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委屈的落泪,他是感动。亲耳听了余至瑶方才那一番话,他只觉自己即便是立时死了都值得。俯身在余至瑶的面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他真是无以为报了。
杜芳卿决定趁着自己还有几分姿色,要振作精神生活下去。余至瑶是个怪人,不要孩子不要太太,他便打算暗暗担负起一点主妇的责任,好好的照顾余至瑶。
半个月后,余至瑶当真是把天和舞台收购下来——说是收购,其实是抢。天和舞台家大业大,可他用一笔小钱强行买下大半股份,经理见状不妙,索性全盘放弃。天和舞台就这么悄没声息的换了东家。
余至瑶并不是没钱开戏园子,他一是看上天和地段很好,二是以此试试自己的势力。成绩是很令人满意的,可惜也不能完全算他年轻有为,因为毕竟余家的根基摆在那里,他的势力是有来历、有根源的。
这个时候,张兆祥也从监狱里出来了。
张兆祥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见多识广、头脑伶俐,只可惜前一阵子在押运烟土时被人打断了腿,在牢里又没受到妥善治疗,如今就落了轻微的残疾,走起路来略略有一点瘸。余至瑶本打算让他去天和舞台抱台脚镇场子,可在亲眼看过他这副病弱样子之后,便又改了主意,把他留在了家中做些杂事,顺便养息身体。张兆祥一个卖命求生的穷小子,万没想到能有机会到余公馆做事,又安逸又体面,便是千恩万谢。
天气一天冷似一天,转眼到了冬月。哑巴在公馆上下摆出许多盆水仙,养到过年正好开花。杜芳卿新近正在感冒,咳嗽气喘的抱不动狗,雪团自认为失了宠,故意上蹿下跳,打翻水仙。杜芳卿知道哑巴是余至瑶的奶哥哥,身份不同,所以心里很过意不去,特地吩咐张兆祥出门再买几盆回来补上。
张兆祥勤恳谨慎,让去就去。不但买了水仙,还搬回几大盆金桔腊梅。金桔树将有一人来高,已经结得果实累累。何殿英偶然来了一趟,余至瑶一时没留意,竟被他吃光满树果实。
这样的恶作剧似乎让他很觉得意。紧挨着余至瑶坐下来,他满手满嘴都是桔子甜香。用胳膊肘轻轻一杵余至瑶,他嬉皮笑脸的紧盯对方。
余至瑶本来正在自得其乐的抽雪茄,猝不及防的受到袭击,便是扭头望向了何殿英:“干什么?”
何殿英张开嘴巴,刚要说话,不想一个饱嗝率先冲出,“嘎”的一声,十分响亮。余至瑶吓的手一哆嗦,险些当场扔了雪茄。
忍着笑意转向前方,余至瑶低声说道:“丢人现眼的东西。”
何殿英依旧是满不在乎。抬手一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压低声音笑道:“二爷,看我。”
余至瑶把脸转向了他,就见他一张脸上干干净净,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是个很精神很可爱的模样。
何殿英笑着一挑眉毛,把头探到了余至瑶面前:“二爷,来,亲个嘴儿!”
余至瑶立刻把他搡出老远:“你还亲上瘾了?”
何殿英嘻嘻哈哈的又扑了回来:“让你亲你就亲,哪来那么多废话!凭我何某人这番仪表风度,他妈的吃软饭都够了。让你亲是看得起你,再敢推三阻四,当心我不客气!”
余至瑶笑了一声:“吓死我了。”
此言一出,他当即就被何殿英揉搓成了东倒西歪。
一番笑闹过后,余至瑶体力不支,举了白旗:“好了好了,你放开我!我亲,我真的亲。”
何殿英坐在了他的身边:“那就快点!”
余至瑶一手夹着雪茄,另一只手抬起来,试试探探的揽住了何殿英的肩膀。抬眼和对方相视了一瞬,他害羞似的垂下眼帘,同时慢慢向前凑去。
房内骤然安静下来,何殿英隐隐察觉到了余至瑶的呼吸。一颗心渐渐跳的有了声音,余至瑶的气息温暖而又熟悉,让他几乎心动的快要战栗。嘴唇上忽然火热的麻痹了一下,那是余至瑶已经迟疑的亲了上来。
亲过之后,不作停留。余至瑶扭开了脸,可是依旧揽着何殿英的肩膀。心脏又开始隐隐作痛,于是他不由自主的收紧了手臂,仿佛他是溺水之人,而何殿英是一根救命的浮木。
何殿英凝视着余至瑶的侧影,同时慢慢的舔了一下嘴唇:“感觉如何?”
余至瑶轻声反问:“感觉?”
然后他下意识的去吸雪茄。一口深吸下去,雪茄燃到了手指,烫的他右手一抖。
何殿英又问:“你慌什么?”
余至瑶依旧是反问:“我慌?”
不等何殿英回答,他把手中雪茄扔到烟灰缸里,嘴里咕哝了一句:“烫死我了。”
在得知何殿英到来之后,杜芳卿就抱着雪团躲进了卧室。雪团想要出去野跑,在他怀中汪汪大叫。他吓的连忙捏住狗嘴,又把一根手指竖到唇边,对着雪团“嘘……”
他不让雪团叫,自己也不敢出声。心惊胆战的缩到墙角蹲下,他是被何殿英吓破了胆子。
第26章 异象
何殿英把张小英关在了自己家中。
等到张小英肚里的孩子长结实了,他开始把张小英往床上带。他知道张小英只经过余至瑶这一个男人,身体干净,所以干的格外来劲。张小英已然鼓了肚子,不敢反抗,便在受他蹂躏的时候尽量柔顺,只求保护胎儿。
何殿英让她反复讲述自己的初夜,她起初羞愤欲死,可是时日久了,也就渐渐麻木。肚子长得越发快了,肚皮上面隐隐现出花纹。直到这时,何殿英隔三差五的还要使用她。她面无表情的侧身躺着,把自己整个的扔给对方;何殿英在后面一边动作,一边伸手抚摸她那紧绷温热的大肚子。手掌轻轻滑过肚皮,他发现孩子正在里面乱动。
“哈哈!”他笑起来:“等你出来了,就认我做干爹吧?”
这话说出来,当然是得不到回答,只有胎儿在肚子里一脚一脚的向外蹬。
当着余至瑶的面,何殿英可是从来不提张小英。
他不提,余至瑶更是将此人忘到了脑后——他下意识的以为只要自己不想起,张小英便不存在。
天气冷了又热,转眼间草长莺飞,再转眼间花红柳绿。天津商会内部发生人事变动,余至瑶得到金茂生的支持,顺利进入了理事会。虽然理事这个身份不能吃不能喝,但是带有影响力量。余至瑶不想总与何殿英一流为伍,他要名利兼收。
何殿英看出了他的勃勃野心,然而付诸一笑,感觉这种行为十分无聊。何殿英不需要声誉名望,认为那都是吃饱了撑出来的玩意儿,而他一直不饱,所以没那个闲心。
盛夏时节,张小英足月临盆。一场死去活来之后,她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何公馆大门一关与世隔绝,何殿英肆无忌惮的激动起来。刚出娘胎的婴儿自然美不到哪里去,红通通的闭着眼睛,简直像只皱巴巴的小猴。小心翼翼的双手托起婴儿,何殿英发现这小家伙还挺有分量,于是随口笑道:“嗬!胖宝儿!”
从此以后,小婴儿的乳名就定为“胖宝儿”了。
因为胖宝儿实在太不好看,所以何殿英把喜讯压了下来,不肯立刻通知余至瑶——本来余至瑶就不爱孩子,结果孩子又这么红赤赤的像个猴儿,父子相见,兴许余至瑶会把儿子立刻嚼了。
在摇篮前弯腰逗弄着睁了眼睛的胖宝儿,何殿英打着这样的算盘:“等过几个月胖宝儿变漂亮了,我把孩子往余家一抱,不信他不喜欢!到时候他真想要了,我还不能轻易就给他呢!”
自从身边多了个胖宝儿,何殿英便像是被牵挂住了一样,早早晚晚总惦记着家里。其实依着他的年纪,还没到疼孩子爱孩子的时候,可胖宝儿是余至瑶的血脉,便仿佛是与众不同。
不过几个礼拜的工夫,胖宝儿便白净了起来,身上累累的箍着嫩肉,人如其名,胖的有趣。何殿英略一逗他,他便嘎嘎大笑,抓了小脚丫往嘴里塞。两条胖腿儿抬起来,他那屁股总夹着一张柔软手纸——太胖了,屁股被汗水渍得通红,拍痱子粉都没有用。
一身痱子的胖宝儿还是不够体面,所以何殿英饶有耐心的决定再等一等。等到天气凉了,胖宝儿也退下奶膘了,再把他送出去见亲生父亲。
时光易逝,在这一年的初秋时节,胖宝儿出落成了一个很美丽的小婴儿。
他瘦了一点,肉呼呼的雪白晶莹,是个带着奶香的大瓷娃娃。这么小,可是已经有了鼻梁,眉毛头发也都乌黑浓密,这自然是随了余至瑶;一双眼睛像张小英一样,是双眼皮长睫毛。嘴唇红红的嘟着,是个小花骨朵。
何殿英天天抱着胖宝儿转,双手捧着柔软馨香的小身体,他那一颗心麻酥酥的柔软起来,想要在胖宝儿脸上舔一口,又怕胖宝儿是个糖人儿,会被舔化。胖宝儿跟他也亲,见了他便呀呀的叫,同时急迫的张牙舞爪,要他来抱。
何殿英渐渐变了主意——如果余至瑶当真不爱胖宝儿,那自己就把孩子留下来养育。反正家里人手充足,照顾孩子也不为难。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胖宝儿,余至瑶的小娃娃,真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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