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至瑶怔怔的站在地上,呆呆的答道:“哦……知道了。”
何殿英抬手拍了拍他的脸:“二爷,真的,别往心里去。等我忙过了这几天,就还来看你。”
余至瑶笑了一下:“好,那你……你走大门吧。”
何殿英心中五味陈杂,可是一时说不清道不明,只好装成满不在乎的模样:“我走楼下那个小门,那门僻静。你不用送了,这公馆里倒是没人拦我。”
余至瑶点了点头:“那好,你走吧。”
不知何殿英已经走了多久,余至瑶面无表情的站在地上,一步也不能动。
他觉得自己好像是被侮辱了,也好像是被抛弃了,可是细想起来,又全不算。他本来对何殿英并没有很强的独占欲,可是现在怎么似乎变了?
余至瑶呆站良久,忽然开始厌恶自己。
他感觉自己失落的又可怜又可笑又可耻,多愁善感的简直像一条失了宠的老狗。他无力的双腿,笨拙的右臂,胸前陈旧的长疤,以及腔子里脆弱的心肺——全部令人厌恶,令人唾弃。他忽然起了冲动,想要从二楼窗口跳出去,然而跳出去也是摔不死的。
老鼠臭虫一样,摔都摔不死,多么令人厌恶。肠胃忽然一阵翻腾,他低头干呕几声,没吐出什么,只是恶心。
第65章 她们的爱
虽然只是订婚仪式,可是因为何殿英身份显赫,又是一场“中日联姻”,政治意义极高,所以规模相当的大。青山友美的父亲哥哥都在军中,不能出席,母亲嫂子从哈尔滨乘坐火车赶了过来,就算是唯二的两位娘家人了。
何殿英往昔的汉奸行径,已经毋庸置疑;所以如今看到这场联姻,也无人惊讶质疑,无非是有人道喜、有人唾弃罢了。
仪式举行那晚,余至瑶应了友人邀请,前去渤海大楼参加商界酒会。马维元一路随行,充当跟班。酒会之中男女皆有,一派旖旎雅致。余至瑶端着一杯香槟,脸上浮着一点流光似的笑意,对待旁人也是说说笑笑;然而杯中香槟微微颤动,是他的手再抖。
如此过了片刻,他觉出了一种温暖的眩晕。眼前视野有些摇晃,像杯中的香槟要泼泼洒洒。小小酒会,没有趁乱离去的机会,所以他带着马维元上了电梯,想要去楼顶天台吹吹夜风。
站在全天津卫最高的大楼上,余至瑶端着酒杯俯视下去,看到了整个世界的灯火。
最遥远处的夜空中,忽然绽开了一朵硕大无朋的烟花。余至瑶望着灿烂烟花缓慢凋零,直到天空重归黑暗了,他才自言自语似的轻声问道:“这是哪里在办庆典?排场不小。”
后方的马维元出声答道:“二爷,这应该是何老板的订婚晚宴。”
余至瑶怔了一下,随即微笑点头:“对啊,那是日租界的方向。”
烟花在天边一朵接一朵的盛开,没有声音,只有颜色,宛如一幅缤纷艳丽的默片,上演在无边黑暗的背景布上。余至瑶似笑非笑的闭了闭眼睛,随即对着远方花火举起酒杯。
“恭喜。”他在心中无声的说。
然后他仰起头来,把杯中香槟一饮而尽。
余至瑶在酒会上多喝了几杯,回家之后就有些醉。哑巴从马维元手中接管了他,伺候他洗漱更衣。他不言不动的随人摆布着,及至最后上了大床,哑巴想要扶他躺下,他却是坚持坐起,不肯睡觉。
哑巴不勉强他,站到床边把他揽到身前。他的一切,许多的事,别人都不明了,只有哑巴知道。而他沉沉的垂下头去,只是长长叹出一声。
有些心事,关于爱情,关于欲望,是对哑巴也说不出口的。即便能说出口,也不知从何说起。自己都是糊涂的,又怎能得到清楚结果?
订婚仪式结束之后,何殿英依旧是很忙。
他首先是带着岳母和嫂子逛了天津,然后再把她们送上开往东北的火车。友美虽然在身份上还只是未婚妻,但是已然心满意足,一定要留下来照顾心爱的小白脸未婚夫。她并不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什么活计都会一点。欢天喜地的担起主妇责任,她凭着一己之力,很快便把日子过了起来。
有人经营的家庭,气氛自然发生变化。何殿英每天大模大样的回了家,进门就有人迎上来嘘寒问暖。友美把他当成老爷子一样尊敬;又把他当成小孩子一样爱护。他伸着两条腿坐在榻榻米上抽烟,袜子前端破了个洞,脚趾头露了出来。友美见了,捧着他的脚就扒了袜子。
第二天早上,袜子补好了也洗好了,两只叠在一起摆在床尾。何殿英已经许多年都没穿过补过的袜子了,这时拿起一只看着细密针脚,倒是觉出了一种新奇的温暖。
然而他是不穿破袜子的,补过了也不穿,因为从小已经穿够了破衣烂衫。
何殿英有些想念余至瑶,可是没有机会前去见他。城里在搞治安强化运动,他忙着抓人杀人,都要杀红了眼。城里运动刚刚结束,他又跑去了文县——乌合之众凑出来的军队,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但没有打到游击队,反而是在内讧之时,被游击队抢了军粮。李振成把领头闹事的几个家伙绑起来押进土牢里,等候何殿英来处置。何殿英无话可说,直接召开大会,把这群不老实的东西带到人前,全部斩首示众。
震慑一番过后,队伍里面几名军官私下找到何殿英,见面就是跪下磕头,要入帮会拜他为师。何殿英现在收徒弟已经收到腻烦,本不想要,可是对方把头磕得山响,他没办法,只好就手开了香堂,因为仪式复杂,所以还特地派人去天津接了几名师兄弟过来帮忙。
何殿英在外面忙成一架风车,从早到晚的转个不休。与此同时,余至瑶却是挺清闲。
他已经过了打江山的时候,现在躲在租界地里,正是坐拥金山过好日子。手下人马也是得力,从不让他操心。凭着他如今的实力,只要何殿英不找他的麻烦,旁人就难撼动他的分毫。他想自己大概可以像金茂生那样安安稳稳的威风十几年了——虽然金茂生最后还是横死街头。
转眼到了秋季,凤儿升入中学了。
大概是因为宋逸臣的小太太最近肚皮显了形状,很受重视,所以凤儿的地位便是相应降低了些许。她受不得气,无事时便往余公馆跑,然而见了余至瑶,又依旧是好一阵歹一阵,也不大叫叔叔了,满口就是一个“你”。
余至瑶不和她一般见识,她再怎样气鼓鼓,在他眼中都是小女孩使性子。
在秋高气爽的礼拜天里,他带着凤儿出门去成衣店里做衣裳。两人都该添新衣了,正好在一家店里定制。凤儿先去量尺寸看样子,余至瑶坐在一旁,静静的倾听她和老裁缝讨论今年的摩登款式。
等到凤儿定妥当了,学徒们这才腾出手来招待余至瑶。凤儿自己扯了料子往他身上比量,细细的审视忖度;余至瑶被她摆布的无可奈何,不由得笑道:“不用看了,藏蓝深灰都可以,平时不也就穿这些颜色么?”
凤儿不以为然的一撅嘴:“你干嘛总打扮得那么老气横秋?我们学校里的外国先生,还穿花条子西装呢!”
余至瑶在她的指挥下转了个身:“那不成了滑稽戏里的小丑?”
学徒抱着一卷薄呢子站在凤儿身边,凤儿拉过料子往他背上一蒙:“说说而已,又没让你真穿!”
凤儿做主给余至瑶选定了衣料,又要去起士林吃晚餐。两人坐在雅间里,她挑起一叉子沙拉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好,直接向前送到了余至瑶嘴边:“我不要,给你吃。”
余至瑶犹犹豫豫的张嘴吃下,同时心中暗暗笑叹,知道自己以后可不能再把凤儿当成小姑娘来亲热逗弄了。
这一餐里,凤儿几乎没有正经吃东西,每样都是浅尝一口,然后表示厌弃,向前喂给余至瑶。余至瑶对她是恼不起来的,只觉好笑。到了最后,凤儿放下刀叉,打开身边的小手袋找手帕,随口又抱怨道:“这个手袋也是不好,表面珍珠缀得乱七八糟。”
余至瑶低头喝了一口热咖啡:“手袋我不吃。”
凤儿抬头对他怔了一下,随即“扑哧”笑出了声。拿起餐刀作势对他一刺,她低声笑道:“你真讨厌。”
凤儿觉得自己真是爱极了余至瑶。和叔叔相比,那些给她递情书的男学生们简直就是一群小毛孩子,蝼蚁一般既无魅力也无价值。
曾经最重视不过的学业也失去了光彩,读成女博士了又能怎么样?她只想和叔叔在一起。
可叔叔什么都不知道,就只会笑微微的对她好。
余至瑶越是对她好,她心里越是恐慌。因为她越长越大,离着谈婚论嫁的年龄也就越来越近。虽然照理来讲应该等到学业结束;可是爸爸认为一个丫头片子连着念了六年的书,已经是浪费到荒唐的地步了。
离开起士林时,凤儿想要挽上余至瑶的手臂。余至瑶笑着拒绝:“嗳,大姑娘了,还要拉扯着叔叔走路?”
凤儿一听这话,还非挽不可了:“喜欢你嘛,你还不领情?”
余至瑶躲闪不开,又不能明说,怕伤了凤儿的自尊心。抬手扶墙晃了一下,他低声笑道:“别闹,别闹,叔叔喝了酒,现在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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