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常怀瑾对他说。
他没把李瑜往车附近牵,而是松了手自己回身开车门拿东西复又走回来,不知道为什么,常怀瑾觉得就应该这样,李瑜要惩罚他,他就要有这样的自觉,一步也别让他的小孩多迈了,活该全由他受,每寸都由他走。
李瑜为他做的实在够多了,常怀瑾突然意识到。
可他无论如何也是自私的,是死性不改地贪婪的,他绝对做不到眼看李瑜奔往另一个人,他要赶在那个未知的人来临前竭尽全力,甚至就这样纠缠他一辈子——李瑜永远不会爱他也没关系,做不成爱人也没关系,不过又是一次失败而已,常怀瑾捧着红得滴血的玫瑰一步步走到他的跟前,“送给你。”
那就让他一往无前地败下去。
李瑜整个人都僵在原地,不敢多猜这是常怀瑾的什么新把戏,他只觉得战栗,并且本能地感到害怕。常怀瑾说他心硬,其实全都出自害怕而已。
“晚安。”常怀瑾朝李瑜道,却不太舍得转身,眼光多流连了几秒在自己想了太多个日夜的脸上,他想做他的爱人,那便,“从今天开始,我会正式追求你。”
全然不似表白的情话,更像在下一纸战书。
常怀瑾飒然转身,扬起一阵凛冽的寒风,不知这个冬日能否成功沦陷。
但他无所谓了,他从来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他不在乎沦陷与否或者那些可笑的输赢,他可以输下去,他愿意一败到底,无论如何,李瑜不能拥有除他以外的爱情。
常怀瑾自私得无药可救,他愿意自导自演纠缠李瑜一辈子,赖他一辈子,如果这样就够他们一生一世永不分离,他做他伴到坟墓都甩不走的恶鬼有什么关系?
那玫瑰红得太深了,像干涸的血迹,被抱在那个无辜男孩的怀里。
李瑜只觉得荒诞。
第44章
李瑜下了地铁走回藻庭的这段路日渐煎熬起来,他磨磨蹭蹭往小区门口挪,还要去超市晃一圈买蔬菜和生肉,又想到家里茶叶不够了,没等他继续往茶叶堆里多捱几分钟,又想起什么似的,一两茶叶都没称,结了账拎着袋子闷声往家赶。
不刻意去想都快忘掉他一直喝着碧螺春,具有象征意义的物件其实都没什么了不起,无论是围巾还是茶叶,随着年月的消磨逐渐丧失了那种唤醒他记忆的能力,仅仅成为他平常生活的小习惯无声无息地陪伴着他而已。
李瑜出了超市有些恍神,如果常怀瑾没有出现的话,这些潜移默化成为他生活一部分的东西其实也仍是那个男人不死的幽灵,他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他,李瑜想,但又随着习惯的砂纸把常怀瑾的影子逐渐磨淡磨薄了,等到他五六十岁,他还会记得自己为什么捧着碧螺春吗?
李瑜不太敢想,仅仅加快了步子,往他这些天都要磨蹭着时间走的门口赶。
常怀瑾不知道冷似的,总是斜倚在车旁注视着李瑜会出现的路口,目光一触到这个下班的老师就会稍微站直,李瑜则会装成看不见他,直直地走过去。
常怀瑾这些天已经了然这个心硬的人拒绝自己的办法,把他当路障,当空气,一眼不多瞧,一句不多应,起初他也是十分不痛快的,李瑜走过去也不太舍得下面子多说两句挽留的话。
第二天常怀瑾和李瑜都故技重施,一个干巴巴地硬堵,一个视而不见地走路。他盯着那人走过去的背影,玫瑰在他手里被攥得死紧,没由来的,他觉得李瑜松下肩膀的一瞬是松了口气姿态,常怀瑾突然就被一种信念催促着赶了上去,一拉一扯,又把花往人怀里一塞,全程一言不发,还装酷回身不带走一丝云彩,也真够有伤风化。他也真够怂缺,常怀瑾只觉得李瑜那松劲的一瞬间,意味着他不是一点也不在乎,而这一点不在乎刚好够他愿意莽下去,还掺了点洋洋得意。
第三天常怀瑾的脸皮便因此厚了起来,李瑜装看不见就装着呗,他有手有脚,人家不要他不会硬给?便给了,结果坐进车里还没开始幻想李瑜悄摸着闻玫瑰花的样子,就看到那人把花往小区门口的垃圾桶里扔。常怀瑾在原地坐了几分钟,没什么表情地开了车回家。
李瑜知道常怀瑾一定看到了,猜测他八成不会再来,已经三天了,常怀瑾愿意蹲守三天实在是天底下不可多得的稀罕事,何况还被他那样无情损面儿地扔了玫瑰。
他把自己缩在五年前的常怀瑾的衬衫里,盼着他恼羞成怒,盼着他觉得自己不知好歹,无论如何,别玩这种暧昧游戏了。
他睁着眼,五十平的小屋里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玻璃瓶里一朵朵渐渐枯萎的花束像是无声的嘲讽,嘲讽他脑海里还在想被他扔在垃圾桶里的那捧红玫瑰。
第四天,李瑜也没想到居然还有第四天。
“为什么把花扔了?”常怀瑾终于舍得开口说话,垂眼的样子让李瑜觉得自己好对不起他,又马上硬起心肠,他答,“不喜欢。”
“那喜欢什么?”常怀瑾问。
李瑜默了几秒,只说,“你不要再来了。”
第五天,常怀瑾端了捧白得像雪的玫瑰等他,“白色的,你不是喜欢?”他把花往前一递,是试探着希望李瑜能主动接下的姿势。
李瑜也的确接下了,默然看了半晌,却比以往都要果决又凶狠地把花往常怀瑾怀里一扔,他觉得好委屈,常怀瑾怎么还能记得呢?他曾对白玫瑰持有过的隐秘幻想,又终于被常怀瑾的婚礼打碎的幻想,那样洁白美丽,又那样颓败苍老。
“现在不喜欢了。”他梗着脖子回头走人,让常怀瑾觉得李瑜不只不喜欢,甚至是有些恨那一簇白玫瑰的。
也不知道白玫瑰哪里惹了他,常怀瑾想,或许是他太讨嫌了,李瑜所谓的不喜欢并不为某株无辜的花朵,而全为常怀瑾这三个字。
他继续一无所获地开车回家,很难说持有怎样的心情,他从未追求过谁,办法怕是连十三四岁的初中生都要觉得老套的,每次一个人载着玫瑰的余香孤零零地回家都有种残冬的凋敝感,让他觉得很孤单。
荆馆总是太空太安静,陶姨招呼自己吃饭的样子让常怀瑾觉得她在照顾一个衰老的病人。
让常怀瑾恨李瑜实在容易,让他想念他咀嚼他的旧影也并不麻烦,难的是让常怀瑾直面李瑜的拒绝和漠然,并且在一个又一个被失败笼罩的夜晚后,重拾追赶那个人的勇气。
一往无前地败下去听上去激昂慷慨,却是常怀瑾只为胜利呕血沥心的一生中最难承受的重担,日日遭那个心硬人的无视,他的心也跟着那些无辜的玫瑰在垃圾桶里滚了一遍又一遍。常怀瑾觉得李瑜就是上天派来搓磨自己的,让他也产生了世俗的隐痛。
但第六天仍然要来,他既然决定纠缠他,势必不能轻易放弃,因为痛也好过没有,比起过回没有李瑜的生活,这算什么。
他打电话要人出来,这天是周六,常怀瑾知道他不用当班,上午十点就到了藻庭门口。
“常先生,请你回去吧,我不下楼了。”李瑜在电话里的声音显出些无奈。
常怀瑾默了几秒,说,“你下来拿了花我就走。”
“我不想要花,请你拿回去吧。”李瑜说。
“……那我放在保安室了,等你出来麻烦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李瑜有些生气地打断了他,“我以为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请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了。”
常怀瑾只觉得心里钝钝的,很难受。
他只是说,“我在追求你。”
“我不明白,”李瑜的声音似乎带了点哽咽,“常怀瑾,你又在玩什么?我拒绝你的追求,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去找其他人陪你好不好,不要再来了。”
几乎是在求他了,常怀瑾不懂李瑜为什么听上去很痛苦,却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个适合穷追猛赶的节点,他只回复说那这周周末不打扰他了。
李瑜挂了电话。
带回家的两丛玫瑰早在屋子里颓萎得没了生机,李瑜再怎么细心洒水也没用,就像他对常怀瑾的爱情,常怀瑾再怎么低头求和也不能跟进一步,只能让两个人一味地痛苦下去。
因为李瑜说服不了自己去相信那个残忍的男人,谁也不能肯定常怀瑾这些天所谓的追求到底是想拴回一条乖巧听话的狗还是别的,但他又因为对常怀瑾永远难以割舍的感情会不自控地抱有一些幻想,这两者互相倾轧压碾,让李瑜觉得自己很贱。
没有这些年就好了,他想。
从遇见常怀瑾的那一秒算起,如果没有这些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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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周一总还是来了,他拎着塑料袋往门口走,难得没有躲闪,这一切都太古怪,李瑜只是在碧螺春的意义逐渐被自己遗忘的事实中感到了惶恐。
你看,明明说着这些年没有了就好的是他,意识到记忆的消磨而急切地迎接常怀瑾的也是他。到底太复杂了,他对常怀瑾的感情慢火细炖,被熬成一滩五味杂陈的烂粥。
“下班了。”常怀瑾已经学会了同他若无其事地打招呼,心底有些讶异李瑜今天没躲他,“还是红玫瑰,你不要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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