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伪装。
我瞒过了所有人,除了我的双胞胎弟弟。
双胞胎并不稀罕,但也不是特别多见,意识到这点不值一提的与众不同是在小学一年级。
那一年我们被绑架,还差点被卖给有特殊性癖的有钱人。
把雇主的信息抖落个干净的绑匪十分不专业,他们以为我们小,根本听不懂。
事实上我弟确实如此,而我却听得明白、记得清楚。
都是托我那个精虫上脑的堂兄的福。
有钱人的世界有多可怕,我六岁就知道了。
也是从那开始,我再也不觉得我弟是我的半身,他对我来说,或许只比那对生养我们的男女好上一点。
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也是初中的事。
那时候我刚刚意识到幼少期的遭遇到底给我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我开始见不惯男孩子们光膀子,会避免与特定人物勾肩搭背,在少年们纷纷进入青春的骚|动时节时,我从未关心女孩子们共同的生长发育,目光也从不曾在特定的女生身上停留。
她们或温柔可人,或暴烈热情,我觉得很好,但觉得那些都与己无关。
只有“男生就应该喜欢女生”这种默认的法则在我脑海萦绕。
可让我苦恼了好一阵子。
好在我很聪明,虽然这话由我自己来说有点奇怪。
我给自己想到了过渡的法子,契机是某个朋友扔给我的一本小说。
讲的是一个女生魂穿到一个男人的身体里,然后和另一个男人相爱的故事。当年穿越题材正火,各种脑洞层出不穷,像这种擦边球,似乎颇受一小众人欢迎。
我的朋友不在其中,他只不过是因为对女人身体好奇,所以对部分百合文中的描写很有兴趣,结果不小心买错了书。
他原本是想跟我感慨那些“同人女”的疯狂,绝对想不到后来我成了真正的奇葩一朵。
2001年同|性|恋才被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再早几年,我恐怕就要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了。
我开始接触小说,只靠文字可以美化不少画面,于是我慢慢地,看的题材从清水的假小子的恋情,到女穿男BL,再到娘|受、弱受、强强。
尽管过程中有不少雷文打击了我对于性别的认知和对爱情的想象。
但总而言之,我就是这样逐步接受了梦中幻想对象的性别。
这些事当然从未与人言说,却仍旧瞒不过所有人。
还是我的双胞胎弟弟——靳聿祯。
我们出生的时间只差三分钟,到底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原本根本无关紧要。
但是所谓的大家族里就是有些古板无聊的论调。
比如说长子,比如说继承权。
笑死了,谁能保证当时看护我们的护士没有弄混认错过?
毕竟我们长得像是复制粘贴,连个可供辨识的胎记都没有。
六岁之后我不肯再和他穿一样的衣服、留一样的发型、用一样的东西。
我开始要求个性。
但我当时不知道这个词,大人们也只以为我在无赖撒娇,没人理会我的烦恼。
“哥你不喜欢我吗?”
靳聿祯也不傻,那时就很会示弱,尤其是对我。
于是因为亲情(可能),我没有再坚持自己的主张,却从此在心里更加觉得我们不一样。
换个说法,我大概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些厌恶靳聿祯了。
但他对付我真的很有办法,不愧是我的弟弟。
他开始竭尽全力地在我面前展露出更易于被我接受的一面——这是我高二时才知道的事。
我的弟弟。
他能轻易看穿我的伪装,知道我用友情作幌子;能很快发现我怀有的秘密,知道我实际在用怎样的目光去看待某个男生。
他全知道。
那是因为他和我一样。
只不过他所怀抱的感情所投射的对象全是我。
这可真是晴天霹雳。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我发现了这个事实,而是我发现我正在真人演出一幕最最无聊的狗血剧——我挑小说时最不屑于看的那种。
这可太讽刺了。
早知道应该多看点取取经,将恶俗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
后悔啊。
高二那一年。
我第一次不甘于暗恋,而想要放手去追求,结果我发现鱼找鱼虾找虾这句话,真是一点不假。
当时全年级能有几个同|性|恋?我们居然完美地画了个单箭头三角。
我喜欢A,A喜欢我弟弟,我弟弟却喜欢我。
从某种角度来看,我似乎还是个赢家。
但我分明因此一无所有。
我渴望有人与我相识相知相爱,互相珍惜,但我从未想过要靠乱L来实现这些境遇。
是谁说的双生子有心灵感应?
他怎么在这个问题上和我完全对不上脑电波?
话说开之后靳聿祯开始肆无忌惮。
每天晚上防备他钻进被窝动手动脚就让我疲惫不堪。
我申请调换寝室。
可我当时的班主任劝说道:“兄弟俩有什么矛盾不能好好谈?”
哎,原本我也以为是这样。
但那昏了头的家伙声称除了恋爱他什么都不想和我谈。
威胁、恐吓,
那小子不知从哪里学了什么乱七八糟的。
言行举止、浑身上下都在跟我说,如果我拒绝他,他就准备在尺度超标的狗血剧之外,用自己写一部青春疼痛小说——给我看。
我恨得做梦都想掐死他,然而又无可奈何。
心电感应我们没有,但自他坦白之后,我们的“感同身受”变多了。
我发现我有一点舍不得。
他也发现了这“一点”,然后利用个彻底。
所幸靳家的女主人很快发现禁忌的迹象并果断将其扼杀,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说,我很感谢她。
如果她采取的解决方法不是那么激进的话。
她是那一代父母当中的佼佼者——单指学历上。
她的情商显然不太配套。
我必须得承认,我把她这一点完美继承了。
靳聿祯比我好些,但是他从那男人身上学到了更坏的东西。
变态的掌控欲。
这也是我在与他“感同身受”之后,仍然只有“一点”舍不得的原因之一。
我很高兴有人重视我,但我无法接受他把我当做一件东西。
生意的筹码、换钱的道具、或者其他的任何什么玩意儿。
那个男人,我的生身父亲可以为了捆住一个女人的身体——当然还有她背后的钱与名声,不惜耗费时间精力筹划一场绑架,绑架他自己的亲骨肉。
就为了让那个不再受他控制、妄图跟他离婚的女人将注意力从离婚协议书上转移到他们的两个孩子身上去。
而靳聿祯为了阻止我从他身边逃离。
把水果刀、安眠药,甚至还有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农药,在我面前摆了一排。
滑稽到可笑的场面,却把我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害怕什么呢?
当然是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这些寻死的手段,他是真敢往自己身上用!
我早该知道。
早在初中那年我暗恋的男生满脸惊恐地看着我时就应该想到,这个小子为了达到目的可能会在背地里干出什么好事!
……千金难买早知道。
如果我早知道,高二暑假前的最后一天,我唯一一次,试图把他从楼顶骗下来的妥协之举,会被有心人拍下来发到我们母亲的手上的话。
我绝不会任由他把嘴唇贴附在我的嘴唇上。
那对我来说就和手背碰手背差不多,我事前有疑虑是因为他会和我想的完全相悖。
当时我压根没想到会被第三个人看到,更别说是她了。
双胞胎兄弟小时候在她面前玩过无数次亲亲,那幢房子里还有不少照片为证,当年还会引人一笑的举动,在十几年后竟让一位母亲崩溃到那种地步。
恐怕除了我们两个人本身会让人联想到极不堪的某两个字以外,还有她自身的经历作祟。
回家之后,我在她歇斯底里的尖叫中失去意识。
然后在“休养院”失去了一部分记忆。
等我再醒来,我以为我还是我,一个还算普通的怪胎。
但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我当时就觉得不太妙,只是没兴趣继续探寻。
而现在,我想起来了。
靳聿祯那小子,说什么我们除了长相以外,也就对恋爱对象的【喜好比较相似啦!】
他可真敢说。
不过从他的表现来看,估计在我被送去“休养”的那段时间受到了什么刺激,变得更像一个普通人了。
尽管还有些诱导我向他靠拢的心思,但再怎么样也比要死要活强多了。
至于雷铭……
雷铭啊……
电击疗法除了让人暂时忍受选择性失忆症带来的麻烦以外,似乎还能加强人们捕捉同类的雷达。
你看你多倒霉,这么快就被我发现了。
第七章
脚上的伤,因为第一次处理的比较好,没有恶化。
只是袜子被浸透了血,鞋也不能要了。
这就很烦。
如果是自己的,洗洗就算了,但你凌晨出门时,一身行头除了内|衣外,换的全是靳聿祯的。
承蒙他长时间的照顾,折磨他的精神还不够,这下让他连手术费也付了……
你觉得过意不去,但心知无论是道歉还是道谢,说出口后对方都会一样难受,于是只好闭嘴。
因为这种“小事”纠结,你很厌烦这样的自己。
偏偏又做不到不在意。