮流之星的风采,你这帅气值还得再加一分!”
越言把话听进了心里,他心想,重现“越言”的风采他恐怕做不到。他摆了摆手,状似随意道:“晚了,你已经给我十分了,我骄傲了。”
高乐:???
嘿,这越哥贫起来了,还真没他什么事了!
从食堂回宿舍要经过运动场,只见运动场上基本没什么人,偌大一个篮球场空荡荡的,也没人打篮球。
越言心想,这可真难得!他隐隐记得篮球场的地盘很难抢,这时候看到球场上空无一人,不由得起了兴趣:“走,我们打球去!”
“打球?”高乐十分抗拒,毫不犹豫道:“我不打球,流汗会弄花我的妆!”他很得意于今天的妆容,左眼下的星星神秘,衬得他涂了黑色眼影的眼睛格外深邃。
这么酷炫的妆,怎么能被汗水冲掉呢?
越言无语。这才知道,在这个世界没人打球不是例外,而是常态,因为这些杀马特少年怕剧烈的运动弄花他们的妆。
李亦森看了越言一眼,拉着他大步走向篮球场:“我陪你,one on one。”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高乐傻眼了。
他这是……因为不肯打篮球,所以惨遭抛弃了?
李亦森倒是对运动场挺熟悉的,他从运动器材室里取出一个篮球,往越言的手里抛去。越言一手接住,只觉得一种熟悉的热血燃遍他的全身。
篮球场上的李亦森毫无疑问是帅的,他的步伐矫健,动作利落,防守时像锐利的鹰隼,进攻时像敏捷的豹子,举手投足间都是阳刚之气。
越言是离李亦森最近的人,同在篮球场上,他的感受更深。每一次李亦森接近他时,那低沉的喘息,就像一声声战鼓,敲打在他的心间;而他温热的鼻息又在借机瓦解他的斗志,将他浑身烧得滚烫,心跳也不断加速。
这一次,轮到李亦森进攻,越言防守。
棕色的球在李亦森的手里格外听话,每一次弹跳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尽管越言严防死守,与他肢|体纠|缠了好一阵,还是被他突破了防守。
越言还要补救,只见李亦森一个健步上篮,手里的篮球轻轻一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精准的落进篮筐。
“嘭”一声,球应声落地,慢慢滚远。
李亦森回过头来,眉宇间终于不复平日的冷淡,多了一份少年锐气:“3:2,是我赢了。”
越言突然心中一跳,他的目光闪了闪,随声附和道:“对,是你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短篇,所以进展比较快w
第6章 复古的校草
一场篮球赛吸引了无数观众,精致的B高男孩看得心里痒痒,只觉得打篮球和杀马特的适配度一定超高的,毕竟都是那么潮酷。
一股运动风潮就这样悄然掀起。那些常在教室里面,用一支笔和一段火星文书写自己的青春疼痛的高中生们,纷纷走进了篮球场,三三两两的打起球来了。投了几次篮不知道,倒是个个变成了花猫脸。
有人感慨,即使越言的审美水平下降了,要带动B高的风潮还是没有难度啊!
带动风潮的越言却毫不知情,他和李亦森约好了第二天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就回到了宿舍。
高乐已经先回宿舍了,还在可怜巴巴地控诉他,怪他不该抛下他,害他坐在那里还被蚊子咬,只能先回宿舍。等他后来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高光时刻,更是哭花了他左眼下面神秘的小星星。
第二天一早,越言早早起来,换了一身衣服出门。
刚一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人,个子比他高一些,正是李亦森。
越言有些不好意思:“哈哈,久等了。”明明是他拜托李亦森带他去买衣服,结果还让人等,这也太过分了。
李亦森还是一幅冷冷淡淡的模样:“你没有迟到。走吧。”
越言跟上他的脚步,心里还在想着,既然他没有迟到,李亦森为什么要早到呢?
两人搭乘公交去了市中心,越言终于见到了李亦森口中的离殇路。只见路牌上黑底红字“┭離殤簬_/~↘”,越言看了半天才看明白。
这可真不怪他,这大街上的路牌这么潮,放他一个人出来,他肯定找不着北。
离歌街是离殇路的中心商业街,一眼望去,只看见一片花花绿绿,人们穿着得像鲜艳的食品包装袋,在各个商铺间穿梭。
越言突然有些怀疑。
他在这里,真的能买到风格正常的衣服?
正想着,只听见一个声音劣质的喇叭滋啦滋啦的喊着大降价,两个购物狂拎包撞人,直往店里冲,险些把越言撞倒在地。
李亦森拉了他一把。他看起来很冷淡,手却火热,抓在越言的手腕上,就没有再放开:“牵着走吧,不容易走散。”
越言点了点头,跟着他一路往里走。
穿过喧嚣的人群,一直走到街道的尽头,在一排写着非主流文字的门牌的最末尾,藏着一家小小的店铺,店铺的招牌意外的简洁,只有干干净净的两个简体字“穿衣”。
穿衣吃饭,本来就是这么简简单单。
李亦森先一步走进店里,只见店老板正踩着缝纫机,抬头向他看来,熟络道:“亦森,来买衣服?”老板是位中年女性,一张鹅蛋脸意外的素净,穿了一身蓝色的布衣,很有古典的味道。
看到李亦森身后的越言,老板好奇道:“这位是?”
李亦森说:“我同学。”他的介绍到此打住,只道:“今天是他要买衣服。”
老板走到了越言面前,热情的带他看衣服,嘴里说着:“真想不到你们年轻人里,还有人喜欢这样的复古风。我以为亦森已经是个例外了,还好,他在学校也是有同好的。”
复古风?
越言看着店里简单大方的卫衣、T恤,原来这些衣服对于杀马特们而言,叫做复古。
还好,他们没有复古到中世纪去,给他留了一条活路。
不过,听到老板说起“同好”这个字眼,越言却是心中一动。确实很值得庆幸。在这个世界上,他遇到了李亦森,他不再是特立独行的那一个。
在老板的推荐下,越言换了一件带字母的白T加一条蓝色磨边的牛仔裤,清清爽爽的一身,显得他头重脚轻。
老板给越言抻抻衣领,正想夸他几句,就见李亦森的脸出现在了镜子里,他认真专注地看着正在照镜子的越言,评价道:“好看。”
越言也没想到李亦森会对他的穿着感兴趣,但很高兴,又转过身去给他看。李亦森走近了一点,突然倾身,替他抚平了衣服上的褶皱。
还是简简单单的评价:“很适合你。”
越言又换了几身,主动给李亦森看。每一套到了李亦森的嘴里,都只有“好看”、“适合”这样的评价,偏偏又说得十分真诚。
越言觉得很有意思,看着一脸认真严肃的李亦森偷偷笑了一下,把自己最喜欢的几套买了下来。他决心要换掉衣柜里的“潮流服饰”,自然得钱包大出血一回,还好他点算了“越言”的生活费,他还算比较阔绰。
买到喜欢的衣服,越言干脆就穿上了。他心情很好,提着购物袋走出店子,说要邀请李亦森去吃午饭。
李亦森也不和他客气,两人找了一家渝市小面坐了下来。
越言觉得真的挺巧的,他双眼放光,高兴道:“想不到你也喜欢吃这种又麻又辣的东西!”
李亦森给他掰了一双一次性筷子,搓掉上面的木屑,递给他说:“我喜欢吃辣,但不太能吃辣。难得出来一趟,就想吃点酸香的。”
越言看着李亦森的动作,只觉得这位学霸真的格外细心,完全不像他外表看上去的那么冷淡。
为了答谢李亦森,也为了缓冲渝市小吃带给舌头的麻痛,越言又去加了两杯果汁,把其中一杯递给了李亦森。
就着一碗酸香扑鼻的酸辣粉,喝一口清甜的果汁,越言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一张卫生纸递到了他的面前,他有些不明所以,只见李亦森指指他的衣服道:“果汁,擦擦吧。”
这就很难过了。
避开了乱溅的酸辣粉汤汁,却被唇环扯了后腿,哪怕已经穿过来这么多天了,他还是不习惯呆着唇环吃东西。
只听李亦森冷不丁说道:“现在不流行戴唇环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听得越言一愣:“哦,好像是。”其实他根本不在乎B高的流行风向,只是看不出李亦森还会关注这些啊。
李亦森又道:“戴那个还挺麻烦的。”
越言心想,这可真是,就因为这个唇环,他吃饭都不香了。但是他自己又不会摘,想让高乐帮忙,那家伙只会敷衍——他觉得他已经够土了,还把唇环摘掉,那就真的失去杀马特的灵魂了。
“所以,我帮你摘掉它吧。”
这可真是求之不得!
越言重重点头。
李亦森去洗手间里洗了个手,回来时站到了越言的身边。越言配合的仰起头,嘴巴微微长开,被辣麻了的舌头接触到冷空气,不自在地动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