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是卷的棕黄色,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太阳洒在她的卷发上,显得一根根发丝都十分鲜明,发尾毛茸茸的,因为拉烫过所以显得很硬,有点透明,像是厨房里的钢丝球,他偷偷地笑了,但立刻敛住了。他又低头去看她的鞋,太尖了,像个孤零零的三角形。
他也没听懂他们之间的对话,只知道他要跟着阿姨走,不知道走去哪里,他问院长:“那美和呢?”
院长用湿湿黏黏的手,摸着他的脸说:“美和要继续呆在这里。”
“那为什么我要走?”
“因为我们沈望很安静,不会乱说话,又乖又懂礼貌。”
他没听懂,茫然地望着牵着他手的阿姨,那阿姨的手指甲是红色的,很长,但掌心却很温暖。那个阿姨蹲下来对他说:“从今往后,我们就要一起生活了,听说你会弹钢琴,你回去给阿姨弹钢琴好吗?”
他想了想,问:“你那里也有钢琴吗?”
“有的,我们那里也有,你愿意弹给我听吗?”
他向院长投去目光,院长的眼睛依然藏在眼镜背后,太阳把那副眼镜折射出一道光,让那张显了年岁的脸都藏在卷起的深蓝色的窗帘里。但院长拍了拍他的背,然后顺着他的背摸上他的后颈,轻轻地捏了捏,那是“好”的意思,沈望懂。所以他乖乖地点了点头,阿姨满意地摸着他的额角,他被牵着走,走出了办公室,临走前,他没有回头张望院长。他顺从地跟着阿姨走,像是要尽快地逃离似的。他想到这里,便觉得内疚,所以故意放满了脚步。其实他还想见见美和,问他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弹钢琴,但是他想起院长说的话,要乖,不准多说话,他便没有开口。
那天是个下雪的天气,又冷又干,他被漂亮的阿姨塞进小汽车里,窗外是那破落的孤儿院,门口探着一群群小脑袋,他分辨不出情绪,但他在里面见到了徐斯,徐斯围着一条厚重的深蓝色围巾,把半张脸藏在里面,皱着眉看他,一只脚迈在前面,像是要去揍他,他不害怕,依然去找美和的身影,车却突然开了——
他还没有和美和告别,也没有跟他的雏菊、墙上的纸老虎告别……
他扒着窗户,却没有说出心里话“停下”,他记着院长的话,要乖,他却记得门前他种的雏菊花还没等到开,依旧是光秃秃的一个盆栽,留在那里。他下意识地掉了泪珠,那漂亮的阿姨安慰他,往后还会回来看的,叫他不要伤心,他低声说,我不伤心。他那时候心里才有了猜测,他或许永远见不到美和了,也见不到他的雏菊花开了。
小汽车里铺着毛茸茸的地毯,他小心翼翼地踩进去,那位阿姨跟他絮絮叨叨地说着话,他却始终看着地毯,他的鞋破了个洞,脚趾头露在外面,又红又肿,跟干净的毛毯似乎有点儿不配。
他心里想着,不能弄脏毛毯,便始终提着脚,提得脚都酸了,也没放下来,直到下车那阿姨问他,怎么走路怪怪的?是不是不舒服?
他却不好意思说,是脚抽筋了,酸痛酸痛的。
那个阿姨待他极好,给他穿漂亮的小西装、小皮鞋,还有个叔叔,喜欢摸他的头,钢琴也要比孤儿院里的漂亮许多,他们告诉他,这里是他的家。
只是那个漂亮的阿姨总是希望他叫他“妈妈”,他却叫不出口,他只记得院长说,他的妈妈走了。他觉得,妈妈是不能再叫出口的。
每当这时候,他很怀念孤儿院墙上的纸老虎,纸老虎不给他提任何要求,总是笑着。
每当他沉默的时候,那漂亮的阿姨脸上便没了生气,他隐隐约约觉得,那阿姨因为他伤心了。他在这里住了整整三年,叔叔阿姨带他去游乐园,带他上音乐课,给他买许多玩具,他们对他很好,他却始终叫不出爸爸妈妈。
即使他们一再强调他不需要做家务,但他会下意识地按照孤儿院的值日表来——他是负责扫地的。他隐隐约约地听他们提起过他,他在他们卧室门口听到的,他本来只是想叫他们下来听听他新学会的曲儿,他却看到阿姨哭着躺在叔叔的怀里:
“都三年了,他还是很少对我们笑,也不愿意跟我们多说几句话——我已经做过很大的努力了,努力跟他培养了许多感情,可是他为什么,为什么还是……”
“哎,当初我就叫你领养个小些的,大的都在孤儿院里受了许多苦,总是显得有点儿‘怪’的,小的才容易跟我们亲。”
“可是我看他这么乖,这么漂亮,还会弹钢琴,我以为他是个善良又聪明的小孩,却没想到……那我们该怎么办?送他回去未免太残忍,我不忍心……”
“再看吧,说不准,我们能自己生个呢?我妈那儿有了新的偏方,我们再试试看,说不准就用。”
那阿姨还在落泪,他轻轻地阖上了门,他没跟他们说,他在音乐课上被表扬了,他会谈了新的曲子。他沉默地趴在床上,他想,他或许还能再见到美和、院长还有他那盆雏菊。
只是,他又要没有家了。
第二年春,漂亮的阿姨怀孕了。
他们不再苛求他叫他爸爸妈妈,还是腾出小房间,放置纸尿布、奶粉,小宝宝穿的袜子只有他手掌那么长,从前的他也穿过这么小的袜子吗?然而他想起来的是他来时穿的那双破了洞的袜子,他知道,阿姨迟早会“忍心”的。
冬季的时候,皱皱巴巴的小宝宝出世了,他也该回他的孤儿院了,那漂亮的阿姨抱着他,一遍遍地说对不起,说希望他以后还愿意来看看,那个叔叔一直在抽烟,他沉默地抱抱那阿姨,记忆里高大的身躯原来如此瘦小。
他才惊觉他长大了,高了,不需要仰视她了,他盯着阿姨逐渐苍老的手,突然想告诉她:“你那时候的红指甲很漂亮。”
阿姨怔怔地盯着他,哭得更凶了。
他却不知道这泪的起因,只是讷讷地跟着心口涨。
阔别四年,他又回了孤儿院。
徐斯还在,院长还在,只是他的雏菊盆栽早被扔了——
他们说,他们以为那是盆垃圾。
沈望想,他果然还是比较适合孤儿院。
晚上的时候,他把回来时穿的漂亮西装都叠好,扔进了垃圾桶里。
十四岁那年,以徐斯为头的那些小孩非但没有嘲笑他,反而接纳了他,他们成了好朋友,有时候徐斯会提起从前的恶劣行径,问他恨不恨,他都会说,不恨,他早就忘记那些事情了。
他渴求的从来只是,不挨冻,不挨饿,漂亮的小汽车不适合他,漂亮的大钢琴也不适合他,他只是想活着,活到自然衰老,盯着那缺耳朵的纸老虎,然后慢慢地钻进地底里。
第十二章
沈望又开始喝酒了。
本来他不想喝酒的,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已经吃了足够的糖分,但还是心里酸涩,眼泪充盈,像是关不上的水龙头。
他成了一条鱼,总是偷偷地掉眼泪。
他绝不是爱哭的人,没有哭过多少次,然而但凡和顾重有关的事情,他的情感浓烈得几乎溢出来。他喝酒时,电视上恰巧在放一首老歌,叫《无可救药》,里面有一句歌词是这么唱的“暗恋是一种礼貌,暗地里盖一座城堡”。这句话顾重曾经写在纸上,夹在玫瑰花里,送给过他。
他曾经调侃过顾重,原来是暗恋啊,顾重红着脸叫他闭嘴,偏偏不肯跟他说细节。
他还记得那时候他对顾重说,可是你一点礼貌都没有,我没有见过比你暗恋得更理直气壮的人了,顾重听到这句话倒是笑了,含着笑意亲他的眼皮。
他故意把手机搁在很远的地方,怕自己忍不住给顾重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跟薛言生在一起的,但他转而一想,他似乎没有资格这么做。最终他还是投靠了酒精,酒精对他最为坦诚。
他知道自己又陷入了颓唐的怪圈,可惜这次,他非常清醒。
可怕的不是堕落,而是堕落时十分清醒。他忘了是谁说的,但此刻深以为然。
第二天醒时,他是被一阵强烈的瘙痒感弄醒的,身上的红疹似乎比先前要明目狰狞得许多。
估计是他喝酒的缘故,他吐得七荤八道,吃了醒酒药,才清醒点儿,否则他站都站不稳。他强撑着昏沉,美和载他去医院看皮肤科。给他看病的是个有岁数的老医生,拿起钢笔,虎着脸问他:“过敏多久了?”
“两周?”他模糊地说着。
“喝了多少酒?”
“七八瓶。”
那老医生提了提眼镜,抬头看他。他补充道:“是啤酒。”旁边的美和双手环抱,靠着墙壁,脸色不好。他更不敢说话了。
他才想到,他应该少说点儿的。
那老医生问他:“你还想做明星吗?”
沈望迷茫地盯着他,那医生把病历单扔给他,点了点上面开的药:“按时吃药,规避过敏源,正常作息,不能再喝酒、抽烟了,你这个过敏已经非常严重了,再这么下去,就要变成溃烂了——你是明星吧?你要是不想以后身上都烂掉,就别再喝了。”
沈望被说蒙了,傻傻地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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