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竟摸到的那块骨头有些凸起,李沛然这段时间没去做理疗,有些复发,刚才在沈竟的肩膀上躺了那么长时间,更是一动就又麻又痛。
司机目不斜视,助理在前排玩手机,看样子是在打游戏。
李沛然确定安全后将目光收回,任由沈竟触碰。
沈竟的手很漂亮,也很大,手指细长而有力,他直接双手抱着李沛然的头,往一个地方拧了一下,李沛然都能听到自己脖子发出的咔嚓声,然后就感觉舒服了很多。
“哇哦,好厉害,这是什么手法?”李沛然被捏的直哼哼。
两个人都享受这种亲密无间的行为,又没有说出那句话。
“我以前的瑜伽老师教我的。”
“瑜伽?健身吗?”李沛然好奇。
“和那个不一样,归到灵修可能更合适。”沈竟知无不言,眼睛略略向下,是一个回想又不会怀念的眼神,“那段时间我心绪有些乱,他带我修习,心境终于平和下来。”
李沛然抬手,慢慢,慢慢覆盖在了他手上,“不开心的事情都会过去的。”
沈竟点了点头,过程中眼睛一直看着他,李沛然伸手把他的脸推向另一个方向,沈竟自带回弹装置,又弹回来了,继续看。
李沛然躲开他的视线,撇到另一个角度,嘴角止不住上扬。
娱乐圈和时尚圈从来没有按时下班这一说。许柏的工作室在下午快下班的点开始上班。好在整个工作室都是下午三四点钟开始上班,福利待遇不错,才能在这里待下去。
今天他们迎来的是两个有些特别的人物。
沈竟算当红小鲜肉,李沛然是过气影帝,两个人的组合有些新奇。F42的坐镇化妆师Ada见过照片,但没见过真人,对这两人倒是兴致缺缺。知道许柏因为人情所以拍这期后,就更没激情了。
许柏正在对采访稿做修正,看到Ada那无聊的表情,问:“怎么了?”
“唉,我需要充能。”Ada道。
“那你去吃东西啊。”许柏随口说。
“不是那个充能,我现在急需长得好看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充能。”Ada无精打采的趴在吧台上,“最近这些,修图前和修图后真是天差地别啊,怎么起家的,P图起家的啊?白开心几场。给我酒,让我醉生梦死得了。”
“工作时间,不能饮酒。”许柏的御用摄影师沈默冷冷地说。
Ada一张好看的脸皱成苦瓜。
许柏笑了,手指在沈默的手背上敲了敲,“他有分寸。”又对Ada道,“你放心,沈竟我见过,真是神颜,绝对能满足你的所有想法。”
“真的吗?!”Ada跟被电击似的,一下子精神起来,“那李沛然呢?他这个人我除了几年前的电影,和电视剧的剧照,根本找不到私人照片,也太会照顾隐私了。”
“他……很难用词语来定义他,我以前在木槿娱乐的年会上见过一面,性格低调谦卑,很不像这个圈子里的人。”许柏顿住自己的笔尖,斟酌着说出自己的看法,“你会觉得他像是白开水。”
“许哥,听你这么说,这个人岂不是没有记忆点?”Ada想起自己潦草的搜索到的东西,确实,他对李沛然这个人没存在什么记忆,淡淡的,跟影子似的。
方仲达对李沛然的夸奖毕竟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一个人的经历对长相会有很大影响,Ada不会用过去的定义来看当下,也不会被剧照这种如同改头换面的P图蒙骗。
他只相信自己的手,自己的眼。
“所以这次的主题,还要等两个人来了再定。”许柏在纸上写下“复杂”、“简单”、“太极”“黑”“白”几个字,把他们圈住,拧了拧眉心,“等人来了再说吧。”
说曹操,曹操到,沈竟和李沛然到门口了。
F42的办公地方是独栋别墅,工作人员看到沈竟进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他的美张扬而富有攻击力,有一种对男女老少无差别的吸引。
而随后进来的李沛然毫不逊色,这个人并不是第一眼就让人沉沦的长相,但却能让人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喜欢,就像老酒,上头。
Ada阅美人无数,第一眼看到沈竟的时候亦是眼前一亮,确实极为漂亮,但沈竟这样的皮相容易受脸肿的困扰,需要有很多忌口。一旦肿起来就会折损颜值,虽然和同行比起来还仍然远超,但总让人忍不住感到扼腕。
他的皮肤让Ada嫉妒的眼睛发绿,恨不得自己是画皮中的鬼,披上沈竟的皮在人世间招摇撞骗。但也不得不承认,沈竟身上带着他人难以企及的贵气,从内心-欲-求到外在物质对他来说都不重要,所以他才能有超脱的贵气。
就算有了沈竟的皮相,没了沈竟身上那种淡然冷冽的气质,也要折损一半的颜值。
老天爷真是赏饭给他吃啊。
一开始他没注意到李沛然,然而当目光从沈竟身上挪开,看到李沛然后,有一种后知后觉的大彻大悟。
他终于明白他和方仲达的段位差在哪里了,他们差了整整八年,方仲达八年前都能一眼就相中李沛然,而他在八年后碰到,端详第二眼的时候才明白。
姜,还是老的辣啊!
许柏的那句“白开水”形容并不过分,李沛然的美是一种普适性的,可塑性极强的美。每个人都离不开白开水,而李沛然的美是骨相的美,是能够让所有人都忍不住看了继续看,越看越喜欢的、超越性别的美。
而他不自知,这很重要。不自知的美,最动人。
那些庸脂俗粉算得了什么?人间绝色原来在这里。
“许老板,我现在觉得我绝对赚了。”Ada努力克制自己的激动,手都有些颤抖,“我觉得这次采访和这期杂志,未来一定会引爆整个圈子的。”
许柏点点头,“我有想法了。”
Ada看向他,“我也有了。”
两人侧头看向对方,多年合作的默契让他们瞬间get到了对方的点。
“主题就叫……会饮。”
这是个大胆的决定,稍有不慎就会被反噬。
会饮是苏格拉底的讲学短篇,讲爱的本质。但这本讲的是男子对男子的爱。这在当下的语境其实是僭越的。不过许柏从来没怕这些,他觉得合适,他就会做,砸锅卖铁也会做。在该赚钱的时候赚钱,做想做的事才能有底气。
这两个人的气场实在是太合适这个主题了。
这套造型看着很简单,长袍的质地非常柔软,那种光滑和光线反射还和寻常见到的不一样,有一种李沛然说不出的感觉,非要形容的话,有光泽感,很高级,又很温柔。
长袍看着像麻质的,一个靛蓝色,一个微微柿子一样的颜色。李沛然看出这衣服的质地和工艺有些特殊,问许柏:“看起来有些特殊,能问一下工艺吗?我觉得这个颜色太漂亮了。”
许柏给他比了个赞:“你眼光不错,浅橘色这件是我之前去东南亚的时候和当地的染色师对话生出的灵感,是柿子染。”
说起这个许柏可就不困了,“它不会掉色,也不会像化学染剂,成品死板,你应该发现了,光泽感非常好。而且,你猜这个材料是什么?”
李沛然摸了摸,摇摇头:“猜不出来。”
沈竟也好奇,过来摸了摸,“感觉像是……植物纤维。”
“哇哦,好聪明,猜对了。这是菠萝纤维,从属麻类纤维。欧洲一个菠萝皮革商人告诉我的,菠萝纤维最先被拿来纺织衣服,不过近些年工业化普及后反而不怎么流行了。”许柏激动的拍手,“当时我处于瓶颈期,就想着干脆做一次实验尝试。一次性做的不多,分了几个颜色,一个是原色,也就是你手上这件白色,另一件是靛蓝色染,跟龙岩那里一家老作坊合作的。”
他说到这里笑的有些落寞,“这些工艺以前是流行的,后来就中断了,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开不下去,准备关门了。还好我赶上了。他们的蓝非常非常漂亮,是走过这么多家,唯一一家我感觉染出夜空靛蓝的。你发现没有,靛蓝色非常适合沈竟?”
李沛然点点头,“他皮肤白,很适合这个颜色。”
“《世说新语》容止篇有一句,‘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说王衍这个人的手生得白净,和玉色无异。沈竟推门进来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句话的形容真的太妙了,非常贴切。”
沈竟闭着眼睛,任由Ada给他画眼妆。李沛然看他眼皮子动了动,似乎是想要睁开眼睛说话,制止了他:“你别动,别打扰化妆师。”
“哦。”沈竟回答听起来委屈巴巴的。
“叫我Ada就行。”Ada美不滋滋的,“你很适合眼妆。”
“谢谢,”沈竟干巴巴地回答,“其实我不喜欢化妆。”
工作间里的人大笑,为沈竟说真话而笑。
眼妆是橘色系的,让沈竟的气质更超然,有一种不染尘世的高贵。
他其他地方几乎不用动,素颜怼上镜头都不用怕的。
Ada慕了:“你这皮肤,怎么保养的,怎么这么好?”
“天生的。”沈竟很无情的打破了Ada的幻想,“可能是因为年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