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君绰摸了摸他的头,声音放柔,“谁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哭也不是女孩子的专利。好了,擦擦眼泪,菜都要凉了,快吃饭。”
林暮亭怕自己惹林君绰厌恶,连忙乖巧地点了头。
一天之间,不过只见了两次的别人家孩子这么失态,换了是他,他也很难喜欢得起来。他在林君绰的面前,不仅没有展现出自己好的一面,反倒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态,心里就无比懊恼。
林君绰见他头低得都快要到碗里了,顺手夹了一块牛肉给林暮亭,打趣他,“我们这是来吃饭的,可不是来吃碗的。”
“对不起!”林暮亭想都没有想过,立刻道歉。
“一个小孩子,成天跟我道歉”林君绰摇摇头,“你没做什么需要道歉的事情,暮亭,你明白吗?”
林暮亭把林君绰夹给他的牛肉吃了,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下林君绰的神色,见他真得没有生气,才低低地开口,“我明白了,先生。”
这么一板一眼的口气,惴惴不安的神情,还这么会看人脸色。只有长期不被善待,不被重视的孩子,才会被养出来这种性情。
林君绰按下心中的揣测,“你可以叫我叔叔,我们本是同族。”
林暮亭应了一声,心中却打定主意,不打算叫出这声叔叔。
等二人快吃完饭,林君绰似是想起什么,“暮亭,如果你家里有什么难事,我力所能及的话,尽管提出来。”
他将林暮亭接进来,本来就有认林暮亭为义子的考虑。虽然林暮亭只是其中一个候选人,他也不介意,在一些小事上,给林铭诚一家一些方便。
林暮亭今天哭成这样,这个年纪的孩子,要么是为了学校,要么就是为了家里的事了。
“没有!”林暮亭立时便否认,甚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只是身体不舒服才哭的,我家没什么事,真的!”
林君绰挑眉,“我相信你。好了,吃完饭去做功课吧。国内的高中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们还是最难的时候。”
…….
林暮亭做完题以后,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脖子,站起来活动了几分钟四肢跟腰,走出卧室,来到起居室打算喝点水,发现书房的灯还亮着,林君绰开着门,正在专心致志地写字。
如今这个时代,随着互联网跟手机的普及,写字的人都越来越少,何况是写毛笔字。林暮亭走进林君绰的书房,细细打量着柔和光芒下挥毫泼墨的男人。
这个男人似乎总是喜欢一些古旧而传统的东西,煮茶,书法,家具陈设,乃至于他住的院子都用了留园里院子的名字。
男人写字大开大合,整个人都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疏懒,写的也不是平常的楷书,而是不拘一格的行书。
短短一首《无衣》,一映入林暮亭的眼帘,就仿佛是看见了战场上的金戈铁马,短兵相接,刀剑弩戟,声声气如山河的战鼓呼啸而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林君绰应该是洗过澡了,头发没有擦干,眉眼之间还有沐浴过后的水迹,带着一股致命的儒雅魅力,引诱着每一个路过的人。
“学过书法吗?”林君绰那属于成熟男人特有的磁性温润声音传来,叫醒了还在梦中的林暮亭。
“自己练过字帖”林暮亭低着头,有些不敢看林君绰,“写得跟狗爬一样,很丑的。”
他就是如同他妈妈董佳宁说的,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林君绰看着眼前这个仿佛被人责骂了的少年,心中莫名叹息一声,放下手中的狼毫,用手帕擦干净手,走到少年面前,双手放在少年肩膀上,“暮亭,琴棋书画也好,钢琴小提琴也罢,除非你以此为生,不然都只是用来作为爱好的东西。所谓爱好,就是用来锦上添花,无关紧要。”
他端起放在恒温杯垫上的牛奶递给少年,“我问你书法,是知道你们如果字写得好,对于你们的应试有好处。”
林暮亭端着温热的牛奶,从杯子里升腾起来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忽然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抓住林君绰的衣角,“先生能教我写字吗?”
“可以啊。不过你要先睡觉了,都要十二点了,林暮亭同学。”林君绰道。
第07章
第二天清平苑的司机送林暮亭去学校的时候,林暮亭特意在离学校还有两站公交的地方下了车。
他在上了四中之后,因为家离得远的原因,就一直住在学校里。清平苑购置的汽车,最低的都是大几十万的品牌。他家里虽然不穷,四中也多的是豪车,但是突然一夜之间这么有钱,一定会招来一些非议。
什么样的人,就混在什么样的圈子,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世界上还是一般人居多,普通人家的孩子占了大多数。如果你一开始坐公交骑车上学,突然开了一阵子豪车之后,再回到那种日子,不说自己是否受得了这种落差,周围同学看你的目光,对你的态度,绝对能够让你印象深刻。
林暮亭今天穿着林君绰给他准备的衣裳来上课,尽管压抑着兴奋,但是那种欢喜雀跃止都止不住,一路上嘴巴都是上扬的,任谁都能看出来他的好心情。
可是等他走到十字路口,就能看见学校大门的地方,就被林弘方跟几个男生堵住了,他的书包带子被林弘方扯住,“哎哟,这不是咱们暮亭小少爷吗?怎么,住到了清平苑里,这身行头换了,不认识哥哥呢?”
因为都是姓林的关系,他们林氏整个家族祖籍都在浙江杭州,是后来搬迁到京城来的,林弘方虽然是四中一霸,也不至于欺负自己族里的,还没出五服的孩子。
可是坏就坏在,那天清平苑林暮亭没有让他也就算了,之后林暮亭一家四处宣扬自己家孩子被林氏族长请进了清平苑小住,很得族长看重,多能干多聪明云云。
这不就是说,只有林暮亭天资聪颖,其他林氏的孩子都是窝囊废,都是给林暮亭提鞋的那一款?你们得了好处,不想着分点出来,反而四处炫耀,不就是踩着其他孩子上位吗?
林弘方的母亲也是心里有气,回来就说了林弘方几句,“平时让你多看书你不听,现在知道错了吧?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玩儿,我看你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林弘方正是男孩子最是心高气傲的时候,本来心里就有气,被自己亲妈这么说了一句,哪里能忍下来,想着就要来找林暮亭晦气,出了心里头那口气。
青春期的男孩子,冲动起来一向不顾忌后果,林弘方见了林暮亭春风满面意气风发的样子,心里越发来气,伸手就推了一把林暮亭。林弘方发育得早,一米八的个子,满身的腱子肉,一下就把林暮亭推倒在地,“牛气了是吧?哥哥最近手头紧,给哥哥拿几百块钱耍耍。”
他仗着这个角落有一棵大树挡着,旁边的人就算看见了也不会多事,带头踹了林暮亭一脚。林弘方旁边的几个兄弟见状,也跟着林弘方踹林暮亭。
林暮亭哪里经历过这些,双手抱着头,求饶似的小声开口,“方哥,我身上没带钱……..”
林弘方哪里会相信他,伸手就把林暮亭的书包抢了过来,哗啦啦把书包里的书,文具,笔记本什么一通都扔到了地上,在书包的夹缝里翻到了一百块钱,啧啧笑道,拍着林暮亭的脸,“小少爷,你这可不行啊,哥哥跟你拿钱,你连一百块钱都舍不得,这可就不仗义了啊。”
“这是我…….我吃饭的钱。”四五个人围着他,林暮亭根本不敢多说什么,没什么存在感地给自己争取。
对于少年人来说,这种高高在上,可以把跟自己同一年级的同学像狗一样踩在地上,路过的路人装作没看见,纷纷快步走过,实在是太能让人有凌虐的欲-望了。
林弘方蹲下-身来,拍拍林暮亭白皙的脸蛋,笑道,“哥哥还没饭吃了。就这么点钱,还不够吃顿馒头,谢谢小少爷了啊。您这不是在清平苑吃香的喝辣的了,哥哥拿点钱使使。快上课了,走了!”
他向林暮亭身上随口一口唾沫,几个跟着的同学也有样学样,然后潇洒地甩了甩头,朝着学校门口走去。
林暮亭脸上沾着唾沫灰尘,身上林君绰给他备的白色上衣上都是脚印跟尘土,书包里的东西撒了一地,一个人倒在地上。
旁边路过的有学生有成年人,见到这个场景,都投以诧异的目光,然后当做没瞧见一般,快速离开。
无论这个男孩子是不是被人欺负了,反正又没出大事,他们最好还是少惹点事的好。退一万步说,万一这个男孩子是碰瓷呢?
当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碰瓷的也不是没有,还是少来一点善心,多多顾着自己的好。否则的话,发善心惹来一身骚,被男孩子的父母找上来赔钱,不够恶心人的。
林暮亭所在的班级是四中的实验班,也就是四中最好的几个班级之一,每一个实验班的班主任都是极有经验跟资历的。不过林暮亭这个班的班主任晋江,有一点与众不同。
第一节课就是班主任的数学课,班主任惯例上课讲题之后,下课便把林暮亭叫来了自己的办公室。他跟其他几个实验班的科任老师共用一个办公室,此时办公室只坐着三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