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安托万的公寓是典型的单身公寓,一室一厅,面积不大,采光充足,装修简洁舒适,只是如果跟沈邵祈那些俯瞰中央公园的顶层豪宅比的话,大概也只能用寒酸来形容了。周子豪站在客厅中间,他忍不住想:爱情真是奇妙,也不知道这男孩到底有什么值得James神魂颠倒的地方。
“喝水吗?”
周子豪转过头,安托万正从冰箱里拿出一大瓶水。
“行,给我一杯吧,多来点儿冰,这天都快把人给晒化了。” 他在厨房的高脚凳上坐了下来。
“抱歉,冰前几天用完了,我忘了买。” 安托万倒了两杯水放在餐桌上,自己在对面坐下。
周子豪已经很久没有遇过家里连冰都没有的人了,他愣了一下才道:“没事,无所谓。”
餐区的窗户外面就是East River,周子豪喝了口水,赞道:“你这窗外的景色倒是挺好。”
“是啊,有河的地方视野比较开阔。”
两人寒暄了几句,周子豪问道:“James有没有跟你说过,我跟他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安托万摇头。
周子豪笑得很憨厚:“你不会觉得很奇怪吗?我和他从外表看就是两种人。”
即使心情不太好,安托万还是忍不住笑了:“我和他从外表看也是两种人。”
周子豪大概没料到他会这么回答,他那双看似憨厚的眼睛透出一点审视的锐利光芒,就好像这是第一次见到安托万似的。但他很快就收起打量的目光:“怎么会?你长得这么好,完全就是他会喜欢的型。”
安托万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体贴地回到他刚才的话题:“James说过你和他是在MIT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周子豪点头道:“惭愧,我痴长他几岁,但什么都不如他。没办法啊,人比人气死人,” 他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你瞧,我经常和他一起喝酒,但是你看看他那身材,再看看我的。
世界上就是有像他这样的人,长得好看,脑子聪明,家世一流但自己能力更强,差距太大,你知道你再努力几辈子都不可能追得上他,以至于没人会去嫉恨他,大家只会仰望他、羡慕他、佩服他、喜欢他。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如果只看外在条件,James的确是所有男人都想成为的那种人,安托万对此表示同意,但他接着说:“他并不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喜欢他。”
周子豪眼里流露出欣赏的意味:“你说得没错。但你不觉得奇怪吗?他那样的人,没有养成唯我独尊的个性已经很难得了,他至少应该意气风发、无比自信才对,不是吗?”
James当然是自信的,他的内心强大而且坚定,安托万从来不怀疑这一点,但他没有急着反驳,因为周子豪说的也没有错,James自信归自信,但他似乎从不骄傲,不管取得什么多大的成就,他都不会因此而自满。
他太冷静了,这也许是一种更值得夸耀的优点,可发生了那件事之后,现在安托万不禁会想——为什么?
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在最年富力强的年纪,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为什么能够这么冷静而不自傲地看待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不以为意?
他带着请教的目光看向周子豪。
“James是大二的时候交换到我们学校的,他本人是非常低调,但他的家世,你知道,实在太吓人了。每个学校都有一些消息灵通又爱八卦的人,所以他还没来的时候,很多圈子就已经知道他了。”
周子豪手指抚着杯子,陷入回忆中:“我和他是在一个金融研讨会上认识的,那次讨论的主题是数学模型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我有一篇相关的论文刚刚发表,有幸被邀请去做了其中一场演讲,会议后他问了我一些问题,又跟我交换了姓名和联络方式,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能够让他那样的人主动接近,我当然挺自豪的,但也没真的敢以朋友的身份自居,倒是他,每次在校园里遇见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他那个人非常绅士,你知道的。”
安托万点点头。
“后来有一次我妈来学校给我送衣服——我父亲过世得早,那会儿家里是真穷,我冬天的毛衣都是我妈亲手织的。
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几天气温下降得很厉害,我忙着写论文没空回家。我带我妈妈去学校咖啡厅吃饭的时候,正好James从里面走出来,我就介绍了一下,我说,我妈给我送衣服来了,妈妈牌的。他当时对我母亲表现出平常都少有的客气,我原来没太在意,以为他可能是家教使然,对长辈礼数比较足。但后来我就感觉他对我的态度又有一些不一样了,开始会找我去做一些事情。他回纽约工作之后,我们打交道的机会更多,他跟朋友出去喝酒也会叫上我,后来又变成我俩单独去喝酒——之后我们就变成现在的关系。”
“你的意思是……他因为看到伯母给你送衣服,所以对你的态度发生改变?” 安托万不太理解这其中的因果关系,但他确定这是周子豪想要表达的。
“很难想象,对吧?虽然我俩会变成现在的关系肯定不只是因为那个缘故,但那次的确是一个转折点。他曾经亲口跟我说过,’母慈子孝,你很幸运,因为你有一个最好的家庭。’ ”
安托万沉吟了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他看向对方:“我不太确定你想说明什么,也许我误会了你的意思,但我得说,我从不觉得James是一个缺爱的人。正如你所说,他很优秀,值得别人尊敬,也值得别人爱,所以他身边有你们这些真心为他考虑的朋友,也有像Henry、Viola和Harvey那样对他忠诚尊敬的下属,即使在感情上,我也相信我不是第一个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他可以轻易拥有很多人的爱,他只是不在乎而已。”
周子豪由衷赞叹地点了点头,现在他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个男孩子是特别的。
“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安托万疑惑地看着他。
说到这里,周子豪也不再兜圈子了:“其实我是想说,James是我见过的最矛盾的人。你看,他那么讲究吃穿用度,生活可说是极度奢侈了,可我认识他这么久,从没见过他对任何东西有特别的占有欲,像他之前不是很喜欢塞尚的那副《圣维多山》?上次慈善晚会说捐掉也就捐掉了。”
周子豪顿了一顿:“他羡慕我家的温情,但他自己却不寻求那样的温情,甚至把那种温情拒之于门外。他也不爱这个世界,却一直在努力地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他无奈的笑道:“也不知道他到底图些什么。”
“可这正是我佩服他的地方。” 安托万说。
他直视周子豪的目光,坚定地说:“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他有他的理想和抱负,不管这世界如何对他,他对这个世界始终抱持着善意。”
世界以痛吻我,而我却报之以歌。(注)
他爱的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周子豪深深地看着安托万,直到这一刻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是这个男孩子。为什么邵祈会为了他,终于肯停下来。
“安托万,有一些话由我来说其实不大合适,但你不知道,我虽然勉强算是James的学长,但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在事业上,我和我的家人都受他照顾良多,这份恩情我们家人都一直记得,所以今天我必须厚着脸皮说几句越界的话——”
“请说。”
“在遇到你之前,James在爱情上就像流浪汉,他从一个人流浪到另一个人,却从来不肯交出真心。但你一定知道,他很在乎你,我看得出来你也同样爱他,所以,可不可以请你多给他一些时间去适应?” 他笑了笑,“那个家伙,第一次对感情有了期待,我想他一定很笨拙。”
安托万也笑了笑,James怎么会笨拙呢?他一直是一个很好的情人,在他说他爱他之前是,在他说爱他之后也是。
他够不够爱我都没关系,他的问题是他根本不懂得爱自己啊。
而这,才是安托万最介意的地方。
注:选自泰戈尔的《飞鸟集》:“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 这里稍微改动了一下,意思也有差,我觉得这样更贴近邵祁的人格特质,也是他的魅力之所在。
第五十二章
这一次的见面,安托万与周子豪心照不宣地选择了不向邵祈提起,只是再碰到的时候,两人便比以往多了几分亲近。
九月初的时候,住院一个多月的沈邵祁终于出院,他身上的石膏也全部拆掉了,不过,身上有些伤疤大概会永远跟着他,体内打的钢钉也没那么快可以拆除,接下来等待他的,还有漫长痛苦的复健过程。
无论如何,对于他身边的人来说,能够看到他平安无事、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就已经足够使人感恩了,所以这一天,J&P的几个重要人物再次齐聚医院接他回去,兴高采烈得就差没放鞭炮庆祝,如果不是知道邵祁不喜张扬,他们恐怕会用鲜花把整个医院淹没。
安托万在他出院后也跟着他搬到曼迪森大道住,他们没再提起那天的那件事——沈邵祈是因为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安托万的问题他没有答案;而安托万则是不想影响他的心情,毕竟他每天要忙的事情已经够多了:车祸造成他的工作严重拖延,每天还要应付层出不穷来探望的人,更折磨人的是每天的复健,那对肉/体和意志都是极大的考验,虽然他从不抱怨,但是安托万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只能默默地支持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他招待那些亲友和生意上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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